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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可说-第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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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可说》事后疯烟
文案:
这是一个很平淡的故事,主角也确实是存在的。
我不善于写方案,就如同不善于怎么去将一个故事讲好,之所以会写只是想找个宣泄口,能有多少人看虽说有些在意,但并不是最重要的,因为这已经成为我这半年来的一个支撑,只想证明自己不是个只会悲春伤秋无可事事的平凡人类。
好吧,本文字数不多,一天一章,轻松平淡中间无虐,这是我一贯的风格。
内容标签: 情有独钟 因缘邂逅 破镜重圆 都市情缘
搜索关键字:主角:程远梁硕 ┃ 配角:程浩阿齐林言清何彪任信程欣万海涛 ┃ 其它:
第1章 第一章
我的朋友阿齐时常对我感叹道,不管是同性恋还是异性恋,最难忘的都势必是初恋,这是在他已经换了无数个对象之后所得到的真理。对于他总结的这个真理我总是不置可否的,这样说并非是因为我的初恋不好,同所有的人一样,它在我心里也是美好的,挥洒过我年少时所有的热情,也成全了我对爱情的向往。
我的初恋来得比较晚,直到大学那会儿才敢于面对自己的性取向,之前做过许多争斗,试着交往过许多女孩儿,漂亮不漂亮的,个性的温顺的都有,可每次都只能进行到牵手的阶段,终于等到女孩儿们再受不了我的“矜持”主动向我索吻时,我便会像被雷霹了似的将人推开。被甩过几次耳光,也被骂过神经病,终于不再想折腾了,决心就这样一辈子孤身到底也不愿意做一个常人眼中的另类。可决心只是决心,事实上在很多情况下心智是拗不过身体的,控制不住想要靠近同性,更是时常做些令自己都想发指的梦。
初恋算是我踏入同志圈的敲门砖,当然这块敲门砖换成谁都可以,只不过在一个恰巧的时间段里恰巧出现了这样一个人,他荣幸的成为了我的第一个男人。一直以来我都是个颇有男性尊严的人,当然就没有身居人下的觉悟,好在我的初恋不太介意这个,也正是因为他的忍让才使我在今后的日子里一直以上自居。跟他分手的时候他曾对我说过一句话:“总有一天,你会碰见一个能让你甘心屈居于下的人,那时候你自然就明白什么是真爱了。”
这话听起来狗屁不通,难不成这世界上所以只做1的男人都是找不到真爱的?
同他分手的五六年间,我喜欢过不少的人,在一起的时候我也是满腔热情,生活上的事儿我从来都是能让则让,但到了床上还是遵守着我的铁则——绝不在下。终于在一段段无疾而终的恋情过后,我开始反思初恋说的那句话,每到这时我的背后便会冒出冷汗,如果真要让我用身为男性的尊严去换一个真爱,那我宁可永远得不到真爱。
大学毕业后,我没有同其它人一样按部就班的照着自学的专业去找工作,好在我家里还算富裕,借着他们的手为自己开创了一小番事业,同几个圈里的“老同志”合伙开了家KTV。深圳是个挥土成金的地方,自然也就能随手捞金,KTV开得红红火火,也就两三年的时间,我便挣够了第二次创业的资金。
不同于那几个“老同志”喜欢吃嫩草,我交往的人多数是与自己年纪相仿的,年纪太小会有代沟,年纪太大我怕压制不住。要不是遇见程远,我是绝对不会相信自己也有“恋童”的倾向,他比我小了整整八岁,并且认识他的时候他还是个未成年。
万海涛刚到我店里上班那会儿,有个小男孩经常会来找他,说他是小男孩一点都不为过,白嫩的脸上架着一副眼镜,身形也瘦弱得很,看起来就像是个初中生。第一次见到他时他正坐在大堂的沙发上,可能是出自于对陌生环境的警惕,他一直低着头玩那部只有通话功能的诺基亚手机,也不知道里面有什么值得玩的,总之每次看见他都只盯着手机看,像是要把手机看穿一样。
有次我出于好奇,便绕到他身后看他究竟在看什么,只见他打开信息编辑框,打上几个字又删了,删完了又接着打。我觉得很不要思议,手机竟然还能用来练字用,但我没去打扰他,便悄悄的离开了。
身为一个同志,每当看到稍有好感的人,第一个想到的肯定不是该如何搭讪,而是该如何确定对方是否与自己是同一类。阿齐说他光是闻着味儿便能知道那人是或不是,虽然这里面有些吹牛的成分,但不得不说他的直觉很准确,几乎屡试不爽。最开始我还愿意去验证一番,但到后我把他当成了猎犬,但凡有看入眼的便会叫上他去“闻一闻”,也是亏了他,我的桃花多年来才盛久不衰。
对于程远,最开始我只觉得好奇,好奇他是个什么样的人,自然也就好奇他是不是同类。有一天阿齐来找我,正好又碰见程远来找万海涛,和平常一样,他也是坐在沙发练他的字。于是我便让阿齐上去“闻一闻”想看他究竟是不是,阿齐惊讶的看了我一眼:“你什么时候变得连小孩子都不放过了。”
可他还是去了,不为其它,只为证明自己的鼻子。
我在一旁偷偷的看着,见阿齐走上前去同他搭讪,没说几句程远的脸就红了,我暗暗骂着阿齐,心想他肯定是说了什么不该说的话把他给吓到了。等他回来向我汇报战况时,却不同以往的摇了摇头:“这个,我真不知道。”
“你开玩笑吧,平日里你连只狗都能看出是直是弯,怎么一个小孩儿就把你给难到了。”
阿齐白了我一眼:“这小孩儿,要么就是太干净,要么就是隐藏得太好,总之我看不出来,你要真想知道就自己过去问,总之我是看不出来。”
这么一闹,由原本对他的一点好奇变成了很多的好奇。人一旦对另一个人好奇,便不由得想要了解更多,我旁敲侧击的从万海涛那里问了些关于程远的事情,从他的话里我没有得到任何我想要知道的。这种好奇就像是有只猫在心里挠,多见他一次就挠得更狠,如果不是因为程远喜欢上了唱歌,我估计自己能活活被挠死。
那天万海涛用自己的员工券要了间包厢,我以老板要犒劳员工的名义没少给他送酒送小吃,中间还以慰问的形式去了一趟包厢,那应该算是我与程远第一次真正意义上的正面交锋。他似乎是第一次见到我这人,眼神在我脸上停了有半分钟之久,差点看得我老脸通红。
他看我的时的表情倒也不像是在打量,真要让我形容还真说不上来,电视剧里常有这样的对视画面,有些欲言又止,似乎又有些深情还带有些忧伤。我觉得不光是我,换成任何一个人在他这样的注视下都要避上一避,当时我没转身就跑,还淡定的同万海涛交谈了几句。余光中我能感觉到他还在看着我,这让我想起他玩手机时的模样,我猜他是不是想着要在我脸上练字来着?
离开包厢我不争气的拍了拍自己的胸口,猛烈跳动的心脏算是怎么一回事儿,背后的冷汗又是怎么一回事。后来我给自己开了瓶酒,一口气喝了半瓶有多,终于在酒精的治愈下,心脏恢复了正常的运转速度。
没想到去厕所又碰见了他,看他快要跌倒便下意识的去扶了一把,还真别说,这小孩儿摘掉眼镜的模样竟给了我一种别有洞天的感觉。想是不习惯同陌生人接触,他同我说话时显得有些结巴,顿时又觉得他可爱起来。当天夜里,我一闭上眼就能看见程远望向我时的眼神,就像是被鬼缠上身,怎么甩也甩不脱。
真是见了鬼了。
自那次过后,他每隔半月便要来一趟KTV,用的全都是万海涛的员工券。其实当时我有反思过,身为老板的我是不是有些过于小气,下个月是不是该多发几张,因为程远每次来都要唱到两三点,不到时间绝对不走,别人来这儿主要是为喝酒玩乐,唱歌只是陪衬,可他倒好,全是冲着唱歌来的,万海涛也从来就不往那里送酒,只送果盘和小吃。如果每个来这里消费的客人都像他这样,估计我的店也该关门了。
那天之后也算是认识了,我见到他便也能光明正大的打声招呼,我曾向万海涛问过程远是不是个结巴,怎么我每次听他说话都是磕磕巴巴的,可万海涛说他不是,也就只有紧张的时候才结巴。这下我就更纳闷了,见到我他紧张什么,我又不会吃了他。
阿齐说,也许不久之后我就能拨开云雾见青天了,没准这小孩子是已经喜欢上我,不然也不能见到我就紧张。他让我以身犯险去试上一试,会错意了最多挨两耳光,没会错意兴许就能成就一段姻缘。我问他怎么试,他说:“用嘴试。”
我骂他禽兽,连个小孩子都不放过。
自阿齐跟我提过一次,这想法便在我脑子里酝酿了有一个多月,有那么几次差点就这么做了,可终究还是什么也没做在里面抽了根烟就出来了。想来他也习惯了我没事就会去他包厢坐坐,自己唱自己的,除非我先开口同他说话,不然我就像那桌上的纸巾盒,存在感极低。没受过如此冷遇的我,其实有些被他打击到,觉得是不是已经年老色衰再不具吸引力,还有一个可有就是——他和我不是同类。
第2章 第二章
那天我在店里招待了几个朋友,因为许久没见,一开心就都喝多了些。要是换在平常,喝多了自然也就回家了,可这天正好轮到我看店,将醉得不成形的几个朋友安顿好住处后,我又回了店里。
我拎了瓶上好的酒走进了程远所在的包厢,还特意拿了两个杯子,程远一见我进来立马按停了正在唱的歌,我拍了拍沙发,说让他陪我喝两杯。
他坐了过来,离我有一段距离,将酒倒上后我神态自若的往他那边挪了挪,刚靠近他我的心脏就猛烈的跳动起来。可能我最大的优点就是喜怒哀乐不行于色,肚里再翻腾再澎湃脸上依旧能摆出一副淡然的神情。我举起杯子示意要与之碰杯,他木讷的举起手将杯子凑了过来,两只杯子碰撞发出清脆的响声,我一仰脖子,酒全进了肚里。
程远只喝了一小口,便呛得眼泪都出来了,见他咳得不停,我给他拍背顺气,顺完了手还没舍得收回来,换成了温柔的轻抚。
“一股肥皂泡的味儿。”程远说。
我被他这句评价给逗笑了,觉得这小孩儿未免太坦白勇敢了些,竟说出了我内心深处最真实的想法,其实一直以来,我也不喜欢喝这类的酒,无非都是照着客人喜好来的。每个人都喜欢崇尚一些与众不同的东西,瓶子上全是洋文的酒自然要觉得高档一些,像我们从小就接触的二锅头,着实是上不得台面。在我看来,不管好喝不好喝,其作用都是用来产生酒精反应的,自然喝什么都是一样。不过话又说回来,人都要随大流走,在什么位置做什么档次的事儿,说白了,就是跟风。
接着我又同他聊了几句,说如果每个人都像他这样来店里只唱歌不喝酒,我的这店怕也是要开不下去了。他听我说完,表情变得有些不对,似乎是误会了我的意思。因为这一句无心的玩笑话,气氛一下就变得尴尬起来。为了挽回一时的失言,我说了一段既感叹社会现状又颇具有文艺范儿的话:“在深圳这个地方待久了,再纯粹的人都势必要沾染上一些不好的东西,这是个纸醉金迷的不夜城,有人在这里沉沦,也有人在这里被欲望迷失了双眼,可是你,却像是百毒不侵,我很好奇这是为什么。”
他没有半点犹豫的回答道:“我来这儿,不是为了这些。”
“哦……那你是为了什么?”
“我也不知道。”
话说到这里,气氛又变得沉默起来。这晚我喝了不少的酒,后劲到这儿也差不多全上来了,脑子里突突的像是有只野兔在蹦跶,也不知道是心脏跳动的声音还是血液快速流动的声音,总之这声音搅得我有些发愣,有些话来不及过滤便说了出来:“自从认识你以来,我便想证实一件事……”有些事也来不及过滤便做了出来。
我第一次和男人接吻,是在十九岁的时候。初吻自然是给了初恋,并且是他主动的,不过当时我没有回绝,反倒是很享受他的掠夺。这要说起当时的感受,那就如同在沙漠里走了好几天,等到差不多要渴死的时候有人递给你一碗水,你自然是能喝多少喝多少,哪还顾不得这水有毒还是没毒。
说得夸张点,我几乎是忘情的在吻着程远,使我没想到的是他竟然也回应了我,生涩的动作中带着些许试探。经验丰富的我立马就察觉到了这可能是程远的初吻,心里忍不住一阵窃喜,像是捡到一个天大的便宜。
我笑着说:“看来我没猜错,咱们果然是同类。”
若不是万海涛的突然出现,此情此景,加上那仅存不多的理智,我估计自己接下来会说些比较合时宜的话,比如表白之类的。
万海涛在我们分开之后推开门来,带着些许的惊讶说道:“呀!硕哥你在呐。”接着又转过头去对程远说:“我下班了,咱回家吧。”
抬手看了看表,发现已经快凌晨三点了,我问万海涛:“要不要我送你们回去,都这个点儿了。”
“还是别了,我看你今天也喝了不少,我们住得近走几步就到了,倒是你,要不要找人送你回去?”
“我没事儿,等会儿让阿齐来接我就行了,你们先走吧,就别管我了。”我说。
“那好,我们就先走了。”
“嗯。”
程远起身看了我一眼,没说什么就跟着万海涛走了。包厢门一关上,我便整个人瘫在了沙发上,抚了抚自己的嘴唇,忍不住回味了刚才的那个吻。都已经二十五岁了,索个吻却还像个毛头小子一样,兴奋得心脏都要跳出来。梁硕啊梁硕,你真是越活越回去了。
第二天我便将这事儿告诉了阿齐,当然这不是在炫耀,只是想让他给我出出主意,也好将我脑子里不明所以的东西给捋一捋。他有些鄙视的看着说:“这还用我来教你?喜欢就上前啊,又不是十七八岁,真不知道你别扭个什么劲儿。”
“可程远还是个未成年,这么做不太好吧!”
“这亲都亲了,现在说这个会不会有些晚了,未成年又怎么了,你去GAY吧看看,十五六的小孩儿一捞一大把。就程远那模样儿的,走哪儿都得让人惦记着,你要不担心被人抢了先,就继续在这儿瞎琢磨吧。”
阿齐这番话可谓是一针见血,这世上最不缺的就是像我这样眼神好的GAY,我问他:“那你给我出出主意,我该怎么做。”
他扔过来一个白眼:“拿出你那一套罗曼蒂克,别跟以前一样,活活一只发情的公鸡。”
“你奶奶的说谁是公鸡呐?”
不然怎么都说人都需要知己呢,阿齐这人既是我的益友又是我的良师,一番说教犹如醍醐灌顶,瞬间将我心里的郁结给解开了。打定主意后,接下来的事情就好办了,旁敲侧击的从万海涛那儿打听到了程远工作的地方,第二天我便拉着阿齐去了,算是制造一次偶遇。
阿齐念叨了我一路,说我这方法太老套,照这么进行指不定要到猴年马月才能将人搞到手。一听到这个“搞”字,我心里的火蹭的就冒起来了:“老子这次是认真的。”
“好好好,你认真你认真。”
还没进到店里,我便看见了正在吧台忙碌的程远,他同店里另外两人一样都穿着黄白条纹的衬衫,打着黑色的蝴蝶状领结,可能真应了情人眼里出西施这句老话,明明都是一样的衣服,可程远就是穿得要比他们好看。阿齐在后面推了我一把,问我打算在门口站多久,接着他就推门进去了。
看到我之后,程远愣了有几秒,他问:“梁硕,你怎么来了。”
没等我回答,阿齐就先开口了:“你这问这不是废话嘛,来这儿当然是吃东西了,不然还专程来看你的啊。”
我吃惊的看了他一眼,他怎么敢这么对程远,这要是在私底下,估计自己当时就要动手了。
程远的小脸蹭一下就红了,他有些手足无措的问我们要吃什么,说起话来也是结结巴巴的。在他看不到的地方我狠狠的踹了阿齐一脚,算是给他报了仇。来之前说好是我请客,阿齐虽说对这些垃圾食品不感兴趣,但还是点了一大堆,像是为了泄我刚踢他一脚的愤。
“点这么多,你……你们吃得完吗?”程远看着满满两餐盘东西向我问道。
本打算去找位置的阿齐扭过头来:“吃不完我们不会打包吗,你瞎操什么心。”
我几乎是有些咬牙切齿了,我怀疑他陪我到这儿就是来找茬的。
等找到位置坐下后,我立马就拉下脸来:“怎么回事儿啊你,要不会说人话就闭嘴,跟这儿发什么疯呢。”
他冷哼了一声,不紧不紧道:“老子要不做恶人,哪能显得出你好的一面?这眼里有小情人了,连好赖都分不清。”
“你意思是……”
“黑白脸知道不?我看你这么些年都白混了。伟大莎士比亚说得一点没错,爱情就是种疯病,我看你也是病得不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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