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素锋-第2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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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野路,薇薇宠物店。
  罗薇按着某只造反的小孩,无奈间打出了一个电话,“哥听说你最近休息?拜托你一件事,带沈曦去看电影吧,我今天临时有事走不开!他正咬我呢……啊!”
  “可以。”罗锋说,放下手里的书,从半包围式的吊椅上起身,“在宠物店吗?一会儿过来。”
  一看见罗锋,沈曦就小猴似的,抱着他的腿,仰头要往他身上爬,罗锋把他抱起来:“曦儿想看什么电影?”
  “动画片!”
  罗薇在后面把卷闸门一拉,道:“哥,我走了,曦儿就交给你了。到时候等我忙完了,你告诉我在哪儿,我就去接他。”
  “妈妈再见。”有了舅舅,沈曦一点儿不黏她。
  “听舅舅话,知道吗?”
  “知道!”
  在地下停车场泊好车,罗锋把小家伙从车里抱下来,乘电梯到二十层的影院。
  罗锋戴帽子,戴墨镜,沈曦看不见他眼睛,小手在他脸上扒拉,推他的帽檐,罗锋按住他手,“曦儿别弄。”
  “舅舅为什么要这样啊?”
  “因为……有坏人要抓舅舅。”
  “真的吗?”小家伙信了,缩了缩头,紧张兮兮地望了望四周,轻声说:“舅舅……坏蛋在哪啊?”
  “在我们看不见的地方,但坏蛋只认识舅舅,不认识曦儿,”罗锋一本正经地编道,“所以只要舅舅藏好了,坏蛋就抓不到我们了。”
  “好。”小家伙瞄了眼旁边,赶紧把罗锋的帽檐往下拽了拽。罗锋低着头,嘴边挂着笑。
  买完票,选好座位,罗锋又给小孩儿买了爆米花和果汁。在大厅偏角坐着等了会儿,电影开始检票,便牵着埋头吃得正香的沈曦进入了影厅。
  穿过一条长廊,两边都立着几部正上映的电影海报。罗锋看了一眼,便看见了他。
  海报上,“林素”侧身站在几个主角身后,一身黑袍,长发垂在肩头,面容清隽冰冷,看起来孤高而萧瑟。
  看完一百分钟的电影,罗锋把小孩儿带去“有味”吃饭。包厢里,店长过来和他交待、报告了最近店里的盈利情况。罗锋对他很信任,说辛苦了,店里一切都劳你管理。只有一点,食材原料一定要新鲜安全。店长点头表示知道,一直都保证食物的质量。
  店长掀开珠帘走了,沈曦也吃完了,挺着小肚皮,憨憨地喘气。
  “吃累了?”罗锋笑着擦掉他嘴边的汤汁儿。
  “舅舅,妈妈什么时候来接我啊?”
  “妈妈已经在路上了。”
  罗薇踩着高跟鞋,一进包厢就伸手兜住了跑过来的小孩儿,摸了摸他的肚子:“哥,沈曦已经像只小皮球了,”她埋怨,“你还让他吃这么多!”
  罗锋说:“小孩子胖点没事。”
  罗薇轻瞪他一眼,转而捏小沈曦白软的脸蛋儿:“怎么这么贪吃。”
  沈曦咂咂小嘴,“咯咯”笑得很快活,往她怀里钻。
  “吃了没,”罗锋问她,“就在这儿吃点?”
  “不了,”沈曦脑袋在她肩上蹭,大概是困了,罗薇一把抱起小孩儿,“带他回去睡觉。”
  “行,一起下去。”罗锋站起来。
  柔和的灯光下,罗锋身材高大,剪影英挺而温柔,罗薇脱口而出:“哥,你越来越帅了。”与美人迟暮不同,岁月往往会把一个男人雕琢得更有韵味,这点尤其体现在她老哥身上。
  罗锋微微怔忪,笑了一下。
  目送罗薇驱车离开,罗锋也上了车。驶到一个十字路口,罗锋把方向盘一转,偏离了回家的路线。
  还是白天那家影院。罗锋坐在《悍刀》的观影厅里,四周一片黑暗。
  龙夔第一次出场,清癯身形半隐在黑暗里,长发垂在肩头,看起来阴冷而孤傲。他背着手,手指苍白、修长、纤细。
  身后座位里的女孩儿兴奋地嘀咕:“妈呀林素好帅呀!手也好好看!”
  “帅什么帅,哪里帅了?……”接话的似是她的男友,用着一种不服气的语气。
  随着人流从观影厅里出来,罗锋放在口袋里的手机一阵震动,伸手去拿,耳边有人兴奋地问:“你、你是罗锋吧!?”
  罗锋手收回来,把帽檐往下一压,快步往前走:“你认错了。”
  “罗锋!”女孩儿很确信,手指着追上来,“那个人是罗锋啊啊啊啊!”
  罗锋心下一声叫苦,暗叹这一天不该几番在人满为患的影院里如此招摇过市。迅速包围过来的人群几乎让他寸步难行,闪光灯频频地打过来,人群尖叫着,他抬起头,露出温和的笑:“大家好,我是罗锋。”
  与此同时,城市的另一边,有一个人也被“围剿”了。
  “林老师,您也是阮小天王的粉丝吗?”“林老师,请问……”各路媒体记者不断地把手中的话筒往林素面前递,差点杵到了对方的下巴。
  林素脸上架着一副黑超,被一群人围得有些急,勾着身子往前逃:“我这么隐蔽怎么都被你们发现了……”双手合十,两边手腕都戴了彩色手环,他上下摇了摇手:“放我走吧,演唱会就要开场了……我来不及了,来不及了……”
  他跑得很快,记者匆忙下把镜头对准他身上的粉丝衫,背后中央印着阮小天王的名字,阮思晗。
  荧光棒串成的彩色灯海里,林素和所有的歌迷们一样,情不自禁地边跟着台上的人唱,边轻轻摇晃着身体。
  那光芒万丈的年轻天王,有一把清亮又慵懒的嗓子,弹着吉他的样子,像在与人诉心事。
  现场气氛随着阮思晗首次献唱新专辑里的一首歌,变得越来越燃,然后,在阮思晗喝水的时候,舞台上的大屏幕忽然切换到了台下,稍微抖了抖,便稳当地对准了某个地方。
  林素感觉有束光把自己罩了进去。他心里一句完了,还没做出反应呢,就被周围的一阵尖叫声给攻陷了。
  看着大屏幕正中央的自己,林素挥了挥手中的荧光棒,笑得有点内敛:“嗨,大家好。”阮思晗事先不知道他来,喝水的动作停住了,满眼惊喜。
  林素的现身,使整个演唱会的气氛一下子燃到了极点。
  阮思晗脸上流着汗,光彩熠熠的,他拿着话筒,问歌迷:“要不要让他上来唱一首?”
  “要!”
  林素连忙笑着摆手,奈何粉丝们呼声太高,他半推半就的,也就上去了。和阮小天王在演唱会上合唱,是能美半天的事儿,但不是他的舞台,林素有点紧张:“唱什么啊?”
  阮思晗挑了一首对方最爱听的,林素听了点头,这首他听了很多遍,词很熟。阮思晗先起的调,声音好听得不像话,林素攥了攥话筒,眼睫略垂着,开口接下一句。
  一首合唱完,底下歌迷们爆发出尖叫,荧光灯闪得像整片海在动。
  “开口跪?”阮思晗笑着说,“没想到我们的影帝这么深藏不露吧?”
  林素也唱得流了汗,他情绪高起来了,对着话筒说:“阮思晗,我是你迷弟!”
  底下歌迷们又一阵尖叫,震耳欲聋的。两人最后在台上抱了一下,林素就下去了。
  演唱会结束已是深夜,林素被粉丝们围着签了名,拥了抱,最后被几名保安一路护送着,才进了后台。
  阮思晗给他发微信说在休息室。
  林素推开休息室的门,伸进脑袋,阮思晗正坐在镜子那儿卸妆,旁边坐着他的经纪人,伍姐。
  “迷弟来了?”阮思晗扭过头,朝他笑。
  林素径直坐到后面的小沙发上,伸展了两下腿,然后他不和阮思晗搭话,而是朝着伍姐笑:“伍姐,今晚我能借走软软吗?”
  伍姐笑了下,说:“林影帝借人,我敢不借吗?”
  “谢谢伍姐。”
  阮思晗这时卸完了妆,露出了光洁饱满的额头,他的眉眼有些清淡,嘴唇也薄,不笑时很有距离感。但阮思晗是个爱笑的人,一笑如春风,破冰化雪,温暖和煦。他起身过来,长腿笔直,伍姐拎起包,凑到他耳边说了句什么,即便那么小幅度,林素还是看见阮思晗皱了皱眉。
  林素的跑车停在外面,阮思晗把车钥匙丢给伍姐,让她叫人把他骑来的机车弄回去,上了林素的车。
  “哪天带我骑一把?”林素看着那辆黑色重型机车,“好酷。”
  “好啊。”
  “像我们腿长的,骑着应该很帅。”
  阮思晗一笑,“你不帅谁帅。去哪儿?”
  “找个地方搓顿夜宵,唱饿了吧?”
  “真有点。”
  路上他们闲聊聊起了猫。林素有了猫,阮思晗很羡慕。林素把手机解锁了扔给他,“看吧,都是亚伯的萌照。”
  阮思晗一手拢着被风吹乱的额发,一手翻照片:“可以说很萌了。自从你养了猫,粉丝儿们福利也大了吧?”
  林素想了想:“是吧。”
  阮思晗又翻了会儿,把手机还给他,林素要接,他又一转手腕,笑道:“你不会有隐藏照片?”
  “怎么可能,没有。”林素连忙要拿回手机。
  “急得都忘了演技。”阮思晗浅浅一笑,把手机还给了他。
  到了地方,林素泊好车,两人往饭店里走。
  “你也可以养一只猫呀,到时我们可以结为亲家,不过亚伯是公的,你得买只母的;你要实在想养公的,咱们两只猫义结金兰也可以……”
  “义结金兰……”阮思晗笑坏了,而后眼色微微黯淡下来,有些含糊的意思,“猫……以后应该会养吧。”
  “你想养不就养了,伍姐不让吗?”
  阮思晗没说话,两人被服务生迎着走进“有味”,这个话题也就没继续了。点完菜,两人对坐吃着免费的小食,林素忽然想起了和对方相识、相熟的一些事。
  林素当初因为喜欢阮思晗的歌,在微博上关注他,那时候的阮思晗已经贵为天王,微博只零星关注了几个工作室和音乐制作人。林素主动关注他,没想过如果对方不回粉多丢脸什么的,而且他估摸着阮小天王看着挺清傲一人,十有八九不会回粉。没想到,当晚阮思晗就回粉他了,林素正激动呢,对方又发来一条私信,说我很喜欢你演的电影,没把林素给乐得一晚上没睡着觉。后来,两个人从私信到微信,聊得越来越熟,私交也越来越多,成了圈内好友,不过媒体方面都不知情。
  “发什么呆呢?”
  “你现在什么发色?”
  他冷不丁一问,阮思晗愣了一下才答:“我?亚麻色吧。”
  “……我也一直想染个亚麻色。”
  “染吧,”阮思晗说,“会很适合你。”
  “是吧?”林素眉毛一挑,自恋道,“过两天就去染,到时候颠倒他个众生。”


第53章 
  深夜的“有味”,只有零星几个客人。
  阮思晗说是饿了,胃口还是不大,停下筷子,他边看手机边等林素吃。
  “网上都爆了,你来演唱会。”
  林素“唔”了一声,“这回咱俩的关系瞒不住了。”
  “咱俩是什么难以启齿的关系吗?”阮思晗刷着微博,把手机转过去对着他,笑道,“看看,都在说你唱歌好。”
  林素瞅了一眼。
  “我的天林素唱歌居然这么好听,感觉一点不比专业的差……”
  “啊啊啊啊林素竟然来了!两大男神同台!告诉我不是梦!”
  “林素现身阮思晗演唱会,两人是好基友吗?颜值也太配了吧!话说林素唱歌真不错,竟然没被阮小天王完全压过去,可以考虑去参加跨界歌手了哈哈。”
  林素看得臊得慌,低头吸了口橙汁儿,他有时是喜欢吹牛说自己唱歌不错,但在专业歌手面前,他从来是提也不好意思提的,“看得我脸都红了。”
  “我说过你哪天要不想拍戏了,来唱歌,前路也很广阔。”
  林素摇头:“我这纯粹是胡唱,唱着玩儿,ktv水平。什么唱功啊,完全不懂。”
  “有天赋比多少努力都重要。你想懂,我教你?”
  “别了,我还真去唱歌啊?”林素笑着,放下筷子擦了擦嘴角,“你坐着我去结账,然后咱们就走吧。”
  “五号桌。刷卡。”
  夜太深了,客人又不多,收银台后面的姑娘有点儿犯困,听见声音才“哦!”了一声清醒过来,双手接过他的卡。
  林素一只手放在吧台上,身子前倾,从帽檐下露出眼睛,“你们老板……有时会过来吗?”
  小姑娘刷完卡,没立刻回答。因为老板是公众人物,全店都要对此保密,她把卡递还给客人,有些戒备地看过去,只一眼,就张大了嘴巴,一脸惊喜:“你……林、林……”
  “嘘。”林素手指放在嘴唇上。
  小姑娘眼里闪动着光,激动不减,手都不知怎么放才好,对上林素的眼睛,有点语无伦次,“能、能……”她小声说,“签一个名吗?”
  “行啊。”林素拿起吧台上的圆珠笔,就在空白点菜单上“唰唰”地签名,签完一笑,“好了。”
  小姑娘捧着点菜单看,没忘他之前的问题:“那个,你知道这是我们老板的……”
  “知道。”
  “哦……”小姑娘张开嘴笑了,说,“我们老板有时会过来店里,来得不多。他今晚才来过。”
  林素瞳孔一缩:“今晚来过?”
  “嗯……早一点的时候。”
  正说着,有两个服务生过来了,林素又对她“嘘”了一下,把帽檐一压,转身离开了。
  “怎么这么久?”
  林素含糊了一声,脸色有点复杂。阮思晗起身,对他道:“今天不想回去了,方便去你那儿借宿一晚吗?”
  “好呀,”林素一听笑起来,“你是想去看猫吧?”
  “不怕伤你心,是。”
  “Abel~”
  林素摸到墙上的灯点亮,一个小毛线团已经蹿到了脚边。
  林素弯腰将它抱起,Abel两只爪子搭在他肩上,圆脑袋在他脖子里蹭了蹭。林素亲了它一口,说,“有客人来了。”
  小家伙早盯住阮思晗了,小小的身子在林素怀里躬起来,毛发直立,喉咙里发出类似呼呼的声音。
  “它凶我?”
  “小家伙有点怕生。”林素顺了顺Abel颈间的毛发,训它,“傻不傻?你凶小白杨就算了,长得这么好看的人你还凶?”
  Abel回头懵里懵懂地看了他一眼,喉咙里的声音小了一些。
  阮思晗哈哈大笑。
  林素把Abel放在沙发上,去倒水,阮思晗顷刻靠近美短猫,试探地伸出一根手指想碰碰它。Abel两只黑漆漆的眼睛动也不动地盯着他,尾巴翘起来,好像随时准备抬爪攻击,着实有些唬人。
  阮思晗也是个不怕挠的,果断把手伸了过去,没想到Abel抬抬头,真的任由他摸了自己一把。
  开端顺利,阮思晗弯起眼眸便想去抱它,但它只轻松一跃,就跳到了回来的林素的脚边。
  林素:“猫可摸,不可抱。”
  阮思晗:“……”
  阮思晗喝了一口水,对猫的兴趣很大,且有锲而不舍的精神,一直跟着Abel满客厅地跑,试图让它接受自己的怀抱。
  林素“啧啧”两声,拍了数张照片,又录了一段小视频,想发微博。当事猫的意见不用咨询,但当事人的要咨询:“软软,能发微博吗?”
  “想发就发,反正我们暴露了。”
  林素就发了,边编辑边说:“这怎么好像被媒体撞破恋情了,然后马上发微博承认啊。”
  阮思晗空着手,一脸阴郁:“它还是不让我抱。”
  “你就、你就摸一摸吧,强抱的猫不甜。”
  洗完澡,两人一猫上了楼。林素非要阮思晗跟他睡一床,睡前聊聊天,阮思晗冲着猫也在楼上睡,答应了。
  Abel蜷在床尾,阮思晗想做最后一次努力,手朝美短猫的腰后伸过去,它前爪缩了下,然后就没动了,黑亮的眼睛看着阮思晗,仿佛传达了某一种讯息。
  “抱吧,它给你抱了。”
  于是,阮小天王终于美猫在怀。
  早上,阮思晗还在睡,林素轻手轻脚地起床下了楼。Abel跟在他脚后。
  林素从冰箱里拿了食材,准备做点意面当两人早餐。进厨房令他心情忐忑且激动,忍不住哼起了小调。
  没一会儿,阮思晗下了楼来,衣服、头发抖都已拾掇整齐,说:“林素,我要走了。”
  “啊这么急?吃了早餐再走吧。”
  阮思晗表情有点隐忍,只往玄关处走,道:“你做早餐辛苦。但我有点事,得赶回去。”
  “不辛苦,”林素跟过来,“没事吧?”
  “没事,一点私事。”他打开门,扬手,“别送了,我走了。”
  林素站在玄关那儿,低头看看Abel,咕哝道:“厨艺没秀成。”
  把面盛起来,坐在餐桌上,他给阮思晗发微信:“有什么事一定和我说。”发完出了会儿神,他和阮思晗相处这么久,一直觉得对方可能藏着一个秘密,而这个秘密,他不会和任何人说。
  很正常,正如他自己如今也藏着那样一个晦涩难言的秘密。
  接通告、跑商演,日子就这样一天一天过,Abel越长越大,已经能自己扒着林素的裤腿爬到他腰上,也越来越皮,常把餐桌上的杯子往下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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