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嫁给当代皇太子-第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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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是迟来的回礼。”花慕之站了起来,走到那托盘旁边时回望向他:“父皇他们商量了一刻,决定都随在一起回给你。”
  越亦晚怔了下,起身去看这盘子里的东西。
  伴随着骨节分明的长指揭开那缎子,羊脂白的一对玉如意出现在他们的眼前。
  这不是一般的东西,恐怕是百年前的旧物。
  当年临国作为藩属,给大明朝岁岁上贡时得了好些赏赐,如今都不声不响地留在了这皇宫里。
  羊脂玉的成色极好,刻绘的图纹也颇为讲究。
  钩头扁如贝叶,流云纹古朴大气,长柄上镌刻着象驮宝瓶,也象征着平安喜乐。
  “这是古董……”他有些不好意思:“我不太敢收啊。”
  寻常博物馆里都不一定能供着这个,他卧房里要是奉上一对这旧物,搞不好半夜会梦到老嬷嬷。
  “其实,”花慕之斟酌着语气道:“我们平时吃饭用的筷子和碗,也都是两三百年前的古董。”
  随便一只碗都价值百万,不是寻常的东西。
  越亦晚懵了几秒钟。
  他其实是见过许多土豪的。
  但凡是有攀比心的人,总归是要秀一下手腕上几百万的限量名表,又或者是首都中心买下的独栋别墅。
  可有钱到这种地步也有点——恐怖吧。
  这儿的随便一只碗,要真都是明朝清朝那个年代的东西,也太奢侈了一点。
  他晃了晃脑袋,心想这才是贵族人家,咳一声道:“那就拜托霍御侍帮忙收好了。”
  “父皇和母后都很喜欢你。”花慕之垂眸笑道:“也望你度过礼训期之后,能长久的留在这。”
  越亦晚抬头看向他,忽然想问问,他自己是怎么想的。
  两个人的身份确实都是门当户对,自己亲爹大哥那边确实是有些担心,甚至视频聊天的时候还开玩笑说被绑架了就眨眨眼。
  他们只希望自己能够有一桩圆满的婚事,和爱的人在一起过一辈子。
  可他不觉得自己还会爱上谁。
  母亲的那件事出来之后,越亦晚便觉得自己的某些信仰,被击碎的都无法再拼起来了。
  他犹豫了一刻,还是没有把心里的话问出口。
  九月十九越来越近,宫里也忙个不停。
  不光是皇后在主持要务,好些宗室亲眷也会来入宫帮忙。
  越亦晚作为还未过门的太子妃,到时候只用跟着殿下去行礼敬香便是了。
  宫女们要去采一筐筐的银桂和木芙蓉,提前把花瓣碾碎了做各色的糕点吃食。
  这万灵归的庆典里,要做颇为特色的引亲烛。
  说是蜡烛,其实是可以如蜡烛般可燃且长明的糕点,要在那个时候供奉在祠堂和水边,用熟悉的香味引渡旧亲的亡魂回家。
  越亦晚还没有去英国之前,颇喜欢这个节日。
  到了那一天,满街都是白菊银桂的香气,花朵形状的糕点虽然是贡品不能吃,可当蜡烛烧也特别好闻,馋的人想多吃两碗饭。
  除了引亲烛要提前烹制蒸熟之外,还有好些祭拜用的纸钱经幡也要备好。
  花慕之抄了一卷经书供在了万佛堂里,越亦晚也抄了好些送了过去,权当是一片心意。
  不过他写惯了英文,如今再拿钢笔确实不太顺手,字迹圆圆的像是在卖萌。
  到了九月十号的时候,满宫便散着蒸花糕的香气了。
  哪怕是牵着大白狗去请安的路上,也能闻见热乎的桂花糕散着的甜味。
  宫里进了新鲜的鲥鱼,中午祖孙三代一起用了午膳,聊得也颇为自然。
  老太后依旧是那古怪脾气,偶尔会问些角度刁钻的问题,但并不为难他们。
  她甚至当面戴着越亦晚送的那镯子,也算是侧面上认可了他的存在。
  毕竟这么守规矩又懂礼貌的儿媳妇,还是很符合预期的。
  老太太是个旧派的贵族,平日里只穿长袍丝履,现代的常服外套是从来不碰的。
  一家人聚在一块时,有时候画风不太统一,就显得有种奇异的穿越感。
  皇帝和皇后刚从宫外回来,身上还穿着西服。
  老太太穿着宫里新裁的袍子,深紫织锦上木槿花绣的惟妙惟肖。
  越亦晚刚好做了身新的风衣,穿着跟在伦敦那会儿没什么区别。
  花慕之很少碰到这种情景,此刻也忍俊不禁。
  这若是个古板又严苛的家庭,恐怕少不了事端,肯定得闹腾一阵子了。
  九月十九的当天,所有人几乎都是凌晨四点半就起来了。
  宫女和侍从们好些是三点就起来做准备,把早就清点好的东西都再确认一趟。
  越亦晚完全处在昏昏欲睡的状态里,这回真是长着胳膊任由御侍们代为更衣。
  用完粥下楼上了车,他依旧困的眼睛都睁不开。
  他们要先去拜会长辈,再一起去万佛堂祭拜祖先,等这些事忙完了再一起出宫,去参加更大的典礼。
  一路上坐着马车出行,微微的颠簸那就跟摇篮一样,晃悠的让人想歪头睡倒。
  本来路程只有十分钟,越亦晚愣是上车就不知不觉地歪在花慕之的肩头睡到下车,要晃两下才能叫醒。
  等拜完菩萨和先祖,再坐车去接近外宫的地方换乘轿车。
  一行人穿着木屐拖曳着古制礼服,坐进了那钢琴漆的长款宾利里。
  “你可以再睡会。”花慕之小声道:“父皇要和母后要在镜头前接受采访,还可以再眯二十分钟。”
  越亦晚颇为感激的点了点头,然后一闭眼又断了电。
  怎么跟自己当年上早自习那会儿一样,说秒睡就秒睡……
  中午的时候要与阁臣还有元首共同用餐,下午再去郊外的帝陵里行古礼。
  晚餐出于敬重和缅怀不能吃东西,等暮色渐浓,他们刚好到了汣水旁。
  汣水横穿整个临都,也刚好经过溯明廷以南。
  这条长河原先也是守卫宫廷的护城河,如今依旧宽广而波涛汹涌。
  一轮明月浮在云外,长河两岸的人们都渐渐拢聚。
  长河以北,是一众王室宗亲,是历史的见证者与继承者。
  长河以南,是前来祭拜和悼念祖先的子民。
  古老的江河旁灯火通明,无数的灯笼光芒闪烁,维持秩序的守卫们如同沉默的行道树。
  凤竹桥上有一众专业的演员穿着仿制的古衣,拿着银铃和竹板跳起召唤先灵的光玉舞,元首带着官员们久久行礼,皇室的一众人亦是行礼跪拜,与无数市民共同迎万灵归。
  纸灯笼纱灯笼的光在夜色中都如萤火一般,长河两畔如同汇集了两条长龙,起伏的光亮看不见尽头。
  僧侣和道人们开始吟唱经文,手中拿着形色不一的法器光着脚走过河畔。
  供礼架早已在沿岸架设好,伴随着吟唱和应和声,人们走上前将引亲烛供奉点燃,线香扬起雾白色的烟,在北风中形成袅绕的一条长路。
  越亦晚随花慕之放好了芙蓉花烛,回到行列里继续观礼。
  他穿的颇为厚实,此刻一点都不冷,就是有点饿,刚才鞠躬的时候肚子还咕了一声。
  他正望着对岸,想隔着十几米看看能不能找到父兄,垂落的左手忽然被碰了碰。
  越亦晚转头看向花慕之,以为他有什么话要说。
  下一秒,掌心里突然多了一枚桂花糖。
作者有话要说:  越亦晚:咦!


  第13章

  直到月末的时候,越亦晚才想起来回家探亲这件事。
  当初刚进宫的时候,冯老师就跟他讲过,哪怕是将来真的做了太子妃,也是可以每个月回家探亲两次的。
  如果有要紧事,跟宫里头请长假也不是什么难事。
  毕竟不是旧时代,基本的人身自由还是得有。
  他九月份忙着把手艺捡起来,不是在工作室里裁大衣就是重新鼓捣针线活儿,哪怕一个人都忙得连吃饭都顾不上。
  网络不发达的时代,幽禁几年简直能要人命。
  可对于现在的很多青年而言,如果有吃有喝有WIFI,他们简直可以在家里呆十年。
  还是要表现的有点良心。
  越亦晚跟爸爸那边问了休假的时间,找了个空档准备回家呆两天。
  他换上板鞋和长款外套的时候,颇有种自己又变成游客的感觉。
  花慕之还在陪母亲访问孤儿院,两人没机会道别,便也这么走了。
  他坐着马车玩着手机晃悠到宫外,家里的司机早就开车等在了指定的位置。
  霍御侍微鞠一躬以示道别,越亦晚挥了挥手,便坐车回了家。
  这一路上,跟来时没有任何区别。
  各个国家的游客们来来往往,街上川流不息,超大的广告牌在宣传新的能全新投影的手机。
  等红灯的功夫,越亦晚抬头看了眼远处的摩天楼,转头瞥见一个金发碧眼的老外在试图啃引亲灯,灯芯朝着下晃来晃去。
  不那个不是——
  算了算了。
  他揉了揉鼻梁,感觉自己只是做了一场梦。
  所以说都2030年了,皇室和现代的割裂感也太明显了。
  越品难得在国内呆着而且有空,直接亲手下厨给他哥俩做一顿饭。
  越知故结了婚以后一直忙的要命,今天也是推了应酬回家看看。
  两兄弟见面的时候免不了互相取笑几句,然后再一块去厨房给父亲帮忙。
  鸭子剁成块用大葱姜片腌着,回头炖煮一锅啤酒鸭。
  桂花鱼已经盛在盘子里,等会蒸十五分钟就行。
  越亦晚帮忙择着花椰菜,跟他们两你一言我一语的聊着天。
  “——所以他们吃饭用的真是古董?!”
  “纯金的碗碟都收了起来,说是担心重金属中毒。”越亦晚解释道:“以前给侧室和庶子用的纯银餐具倒是对人健康挺好,现在都拿来用了。”
  “那宫里那些传说呢?”越知故给鸡翅裹着面包糠道:“不是说每逢打雷下雨,就能看见死去的老宫女们排着队顺着宫墙走过去吗?”
  越亦晚眨眨眼,心想每逢下雨倒是有两个人偷摸着去写诗,把人家侍从过路用的小道搞成了BBS留言板。
  越品平日在公司里不苟言笑,胡子一翘一群下属恨不得抱着策划案哭出来,回了家倒是一点架子都没有,吃饭都顾着给他们兄弟两夹烤羊腿。
  越亦晚总算摆脱了坐要坐相的宫廷,啃烤羊腿啃得一脸芝麻和油,抄过餐巾一抹脸道:“还是老爸你烧的饭好吃。”
  越品笑着帮他擦了擦脸颊上的芝麻粒,又给他倒了杯酸奶。
  他们哥俩是被爸爸一个人带大的,口味也完全被他养刁了。
  旁人都爱说男人不会带孩子,可真用了心,哪有做不好的事情。
  等一顿饭结束,大哥还要回公司开会,爸爸则早早的洗漱休息,毕竟平时都太劳累了。
  越亦晚在家里转悠了一圈,拎着手机钥匙出了门。
  他去扫了辆共享单车,一路骑出富人区,去了附近的良南夜市。
  这儿游客众多,也是临都的特色景点之一,在政府的严格管束下物价也一直非常良心。
  由于晚饭吃饱了的缘故,夜市里的小吃全都闻起来颇为油腻。
  他只扫了一眼,去了附近的步行街。
  路上人流太密,越亦晚只能推着车慢慢往前走。
  昨天还坐皇太后那,捧着盏雨前龙井听她念叨琐事,今天却一个人在这儿逛商业街。
  购物中心的霓虹灯挂在高空,海报上是最近的科幻大片。
  小情侣们的手腕上连着一对桃心气球,还有小孩儿举着棉花糖蹦蹦跳跳。
  网红奶茶铺的店前排着长龙,服装店的店员站在门口热情地招呼路人进来看看。
  这儿的繁华,花慕之见过吗?
  他喝过百香果双响炮吗?
  越亦晚忽然想到了什么,想给他带点东西。
  他走进了超市左右张望,可什么东西好像在此刻都太廉价了些。
  他自己是豪门出身,也是清楚格调两字是怎么写的。
  可宫里的用度只会比豪门更加讲究,其实对花慕之而言估计也没什么新鲜。
  他在货架旁转了两圈,给这便宜老公拿了一包酸奶味的薯片,拿了一袋五香味的兰花豆,临结账前又想到了什么,跑去拿了包小孩子才吃的香辣蟹味儿干脆面。
  嗯,都是垃圾食品本品了。
  一袋子零食拎在手里,越亦晚又顺着人流逛了一圈。
  这儿不光有吃喝玩乐的购物中心,还有卖各种纪念品和小玩意儿的小店。
  卖糖画的老爷爷拿糖汁画着小鸽子,旁边的小孩儿围了一圈。
  越亦晚凑过去看了一会儿,忽然拍了一百块钱,伸手道:“老爷爷,您让我画一个呗?”
  老爷爷收了钱,颇为爽快的应了一声。
  越亦晚舀了一勺琥珀色的糖汁,凝神想了想,在石板上龙飞凤舞的画了个狮头龙鳞牛尾的麒麟,连鬃毛都细节满分详尽的很。
  老头儿拿着钱刚确认完不是假币,旁边的小孩儿们都欢呼了起来,他扭头一看,也跟着傻眼了。
  画——画的这么好?
  这年轻人怎么会这活儿?
  越亦晚玩的颇为开心,又给了他一百块钱。
  然后给旁边啃手的小男孩画了个八岐大蛇,连张开的獠牙也画的一模一样。
  这时候有游客过来拍照,还以为他是什么高人。
  越亦晚玩的颇为开心,顺手拿起旁边已经定型的那麒麟,在人群里看了一圈。
  一对同性情侣也站在不远处,两个人长得都颇为俊朗。
  那面容更柔和的人似乎像个演员,他感觉好像在哪见过。
  “送你们啦。”他伸出手,把糖画麒麟交给那小哥。
  对方表情颇为诧异,在拿到糖画时下意识地看向自己的恋人。
  两人颇为坦荡的亲了一口,笑着和越亦晚道谢。
  没等他再掏钱,老头慌忙摆手:“不用给了不用给了,你画一晚上都成。”
  越亦晚噗嗤一笑,最后拿糖汁浇了个《哈利波特》里的鹰头马身有翼兽。
  他准备走的时候,老头忽然唤了他一声。
  “要不——你教教我呗?”
  旁边的一圈小孩也跟着点头,都跟着想学。
  “这恐怕不行,”越亦晚失笑道:“我都是乱画的。”
  他转身走掉的时候,一口啃掉了那巴可比克的老鹰脑袋。
  还挺甜。
  等骑着车子回家的时候,都已经是晚上十二点了。
  这个时间,宫里那几个老干部应该都睡熟了吧。
  越亦晚低头用指纹开了门,一进门就瞥见老爹睡了一半起来喝茶。
  “——又去买零食了?”越品摆了摆手:“你晚上睡觉之前记得漱口,别二十多岁蛀了牙。”
  “哎,好嘞。”
  越品打着哈欠喝了半杯茶,又催他快去睡。
  “好好好——”
  越亦晚走了一半,忽然又回身把爸爸抱了一下。
  “哎哟,怎么了啊?”越品瞌睡都醒了:“受委屈了?”
  “没,就是觉得您特好,”越亦晚跟小时候似的,抱着爸爸不撒手:“我特喜欢您。”
  “行行行,多大人了。”越品胡噜了下小儿子的头发,挥手道:“啃薯片去吧。”                          
作者有话要说:  江绝:看!麒麟!
戚麟:?(? ???ω??? ?)?

  第14章

  等再回宫里,都有些不习惯了。
  越亦晚临走前,愣是被大哥和爸爸胡噜半天毛,新吹的发型都乱糟糟的了。
  他拎着零食去了宫里,下马车时颇为轻松。
  木屐还是不太方便呀。
  花慕之正在抱朴殿里写公文,听见楼下有马车声,去窗外看了一眼。
  小小的人影在远处晃着手,然后撒着欢就跑了过来。
  他不觉失笑,过去迎他上楼。
  “可以多住几天的,不用急着回来。”
  越亦晚摆了摆手,忽然把那袋零食递给他:“你尝过这个吗?”
  花慕之愣了下,辨认了几样:“薯片小时候吃过,其他两样……还真没有。”
  “尝尝这个!干脆面!”
  越亦晚当着他的面把那画着小浣熊的包装打开,捏碎一大块面饼之后洒了香辣蟹的调料包,然后晃了半天。
  面饼碎在袋子里晃来晃去,略有些辛辣的香味就呛了出来。
  这皇家吃的零食大多都是手工制造的,即便是薯片也有厨子帮忙切好薯片现烤好再送过去。
  花慕之颇有些好奇的看着他晃悠完打开袋子,试探着伸手拿了些尝了尝。
  “——很好吃哎。”他看向越亦晚:“这是什么?”
  “是垃圾食品。”越亦晚轻咳一声道:“咱偷偷吃完把包装袋藏好,我怕冯老师训我把你教坏了。”
  两人还真跟放学后的小学生一样,躲在书房里分食完兰花豆和干脆面,又边聊边吃完了一袋薯片。
  虽说是很廉价的食物,可吃起来确实一本满足,简直欲罢不能。
  趁着吃零食的功夫,花慕之找了PAD过来,给他看自己新写的故事。
  头号粉丝越亦晚眼睛一亮,凑过去读得津津有味。
  这次故事的主角,叫做画中妖。
  清苦的书生在闲暇之际,会挥毫泼墨画兰草墨竹,又把那画悬挂在书房里,挑灯夜读累了便抬头赏看。
  那千代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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