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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才医仙-第22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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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那些山川一样巨大的古籍当中将这个给翻出来。”

“我晕,还是最新款的分体式笔记本电脑啊!”孙子轩那叫一个羡慕嫉妒恨,这么拉风的电脑,他只看过广告,还没用过呢!

孙子轩定睛看去,在看到了屏幕中的文字之后,顿时惊呆了。

神农氏是华夏远古时期的大牛级牛人,可以说,他老人家乃是巫医的始祖,中医对他老人家而言,直接就是重孙子的重孙子辈儿的。

神农氏最著名的法宝就是百草集,不过百草集不是书本,而是一个手镯,以天外陨铁之精,由数千法宝制造师,经历九九八十一年的时间才打造出来。

耗费如此巨大的人力物力,百草集自然不可能是个单纯的草药探测器。

因神农氏苦心钻研治疗方法,寻求百草,百草集因此而得名,至于神农氏和百花谷之间的关系就更简单了,百花谷就是神农氏创立的灵药种植基地、修真界的医院。

而百草集则是百花谷的钥匙,使用百草集,可以瞬息千里,进入到百花谷中。

当百草集失去主人,就会远遁千里,而百花谷则会隐于三千世界之中,只有当百草集重新拥有了主人,百花谷才会重见天日,重现人间。

百花谷分为乾、坤两个部分,乾代表阳,乃是居住、治疗之所,而坤代表阴,乃是专门搜集、种植草药之地,说白了,乾是医院,坤是药店。

“小胖子,这下你可赚大发了,你这运气,是不是早上出门的时候踩到狗屎了啊?”无良大叔羡慕地叫道。

“狗屎运……”孙子轩无语了,无良大叔的思想,实在是太奇葩了。

“得,大叔,我不跟你扯了,我去把这个消息告诉给红莲姐,拜拜了您那。”孙子轩无奈的摇头,摆手道别后,快速离开了大厅。

红莲山顶。

红莲在听完了孙子轩对百草集的介绍之后,双眼放光,就好像要强抢孙子轩左手手腕上的手镯一样。

“我说红莲姐,这玩意在地府没用的啊!这是阳间的东西。”孙子轩连忙说道。

“小胖子,帮姐姐一个忙怎么样?”红莲忽然凑到了孙子轩的面前,光洁的额头顶着孙子轩那渗油的额头,开口问道。

随着红莲靠近,一股淡淡的幽香扑鼻而来,这应该是红莲的身体的香气,闻起来令人感觉特别的舒服。

而当红莲开口的时候,一股热气全都喷在了孙子轩的脸上。

红莲的容颜、身材、气质,绝对是最顶级的,孙子轩见过的美女当中,也就只有赵菲菲和权宝儿能够和红莲平分秋色,不说身材,单说容颜的话,就算是赵嫣儿都要稍逊一筹。

这样一个天使面孔、魔鬼身材、气质高雅的美女,只穿着内衣,离得又这么近,这简直就是吃果果的勾引嘛!

“呃!您说。”孙子轩微微提臀,因为他感觉自己的二弟有抬头的趋势了。

“帮我去阳间。”红莲说道。

“啊?”孙子轩傻眼了。

孙子轩险些一口血喷出去。

“红……红莲姐,你……你说什么?”

“我要去阳间,小胖子,帮我去阳间。”红莲眨动着那双明媚动人的大眼睛,重复道。

“红莲姐,你没开玩笑吧?”孙子轩怎么都感觉这是在开玩笑。

要知道,孙子轩现在主要的任务就是将那些利用地府漏洞,逃到阳间的炼魂鬼要么抓回来,要么直接杀掉,如果说地府是个超级大监狱的话,那么孙子轩就是这个超级大监狱的狱警。

而现在,身为囚犯的红莲居然要让狱警帮她越狱,这不是扯淡吗?

“我可没有开玩笑。”红莲白了孙子轩一眼,这白了一眼的风情哦!让孙子轩差点把持不住。

“呃!红莲姐……”孙子轩连忙后退了两步,拉开了距离,这才苦笑道:“红莲姐,你在这里生活的好好的,为什么想要去阳间呢?”

“还不是你害的。”※※※

第402章 一片人参

红莲再一次白了孙子轩一眼,身体向前飘去,和孙子轩身体的前面紧紧的贴在了一起,胸前两团丰满虽然有内衣阻挡,但那无与伦比的软弹,却让孙子轩心神不住的荡漾。

“和……和我有什么关系?”孙子轩咽下一口口水,艰难的问道,他倒是还想退,可是,红莲的双手环住了他的大粗腰,他就算后退,也只会是带着红莲退,退不退结果完全一样。

“怎么和你没有关系?原本人家在这里生活的好好的,不愁吃不愁喝不愁穿,可是你偏要从阳间带来那么多好看的衣服的画片,还带给我这么多漂亮的衣服,我活了这么多年,还是第一次见到这么多漂亮的衣服呢!所以,我想要去阳间,将这些漂亮的衣服穿个遍,穿个够。”红莲幽怨地说道。

孙子轩直接无语了,心中暗骂不已:“我特么的脑袋坏掉了,才会选择从阳间带衣服到地府来,要不是你提出来要我用漂亮的衣服换元气锁,我一个大老爷们,怎么可能跑去逛商场啊!”

“小胖子,你觉得我美吗?”红莲也不知道从谁那里学到的撒娇方法,声音嗲嗲,充满了勾人感觉的问道。

“呃!美。”

“我的身材好吗?”

“呃!好。”

“小胖子,你想想看啊!我这样实力强悍,头脑聪慧,容貌出众,身材极好的大美女,要是陪在你的身边,那是多么羡煞旁人的美事啊?”红莲勾人道。

孙子轩直接哭了,暗道:“大姐您别逗了行不?就您这样的鬼王级别要是跑到了阳间,那绝对不是羡煞旁人,我怕是先杀旁人才是真的啊!”

“而且啊!人家琴棋书画样样精通,知书达理,出得厅堂入得厨房,暖得被窝,带出去风光,这种好事,便宜你了。”

“红莲姐,你是轩辕老头的红颜知己,我和轩辕老头则是忘年交好友,兄弟之妻不可欺啊!”孙子轩郁闷的要划清界限,阐述清楚自己的原则。

“红颜知己?我什么时候说过我是轩辕老头的红颜知己了?”红莲皱着眉头问道。

“啊?”孙子轩不知道怎么回答了。

“轩辕老头是我的朋友,我认识他的时候,他都有七十多个老婆了。而我活着的时候一生追求医道,终生别说嫁人了,就连小手都没有被男人拉过。”红莲幽怨地说道。

“呃!这怎么可能?”孙子轩是打死也不信。

“嘻嘻!因为人家喜欢女人啊!”红莲娇笑道。

“我晕,蕾丝边啊!”孙子轩震惊了。

孙子轩挣脱出红莲的怀抱,转身就跑。

“红莲姐,我还有事儿,先闪啦!”

孙子轩不能不怕,一个鬼王级别的蕾丝边,简直就是全世界所有男人的公敌啊!先不说能不能将鬼从地府带到阳间去,就算能的话,带一个鬼王级别的蕾丝边,孙子轩岂不是等于给自己树立了一个强大的情敌?

要知道,孙子轩身边的可都是美女啊!而这些美女,恐怕难逃红莲的魔掌,难不成到时候要看着红莲搂着美女,而孙子轩却只能孤枕难眠?

“嘻嘻!小胖子,有你求我的时候。”红莲看着孙子轩落荒而逃的背影,娇笑了起来。

孙子轩逃下红莲山,立刻默念“阴阳转换”,回到了阳间。

躺在酒店套房柔软的床榻上,孙子轩久久不能入眠,一闭上眼睛,脑海中就会出现只穿着内衣的红莲,身体仿佛被火灼烧,正在不住的升温。

“郁闷个天的……”孙子轩翻身起床,准备去冲个凉水澡冷却一下,这边才刚刚起床,那边手机响了。

“老公……”

赵菲菲的声音让孙子轩快哭了。

“得,反正都要去冲凉水澡了。”孙子轩无奈暗道。

“老婆,想我了没?”

俩人腻腻歪歪了半天,弄的孙子轩和赵菲菲都想要从手机中钻到对方那边亲热一番。

赵菲菲也终于将打电话过来的原因说了出来。

原来今天是赵妈妈五十岁的生日,原本赵菲菲是计划好要回来给母亲过生日,顺便也给孙子轩一个惊喜,所以才没有事先告诉孙子轩。

可是电影虽然拍摄完毕,但忙碌才刚刚开始,要进行后期剪辑、配音等等,再加上各种脱口秀节目,各种宣传。也就是人们常说的计划没有变化快,就导致了赵菲菲的计划受到了影响。

但是母亲五十岁生日却又不能不参加,于是赵菲菲才给孙子轩打了这个电话,让孙子轩全权代表两人去参加,反正赵菲菲和孙子轩的关系,对于赵家人来说已经不是什么秘密了。

“没问题,包在我身上。”孙子轩拍着胸脯保证道。

两人又腻了一会,这才挂断了电话。

“送寿礼?”孙子轩开始琢磨起来。

送礼,很简单;送礼,很困难。

之所以说简单,是因为物质丰富,只要你有钱,就不用担心花不出去,送礼而已,钱少的有钱少的送法,钱多有钱多的送法,比如说钱少,那么就买卡纸,自己制作一张生日卡片,或者买一张精美的生日卡片;钱多,那选择的余地就更大了,首饰、手表,就算是直接送汽车都没问题。

而之所以说送礼很困难,是因为想要挑一件能够让过生日的人满意,让来参加生日聚会的人都满意的礼物却并不容易,要知道对方喜欢什么;而且双方之间的关系,亲密程度决定了送的礼物不能太轻,也不能太重。

太轻的话,会让人感觉你瞧不起对方,太重的话,会让人觉着你别有所图。

孙子轩现在苦恼的就是究竟应该送怎样的生日礼物,这次等于说是毛脚女婿第一见到岳父老泰山和丈母娘,尤其又是丈母娘的五十岁生日,所以这个礼就不能乱送,一定要送的有意义。

冥思苦想了大半天,孙子轩没有半点头绪,索性打开了电视,先缓一缓头脑,等会再去想。

电视当中插播的电视剧刚好播完,广告正片接上,然后就是一老头一老太太围着草裙一顿狂扭,一边扭一边唱:“今年过年不收礼啊!不收礼……”

“对啊!送什么生日礼物,也比不上送健康啊!”孙子轩顿时感觉眼前一亮。

虽然已经决定要送健康,但是未来的岳母大人过生日,送一包包的药过去,简直就和诅咒人生病一样,到时候不被打出门去才怪了呢!

不过,有很多的药材,虽然大家都知道这是药材,但是当成是礼物送人,却能够让人感觉非常的舒服,例如人参、鹿茸、虎鞭等等。

有一小部分的药店是二十四小时开门的,不过想要买到好的药材,去药店是不行的,如果放在平时,孙子轩肯定会抓瞎,可是他现在可是有百草集在手,自然不用发愁。

眼前光影转换,当孙子轩的视线恢复正常,人已经身处在百花谷外的小树林当中。

快步入谷,孙子轩就在百花谷中寻找了起来。

普通人只能使用普通的药材,灵药什么的对普通人来说,比毒药还要猛,用见血封喉来形容绝对不为过。

“找一根够年份的人参就行。”孙子轩喃喃自语道。

孙子轩的话音刚落,左手手腕上就传来了剧烈的震动感,下意识的抬起左臂低头一看,孙子轩顿时吃惊了起来。

在左手手腕的手镯银色平面上,金色的光点竟然形成了一支长箭,长箭的箭尖直指前方。

“我去,这就是百草集提醒草药的功能?太神奇了吧?”孙子轩惊讶不已,按照箭头的方向快步向前跑去。

也就是五十多米的距离,手镯上面的剑尖就消失了。

孙子轩向前一看,顿时愣住了。

在孙子轩的前方,是一片红果林,这些红色的小浆果就像是枸杞一样,一丛丛一簇簇全都挂在枝的顶端,不是人参还能是什么?

人参的叶片算是复叶,复叶越多就说明人参的年份越多,孙子轩本想粗略的数一下这一株人参有多少的复叶,可是数了两分钟之后就无奈的选择了放弃,因为这片人参地里面随便一株人参的复叶都多到能把人弄混乱的程度,天知道这些人参生长了多少年了。

“爽啊!这么多的人参全都是我的,等过年回家的时候,给老爸弄两支,想炖汤就炖汤,想泡酒就泡酒……”孙子轩暗笑不已。

孙子轩跪在地上,用手指头一点点的将最外围的一株人参给挖了出来,天知道挖断了多少根须。

如果有老参客在这里,肯定要拿药锄刨死这个胖子,这株野生人参至少也有百龄了,放在外面就算是有钱都买不到,却被这个胖子挖了个残缺不全,这简直就是暴殄天物啊!

孙子轩左手抓着这株放在外面堪称无价之宝的人参,如同抓着一支萝卜一样,嘿嘿笑道:“搞定,收工。”

孙子轩正准备回去收拾人参,耳畔就响起了破风声。

一道黑影如同闪电般袭来。

孙子轩的反应超快,体内阳力快速运转,整个人如同浣熊一样向左边扑去,与飞射而来的黑影擦肩而过。

“什么玩意儿?”孙子轩没想到竟然会被偷袭,定睛一看,顿时愣住了。

就在距离孙子轩五米左右的一块怪模怪样的大石头上,蹲着一只比普通家猫小上一圈的小动物,这个小动物有着略尖的嘴巴,圆乎乎的脑袋,肉滚滚的身体,后面还拖着一个扫帚一样的大尾巴。

这个小动物四肢略微有些短小,通体亮紫色,看上去就像是绸缎一般光亮,让人有一种摸一把的冲动。

“这不会是紫貂吧?”孙子轩瞪大了双眼,暗暗寻思道。

第403章 内有乾坤

孙子轩小的时候是生活在华夏东北地区,而东北地区的三宝就是:人参、鹿茸、貂皮。

人参在药店能够见到,鹿茸在电视上的动物世界当中也能够见到,而貂皮,却只能在高中档商场当中的貂皮大衣专柜才能见到了,而且只能见到裁剪缝制好的皮子,却很少有人见过貂长得到底是什么样的。

孙子轩之所以会猜测这是一只紫貂,就是因为它身上的紫色毛皮的质地,和他曾经在商场貂皮大衣专柜看到的那些大衣的质地一样。

孙子轩这边正寻思着,那只应该是紫貂的小家伙再次扑了上来。

“我去,我没有得罪你吧?”孙子轩有些狼狈的再次闪躲。

这紫貂看上去挺肥的,估计做火锅的话,够孙子轩吃上一顿了,可是这敏捷程度却一点都不差,尤其是再速度方面,更是快到惊人。

这样说吧!如果金蚕王的速度是十的话,那么金蚕的速度最多也是五,而这紫貂的速度,介乎于金蚕和金蚕王之间,至少也可以打个七分,由此可见,这紫貂的速度有多么的夸张。

紫貂似乎喜欢上了这个游戏,落地,转身,飞扑,然后继续这个循环。

如果放在平时,碰到这种主动扑人的小动物,孙子轩肯定直接一脚就踹过去了,可问题是,孙子轩并没有从这只紫貂的身上感觉到任何的敌意,似乎这只紫貂仅仅是在玩耍一般。

更重要的是,这里可不是外面随便什么深山老林,更不是什么自然公园,而是只有在传说里面才出现过,天知道已经有多少年没有外人进来过的百花谷,这地方随便一株植物都有可能是灵药,就算是最差的,也是有百年年份的野山参。

想想看,就连普通的植物都价值惊人,那么这只生活在百花谷当中的紫貂又怎么可能是普通的小动物?

两种原因一结合,孙子轩就下不去手了。

“小金,能不能帮我搞定它?”孙子轩在意识中对躲在自己耳朵后面的金蚕王发出了命令。

一般情况下,如果金蚕王感觉到孙子轩遇到了生命危险,那么不需要孙子轩发出命令,金蚕王就会主动护住,主动去攻击敌人;而在没有敌人的情况下,孙子轩只要发出了命令,金蚕王同样会飞出来,要么警戒,要么按照孙子轩的命令,发动攻击。

可是现在孙子轩已经发出命令了,可是金蚕王居然一丁点反应都没有。

如果仅仅是没有听从命令也就罢了,偏偏孙子轩在意识当中感觉到,这只杀尽天下无敌手,从来都是它虐其他生物,其他生物见到它只有死路一条,比金蚕更加高级,也更加凶残的金蚕王,居然在瑟瑟发抖。

“这怎么可能?”孙子轩暗呼不已。

孙子轩这么一犹豫不要紧,紫貂逮住了机会,猛的跳了起来,尖利的四只爪子很有技巧的扯住了孙子轩身上的T恤衫,轻易就将T恤衫刺破,却偏偏连孙子轩的皮肤都没有破开,精妙到了极致。

孙子轩下意识的双手一提,将紫貂抱住。

这只紫貂如同背井离乡出外闯荡的孩子终于回到了家乡,回到了母亲的怀抱一样,七扭八扭横在了孙子轩的胸口,竟然一丁点都不怕生的闭上了眼睛,从那略尖的嘴巴中还传出了很舒服的咕噜声。

“我靠,到底发生什么事情了?”孙子轩无语了。

貂这种动物可不是温顺的小狗小猫,凶狠、狡诈、狂暴是貂的代名词,就算是从小开始饲养的貂,都有可能莫名其妙的咬伤抓伤主人,更不要说成年貂遇到了人,要么疯狂的攻击,要么直接逃跑,就没有见过如同小猫一样躺在人的怀中舒服的直哼哼的。

“唉哟喂!这里就是百花谷啊?啧啧!小胖子,你这可是走了超级狗屎运了啊!一人独占这曾经华夏修真界最大的灵药种植基地,好处多多啊!要是我活着的时候你占了这地方该多好,我就可以每天躺着吃,左搂右抱,享不尽的齐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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