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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后_氿裟-第11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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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很少人知道北寒陌的视力很好,千米内的东西可以看地一清二楚,如现眼前。
  他在那坐了两三天,一个小士兵默默地引起了他的注意,那个营帐大约离他有三百米,每天清晨都会有一个小士兵起床很早。
  他每天清晨迈出营帐时,都会看见那士兵很早从营帐里抱着一个干净的旧木盆出门,从井水里打上一桶干净的水,在井边把头发如云般墨发散开,用水沾湿细细地梳发。
  那小兵很爱干净,每次都会把乌漆嘛黑的脸和脖子,洗的研白纤丽,偶尔会用布巾擦拭身子,他干这些事情的时候很认真仔细,神情恬淡温和,放松中神经又总带着一丝警惕。
  他经常会不知不觉地看着那人,直至洗漱完毕,在天亮之前又把自己的脸用煤粉涂黑。
  北寒陌在那之后,每天都会很早起来,等待着那小兵出来,看完他洗漱后,带着一丝精神上地舔足继续看书。
  他这样持续了很久,他可以在众人之中,一眼找到那小兵,有时会默默地关注他一天都干了什么事。
  直到有一回儿,那小兵消失了很久,他接连等待好几天他都没出现,他想大概那小兵跟随着哪个将军去打仗,在战场上可能死了,心中默默地叹息了好几天,便再也不出门看书了。
  他那阵子,看书时脑子里偶尔会划过那张带着些清艳的脸,后来他偶读见汉人李延年的诗歌,上头写着北方有佳人,绝世而独立。一顾倾人城,再顾倾人国。宁不知倾城与倾国,佳人难再得。
  他呆看了许久,直至太阳落山,胸腔徒留满心空落地遗憾,憋在胸口却呼之不出。
  他以为有生之年,恐怕再难相见与那人。当妹妹拉着一个下属,跑过来让他赐婚时,他看见那张艳光四射的脸时,他忽的生出满腔的怨恨与厌恶。
  “徒有虚表之人,何需迷眼,不配入室。”他含怒拂袖而去,徒留下妹妹地诧异,与郁闷的韩卿。
  后来,妹妹缠着他央求了许久,说那小兵对她有救命之恩,俩人希望共结连理枝,他叹了一口气,把那本诗歌集收藏起来,终是应许了。


第零章 番外三飞花满天又见君
  阳春三月,花影照春,飞花满天。
  牧云国,昙县,花家茶肆内。
  “啊欢,你把这食盒带给先生,路上不许偷吃,不许奔奔跳跳,小心别弄翻菜。”花大娘在灶台边把新出炉的热菜,利索地装进盘金的红漆食盒。
  “哦!”花惜欢纯净的大眼睛,巴巴地望着一盘又盘的山珍海味,放进漂亮的食盒内,忍不住吞了吞口水。
  山上那位先生吃喝很是讲究,这一盘盘材料精贵的菜,就抵得上她们一年的生活费。花惜欢初闻忍不住咋舌,想着那位的舌头是金舌么,专门大肆挥霍金钱来吃喝。
  花大娘提起食盒放进花惜欢地怀里,勾了一下她的鼻子,取笑道“小馋猫,我给你留了些菜回来吃,先生的东西你可不许打主意。”
  “我就知道娘对我最好了。”花惜欢从善如流地点点头,脸上立刻绽开笑颜,开心地接过食盒。
  “差点忘了!听说先生爱喝酒,把今早挖出的梨花酿也送去清卢。”
  花大娘一拍手像是想起什么,赶紧叫住跨出门槛的花惜欢,赶紧把桌上一坛用红绳络套着的梨花酿塞进小女儿手里,笑眯眯地拍拍她的头说道。
  花惜欢接过梨花酿,欢喜地出门去了。
  “慢些走!”花大娘倚在在门口,看见惜欢一蹦一跳的无忧样子,赶紧地叮嘱道。
  “哦,我知道啦!”花惜欢回头欢快地喊道,花惜娘看着她不知沉稳地样子,宠溺地摇了摇头。
  花惜欢刚出生时,父亲就染恶病死了,留下样貌清秀的花大娘一人在路边独摆酒肆。花家酒肆酿的花酒可是远近闻名,因过路酒客见花大娘孤儿寡母可欺,老是招惹是非麻烦,花大娘就把酒肆招牌改了茶肆。
  虽现在主卖茶,但是酒的营生私下也还是做的。
  花惜欢这个名字,是一位路过茶肆会算命的僧人给她取的,花父花母当时就求了一卦。那大师,当初看着花大娘的尖肚皮掐指一算,说肚中是女,她命中带孤寡需惜欢珍福,才不至太苦,并赐名,惜欢。
  果然,花惜欢生下来没多久,花父就去了,无形之中应证了那僧侣的话。花大娘认命之际,把花惜欢拉扯大,让她开开心心活着,盼她少受些苦。
  花惜欢提着食盒气喘吁吁地登至半山腰,快至那先生的居住地时,忽然聆听见泠泠清脆的琴声,从遥远的地方传出来。
  她,第一次听见世界上还有那么动人心弦的古韵,不由痴了。
  花惜欢只觉得心绪,随着古韵忧愁滋长,丝丝哀伤狠切人心扉,只觉得神思随着那寂寞的琴声,堕入孤独地深渊中,见不得日月。
  花惜欢一路踏琴找去,远望见苍虬的古梨树下,焚香拨琴的男子,笑颜展露欲呼问时,恰大风刮过,雪浪涛涛,梨花纷飞飘絮间,她惊鸿一瞥,彻忘于红尘阡陌中。
  他身穿一赏雪衣纤尘不染,眉眼间耀耀素雪霜华,竟叫他周身雪白纷飞的梨花,也黯淡了几分秀色。
  那男子很年轻,一头漆黑的长发铺散在蒲团上,就如他的衣裳从不爱束起,素手拨谈间,不经意间泄出内心的愁恨。
  花惜欢只觉得两人隔了万山千水,彼此天涯天各一方,永不相容。
  曲停,风止,花静……
  男子抬起俊逸清隽的脸,那双芒刺着少年独有恣意与清傲的眼睛,灼伤了花惜欢的心。倘若世间有神仙,非遗落在人间的他所属。
  世人皆知牧云李家少年郎独卓世间,博学多才、文采斐然,是闻名遐迩的神童,七岁就中状元当左宰相,十六岁见不惯官场腐败,自请罢官深居山林里,披头散发,淡泊明志甘当闲云野鹤之流。
  李君烨罢官,不仅仅是对老皇帝的愤怒和失望,更是对弊病丛生的牧云王朝的无能为力。
  只是没人想到,这尊大佛竟躲到昙县来了……
  李君烨看着呆愣地花惜欢,凛冽的眼睛春暖花开扬起温和地弧度,笑容洋溢地招手说道“你就是花大娘的女儿么,快来,我饿坏了!”
  他的愁与恨仿佛幻梦一般,转眼消失不见,只剩下爽朗的笑声。
  倘若有牧云帝都的人在,肯定会很讶异,那个清正烈忠国家的丞相大人,此时会如此温柔。
  花惜欢忍着怦然心动,挪步到李君烨面前,刚打开食盒,就被眼前的男子夺过,然后筷子快速的风残云涌后,男子往老梨树上一躺,摸摸肚子,惬意地打了个饱嗝,不顾旁人的剔起牙来。
  诶?花惜欢目瞪口呆……
  不由怀疑刚刚那个如神仙般的男子是自己的错觉。
  “小姑娘,叫什么名?”李君烨看眼前梳着双发髻的可爱小姑娘,眼前闪过不知名的亮光,咧开笑牙,伸手就摸上她的头,活像人贩子。
  “我叫花惜欢,你叫什么名?”花惜欢直直地看着眼前俊逸的青年。
  “呵呵,我来到这,你是第一个问我名字的人。可我偏偏我不想说。我姓李,你管叫我先生就可以。”李君烨坏坏地隐瞒了自己的信息,因为不想让别人找到他。
  “骗子……”花惜欢打落他的手,气鼓鼓地骂道。
  “生气啦?”李君烨看着小姑娘,背对着他收拾盘子,在她身旁笑眯眯地问道。
  “哼!我不跟大骗子说话。”花惜欢提起食盒就想走,李君烨赶紧讨好说道“我会做很多新奇的东西,你想看吗?”
  “不想看!”花惜欢果断地不卖面子。
  李君烨在小丫头这里,破天荒吃到了闭门羹,要知道他从小走到哪,都是别人簇拥着他,如此别具一格的小姑娘,有意思,有意思!
  “你要是走了,我就跟花大娘,说你偷吃了我的菜。”李君烨在这山上呆了三天,正无趣地很,碰上个有意思的小姑娘岂会放她走。
  “你是坏人!”花惜欢到底是忌惮他告状,跟着李君烨去了那个名叫“清卢”的屋子里,去看他的发明。
  花惜欢看着宽大的木屋里,屋顶上挂着高高地风筝,不由惊奇!
  李君烨刚想发表一下,自己的创作感言,然而,小姑娘下一眼却被一辆造型奇异的超级四车子吸引,忍不住新奇跑上前地摸,激动地坐上去问道“先生,先生,这能开吗?”
  “当然可以!”李君烨抱臂自信地说道。
  “这是你做的吗?”花惜欢上下左右地摸碰,新奇地问。
  “自然。”李君烨开了车门,坐上车椅刚想教她,怎么发动车子,却见花惜欢又跑去看其他东西了。
  “你好厉害啊!”花惜欢摸着一只小机关木鸟,张大眼睛,不由感叹道。
  李君烨见她喜欢,刚想解释,却见她举起一只千里眼,注意力早就跑到天外去了。
  李君烨耐心极好,找着空,就给她解释自己的创举。
  花惜欢在这位发明大师的屋子里,甚至连生气都忘了,在屋子里满是惊喜地东摸西碰,像只小鸟般可爱地唧唧喳喳。
  一下午,李君烨笑呵呵地为头号迷妹解答问题,要知道,这些东西他以前从来不给别人碰的呢!就连好朋友颜子衿都不行。
  颜子衿要是在这,看见这个小女孩,对好朋友的发明放肆地碰摸,绝对会大大吃醋。
  直到太阳落山,花惜欢才想起,晚饭还没回家取呢……
  不过经过一个下午地相处,花惜欢知道了,这位美男哥哥虽然人邋遢了点,但是脾气却很好呢。
  从此以后,花惜欢就天天往山上跑,和这位天南地北什么都知道的先生一起玩耍,一窝就一下午,这是花惜欢最快乐的时光。
  李君烨也有了,这位小姑娘的陪伴,觉得隐居生活还挺有趣,一眨眼的时间,两年就过去了。
  “来把昨天我教你的字,边听边默写出来!”李君烨用竹条敲敲桌子,让伏案的小女孩默写字。
  “面粉二两,参蛋清揉之,发面二刻,揉团炸之……”没错,堂堂一国宰相李君烨为了饱口腹之欲,无耻地拿了菜谱教小姑娘认字,专门往大厨的方向定向培养,满足他的私心。
  花惜欢在他的培养下,十一岁厨艺隐隐约约,快赶抄花大娘了,加之受了李君烨影响,也爱发明烧新菜。
  有好几样新菜被研究出来,放在茶肆里卖,很快销售一空,花大娘笑呵呵地往腰包里塞钱。
  花惜欢以为,自己会这样无忧无虑地继续生活下去。
  直到有一天,她提着食盒照常给先生送饭时,看见一个穿着青色衣服男人,失落的离去……
  花惜欢起初不解,问先生,那是谁?
  李君烨瞒着她没有说。
  后来,那青衣人又来了两次,都被发怒的先生赶走了。渐渐地,花惜欢觉察出来,那恐怕是大人们嘴里,皇宫里出来的太监,心里渐渐地升起不好的预感。
  花惜欢的预感很准确,三个月后,在青衣人第三次请先生失败后,一个穿着绿衣服不速之客,前来清卢。那个人是她除了先生之外,第二个见到长得好看的人,手里时刻不离一把山水扇。
  先生与他僵持了半刻后,把门打开,放他进去了……
  一个月后,泪眼婆娑中花惜欢看着先生上了那气派的青轿,渐渐远去,再也没回来。
  明明,先生摸着她的头,把一本书送给她说“小啊欢,你好好学习,我一年后有空会回来看你,检查成果。”
  可是,等她把书上所有的菜和字都学会了,在村头等了一年多,朝思暮想的先生,仍旧没回来看她,大骗子……


第零章 番外四女儿妆
  韩卿娶一个侍女为侧妻。
  我欣然允之。徐徐笑之。
  韩卿娶一个男人为男妾。
  我允之,笑之。
  有人说我傻,有人说我痴,有人说我愣。
  我想他们大抵都在羡慕我吧。因为世界上最美的男人……韩卿。喜欢我。
  美人是个很痴情专一的人,即使他最爱我时,我知他心底从不曾忘记他的妹妹韩嫣。他的妹妹可真幸福啊!能比我早些遇见韩卿。
  从第一眼见到他,我就知道他是最难以征服冷刀,需要世界上最宽容温暖的怀抱拥抱他,化解他层层的坚冰。
  美人是贪恋家庭的人,他对伴侣很忠诚,他不爱逛花楼,他对送上门的女人态度冷淡。成亲前唯一跟着他的女人,只有红袖一个人。
  我相信,倘若他的妹妹在故乡一直等他,他们将会是最幸福的一对,然而事事难料曾经相约的人,经历物是人非后,初心已变。
  我觉得我很幸运,很幸福,因为美人由最初的讨厌我,开始慢慢的喜欢上我。
  这种幸福持续的时间很短,当我有天知道自己绝症在身命不久时,决定给韩卿一个惊喜,去做他心目中的女人。这也是我长久未给他实现的承诺。
  我换上了一袭蓝裙。
  头上插满了金釵。
  额上贴上了花黄。
  当韩卿被小凶拉来时,韩卿目瞪口呆的看着长廊里,从柱中扭捏转身出来的我,惊愕地问道:“你怎么换上女装了?”
  “是不是,不好看。”我压抑着洪荒之力,捏着手帕,学着淑女娇羞地走近。
  韩卿悄然后退了一步,挤出笑容,僵硬地迎着我夸道:“还不错。”
  我低头借势依偎在韩卿怀里,他吃力地支撑着我的大骨架,帮我扶了扶欲掉的金钗,问:“你怎么突然想穿女装了?”
  “你不喜欢我穿吗?”我紧张地问道。
  “好看,挺好看,真挺好看。”他说服着我,好似说服着自己,揽着我的腰,在长椅上坐下,细长的眼睛,专注的看着我,告诫说:“你要多休息,好好吃药,有什么不舒服随时要跟我说。”
  “嗯。”我不禁热泪盈眶,挤出微笑应道。
  白扁说她得的是绝症,手术的成功率只有一半。得了想了也瞎想,还不如好好珍惜现在时间。
  “你陪我看看月亮吧。”我靠着他说。
  “嗯。”他难得的温柔。
  那晚,我们靠在一起,静静地看着月亮,微风拂过我们的脸颊我难得十分的诗意,直到他,浑身开始颤抖起来,越来越剧烈。
  韩卿在我面前哭了。把头藏进膝盖里无助的抽泣。
  他是那么要强的人,像把永远不会流泪的锋利快刀。
  “美人别哭,别哭……”我惊讶地他的失态,劝着劝着,自己不知道什么满脸泪水。
  “对不起,对不起,我这么没用……”他沙哑地道歉。
  他被我抬起的脸上,一贯的冷静被狼狈的涕泗横流取代,在我眼里他仍旧是那么美。
  “没关系,我们开心就好。”我们紧紧抱在一起,仿佛死神就不会分开我们。
  上天是仁慈的,又是残酷的,我好不容易等到他爱上我,却时日无多。
  我们之间总是横隔着一重又一重的远山,分离彼此,心却阁外的贴近。
  “你说,我死后所有的人都会忘记我吗?”我望着遥远的星空,看着一颗一颗闪烁的星辰,问他。
  “不会,永远不会。”他紧紧地抓着我的手承诺道。
  “我如果死了,你可要好好的活着,带着我的生活好好的活着。”
  “我不……”
  “你不能死,要是我们俩都死了,黎儿怎么办?北寒怎么办?你还没找到你干爹,现在你的娶了红袖和白扁,怎么能不对他们负责呢?”
  我想到百姓又将陷入水深火热的生活,而我们的后代也会没有人抚育,既牵挂又难过。
  “答应我,无论如何,都好好活着!”我握着他的手,自私地抛弃他,留他一人在世上坚强。
  他看了我许久。
  良久,才应道:“好……”
  我欣慰的笑了。
  “你若是死了,我会每天摘最漂亮的鲜花,放在你坟墓前,天天去陪你说话,给你打扫坟墓,这样你就不会孤单了,怕被人忘记了。”他看着我垂下眼睛难过的说道。
  “好!”我有了他的话,对死亡的恐惧,一点儿也没了。绝症如何?手术成功率低又如何,怕什么?
  我北寒婧赤条条地来,坦荡荡的走,来去了无牵挂。
  一个月后,手术圆满成功,我的肿瘤在白扁的神手下除去。我的身体也一日胜过一日的健朗,我觉得我上阵杀敌三百个回合不成问题。
  我和韩卿这种两眼凝视,悲情又明朗的氛围,直到我手术慢慢康复后悄悄结束。
  那天我像上战场一样,为了继续讨韩卿的欢心,咬牙照常穿上一件大红的艳丽女装抹上胭脂,学做淑女一样跟他们微笑问候。
  白扁正在悠然用早餐,看见忽然出现的我,忽然被馒头噎住,咳嗽不已。
  韩卿每次忍耐的微笑,终于崩裂,怕打击我的自尊,捂着脸艰难委婉的建议道:“啊婧,其实,你按原来那么穿就很好!”他这句话,看起来在肚子打了千百遍腹稿的样子。
  “啊,你们不喜欢吗?早说啊,特奶奶的,我最讨厌穿裙子了,脚下天天漏风,老怕踩到裙子。”我十分开心回房间换下深恶痛绝的女装,换上常装,潇洒的很翘着二郎腿舒心的说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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