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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子]耽美重生之不再负你-第2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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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五年赵无欢到底发生了什么?

    他想知道,也害怕知道。

    这就是他内心的真实写照!


☆、37·五年过往1(无欢番外)

    我叫赵无欢;如无意外,本该是个死去之人。

    可大概是活着的时候太不像话了,上天给了我一次赎罪的机会。

    于是,我重生了!

    重生正是产子的那一刻,同样的场景,同样的人,我做出了第一个不同的选择;拼了命也要生下孩子;结果,除了儿子体弱难以存活;我改变了很多人的命运。

    比如,替我被烧死的“大夫”,比如,本该在当日为保护我们惨死的韩越,又比如,立志为韩越守节孑然一身,却被迫为救我嫁与他人的清平。

    我躲藏在人群中看得很清楚,九王爷锦昊以为我葬身火中时发了狂的模样,曾有一刻,我差点狠不下心抱着女儿冲出去了,结果被韩越死死抱住,最后被直接拖走。

    韩越同样在对面的人群中看到了危险!

    韩越一直对我说,除了皇上和丞相的暗势力,还有一拨身份不明的敌人,时至今日,我们也没查出对方的真面目。

    韩越身为武者,感觉得到对面人身上的杀气,他们就那么直直地朝我们冲来,要不是人多眼杂,韩越说,我们当时就会毙命!

    也许是运气好,因为九王爷王妃无故被火烧死,所以全城戒严严查,城门闭合的那一刻,我眼睁睁地看着,城门将我们与暗杀者隔绝……

    我带着女儿,在韩越的护送下离开了京城,头都不曾回一下,一路朝南狂奔,远离北边。

    我是自私的,我明知韩越和清平都是为了我才不得不分离,母亲将他们留给我,他们就如同我的至亲兄长一般,从来都是先考虑我,再考虑自己。

    我欠他们的,上一世还不完,这一世还是还不完。

    第一年,我们疲于奔命,隐匿于市井,从来不在同一个地方逗留超过一个月。

    因为一时之间无法联系上赵家的暗线,京城所发生的一切更是无暇顾及,虽然惦念锦昊和儿子,可是我和女儿轮番病倒,日日都在生死之间挣扎。

    因为我的病,女儿自打出生就没喝饱过一次,出生时白胖的模样最后熬成了小猫一般,瘦的没了形,韩越每次抱她都一个劲地叹息。

    饶是这样,女儿还是给我争气,愣是活了下来!

    因为产后来不及休养就日夜颠簸,我的身子算是彻底毁掉了。

    韩越为我请的大夫,每一个都说我熬不过三个月,可是三月复三月,一次次濒死,我都在昏昏沉沉中咬牙挺了过来,我不甘心,真不甘心,我还没见到锦昊,还没跟他说出我最想说的话。

    第二年开春,我的身体虽然依然虚弱易病,但还是奇迹般地转好,就连那些复诊的大夫都忍不住瞪大了眼睛。

    也就是在那时,我途径荒野遇到了被刺杀奄奄一息的大哥闻仲,那时的大哥还不是鼎鼎大名“阎魔殿”的“冷面寒君”。

    “阎魔殿”那时不过是个三流小邪教,教中人的护腕上都有本教的标志印记,据说新任教主也是因为特殊际遇得了高人点拨,得了绝世秘籍。

    我重生之前“有幸”见过闻仲的画像和“阎魔殿”的标志,“冷面寒君”一战成名是在两年后的武林大会!

    古往今来,无论正邪首领,但凡样貌出挑的,都更容易被人记住!

    两年后的武林大会,大哥闻仲会成为江湖中所有邪门歪道崇拜的对象,成为所有正义之士讨伐的大魔头,他的画像就像小道八卦一样到处传阅。

    我虽自顾不暇,却还是让韩越将跟死差不多的闻仲背到了一个破庙,后来我才知道闻仲是在练功中遇刺所以走火入魔,暂时陷入濒死状态,就算我不救,放在那里没人伤他的话,也能自己恢复过来。

    算起来,我是多此一举了!

    但是,就是这多此一举,倒是让我瞎猫碰到死耗子,跟闻仲结下一段交情。

    闻仲看似冷血无情,实则比那些道貌岸然的正派人士更加重情义,他醒来后冷眼瞅了我半天,最后也不多话,只是给我一枚令牌,告诉我,若有事可以去“阎魔殿”找他。

    闻仲的话,给予我启发,若是能与这些江湖的奇人异士结盟,再加上赵家在朝中的暗线,想要在重生后改变王爷被圈养的命运轨迹,也不是不可能!

    我开始利用重生前的记忆,列出一份长长人物名单,仔细揣摩,删除难以拉拢的,留下年纪相仿易接近的,勾勾画画,韩越不解地盯着我,我笑着说:“接下来的几年,我就是要接近他们!”

    韩越听了,也不多问,抖着肩膀,颠了颠怀里哭闹的小锦绣。

    那时我还是很无知乐观的,十几人的长名单,一再挫败,最后真正接近的也就是其中六人。

    二哥月华,以我重生前的心性多半是不愿接近的,但是无法,五年后,这个人日后会让很多身份显赫的男人拜倒在他脚下,上至色老丞相,武林盟主,下至各阶层官员和江湖奇人。

    如果得他相助,绝对是事半功倍,毕竟床上的消息是最好套取的!

    我是以琴师的身份结识月华的,我弹得那首曲是多年后极为流行曲儿之一,因为是剽窃,弹得时候我也汗颜,谁知月华听了竟是瞪大眼睛将我引为知己,说是颇得他心,就像是自己想表达的一样。

    我心想,不喜欢才怪,几年后流行的曲目基本都是月华所创。纵然再风流,月华公子的才华,也不容小觑。

    月华不但喜欢我,更加喜欢我的女儿,甚至当成自己女儿来养,小瘦猫在他手中终于被养得白胖。

    当他提出要收小锦绣做干女儿的时候,我索性说:“那我们结拜吧!我还有一个儿子,等我找回来,给你做干儿子!”

    我还记得,月华听完,眼睛更亮了,那神采美得醉人。

    我看得出,他很喜欢孩子。

    那时,他还不知我的身份和过往,我猜,若是从来没有遇到大哥闻仲,他原本是想等到风华不在,就跟我凑合搭伙过日子,再找我帮他生个孩子,毕竟,他对女子毫无兴趣,而能生子的男人并不多见。

    我至今还记得,他刚刚得知女儿是我生出来时,那两眼放光的神采,活像见了寻觅多年的珍宝!

    在我重生前,记忆中,我死去的那一年年初,世人皆知的月华公子竟是突然死了,众人一片哗然,他死于自己的养子手中,那孩子被收养时已经十多岁了,很得月华欢心,奈何孩子的生母是因记恨月华抢走她丈夫的心而跳河自尽……

    那孩子,就是月华的孽债!

    风尘中人,多半是不动情的,据说那一世的月华公子一生都没真心爱过一人,但对孩子,却有一种莫名的期待。

    谁都不会生来就想坠入风尘,孩子就像是希望,自己逃不过的命运,就希望生命的延续,能够不同……

    有人说,被匕首插、进胸膛后,身旁人要杀了那孩子,月华喊了住手。

    当时听了,只当是流言,不知真假,我也曾暗自唏嘘,若是我,能否放过那个孩子。

    我自问,是做不到的。

    可若杀我之人是王爷呢?

    我想,这一世,就算王爷亲手杀死我,我也不会皱一下眉头。

    现在想来,做不做得到,不过是看对谁罢了。

    做不到,只是因为还没有遇到那个人而已。

    茫茫人海,可能是爱人,也可能是孩子……爱至深,伤至深!

    真正接近了月华公子,我才知道,什么放荡不羁的月华公子都是假象罢了,这人看似不正经,其实到现在也没让一个男人搞定过,纯属那种光用小眼神就勾搭到你,但是你真的上钩了,他却又轻哼一声调头走人的的情场高手。

    万花丛中过,片叶不沾身!说的就是月华这种人!

    两年后,“阎魔殿”的“冷面寒君”一战成名,我找准时机故意用激将法跟月华打赌,说他一定征服不了这“冷面寒君”,这货自恃甚高,就傻乎乎屁颠颠地接应挑战,然后就朝着“自寻死路被狂虐”的大道一路狂奔,拽也拽不回来。

    也许有才华的人都是寂寞的吧!

    尤其是二哥这种在情场上无往不利的专业型人才,遇到大哥也是“死得其所”!

    撮合这两人,是我重生后觉得做的最有成就感的一件事,避免了二哥死于养子之手,也避免令人生畏的大哥毫无情趣的一生。

    后来,自然而然,大哥就与二哥成亲了!

    因为我和二哥结拜过,大哥又比我们都大,索性我就改了称呼,喊闻仲大哥,喊月华二哥。

    他们成亲之后,我就将自己的身份和过往全盘告知,赵家的暗线我提了,但是具体的情况我了解的还没有韩越多,所以所能说的也不多。另外,重生的事情我是打死也不能说,否则明摆着是告诉他们在利用他们。

    大哥二哥都不是傻瓜,我想他们不是没分析过我别有用心攀附他们的可能性,只是他们现在都是刚刚成名,羽翼尚未丰满,再过几年,他们才算是真正有攀附的价值,现在的他们就是做梦也想不到我早已预知太多事情,他们所能想到的那些都只能是凑巧。

    因为动机不纯,我对大哥和二哥都心生愧疚,所以,但凡他们的话,只要是正经事,我都听,从来也不忤逆,因为他们都出奇地喜欢小锦绣,甚至,渐渐地,我们就从朋友真正地变成了一家人。

    对于他们从未谋面的干儿子,两位兄长也十分关心,于是大哥派人去了京城,费了好大的劲才从消息封锁严密的九王爷府得到消息,我的儿子还活着,因为神医苏沐,无数次将那孩子从地府拉了回来。

    这两年,外面一直传言王妃拼死生下的儿子已死,虚虚实实,没人知道真假,王爷也整整两年没出过府,更别提什么上朝。整个九王府,简直就是与世隔绝。

    同时,韩越也从外面带来了消息,说是赵家暗线势力第二代的“十二影将”提议要与我会面一次。

    结果,就在我打算留下女儿给二哥照顾,自己跟韩越启程去会面的地点时,一批实力强劲的黑衣人悄无声息地绑架了我与女儿。

    也就是这次绑架,我遇到了重生前从未见过的一个女人,她的名字叫做——安霓裳。


☆、38·五年过往2(无欢番外)

    被绑架时;只觉得眼前一黑;就什么都不知道了,等我醒过来时,也不知道睡了多久。

    我发现自己被反锁在一间空置的房内;窗户都被封死了。

    每天;都会有一个刀疤脸的男人站在门口问我有关赵家暗线的问题,我除了要见我女儿,什么都不说,我很清楚,说出来了,我和女儿的命都没了。

    过了几日;那刀疤男终于又出现了;他打开了门,一个女人抱着我两岁的女儿进来,我一把接过女儿,女儿还在熟睡,不过,很快我就察觉出不对劲,于是抬头道:“你给我女儿吃了什么?”

    “不过是嗜睡的药,否则一直吵闹不休,我怕一个忍不住就捏死她!”刀疤男不耐烦地说完,又狠狠地锁上了门。

    我不知道这是哪里,那个送我女儿进来的女人很漂亮,她笑着自我介绍说,她家道中落,被兄长卖了,名叫安霓裳,是被买来后带到这个贫穷的小渔村照顾孩子的。

    她一直笑眯眯地自言自语,我抱着女儿,不想理她。

    这里的人,都不值得我信任!

    小锦绣醒来时见到我,搂着我的脖子怎么都不撒手,还一直嚷着要见二爹爹,我只能苦笑着安抚女儿,女儿早熟懂事,在我面前时一直很乖巧,小小年纪,就总是变着法地逗我开心,每次把她揽在怀里,都是一阵心酸。

    第二日,刀疤男再出现,大门大开,他的身后站着十多个黑衣人,一字排开,刀疤男直接抢过我怀里的锦绣,掐着她的脖子逼我就范。

    我在心中冷笑,若我现在松口,大概今天就会成为我们父女的忌日吧。眼见小锦绣在他手中拼命挣扎,我一把夺过身边女人头上的发钗,抵着自己的咽喉:“松手!”

    划破咽喉,粘稠的液体瞬间顺着发钗流到我的掌心,只要再深一点,赵家所有的秘密都会随我一起埋葬。

    刀疤男松开了手,小锦绣被狠狠丢在地上。

    “爹!”

    刚才一滴眼泪都没落下的小锦绣,一见我受伤,小眼睛一眨,眼泪就像金豆豆一样刷刷地往下掉,她迈着小短腿,摇摇晃晃地跑向我,然后抱住我的大腿,一个劲地唤着爹啊爹啊爹啊……

    安霓裳显然是被这一幕吓坏了,赶忙上前抱过小锦绣,怯怯弱弱地帮着说话:“求各位大爷放过这父女吧!再逼下去,人可就死了!”

    “继续关起来!”

    刀疤男似乎气坏了,丢下话,一甩袖便走了,剩下的黑衣人,上来将我们又丢进封闭的房间里。

    安霓裳跟了进来,撕开了自己的衣裙,将我的伤口包扎了一下。

    小锦绣很乖,不再哭闹,只死死地抓住我的衣角,挨着我蹲着,像只可怜兮兮害怕被遗弃的小狗。

    许久,见我一直盯着她,她才悲悲切切地哀求道:“爹……不要丢下锦绣一个人……锦绣怕……锦绣会帮爹打坏人……”

    听着小家伙的语气,看着小家伙故作小大人拍胸脯的小神情,我的心辛酸到除了紧紧揽住这孩子,再也说不出一个字来。

    过了一夜,安霓裳被叫了出去,回来时她神秘兮兮地对我说:“我今天被打发去买东西,有人救你们父女吗?我可以帮你们跟商船上的人去递个话!”

    对于这突如其来的好事,我先是惊喜,但是,很快我又冷静了下来,不管这个女人是真心还是假意,我都不能说。

    谁知道,午夜,一位相貌俊朗,年轻而陌生的男子突然从屋顶上下来!悄无声息,正好落在我的船前……

    他笑着将食指放在嘴上,示意惊醒的我噤声,抬手抽出一张画像,把我的脸和手上的画像比对一下,然后小声说听说我大哥闻仲重金悬赏我,想接下这一单,他快把这周边翻了个底朝天了,如果今晚还没找到我,他就要把搜索范围扩散到北方去了。

    “快带着孩子,跟我走!”他说。

    由不得我拒绝,他已经按动了手腕上的机关,叮的一声,银丝从他手腕发射出去,而后不知道射中了什么,银丝竟然一收缩,将他往屋顶上一拉,就在我抱着女儿快要握住他手的空档,安霓裳突然推开了门。

    “你们?”安霓裳惊愕地盯着我们,然而又恍然大悟般关上门,对我说,“你们快走吧!”

    “你呢?”我还是忍不住问了一句。

    “别管我,你们快走!”安霓裳说完,急急地推我,我当时心中生出一丝愧疚,她也许真是一片好心。

    无暇多说,我已经被那人拉上了屋顶,等上了屋顶,我愕然地发现,迎接我们的竟然是一只无比大的鸟,恕我无知,到现在我也没记住那鸟的拗口名字,据说是古语,听起来就很长很傲娇。

    就这样,我们抓着巨鸟的爪子,以无比荒诞的方式逃走了。真该庆幸,这些人没有弓箭之类的武器。

    后来我才知道,这种鸟昼伏夜出,白天就销声匿迹了,当时接近天亮。所以,也才有了第二日白天的祸事!

    “你是谁?”落了地,我问道。

    “我叫李三封!你们这些有钱人就是爷,你可以叫我小封子!除了京城,丢到其他地方的人我都负责能找到!京城那地方我是死都不去的!以后有买卖都可以找我!事先声明,丢的人是死是活我可不负责!”

    小疯子?原谅我不厚道了!

    这位小封子,就是我后来的五哥。

    也不知为何刚认识他还卖小,等到了结拜时死活要做我哥,非说比我小以后影响尊严。

    二哥常说,尊严这东西,真跟小疯子这二货没啥关系。对此,我深以为然。

    恕我势利眼,原本我想结交的人是不存在“李三封”这号“无名小卒”的,就连几年后我们兄弟结拜也是他上竿子要挤进来的,生生把五哥的名分挤成了六哥,可是,结伴之后,他突然大声嚷着说自己对外改称号了,以后对外再不叫什么“小封子”,而是叫“李三爷”!

    李三爷?我惊呆了!

    小封子崛起了,于是成了“李三爷”?

    如果此“李三爷”就是我名单上的那位我只知其名难见其人、千金难求的“李三爷”,那我算不算后知后觉狠赚了一笔?

    李三爷,传说中神龙见首不见尾,擅机关,擅布阵,擅占卜寻人!

    听称呼,我一直以为是一位白发苍苍的老者,谁能想到是个与我年龄相仿,不知天高地厚的二货小青年。

    只是,等李三爷出名,还要过上好几年。

    小封子带着我和女儿低调地上了一艘大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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