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狂笑长安-第5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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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穆小白眯着眼乖乖把脑袋递出来给他揉,等李慎收了手,便安安静静的坐在一边看人吃饭。那张总是显得有些腼腆的青涩面孔上,挂着连本人都没意识到的淡淡笑意,他偶尔拿起水杯去添水,或者将纸巾递到李慎手边,不着痕迹的关切着李慎的一举一动。
  “这艘船是在郢都落地吧?”李慎突然开口问。
  穆小白点点头,说是。
  李慎放下了左手拿着的筷子。
  “在郢都的事情办完,我要顺路去一趟雁国。”他对穆小白吩咐道,“你替我调整下日程,留出两天的时间。”
  他说着话扭头看向窗外,看向那无尽云海的另一端。
  ——长安已远,故乡却近。


第88章 巡视东荒(二)
  东荒有雁国,此雁非彼燕。
  穆小白一开始也理会错了李慎的意思,等他问过人,才知道原来楚国边上还有这么个名不见经传的雁国。这是个被夹在楚魏韩三国之间的弹丸小国,原本是楚国开国时分封的诸侯之一,后来在吴楚之争时,楚国大败几近覆灭,雁地的封侯趁时自立为王,后来雁王以出兵帮助楚国击退吴军为筹码,派出使节说服楚惠王承认了雁国的自立……所谓乱世风云,可见一斑。
  李慎与穆小白从郢都出发,开车奔赴雁国。倒不是没有开往雁国的空艇,只是数量稀少,十天半月才能等到一回。不过千里路程,开个大半天也就到了。穆小白拿着定位器在前面开车,李慎躺在后座闭目养神,两人面上都有些疲惫,郢都一行,着实谈不上顺利。
  在分部负责人的牵线下,李慎面见了楚王。看得出来,对方并不喜欢他们这些来自长安的佣兵,当时见他不肯下跪,脸上表情很不好看,恐怕两人都在心中给对方下了同样的定义——狂妄自大之辈。
  在郢都,李慎顺便去‘拜访’了同在此处的辉光分部,感谢他们一直以来对自家分部的‘照顾’。
  那一日,郢都屋倒楼塌,好不热闹。
  这些烦心事姑且不提,李慎上一次回故乡,已经是六年前。说是故乡,但他在那里并无亲朋好友,唯一有的,只是他母亲的坟墓。
  年岁越大,他就越发怀念母亲。每每忆起对方的音容笑貌,都会令他心生苦楚,无法消解的感到难过。如今到了临死之时,他终于鼓起勇气,想要再去她坟前看看。
  去告诉她,自己这些年过得怎么样,去告诉她,他很想她。
  在路上疾速行驶的越野车突然放慢速度停下来,在前面开车的穆小白扭过头来,轻声叫了声头儿。
  李慎闻声睁开眼。
  “怎么了?”
  穆小白指了指前面的车窗外,李慎坐起来往外看,只见远处隐约可见的城墙下方,黑压压站了一片人,持刀拿枪,衣甲混乱,正在紧紧闭起的城门前大声叫骂,这架势,倒有点像土匪攻城了。
  他定睛看了片刻,见城头上有位老者探出身来,同下面的人大声交谈,而底下这一拨人虽然气势汹汹,却也没有多少真正的杀意,心中了悟,对穆小白道:“绕路吧。”
  此处已是雁国境内,穆小白有点诧异的看向李慎,低声问:“您不管吗?”
  好歹也是生养的故乡,按李慎的性子,视若不见才是奇怪,听到穆小白的问话,他笑了笑,没说话。
  管?怎么管?那些看似像土匪的,八成是其他国家的正规军,吃不饱饷,便卸了甲到边邻小国来打秋风,他将这些人杀了,等他一走,他们的同伴便会来报复,本来能用钱解决的问题,就得赔上无数条人命了。
  这就是东荒,战乱不休,人命如草芥。
  越野车绕过小城,又回到本来的路线上,继续往南而行。临近傍晚,一角倒映着晚霞的湖光悄然而现,穆小白忍不住多看了几眼,却没料车绕过眼前的转角,一片铺天盖地的水光便迎面而来。
  带着白绒的水草在湖畔随风摇曳,天幕以下,无边无际的湖水平静如镜,雁鸟成群结队掠过水面,掀起点点波纹。
  “雁湖。”
  躺在后座的李慎不知何时已经坐起身,同样用目光注视着眼前这片美景,他轻声道,话音中有着连自己都没察觉的小小喜悦。
  “是我出生的地方。”
  ………………
  车停在路边,李慎与穆小白在湖边搭了个石灶,脱掉鞋子,撸起裤腿,下湖摸鱼。
  李慎自信满满说要让穆小白见识他打小练出的摸鱼技术,结果到最后两人把战果放一起,他输了三条。
  他面不改色将穆小白多出的那三条丢回湖里,淡然道:“太多了,吃不完,就这些吧。”
  穆小白炯炯有神的看着他,半晌,伸手从自己那堆里又拿起一条,丢回湖里。
  李慎终于绷不住,尴尬的笑了声,扭过脸去。
  浑身几乎湿透的两人凑在火堆边,翻着烧烤架上的洗完剥好的鱼,在烤鱼这一项上李慎又一次输给了穆小白,当他一副专业表情掏出小刀准备削木棍,后者直接从车后箱搬出了一整套炊具,还有一只装满了各式调味料的密封百格盒。
  这才叫真的专业。
  “我这不算什么的,封爷那才是真专业。”穆小白笑得腼腆,眼中露出憧憬之色,“传说中的七星刀就在他手上,要是有那套刀的话,我一定要去南海走一圈,看看七星片真鲷是个什么味道……”
  他眼睛里仿佛有星星……李慎默默给人脑袋上打了个‘吃货’的标签。
  嫌衬衫湿答答的黏在身上难受,李慎干脆光了膀子,把脑袋上的发冠拆下,甩开头发用手拧干。他侧坐在火堆旁,注视着眼前正一点点随着天光变暗的雁湖,眼中有许多怀念,和伤感。
  ——犹记年少时,湖畔扑彩蝶,母来唤归去,恋恋不肯依。
  “头儿。”
  穆小白突然开声道,一双浅黑的眼眸静静盯向两人身后的路边,在那里,有人正好奇的向这边望过来。
  是个女人。
  她在路边看了一会,似乎是定下决心,用双手提起裙摆向着火堆旁走过来。明亮的火光渐渐照出她娇美的容颜,和她身上那件一看就非寻常的华贵裙裾,李慎微微皱起眉,不动声色的看了眼穆小白。
  后者点点头,站起身,向对方迎过去。
  “你有什么事吗?”穆小白拦在女人身前,语气冷漠,“没事的话,麻烦离开。”
  被他这冷漠的话语刺得面色微变,身穿华服的女人咬了咬嘴唇,又探出头去看他身后坐在火边的李慎,迟疑道:“是……是李慎吗?”
  李慎微微一愣。
  他将女人的面孔仔细打量,却无论如何也记不起对方是谁。但对方能认出他,显然是认识他的……似乎是瞧出了李慎的困惑,女人有点羞涩的低下头,玩弄着衣袖,小声道:“是我啊,小时候总跟着你的那个……小泥猴。”
  她这么一说,李慎想起来了。小时候他因为半精灵血统和母亲守寡的缘故,与镇上的小孩几乎是见了面就打,但却有个成天穿着男孩衣服的疯丫头,神出鬼没,一看见他就跟上来,怎么甩也甩不掉……他为了甩开她,甚至给她起了个难听的绰号,每次都管她叫泥猴子。
  李慎笑起来。
  “原来是你啊。”他说道,冲穆小白示意,让他放人过来。原来那个疯丫头长大了之后,倒是不折不扣的美人一枚,也瞧不出再有疯疯癫癫的男孩样子。
  她揽着裙摆坐下,偷偷用眼睛瞄坐在一边的李慎。
  他们也有许多年未见了,从李慎离开雁国之后。虽说是久别重逢,见了面却也没什么可说的,李慎从烤架上拿起一只烤好的鱼,问她:“吃吗?”
  她明显犹豫了一下,点点头,从他手里将烤鱼接过,凑到嘴边斯文的小小咬了一口。
  “嫁人了吧?”李慎突然问。
  她一口鱼喷进了火堆。
  “咳咳,不好意思。”她手足无措的解释道,捂着嘴尴尬的看看李慎,又看看坐在另一边的穆小白,窘迫的低下头,用蚊子叫般的声音呐呐支吾。
  “还,没有呢。”
  李慎错愕的眨了眨眼,他记得她只比他小个一两岁,在东荒超过二十岁没嫁人都是老姑娘了,以她这样的容貌,应该会不愁嫁才对……然后他被对方含嗔似怨的瞅了一眼。
  坐在另一边的穆小白突然呵呵出声。
  李慎不傻。
  所以他乖乖闭上了嘴。
  实话讲,挺尴尬的。时隔多年,他也不是那个什么都不懂的小屁孩,对方死活要跟在他后面撵也撵不走的理由,再清楚不过了。当时他不懂,现在就算懂了,也不可能给出对方想要的回应。
  火堆旁一时安静下去。
  李慎拿起一条烤鱼,咬了一口,状似无意道:“我倒是已经成家了。”
  话音未落,她豁然抬起头。
  李慎只当没看见她复杂的眼神,兀自吃着烤鱼,没再说什么,这一句便足够了。
  ——他不想伤她。
  童年时,除了母亲,在这小镇上美好的记忆不多,她算一个。他跟人打架受了伤,她会哇哇哭,他跟人打架被她看见,她会扑上来帮倒忙……
  摇曳的火光在她姣好的面容上明灭,映亮了上面的怔然和伤痛,她愣了许久,低下头,一口一口咬着手中的烤鱼,涨红的眼眶中有晶莹闪动,却固执的不肯落下。
  她沉默着吃完了一整条烤鱼,然后抬起头,冲李慎伸出手。
  “我还要。”
  她含着泪光,冲他笑道。


第89章 巡视东荒(三)
  “那个……”
  李慎卡了个壳,他还真记不得她叫什么名了,幸而人已循声望过来,他便干脆省了名字,直接道:“前面就是福山镇了,我把你送到镇门口,你自己回家没问题吧?”
  连吃了三条烤鱼还意犹未尽的女人眨巴眨巴眼,错愕道:“我家不在那啊。”
  她弯起眼瞅着坐在副驾驶座,扭着脑袋一脸懵逼的李慎,似乎想到什么,突然激动起来,凑上前问:“你们有落脚的地方吗?没定的话,去我家吧,我叫藤姐给你们做吴子羹,到雁国来一定要尝尝吴子羹,李慎你也很多年没吃过了吧,说起来芸姨做的吴子羹才是好吃的让人忘不了……呃。”
  李慎的表情在她提到自己娘亲时黯了黯,而注意到这一点的女人也急忙掩住嘴,有点尴尬的将身子缩回后座。两人沉默片刻,还是李慎主动开口道:“不必了,你一个未出阁的女子,带两个大男人回家,也不像话,你家住在哪的?我送你回去。”
  “在雁城。”女人扬起脸,上面有着促狭的笑意,“我给你指路。”
  雁国当真是个小国,连首都雁城,撑死了还不到长安一个区大。车开到城门外时,大门已经闭得死死,穆小白走下车去叫门,给守门的卫兵看了自己的佣兵执照,后者犹豫说要回去上报,结果一抬头正瞧见从车窗里探出脑袋的女人,二话不说便招呼同伴们开门。
  穆小白眯了眯眼。
  进了城,小车在对方的指引下一路笔直向前,一直来到围墙高耸的雁王宫前。李慎似笑非笑的扭头看向后座的女人,后者很是坦然的坐直了给他看。
  “公主?”
  “嗯哪,想不到吧。”
  “是想不到啊。”李慎搓了把额心,吐槽道,“哪国公主会把自己整成个泥猴子的样子,天天在外面打混?”
  “咳。”她干咳一声,伸手推开车门,“总之,你人都到这了,乖乖的跟我进去吧……我没想别的,就想好好招待你一下,不行吗?”
  她侧过脸看着李慎,眼中闪烁着不可言说的光泽,璀然一笑。
  “放心吧,我已经过了做梦的年纪了。”
  ………………
  雁国大长公主,吕筝。
  年近三十仍未出嫁的她,在公主的身份之外,更监管着这小小雁国的一应内政,故此也有着‘监国公主’的别称。李慎是有些惊讶,但这样的事情还不足以令他震惊,除非是她突然把衣服一扒告诉他她其实是个男人,那他的眼珠估计才会吓脱框。
  他和穆小白正跟着对方在王宫中穿行,一路上收获了无数宫人们好奇的目光,对于这样的视线李慎早已习惯,倒是旁边的穆小白低着头,一脸不自在。
  他有些好笑的拍了拍对方肩膀,让人把头抬起来。
  “到以后这样的场面还多的是。”李慎笑着对穆小白道,“你迟早也要独当一面的,记住我的话,不管别人怎么看你,关键是你怎么看自己。”
  走在前面的吕筝闻言回过头,冲李慎好奇的问:“听着你好像很有经验的样子?”
  “我也经历了各种各样的事嘛。”李慎冲她耸耸肩,“倒是你,打算带我们去哪?”
  “去见我父王。”吕筝意味深长的盯着他,笑得很有点不怀好意,“他想见你很久了。”
  于是见雁王。
  吕筝领着李慎与穆小白踏进宫殿时,雁王正在大发雷霆。
  “居然让孤将筝娘送予那禽兽做妾,简直是欺人太甚!此事不必再提!拿剑来!孤要砍了那使者的脑袋!”
  “大王息怒!万万不可!此事还需从长计议啊……”
  吕筝迈出的右脚停在半空,脸上的笑容一瞬间消失不见,她在原地站了片刻,再度迈开脚步,笑着大声冲内道:“父王!女儿来看您了!”
  内室的话音顿时中止,吕筝带着李慎与穆小白走进去,只见身穿王服的雁王正坐在椅上,脸上带着慈祥笑意,冲走进来的女儿招招手。
  “怎么突然过来了?哦?这两位是?”
  他的目光在李慎与穆小白脸上缓缓打量过,单就长相而言,雁王与吕筝并不太相似,他眉深颧高脸型狭长,给人以阴鸷不喜的印象,那一双细长的眼睛看着人时,便像是一条蛇信自面上舔过,让人十分不舒服。
  李慎踏前一步,躬身拱手作揖,自我介绍道:“在下李慎,来自中土,与公主是旧时相识,见过大王。”
  穆小白同样上前依葫芦画瓢的自我介绍了一句。
  雁王眯起眼,呵呵而笑。
  “原来就是你了。”
  他说着话看向自己的女儿,却见她摇了摇头,笑着开口道:“李慎他们是途经此处,叫女儿在路上偶遇,便想着邀回宫来好生招待一番,父王您可别把人给吓跑了。”
  雁王哈哈大笑。
  “怎么会?”他笑着冲李慎点点头,命宫人给两人设座,对李慎道,“你的名字孤是听了不知多少次,听得耳朵都快起茧了……如今一见,倒的确是一表人才。”
  一表人才的李慎默默推了推眼罩,斯文不露齿而笑。
  雁王命人摆酒设宴,招待李慎与穆小白,一杯酒过,便问李慎:“你如今家在何处?是在做什么营生?”
  面对这盘查户口一样的提问,李慎面不改色,微笑答道:“长安一佣兵尔。”
  雁王面色微僵。
  在东荒这些君王眼中,长安佣兵永远是最不被待见也最令他们无可奈何的一类人。甚至有很多人认为,只要长安佣兵一天不消失,东荒那头鹿就一天不会死,将这无止尽的战乱局面,尽数归咎于长安佣兵。
  这话,也不是完全没道理。
  至少对长安佣兵而言,一个统一而和平的东荒,不是他们想要看见的。在东荒经营了千年的辉光,也无数次充当了幕后黑手的角色,将这混乱的局面搅得更加浑浊。
  眼见气氛变得有点冷,吕筝笑着出声圆场,故作娇憨与雁王撒娇,要对方请侧妃亲手做吴子羹来招待李慎。雁王笑着应允,摆摆手让她自己去后宫请人来。
  于是吕筝被打发出了殿内。
  雁王持杯看李慎。
  后者睁着漆黑的独眼,坦然与他对视。
  殿内静可落针。
  “长安佣兵。”雁王泛着冷意的话音在殿内静静传开,“孤恰有一事,要劳烦你们这些长安佣兵。”
  李慎笑一笑,道:“大王请讲。”
  “孤的女儿吕燕,前年嫁到楚国,嫁给楚王做了侧妃。”雁王幽幽道,“年初,她因病暴毙,孤甚感心痛,却没料楚王那禽兽,竟派了使者来,要孤将吕筝送去楚国,以替补死去的吕燕……”
  咔嚓一声脆响,是雁王捏碎了手中酒杯。
  李慎无声在心中叹了口气。
  这等事虽不是司空见惯,却也并不罕见。名为联姻,实为人质,雁国是楚国的附庸,每年除了进贡,类似于此等要求也只能遵从。这一代的楚王李慎是见过的,性情狂妄,不是个贤以待下的主,会对雁国提出这样的要求并不出奇。
  “孤,万万不会答应此事。”雁王语气森冷道,“然而他以举兵相胁,孤也不能坐以待毙。”
  “你等长安佣兵,可愿助孤一臂之力?”
  李慎在思索。
  倘若他不认识吕筝,那这事他多半不会去管……赔出一个公主联姻,与赌气开战,有脑子都会选第二项,为王者,背负的并不仅仅只是自己这一家,而是一国百姓的性命。即便是争赢了这口气又能如何?为了保住一个女儿,与君主国交恶,随时都可能被其报复,未免太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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