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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情浓处薄-第2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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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了那下巴的形状极其优美,让他心生惋惜,这样的相貌竟然被遮挡起来,真是暴殄天物——他倒是没有怀疑过,也许这人只有下巴能看呢。
  
  景言不是第一次喝酒了。魏康裕没有拿酒给过他,可景言在安城里喝过。他在安城喝的就是普通人家喝的兑了水的酒,酒精味很淡,唱不出来滋味,景言只喝完哑奴买的那一份就不喝了。这次他也没有拒绝,因为灵敏的嗅觉告诉他,这酒可不是之前喝的那种能比的。
  
  实际上,苏钦要的是酒楼里的招牌梨花醉,在这江湖中都是有名的酒酿。这一坛梨花醉,和一柄利器同样的价钱,口感清冽绵软,后劲足却不上头,不是烧喉咙的豪迈,而是会友时的最佳佐酿。
  
  无酒不江湖,江湖中若是没有了酒,也就不是那个人人向往的江湖了。
作者有话要说:  实在码不动字了,因为……我长冻疮了。
学校太冷,农村地区没有空调暖气,家里也还没供暖,我恨冬天!
但是还有一更要写,求捂手!




42、四十二章 。。。
  梨花酒一入喉; 景言就惊讶地坐直了身体。
  
  他加起来就喝过两次两种酒,无从比较,可就算是这样,景言也可以断定; 能令他挑剔舌头承认的; 定是好酒。许多人第一次喝酒,根本品尝不到所谓的酒香; 而是先觉得很冲,再觉得很辣; 很苦,还会觉得那瞬间头晕脑胀。景言上次就没有尝出来酒香,只觉得这酒里好像水更多; 色泽浑浊还有沉淀,酿酒人的手艺实在糟糕。
  
  而这第二次饮酒,就是截然不同的体验了。倒完酒的店小二已经离开; 苏钦虽然看不到景言的表情,可从他的姿势能看出来他是觉得好喝的; 于是适时介绍道:“这梨花酿是云客来的招牌酒酿; 虽然名字带着梨花; 可这酒却和梨花没有关系; 只是因为它色泽略白,口感醇厚又清冽似梨汤,闻起来香气淡淡若隐若现似梨花香,才有了这么一个名字。这梨花酿度数并不高; 小孩子也喝得,喝多了也不会头疼,所以极受人欢迎。”
  
  听到苏钦的话,景言不由得低下头来观察酒的颜色,又凑近用鼻子闻,果然正如苏钦所说,酒水好看又略带香气。梨汁他没有喝过,也没有赏过梨花,可是凭着这杯酒,景言却勾勒出了“千树万树梨花开”的景象。
  
  一杯喝完,景言去瞧哑奴。哑奴面前的杯子纹丝不动,他亦是坐得十分笔直。酒能醉人心神,他不敢喝。
  
  景言拿起哑奴的那一杯,硬塞到他手中。此处十分安全,这个叫苏钦的虽然长得一副人畜无害的模样,实力却是他目前见的人中最强的,比武伯侯还厉害。当然,比不是这么比的,武伯侯的封号里虽然带着一个“武”字,这个武却不是个人武力,而是国之武力。
  
  苏钦是侠士吗?景言觉得那次看到时,他身边跟着的人都鬼鬼祟祟的,虽然他还是一副优雅的模样,可绝不是侠士,不过景言感觉不出来他对自己有坏心,所以喝点酒没什么错觉,人家也说了,这个酒不醉人的。
  
  哑奴勉为其难地喝了一口。他不是不馋,他现在对什么都好奇,景言喝了一杯就不喝了的酒,他都去买过几次。但那时他在暂时安全的住处里喝,喝的也是度数低的,掺了水的酒。这个酒不一样了,光听苏钦介绍,哑奴就知道这酒得很昂贵,因为好才昂贵。可是这里哪里是能放下心的地方呢?初来乍到的江湖,陌生的酒楼,摸不清心意的陌生人,除了这酒没毒令他放心外,其他都是隐患。因此,哑奴态度十分坚定地把酒杯放了回去。
  
  哑奴不喝,景言也不去勉强,拿了哑奴的杯子继续啜饮着,喝完那杯才重新给自己倒。这酒大概是让人慢慢喝的,两三个好友聚在一起,聊得尽兴时就喝上一口,半天才需要续杯,大口大口地喝酒反而不衬这酒的味道。所以这和乳白色酒坛成配套的小酒盏小巧玲珑,大口喝的话一杯酒的容量还不如平时喝水时的一口多呢。
  
  可是眼下这个酒却呆错了地方。苏钦倒是很想和对面的人如好友一般交谈一番,可这人都喝了两杯酒了,也没有发出哪怕一点声音。这人的随从也是同样的沉默寡言,而苏钦自己呢,尝试着发起了几个话题后收不到一点回应后,就自觉地收声,同样陷入沉默。
  
  没有话可以聊,好像为了掩饰这空白的尴尬一般,苏钦的手就只好不断地端起酒杯送入嘴中。景言觉得这酒好喝,他遇到味道好的东西又总是全神贯注的品尝,而他饮酒时虽然也是小口小口,每一口都要在嘴中转上几圈,细细品味后才肯咽下,可架不住他现在只做这一种动作啊!自然倒酒的速度就快了,小酒杯空了一次又一次。
  
  景言也不知道什么是客气,既然苏钦说请他喝酒,他就真以为是请他喝酒。他倒酒喝酒的动作没有停下来,动作行云流水,哪怕看不到脸,也是赏心悦目的。于是没多少会,这酒坛就空了。
  
  苏钦见过吃食的小松鼠,颊囊一动一动,食物不停地往嘴里塞着,好像没有停下的时候。他喝着喝着,动作就慢了起来,因为被一动一动的景言吸引住了心神,,手不知不觉松开了酒杯,一只手撑着头,只是看着景言。
  
  等着景言倒酒把酒坛子都翻转了也没有倒出一杯酒时,苏钦才恍然清醒过来,带着待客不周的歉意说道:“是我的错了,忘记点菜,竟然让朋友只有酒可以喝了。”
  
  景言拿不准这句话里到底有没有讽刺,那就当没有好了。
  
  此时也不是吃饭的时候,苏钦来这里也只是为了喝茶,连碟点心都没有点。不过这一坛酒下来,天色渐黑,酒楼里人声渐喧,那浸透着烟火味的香味也渐渐弥散到三楼来。苏钦唤来小二,想必面前这二人初来乍到,又不愿意发声,就做主点了菜。
  
  苏钦要的是梨花小宴。梨花小宴是制式菜,共十道菜,还包括一坛梨花酿,是云客来酒楼卖的最好的一个搭配,也是每一个慕名而来的客人必点的一套,这十道菜冷热荤素五味俱全,再搭配上梨花酿,最美不过。
  
  店小二挺好奇这三位客人是怎么在短短的时间内就牛吞完这一坛子梨花酿的,不过他面上可没表现出来,过了一会儿,就陆续把梨花小宴的十道菜端了出来。
  
  这十道菜整体给人的感官正如那梨花酿给人的感觉一样,温和,不冲不淡,样子好看。这些菜肴都有一个好看的模样,可中正平和的味道基调,没有太过热烈的颜色,让它只能成为“小宴”。
  
  苏钦近日已成为云客来的常客,这里的小二只知道他是在此处有房的,只是来江湖游玩的贵公子。这梨花小宴,苏钦只吃过一次,介绍起来却也头头是道。他刚开始还想介绍下每道菜的来历、做法,却发现景言根本没有听的打算,筷子已经朝着这十道菜开动了。
  
  其实这种举动挺鲁莽而没有礼貌,若是平常,定能惹得苏钦动怒,可此时他却一点都不生气,反而觉得好笑,声音不自觉的放轻:“好吧,我不絮叨了,你慢慢吃吧。”
  
  这次哑奴终于动筷了。他视苏钦为无物,看着景言喜欢吃那个,就给他夹上。景言是遇到喜欢吃的东西就能胃口大,遇到不喜欢吃的吃一点也能饱,所以哑奴给他夹食物的时候,并不会考虑他的胃口。
  
  身为主人的苏钦受到如此冷遇,特别是发现自己筷子还没伸出去后,桌子十道菜都快被哑奴夹光了时,忍不住笑了起来。
  
  他的笑声有些古怪,哑奴顿时停止了动作,抬起头来直视苏钦。他发现苏钦看自己的眼神并不好看,不过没有感觉到他对景言有恶意,所以衡量了一下得失后,又低下头来夹夹夹,不过这次,他的眼角余光却一直看着苏钦——这样一顿饭肯定很贵,要珍惜这得之不易的蹭饭机会。
  
  苏钦也不夹了,梨花小宴虽然出名,可他却不怎么爱吃。云客来在江湖中极其有名,梨花小宴和二意宴、白水宴这三宴都是云客来的招牌制式菜。梨花小宴中正平和,味道淡雅,二意宴一眼望去都是红彤彤的色泽,麻辣两味呛人,白水宴是全素宴,素到食物都不屑于伪装成肉类。这三者之中梨花小宴接受度最高。
  
  三种制式菜都各有自己的喜爱者,不过随着云客来的名字越来越大,有好事者拿江湖来比喻这三种宴。梨花小宴是游人,赏玩江湖而不深入,只做壁上观;二意宴是真正的、较真的江湖人,快意恩仇,爱恨分明,不管是素的还是肉的是燃着的;白水宴是混够了也混不动的江湖人,只想找个地方养老。
  
  这种说法传开后倒是惹来不少赞同之声。可不是,江湖之中多少人只是来游玩一遭,并未投入全部心神;只有少数是活在江湖中,恩也好,爱也好,全寄托在这看不清底细的江湖。也许后一种人老了,就变得素淡,也有可能,他们要麻辣到底,老也老得有滋味。
  
  苏钦是活在江湖中的,可他既爱二意宴的爽辣痛快,也爱梨花酿的清冽滋味。
  
  但眼前这两人呢?看他们对江湖十足的陌生,哪怕他们话也不说,举止也很少,老练的苏钦还是能看出来他们对这座城市的陌生。他们是从别处来的,恐怕是没有江湖的别处,因为一个人一旦入了江湖,江湖的味道就会浸透全身,再难洗去。
  
  苏钦想,他们这么爱吃梨花小宴,看来只是游人了。来江湖一游,玩腻了自然会回去。而他,必将死在江湖。
作者有话要说:  肝完……肾虚……
都说南方湿冷,北方干冷,可我坐在20度的室内,只有披在腿上的厚被子和棉睡衣、大棉袄能给我一丝温暖。
又:当初还没开文前,我买了很多古代的美食书,结果一年过去了,我《东京梦华录》都没看完,所以我干脆连菜名都不写了QAQ



43、四十三章 。。。
  梨花小宴有十道菜; 每道菜的分量都不大。梨花小宴本来就不是大宴,适用于三四好友慢慢闲聊,而不是一堆人大快朵颐,酣畅淋漓。
  
  苏钦就一开始吃了几口就不动了; 只是慢慢喝着梨花酿。哑奴殷勤地给景言夹菜; 自己吃得很少,而景言吃得很慢条斯理; 吃着吃着,苏钦就觉得肚子有些不舒服。
  
  他之前喝了不少茶; 再加上这些酒,此时也有些忍不住了。苏钦见眼前两人都不见他,就十分自然地从位置上起来; 去茅厕解手,解完之后他擦手的时候突然一滞,心想; 那两人不会趁他不在就溜走吧?这很有可能,苏钦不由得脚步匆匆走到三楼; 一看; 那两人还在呢; 只是桌子上的盘子彻底空了。
  
  同时; 他一直情不自禁地去看的戴兜帽的家伙正倚着他仆从的肩膀上,呼吸声极其轻微。这会并不是睡觉的点,苏钦想,难道他是喝醉了?可梨花酿并不醉人; 也十分温和,怎么会喝醉呢?他并不知道,景言除去第一次喝的掺了水的酒,这次可是头一回正儿八经喝酒,他喝了一个半坛子,那坛子再小巧精致,也架不住一坛半的分量,景言也没有刻意保持清醒,而是由着自己陷入昏昏沉沉的睡眠中。
  
  哑奴倒是不犯愁,抱着景言去找个旅店住下就好,只是不知此地物价如何,那一点碎银子能吃喝几天。他还不清楚自己在这里的实力,也不敢用老方法去找地方住,万一遇上有同样想法的高手怎么办?景言又还睡着。
  
  哑奴抬头一看苏钦,嗯,长得不错,不过这相貌和为人向来没有太大关系,哑奴对杀意敏感,这苏钦的身上是没有杀意的,可别的呢,他就体会不到了。哑奴信赖景言,他见景言没有躲着走,便觉得这苏钦可能人还不错,看样子对此地又很熟,于是就问他:“这边住店一般多少钱?”
  
  哑奴不会讲话,问得很突然,连个铺垫都没有。他从头沉默到尾,突然冒出来这样一句话,饶是镇定如苏钦,也惊讶了一阵,他还当这两人都拿定主意装哑巴呢。
  
  苏钦很好的隐藏住了自己的惊讶,眼睛在两人质地低劣廉价的衣服上转了一圈,就说:“这边住店都不便宜,能让人睡着的,一个人一晚上至少也得二两银子。”
  
  苏钦可没说谎,只是他这个参照物是自己而言,他还体贴的降低了要求,要知道,就算是二十两银子一晚的客房,也未必能让他睡好。
  
  哑奴面露为难之色。景言从那劫匪手中拿到的银子还不到二两呢,他总不能带着景言去睡大街吧!
  
  苏钦十分体贴地再度开口:“其实,两位朋友没必要出去住,我在这地有个小宅子,你们可以我这里暂住些时日。”
  
  哑奴看看睡得很沉的景言,没有过多犹豫,说:“好。”
  
  ……
  
  好困啊……可这种困意却十分舒适,温温和和,景言只想顺着这股困意,沉睡过去。
  
  这一觉睡了很久,醒来时,景言很不情愿地睁开眼睛,看到雕梁画柱,极其精美的房顶,还沉浸在睡意中的大脑对此并不惊奇,好半天才爬起来,看到床边放着的就是自己的斗篷,于是拿起来戴到头上,走了两步,看到前面放着一盆清水,架子上搭着一块白色的棉帕,水上还冒着热气,这大概是让他洗漱用的。
  
  景言用手搅动着温水,却并没有把水往脸上泼。除了他刻意把自己弄脏外,他的身上都是不沾染污垢的,这水,未必比他干净。
  
  却不见了哑奴,景言打开门一看,原来哑奴正站在门口,嘴里还叼着一个包子。
  
  那是一个成人手掌般大小的包子,褶皱细密,呈菊花状,哑奴保持着咬在包子上的姿势,从他的嘴里发出咕噜咕噜的声音,景言好奇极了,见他手里端着的盘子里还有一个,于是拿来学着哑奴的姿势咬开。
  
  怪不得哑奴要用这样的姿势!原来这东西像是包子,其实里面并没有馅料,只有浓稠的汤汁,在吃上面阅历并不丰富的景言尝不出来里面都用了什么材料,只尝到这汤汁接触到嘴唇的时候还滚烫着,可又不烫嘴,鲜极了,里面好像蕴含着嚷嚷吵吵的声音,喊着“我们好吃极了,快来吃!”,铺天盖地一样把人淹没,一点都不含蓄。
  
  可不含蓄有不含蓄的美,景言何时吃过这么不矜持的食物?他再也无法慢条斯理的,喉咙同样发出咕噜咕噜吞咽的声音,从咬开的面皮口里吮吸着汤汁。
  
  这包子大极了,汤汁浓稠到粘稠的地步,这一个景言吮吸了半天才喝完,拿不准这剩下的面皮能不能吃,再抬头一看哑奴已经吃了一半了,于是也咬开面皮吃。
  
  这面皮的味道也是与众不同,它哪里还是包子呀,分明是固定的汤汁!也不知道它被汤汁浸跑了多久,都被那鲜极了的味道给同化了,死面皮原本就容易入味,这里面的皮都染成了汤汁的颜色,景言三口两口,就把包子给吃完了,再看哑奴,他竟然还在舔手指头。
  
  被景言发现,哑奴不由得羞赧起来。这包子送来后,他就把人打发走了,不知道怎么吃,结果第一口咬的太用力,汤汁都溅到手上了,这会包子吃完了也意犹未尽,不知不觉就含上了。
  
  哑奴悄悄把手背到身后,匆匆地说:“我去问问还有没有。”
  
  他离开后,景言就四处张望起来。
  
  天在他吃完包子的时候又亮了一些,竟然已经是第二天了。原来我睡了这么久!可是好舒服啊!景言伸了个懒腰,骨骼发出噼里啪啦的声音。他身上的衣服并没有被换掉,景言掀起袍子看了看裤腿,原来短了一些,怪不得总觉得有些漏风。我今年十几来着?景言掰着手指头算了一会,可是实在记不得。
  
  在小院里,他们从来不过节日,也不记日子,只看四季。春去冬来,又过了一年。可到底是几个春天几个冬天?这就不必去数数了。
  
  景言只记得最近几年长得飞快,往往早上起来时,就看到哑奴动作十分笨拙的给他接裤腿、袖子,哑奴找不到很合适的布,所以是拿以前穿小了的衣服改的,弄得颜色多种,看着破破烂烂。不过景言身上这件,是之前他们还有钱的时候买的成品衣,是哑奴直接买的,买回去景言穿还正好,这会却显短了。
  
  景言知道自己在长大,不过他对此却毫无波澜了。长大就长大吧,一个必不可少的规律而已,只是长大了,更费钱而已。
  
  他放下袍子,打量着四周。
  
  这是一套很精致的宅子,没有看到全貌,不知道这宅子大小,不过景言觉得,这里并不比武伯侯府差。
  
  景言也只有见到新奇事物需要对比的时候才会想起武伯侯府,那个住了那么多年的宅子,也就只有这点好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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