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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恨刀-第1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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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志看他们亲近如斯,连马儿也对两人亲亲蹭蹭,暗生羡慕之心。
时候尚早,两人就此出城,走官道向东,天黑前能赶至百里外的城镇歇脚,便不多耽搁,与岑青别过,向城外奔去。
哪想天公不作美,两人刚刚出城,便噼里啪啦落起雨来,顷刻便如倾盆瓢泼,豆大雨水扑在脸上,令人难以视物,马儿也惊恐不安,不肯前行。传志跳下马来,拉紧两马缰绳,沿大路走了片刻,方望见不远处火光闪烁,大喜道:“那里有火,想是有避雨的地方,咱们这就过去!”他内力不浅,声音在大雨中清晰可闻,阿笙却未回答。传志一惊,回头看他仍坐在马上,才放下心来,只怕雨水太冷将他冻坏,咬紧牙关加快速度。然而道旁尽是没膝荒草,一脚踩下便沾得两腿泥,稍不留心又会陷进泥潭,仍是花了些时间。
到达近处,方看清这是一座破落土房,墙壁坍塌了一半,屋顶上杂草丛生,雨水自缝隙中嗒嗒滴落。房中一堆篝火尚未燃尽,火边蜷缩着一个身形瘦小、衣衫褴褛的人,看不到面目。传志道声打扰,将马儿牵进屋中。再看阿笙,已经全身湿透,衣衫凌乱,发丝紧贴脸颊,水滴顺着发梢滑落下来。虽看起来狼狈不堪,一双清明眼睛仍炯炯有神,居高临下睇视过来。传志松一口气,笑道:“太好了,我还当你昏倒了,没事便好。”
黑马蹲下身子,阿笙缓缓下来,就地坐下方道:“我不必说什么,你也会过来。”
传志想了想,讪讪一笑:“也是。”他环顾一周,走向火边那人,蹲下道:“这位兄弟,我们路上遇雨,实在无处可去,想在你这里借宿一宿,实在冒犯了。”
那人蜷得更紧,恹恹应了一声。
他身旁火堆只剩下星星点点暗淡火光,墙角倒堆了些树枝干草,也不见他起身添火。传志问:“我们衣裳都湿了,冷得很,能借你一些柴火吗?等明日天晴了,我再给你拾些。”那人再不动弹,传志等了一会儿,打了个哆嗦,回头看看阿笙,见他脸色发白,只得当这人应了,到墙边挑挑捡捡,翻出一些不太潮湿的柴火,抱去阿笙身边。哪想取出火石,才发现已给雨水泡湿了,正不知如何是好,阿笙从怀中拿出一只油纸包,拆开来,正是两枚火石。传志接过,不禁嘀咕:“不管什么事,阿笙你都能做得很好。”
阿笙尚未回答,但见火花一起,传志又转头看地上那人,想了想问:“阿笙,咱们坐过去吧?”
阿笙道:“你生的火,想去哪边都是你的事。”
传志一笑,抱起干柴到那人身边,小心将火笼起。阿笙业已过来,在他身边坐下。屋外雨声喧哗,房中柴火噼啪作响,两人都缄默不语。传志盘坐在地,时不时添些柴火,又到腿上泥土,闲来无事,索性一点点搓掉,不知过了多久,忽听阿笙道:“我并不是哪里都好。”
传志愣住,问了声“什么”。
只听阿笙低低叹息一声,望着冉冉火焰:“至少有一点,你要比我好得多。”他转过脸,看着身边一脸茫然的少年,闪亮的火光映在他的眼睛中,漂亮至极:“你心地很好,也许比世上大多数人都要好。”
传志讶然,呆呆望着他,过了好半晌才回过神,低下头去,露出两只通红的耳朵。
雨声好像忽然小了,所有的声音都被隔绝,在这个破败的土屋里,传志忽然觉得,好像有一种从未体会过的东西在心头流淌开,安静而温暖,像是幼时在林间玩耍,偶然抬头扫见一棵开花的树,鼻尖萦绕着淡淡的香气。
不知过了多久,地上蜷缩的人剧烈咳嗽起来,打破了这份寂静。他瘦弱的身躯几乎弓成一个圆,却有一条腿拖在地上。传志心下不忍,忙道:“你不打紧吧?”阿笙拿过包裹,取出一只瓷瓶,倒出一粒黑色药丸递给他:“想是风寒,你先喂他吃了。”传志接过,又拿了水袋,过去将那人半抱在怀中,撩开他散乱长发,用袖子抹去他脸上水珠,方认出这人,竟是昨日在街上救的那个乞儿。
阿笙看他不动,问:“你愣什么?”
传志忙将药丸放入乞儿嘴中,又喂他喝水,待他吞咽下去,方对阿笙说:“我见过他。”遂将昨日事情大致讲过,末了,低头见这孩子面色由青转红,已然睡去,喜道:“阿笙,这药管用得很!他已经睡了。”
“你声音再大些,他也不用睡了。”
传志笑笑,将他轻轻放在火边,脱下半干的上衣罩他身上,又坐回阿笙身边,轻声道:“那小公子下手太狠,他拖着一条残腿,也不知如何走到这里。他衣裳这么破,又受了伤,又冷又饿的,一定难捱得很。”
阿笙两指放在唇边,轻声一吹,黑马便朝他走来,跪下身子。他从马背上拿了条薄毯,扔进传志怀里,方冷冷道:“他敢偷那么多财物,便该知道会有何下场,这世上可怜人千千万万,去做龌龊勾当的又有几个?小小年纪,偷些馒头包子也就罢了,竟打首饰铺的主意,这小子倒也厉害。”瞥见传志脸色一变,又轻声道:“死不了。做这药丸的,是天下最好的大夫。虽治不好腿——”他说到这里,忽停下再不肯说,静静望着火堆。
传志等了片刻不见作声,便问:“虽治不好腿,但怎样呢?”
阿笙拾起一根树枝,边拨弄火堆边道:“他是死是活,干我何事。我又何必跟你解释这些。”
传志看他态度忽变,颇为不解,却也不再追问,将薄毯盖在腿上烘着,看眼外头雨势道:“咱们说不定要在这里过夜了,你困不困?还冷吗?你要不要先睡一会儿?地上凉,我坐在这里,你枕在我腿上睡吧,兴许舒服一些。”他态度坦荡,口吻平淡,并未觉得不妥,如同在说一件极为平常的事,反是阿笙回过头来看着他,半晌才问:“昨天在樊楼,你为何救我?”
他旧事重提,传志脸上一红,忙道:“你,你知道的,我没有瞧你不起,只是因为,因为我看出你双腿不便,所以才……你还在生我气?”
阿笙转过脸去,淡淡道:“算了,你哪懂这些。我不困,你自己睡。”
传志小心道:“你真的不生气?”
阿笙挑眉,睇他一眼:“你为何总觉得我会生气?”
传志想了想,叹息一声道:“我小时候住在山里,成日见到的,除了九叔和爷爷,就再无旁人。九叔脾气不好,我总是惹他不高兴。爷爷性子也怪,高兴时便对我很好,不高兴了,好几天都不知他跑去哪里——你莫多心,他们都待我很好。我那时候总觉得山里很好,一辈子也不想出来。后来我见到你,我觉得,觉得你……你哪里都好,我真羡慕你。爷爷高兴时教我识字,什么‘有朋自远方来’、什么‘海内存知己’,我听不懂。爷爷解释道,那是在说,有朋友是一件很好的事。我从来没有朋友。我那时候常常想到你,心里觉得若能跟你做朋友,一定很好。不过更多时候,我心里想的是,绝不能被你比下去了。”他说了一大堆,并未回答阿笙问题,也不自知。
阿笙却听懂了。他沉默片刻,打了个哈欠道:“我困了。”
传志当他听累了,颇不好意思,掀起毛毯:“你要——啊,腿上都是……”话未说完,阿笙已经躺下,枕在他腿上道:“你想睡了叫我便是,小心守夜。”传志低头,见他已经闭上眼睛,便将那句“都是泥”咽了下去,给他盖上毯子掖好,怔怔望着他苍白脸颊,心道:他定是受凉了,要烧些热水才好,也不知道这小兄弟有锅子没有。
周围又安静下来,天光暗淡,雨还在下,愈发冷了。传志强忍倦意,守着火堆,却还是不知不觉睡了过去。
再睁眼已是清晨。传志身子一歪,发觉自己偎在阿笙肩上,还披着薄毯,面前火上正煮着一锅开水。他慌忙坐直,阿笙倒是面色如常:“雨已停了,你吃些东西,咱们这便走。”传志不好问他自己睡了多久,又听一人道:“两位哥哥救了我一命,小的没啥东西报恩,还请再留一会儿吧!”
说话的正是那乞儿,他拄着一支木杖走进屋来,晃晃手中物事,笑道:“嘿嘿,我在山里装了捕兽夹,今早一看,竟抓了只兔子!我自己也吃不完,两位哥哥不嫌弃,我这就去讨些酒来。”
传志喜道:“你醒了?身体可还好?”
乞儿将手中兔子扔在火边,笑道:“吃了哥哥给的药,一早就好了。我起来时哥哥你还在睡,那位哥哥给我诊了脉,已经不妨事了。”
传志不好意思道:“我竟睡着了。”
“嘿嘿,我有什么事?倒是这位哥哥,”他看看阿笙,从怀里摸出一只薄薄石片,开始处理兔子,“也不知道你肩膀酸不酸,要是我,早就受不了啦!”
不等传志开口,阿笙便站起身来:“无碍。传志,我们得早些启程。”
乞儿愣住,看看双手,又看看传志,低下头去,讪笑道:“哥哥生得跟神仙似的,自然瞧不起我这种脏兮兮的小乞丐,您要是嫌脏,我,我这边去好好洗一洗,我……我只是想,想谢谢两位哥哥,前夜里全凭这位哥哥出手相救,昨天你们又救我一场,我,我真的……”说着说着,他眼泪便滚落下来,在一张黑乎乎的脸上滑下两道水渍。
传志不忍,拉住阿笙衣袖,轻声道:“我们姑且留一晌,好不好?”
阿笙扫一眼那孩子,又对传志道:“我还当你在山里住过,早吃腻什么兔子野鸟了。”
传志不禁失笑:“我哪会馋他一只兔子?离八月十五还早,小兄弟又这样留我们,我觉得还是留下好些。”
乞儿忙道:“哥哥说的是,人家都说滴水之恩当涌泉相报,两位哥哥多次救我性命,还请受了这顿饭,我也没什么好东西招待,千万不要嫌弃。”
阿笙看传志目露哀求,重新坐下,冷声道:“你要杀,便到别处杀去。”
乞儿高声一应,提起兔子走向屋外,又喊传志:“传志哥哥,还请你过来帮我,我去村里讨些酒来!”传志答应,正要出去,听阿笙低声叮嘱:“你还是提防一些。”传志笑道:“他不过十二三岁,又断了腿,提防什么?”阿笙不耐,挥挥手要他快过去。
传志本说不必麻烦,那孩子却执意要请两人喝酒,他只得答应,坐在屋外将兔子细细清理洗净,拎进屋内,见火边放了些黄泥、槲叶、香草之类,便问:“要这些做什么?”
阿笙正在拨弄火堆,也不抬头:“我还当师叔祖也是讲究之人,你竟不曾吃过?”传志不解,他也不多解释,要传志在兔子肚里塞满香草,用槲叶将整只兔子包好,再涂上一层拌了柴草的黄泥,最后埋进火下灰烬中。传志这才明白:“这样烤,一定很好吃。”
阿笙添些柴火,淡淡道:“我娘厨艺很好。幼时我们坐在火边,妹妹喊饿,娘随手便能做些好吃的;便是荒山野岭,也吃得很讲究。我爹总笑她贪嘴,我娘却说,人活一世,能喂好这张嘴已属不易,当然要吃好的,吃得精致些。她若见我这样烤兔子,定骂我暴殄天物。”
传志心生向往,在他身边坐下,轻轻地说:“你爹娘一定待你很好。”
“那已经是很早之前的事了。”阿笙说完,停顿片刻又道,“人生各有祸福,有的人父母双全,却多灾多病;有的人生就沉鱼落雁之姿,却沦落风尘。不如意事常□□,不必忧愁。”他见传志神情落寞,今日与师叔作别时也是这幅表情,是以多说一些,又不肯说得太明,始终冷着脸,口吻淡漠。
传志听出他安慰之意,笑道:“我知道。我原先觉得自己身世很苦,一直很羡慕你,觉得你哪里都很厉害,哪想后来才知道你双腿有疾,很为你难过。现在想,倒是我多虑了。”
阿笙冷哼一声:“我倒宁愿能有一双可以走路的腿。”
传志一愣,又慌了:“我,我不是,你知道,我心里……”说到一半,忽看他弯着眼睛,唇角翘起,知他故意消遣,才松口气道:“唉,你脾气真怪,我觉得惹你生气了,哪想你并不在意;有时候我不觉得哪里做错了,你却不肯说话了。”
阿笙笑意更深,道:“分明是你不够聪明,我几时这样反复?我始终都是一样的。”
许是此时没有旁人,既不用担心王雅君的计策,也不慌忙赶路,何况骤雨初歇,山间气息清新,两人相处几日已经熟稔,阿笙这一笑虽然浅淡,却很是放松,竟令传志看得呆了,脱口道:“阿笙,你真好看。”
阿笙一愣,转过脸去:“你是真的不聪明。”
传志侧身探头端详他神色,笑道:“你看,我又不知道哪里错了。不过我看出来,你并没生我气,对不对?”
阿笙淡淡道:“若总是生气,岂不是要气死。我并不爱生气。”
传志道:“那便是了,你只是不爱搭理人,让人误以为你在生气。我知道这个,以后便不担心了。我一点也不想让你生气。”
“我有一个妹妹,叫筝儿,”阿笙忽道,“她脾气倒是大得很。”
传志又看他眼睛,得意道:“这次我看出来了,你在笑。你一定待她很好,很喜欢她。”阿笙摇头,并不应声。传志便与他说些别的。
直到兔子已经烤好,那乞儿才拎着酒回来。火已熄了,传志将兔子从灰中扒出,拍开泥壳,霎时香气四溢,惹得小乞儿涎水直流,手舞足蹈。三人摆开酒盏,也不用碗筷,直接用手撕兔肉吃。乞儿自称无父无母,只因被丢在李子树下,便姓李,名小娃,在京城乞讨为生,已有十五岁,只是长久忍饥挨饿,身形与十二三的孩童无异。传志看他可怜,取出钱袋,送了他半袋碎银。乞儿感激不尽,连连道谢,给传志敬酒,阿笙却始终滴酒不沾,推说不胜酒力。
传志不曾喝酒,三两杯下肚,已是头晕眼花,摇摇晃晃再坐不直,半倚在阿笙身上,口齿不清地说些胡话。李小娃看他醉了,又执意要阿笙喝,传志亦举着酒盏送他嘴边。阿笙一手揽着传志腰背,防他摔倒,一手吃过兔肉,油腻腻的,给他扰得没法,只得就着他手一饮而尽。喝罢片刻,便面露迷茫之色,双眼迷离,歪过头,下巴靠着传志头顶,不多时沉沉睡去。
传志头昏脑涨,迷蒙中觉得颠颠簸簸,不知身在何处,只能继续睡,挣扎着想要醒来,却觉得如有重物在身,无法睁开眼睛。反复数次,方从梦中醒来,睁眼看去竟是烛火耀目,眼前红纱暖帐,身下软榻香被,已不在那破屋之中,当即大惊失色,想要坐起,又发现手脚都有绳索紧缚,难以动弹。他只记得在破屋避雨,同阿笙和乞儿喝酒吃肉,思及此处,忙大声喊道:“阿笙!”
脑后有人道:“可算醒了。”阿笙那清冷淡漠的嗓音,此时听在耳中却如闻天籁,传志挪动身体,半晌才翻过身去。这一翻身,两人脸对着脸,鼻尖几要挨上。传志向后靠靠,才发现他腕上、腿上也给绳索缚着。阿笙勉强举起双手,冷冷道:“你那好兄弟在酒里下了药,将咱们卖给魏二虎,换了三百两白银,你值七十。”
作者有话要说: 崇明门是随口说的,不要在意orz
☆、人生自是有情痴
两人被捆在纱帐内,视线所及不过一张床榻大小,外头人声鼎沸,热闹非凡。手脚被缚,费了许久功夫才坐起,一同靠在墙上。阿笙将传志昏睡后的事情大致讲过,原来那魏二虎是开封青虎门二把手,素来横行霸道,气焰嚣张。李小娃似乎早想加入青虎门,只是苦无门路,这次偶遇传志两人,便与魏二虎手下合计,故意在酒中下药,等两人睡着,前日里的双刀、长杖二人便进来将两人捆上马车,一路送回开封。李小娃也一同前来,换得三百两白银,留在青虎门中做了小厮。听罢,传志脸色已是刷白,喃喃道:“我们那样待他,他为何要陷害我们?”
阿笙蜷起腿,被捆的双手用力探向右靴,并不答话。传志没有在意,垂着头沮丧之极:“世上怎会有这样的人?为了一己私利,就谋害不相关的人,何况,何况他还说……”他想到李小娃黯然垂泪,说想要报答两人的神态,如鲠在喉。
细微的摩擦声响起,阿笙不知从靴子里摸出了什么,这才漠然道:“人之趋利,若水之就下,本是常事。自己太笨,就莫怪别人算计你。”
传志初次遭遇这等境况,怎样都想不通为何,又想到王雅君,在风月阁中何其温文尔雅,内里却深不可测,一时间只觉得世上都是笑里藏刀的可怕人物,不免大失所望,听到阿笙此言,也无力反驳,丧气道:“是我太笨了。九叔说的对,从开封到苏州去这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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