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逆灵-第1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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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封宸看到他笑,心里涌出了一股难以言喻的暖意。
  他把人拉近了一些,仔细地看着他,浅褐色的眼睛里倒映出一个清丽的人影,挺直的鼻梁,深邃的双目,看上去如此孤傲,如此清冷,但那脸上不加掩饰、毫无矫饰的笑意又瞬间让他显得温婉动人。而这个人,本已应该与自己相伴了七年。
  “奚若。”封宸闭了闭眼,放在离奚若腰上的手紧紧地环了上去,“再多陪我一会儿吧。”
  手不由自主地张开,攥住了另一只冰凉的手,清冷的香气伴着满室的阳光四处弥漫,却填不满心里巨大的空虚,追不回那已经逝去的时光。
  离奚若轻叹道:“早朝就快要开始了,我必须尽快回去。”
  封宸愣了一会儿,放开了手,说道:“开个玩笑而已,你回去吧。”
  离奚若深深地看了他一眼,转身推开门,大步走了出去。
  楼下已经稀稀落落的坐了几个人。
  走到门口的时候,身后突然传了一声口哨声。
  离奚若转过身,向上望去。
  封宸披着外衣站在房门前,手搭在雕花栏杆上,正笑盈盈地看着他,见他转身,便伸出一只手,拇指从无名指和中指间穿出,动了动,笑得不怀好意。
  楼下的人集体抽气,张大了嘴巴看着他们。
  离奚若无奈地笑了一下:“后天,我来送你,辰时见。”然后挥了挥手,转身踏出了客栈。
  封宸笑着,目送他远去,直到那抹白色的身影完全消失在了视线里,才拉了拉衣服,走回房里。
  此时天已经透亮,封宸回到房里又睡了一阵,但全身又酸又痛,睡的浑浑噩噩,还不时有一些奇怪的景象在脑海里闪过,具体是什么内容,却又完全没办法记住。
  这种感觉实在是很匪夷所思,也很让人恶心。
  封宸在床上翻来覆去的折腾到午时,才头昏脑涨地醒来,摸了摸胸口,一身的冷汗。
  穿戴整齐,走到楼下的时候,下面已经坐了不少人,大多是途经此地的商旅,三五成群的围坐在一起,一边喝酒,一边闲聊,享受着片刻的清闲。
  封宸走到门口看了看,叫来了小二,问道:“你知道那匹红色的马是谁的吗?”
  小二往门外一看,呵了一声,咂着嘴对封宸说道:“爷,您真有眼色,这马可是匹汗血宝马啊,一日能跑上千里,跑起来就跟飞似的。。。。。。”
  封宸的头又开始痛了起来,太阳穴突突直跳,他连忙挥了挥手,止住了小二:“你告诉我它的主人是谁就行了。”
  小二似乎也意识到了自己话太多,不好意思地抓了抓头,傻笑了两声,伸长脖子往封宸身后张望了一会儿,然后突然像发现宝藏般指着一个地方说:“啊,巧了,主人就在这儿呢!他叫老齐,是专门养马的,经常到我们这来做生意。”
  封宸向身后望去。
  小二所指之处坐了三个人,两男一女,都穿着离国寻常百姓穿的麻布衣服,外面围上一件厚厚的绒毛衣衫。初春的离国依旧寒冷,三人的手都拢在宽大的衣袖里,偶尔伸出来拿着茶杯呷一口茶,又马上缩回去,看上去都颇为憨厚老实。
  小二在前面引路,来到那三人身边,走上去熟稔地和其中一名中年人说道:“老齐,这位爷想看看你的马。”
  那中年男子马上站了起来,拉着凳子,爽朗地对着封宸笑道:“爷,您坐,您坐。”
  “嗯,你也坐下吧。”
  那中年男子搓了搓手,在封宸对面坐下。那一男一女说了句:“下次再谈。”就起身走向了另一桌人,看来是来谈生意的。
  待两人走远后,那男子问道:“爷,您看中哪匹马了?”
  “那匹枣红色的。”
  封宸话刚出口,那男子就连连摆手,说道:“不行不行,那马小的不卖。”
  封宸刚想开口,就有一个声音从背后冒了出来:“为啥啊?”
  话音刚落,一个大汉就拉开封宸身旁的凳子,一屁股坐了下去,那汉子正是昨晚跟封宸一起死里逃生的大胡子。他身后很快又冒出了一张黝黑的小脸,黑色的大眼睛滴溜溜地转了转,看着封宸傻笑了一下。
  “老程,霄儿,你们怎么下来了?”封宸问道。
  那汉子抓了抓头,呵呵笑了两声,有些不好意思地说:“我惦记着那马,一直在外面瞅着呢,刚才一见您,我就知道有戏,马上跟了进来。”
  封霄答道:“我闲着没事做,跟出来随便看看。”
  “嗯。”封宸应了一声,继续问那中年男子:“为什么不能卖?”
  “这位爷啊,不是小的不肯卖,是这马。。。。。它不管卖去哪都能跑回来,小人做这小本买卖,讲的就是一个‘信’字,这马它总跑,小人把它卖给您,不就等于坑您吗?这种缺德的事,小人不做。”
  嗯,还挺有诚信,封宸有几分赞赏地看了他一眼。
  一旁的大胡子却急了,直嚷道:“那马跑不跑是咱自己的事儿,你只管卖就行了,啰嗦个什么劲儿啊?!”
  那中年男子却像铁了心般,坚决不肯卖,一个劲地挥手。
  封宸问道:“你既然不肯卖,又为什么把它带出来?”

  ☆、第 23 章

  那人答道:“这马性子虽不好,脚力却没得说,小人家住的远,每次来都得买不少货,有它驮着,省了不少心。”
  大胡子闻言,一下子把眼睛瞪得像铜铃一样,哀嚎了一声:“天哪!”他手指指着那马主,一个劲地颤抖,边抖边说:“你。。。。。。你竟然让这种神驹驮货?!”
  那马主不服气,瞥了他一眼说道:“要不然还能咋办?让它蹲家里长霉不成?”
  大胡子一拍桌子,气的说不出话。
  封霄眨了眨眼,楞楞地看着两人。
  封宸被吵的难受,耳朵里嗡嗡直响,他皱着眉揉了揉太阳穴,说:“你只管把马卖给我们,它要是不跑,大家皆大欢喜,它要是跑了,我们也不会怨你,只当我们没这个本事,训不了这匹马。”
  那马主有些动摇,但还是无法立刻决定,一双有些浑浊的眼睛在他们身上扫了一遍,又看了看门外,脸上满是犹豫之色。
  大胡子马上趁热打铁:“既然我家爷都这么说了,你就卖了吧。这么好的一匹马,你也不忍心看它一辈子驮货不是?”
  “你们。。。。。。真不怕它跑了?”
  大胡子答道:“当然不怕,这马和人那,也讲求个缘分,它要真跑了也怨不得任何人,只能怪大家没这个缘。再说了。。。。。。”
  他伸出大手,用力在封宸肩上拍了几下,呵呵呵地笑着说道:“咱家爷可不是一般人,这马老这么跑,说不定就是为了等咱家爷呢!你说是吧?”
  封宸本来就难受,给他这么一拍差点没把胃吐出来,他拍掉大胡子的手,压着满腔的烦躁的感觉说:“这马我们无论如何都要买。。。。。。”
  大胡子看他脸色不太好,怕他说出什么吓人的话,马上插嘴,道:“你要多少钱都没问题。”
  那马主连连摆手:“不是钱的问题。。。。。。”
  正给旁边的一桌客人端菜的小二探了个脑袋过来,插嘴道:“老齐,你就卖了吧,难不成你真忍心看那马一辈子被当成骡子使唤啊?再说,这位爷也不是个普通人,马跟着他绝不会受委屈。”
  封霄磕了颗瓜子,说:“怎么像在嫁女儿一样?”
  众人齐刷刷地转头看了他一眼,又齐刷刷地把头转开,都不搭话。
  那中年男子又琢磨了一会儿,叹了口气,摆摆手说:“罢了,让它跟着我确实是埋汰了它,就卖给你们吧。”
  大胡子满眼放光,凑上去抓着那马主的手使劲晃了晃,问:“兄弟,你要多少钱?”
  “十两吧。”
  “啊?”众人都以为自己听错了,封宸也放下茶杯,诧异地看着他。
  大胡子说“你会不会太贬低这马了?”
  那人抓了抓头,呵呵地笑了两声:“这马和人确实也讲个缘分,这次既然遇到了,也算是它和你们有缘,如果它真觉得找到了好主人,肯乖乖跟你们走,我心里也替它高兴,这十两银子就当是我收个彩头,意思意思。万一它要是跑回来了,这十两也不算太多,我心里也不会太过意不去。”
  封宸点了点头,表示理解。
  大胡子喜形于色,脸上都快笑出了一朵花儿。
  封霄又磕了一颗瓜子,说:“真的很像在嫁女儿。”
  没人理它。
  大胡子问:“那马就叫什么名字?”
  马主答道:“红枣。”
  大胡子不满地咂了咂舌,直摇头:“怎么叫这么个难听的名字?真糟蹋了这马。”
  “这。。。。。。”那人不好意思地抓了抓头:“小人没读过什么书,想不出什么好名字,本想着这马很快就能卖掉,所以就先随便取个名儿叫着,没想到。。。。。。就给叫到现在了。”
  封宸问:“那马你养了多久了?”
  “五年了。”
  “啧。。。。。。”大胡子很是苦恼地皱起了眉:“都这么久了,想改也来不及了。”
  封宸说:“算了,红枣就红枣吧,就着也顺口。你在这等一下,我派人把银子给你。”说完就起身,揉着前额往楼上走。
  大胡子满腔的兴奋之情正无处倾诉,看到他走了,心里直叹可惜,叹了两次想起封霄还在这,马上转身去寻,封霄正蹲坐在椅子上,一见他看着自己,马上端起桌上的一碟瓜子,“唰”地一下窜了出去,直往楼上蹦,三下两下没了影儿。
  大胡子悻悻地盯着楼梯看了一会儿,很不满地瘪了瘪嘴,转身又想起了那马,马上嘴咧到了脖子根,乐呵呵地走到门外去看马。
  三月十二
  转眼就已经在离国待了六天。
  刺杀的期限已过,封宸却并不为之担忧,反正他已经决定背叛封国,封赫要杀他只是早晚的事。
  不过让他百思不得其解的是——封赫两日前的那封来信,虽然已经被血染成一张血纸,也还能依稀辨认出几个字,内容很简短,只是让封宸马上回国,不要再和离奚若有任何接触,他会指派其他人执行刺杀的任务。
  这实在是匪夷所思到了极点。
  封宸想派人问问,但眼下的境况已容不得他再拖延,大批军队已经在封国边境集结,随时准备出发,一切问题都迫在眉睫。
  封宸一早起来打点了行装,就快到辰时的时候,有两个人跑了进来,封宸认出了这两人是逆灵宫的人,其中一人一见封宸就递上一块半月形的玉佩,说:“封将军,国师让我带你们去西边的渡口,那里有运粮草的官船,可以不经盘查直接到宛城,到了宛城后你们再乘其它的船回中原,可以缩短不少时间,这块玉佩是国师的,作为信物,证明小人所言非虚。”
  封宸接过一看,是一块羊脂白玉,上面刻着一只野兽,四肢纤长,身上长有细密的鳞片,似蛇非蛇,似豹非豹。
  这是一只身形巨大的上古神兽,名为“盄”,在离国流传的神话中,这只野兽是离国先祖的守护者,在混沌时代曾与离国人一起生活在凡间。
  四千万年前,天上众神不和,互相征讨,人间陷入混乱,天地崩坍,江河逆流,这只“盄”让离国先民躲在自己身下,割自己的肉吃,喝自己的血。而它自己则站在原地不吃不喝,巍然不动,任由天崩塌的碎片打在自己身上,就这样整整站了一百个日夜。到了一百零一天,战争终于停息之时,它已精疲力竭,倒地而死,庞大的身躯化为土地,身上的皮毛化为树木,血液变作江河,鳞片则变成泥土。
  幸存下来的离国人就世世代代生活在它所变成的这块土地上,繁衍至今。
  所以“盄”在离国百姓眼里有崇高的地位,而历代离国的国师都被视为“盄”的转世,终生守护离国。
  这块“盄玉”则作为“离国国师”身份的凭证,由每一任国师随身佩戴。

  ☆、第 24 章

  如此重要的东西,离奚若一定会小心地佩戴在身上,绝不可能轻易被人盗去,而看那玉的本身质地上乘,做工精细,甚至可以说是巧夺天工,精美无比,不太可能是赝品。 
  看来,这人所言非虚,但封宸还是隐约感到事情有些奇怪,却又一时之间想不明白问题在哪,想了想,问到:“国师他之前并没有提到此事,怎会突然要这么做?”
  “回封将军,这运输粮草的事也是昨天才订下来的。”
  “昨天?粮草的运输可是大事,向来都不是说做就能做的,你们怎么会昨天才商议完,今天就实行?”
  “这。。。。。。”那人被问的有些招架不住,拉着袖子擦了擦额头上的汗,说:“小人地位卑微,无权过问朝政上的事,所以这各中因由,小人也不是很清楚,但最近离国不□□宁,这样匆匆运输粮草可能也是无奈之举。”
  “嗯,是嘛。。。。。。”
  封宸仔细回想了一下,觉得最近离国确实不太太平,好像除了封国的威胁外,离国自己本身也出了些问题,情况甚至有些超出了离奚若的控制,自己遇刺就是最好的证据,还有前几日在竹舍遇到的那些人,实在是让他十分介怀。
  现在局势不明,那些粮草或许是要运到军营里去做储备,万一离国乱了起来,粮道被人截断,军队也不会马上因为缺粮而陷入困境。
  这样想想,心里也安稳了些,之前的疑虑可能真是自己多心了,封宸把玉佩放入怀中,对那人说道:“带我们过去吧。”
  出了城门,就是荒郊,道路两旁的屋宇越来越少,取而代之的是越来越繁茂的草木,一行人渐渐远离了城镇,很快就连高高升起的青黑色炊烟也变得难以辨认。
  封宸越走越奇怪——这地势越来越高,不像是通往渡口,反倒像是前往深山。
  那带路的人似乎是看出了封宸的疑虑,说道:“这山里有一道很深的峡谷,峡谷之下是‘乐壁江',河道宽广,终年不冻,由南自北接通‘百珂’、‘玄岩江’两大水系,算得上是天然的运河,从这里出发,只需一日就能到达宛城。”
  “嗯。”封宸点点头。离国的河流他不太了解,也不知道这人说的是真是假,但既然是离奚若派来的人,应该也不会骗自己,所以不再担忧,驱马前行,往山里走去。
  走着走着,众人来到了一处空地上,此地似乎人迹罕至,周围完全看不到人的足迹,更不用说村落。
  放眼望去,近处是一大片光秃秃的平地,远处是无际的苍茫林海,哪里有河道的影子。
  封宸心里升起一股异样的感觉,他和封霄打了个眼色,手慢慢握住了腰上的剑。
  突然,远处传来了一阵杂乱的马蹄声,声音越来越近,似乎有不少人正骑着马朝这里赶来,很快,一抹白色的身影出现在了封宸的视线中,夹杂在无边的绿色里,格外醒目,后面还有四五个人,也骑在马上,几乎如飞一般奔驰而来,马蹄下泥土飞溅,如万点繁星散落。
  马儿疾驰而至,马上的人用力拉住缰绳,一声嘶鸣,马儿止住脚步,停在了封宸等人面前。
  带路的那两人立刻下马,快步走上去,跪地行礼:“国师。”
  离奚若挥了挥手,那两人起身,退到了他的身后。
  和离奚若一同前来的有五个人,这些人穿着普通百姓的衣服,腰上都别了剑,面无表情地看着他们,封宸认出了其中几个,都是逆灵宫的人。
  封宸被眼前的情景弄得有些糊涂了:“奚若,这是怎么回事?”
  离奚若看着他,淡然一笑:“当然是来为你送行。”
  封宸:“在这深山老林里送行?而且还是用这种阵仗?”
  离奚若没有回答,只是满脸笑意的看着他,说:“我有些话想单独和你说。”言毕,看了封宸身后的人一眼。
  封宸给那笑容晃得差点头晕。他印象中离奚若笑过几次,但基本上都是浅浅地笑一下,还常常是笑不露齿,跟姑娘有得一拼,今天突然笑的如此灿烂,实在是反常的不能再反常。
  他转身和封霄吩咐了几句,让他们先走。
  离奚若侧过脸,向身后的人点了点头,三个人驱马向前,其中两个人向来时的路走去,另一个人对封霄等人做了个请的手势,封霄转头看了封宸一眼,收辔纵马,跟了上去,其他将士也纷纷跟上。
  一时间,马蹄声此起彼伏,片刻后,就完全隐没在了丛林中。
  封宸、离奚若以及剩下的两名随从都下了马。
  离奚若把手放在了腰间的剑上。
  “吭”的一声,银光乍起,长剑出鞘。
  接连着几声脆响,另外两个人也都拔出了剑,迅速移向两边,把封宸围在中间。
  封宸本能的往后退了一步,按住了剑,但想到对方是离奚若,又把手放了下来,说:“你这道别的方式会不会太特别了点?”
  离奚若偏了偏头:“这道的可是永别,自然越特别越好。”
  封宸简直要怀疑自己听错了,他觉得此刻就算被雷劈了可能都没那么震惊。
  离奚若不再多言,把剑提在手中,一个俯身冲了上去,兔起鹘落,矫捷已极,不过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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