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迷远道-第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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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一刻我不知道自己出于什么心理,尽管工作人员不能在案发现场随意丢弃垃圾,但实际行动中并不是所有人都会遵守这条规定,垃圾桶里的手套可以属于任何一个人,也许是另两名同事的,也许是早先来过的医护人员,但它只有一双,不论哪种情况它都不该是一双。我只犹豫了一秒,然后用最快的速度把手套扯出来,塞进风衣的兜里。
我跟在迟海风身后走出巷道,他看着我上车:“回去先确认死者身份。”
“明白。”我点头,戴上墨镜,发动车子。
迟海风不认识这个人,这让我有点惊讶,但转念一想,三年前那起火灾发生时,他也刚调来八处不久,那件事最终被断定为一场意外,即便私下有些流言蜚语,时间久了也不会再有人费心记得。
而且,三年虽然不长,有些人的变化却是天翻地覆,如果不是两天前才见过这个人,我也不敢断言他就是当年报纸和网络上那张照片里的警察。
刘建辉。我记得他的名字。
阳光洒在柏油路上,我的车经过第四医院时,余光从后视镜里飞快瞥过,院门前两个医护人员正从救护车后门拉出担架,家属踉跄跟在担架后,面容是悲痛到极致的扭曲。
每天都有人受伤,每天都有人死去。有人死在爱人怀里,有人死得悄无声息。
我一路都在竭力按捺自己不去查看手机,车从刑侦局大门驶入,停在过去半年我每天都去报到的白色大楼后面。有整十分钟我都没有动,然后我从副驾座椅上拿过手机,点开邮件。
收件箱里躺着一封新邮件:给豆奶。
突如其来的失重感攫走我的呼吸。这个世界上,只有周圣宇会这样叫我。
“给豆奶:就这样,伴着潮水,整夜躺在你身旁。”
3
我不是第一次收到这样的邮件,同样的邮件还有两封,没有署名,内容最长不超过20个字,主题栏只有“给豆奶”三个字。
最早的一封追溯到去年二月二十八日,第二封出现在八月二十日,那之后的第十天,我拿着调任书来到南桥。邮件的日期没什么特别,要说共同之处,那就是每封邮件的出现,都意味着一条生命的消逝。
迟海风说得对,这是一起连环杀人案。我有种预感,他迟早会搞清楚这一切,他是个优秀的警察。彬彬有礼和有些随意的外表下,他天性里的敏锐和警觉暴露无遗,我常常会在看着他的时候想起周圣宇,他们相像又截然不同,周圣宇是潜伏的野兽,时刻具备攻击性,我熟悉那种攻击性,但我不熟悉现在的迟海风,偶尔我会忌惮他那双精光四射的琥珀色眼睛,仿佛在他眼中,一切罪恶都无所遁形。
我仰头靠在椅背上,等待全身紧绷的肌肉自然放松。
邮件都被抹去了IP地址,无法追查,邮件的内容已经在我脑海里滚过几千几万次,一闭上眼睛,它们就缓缓浮动出来。
2014年2月28——在囚禁的阴暗里,为了你,一切又重新苏醒。
2014年8月20——不要惊醒你的爱人,让他自己醒来。
这些句子里都没有主语,语句中出现“你”或几乎不出现“我”字的,多是目空一切,狂妄自大的人,这倒很符合周圣宇的性格,可我知道还是不对,我没有从这些简短晦涩的句子里提取到周圣宇的气息,相反,它们给我一种奇妙的温柔感觉。
不论如何,这都不像是周圣宇的手笔,他这辈子都不会对我说出这样的话。
还能是什么人,又有什么人会叫我豆奶。
那是十八年前电视上的一则广告,因为广告语短小精悍朗朗上口,满城大街小巷几乎无人不知,周圣宇第一次听到许承叫我维维的时候,就脱口而出:“维维豆奶,欢乐开怀”,之后十八年,他一直戏谑地称呼我豆奶。
已经十八年了。这一刻我忽然从心底里生出一种无力感。我们纠缠了这么多年,许承也已经走了十一年。
许承是我和周圣宇之间的禁忌,从他死去那一刻起,我们两再也没提过这个名字,只能徒劳地背负愧疚的枷锁,懦弱又自我厌弃地活下去,然后在无人的角落里回忆他,想念他,却绝口不提他的名字。是许承的死把周圣宇和我绑在一起。
或者,我睁开眼睛,自嘲又绝望地想,我和他早就绑在一起了,许承只是添上了最后一道绳结,死结。
我打开车门,忽然又生出一丝大逆不道的庆幸,幸好,幸好许承走得早,如果他还活着,看到我和周圣宇现在的样子,一定无比失望和难过吧。
停尸间有股特殊的气味,死亡腐烂的臭味用再多除臭剂也掩盖不了,在清晨的这个时候,那股气味最为显著。
我走进办公室,两名医护人员正等着签发完文件离去,我把表单递给其中一人,走到窗口点燃一支烟,等烟抽完,办公室里又剩下我一个人,我换上白色的实验袍,走到隔壁房间,这才是我日常工作的地方。
手术用具推车上放着一台电器,一根线连接着激光棒,我摁下开关,激光棒立刻射出明亮的光线,如同液态宝石浮动在空气中。我转到X光桌的另一头,刘建辉的尸体躺在我正下方,我把他的DNA检测结果和身份信息报告放在一旁的桌面上,然后俯下身,开始一寸一寸探索这具僵硬的尸体。
激光棒可以找出极细微的证据,甚至汗水里的成分也会在它的刺激下发出光来,这比传统的指纹粉和化学药品有效率得多。但我并没有报多大希望。果然,尸体上什么也没有。
我关掉激光棒的开关,几乎是同时房门被推开,迟海风阴沉着脸走进来:“怎么样?”
我抬头看他一眼,指了指桌上的报告和检测结果,迟海风从上衣口袋里掏出一根烟叼在嘴上,我立刻提醒他:“出去抽。” 他摇摇头说:“不点。”然后拿起报告,一言不发看起来。
我向他汇报:“死者名叫刘建辉,死因是脑部中弹,脖颈上没有打击伤,脊椎斜向断裂,推测是被凶手徒手拧断的。”
“指纹呢?”他问。
“没有,”我回头望了一眼台子上的尸体,“确切的说,尸体身上没有任何可疑痕迹。”
迟海风发出一声意味不明的冷哼。
我又拿起装着尖刀的物证袋:“这种刀,进口超市里有卖,美国非晶体合金水果刀,人民币599元。”
迟海风在纸张后面抬起脸,挑了下眉,拿下嘴里的烟:“你怎么知道?”
“我也在用这个,”我面无表情地说,“很好用。”
他和我对视几秒,有些叹息地笑了:“你还真是……和小时候一样啊。”
“子弹找到了吗?”为了阻止话题延伸下去,我及时打断他。
“这可惊喜了,不仅有子弹,还有弹壳,这家伙够嚣张的,”迟海风说完,脸色却又沉下来,我想结果一定不太好,果然听他说,“两枚子弹,7。62毫米空尖弹,弹壳上有标记,属于一把三年前报失的64式警用配枪。”
这个结果连我也不免惊讶了一下,公安机关的配枪上都会有些标志,一般情况下根据子弹和弹壳就可以定位枪支来源。不过我并不关心这些,只脱口问道:“怎么会是两个子弹?刘建辉身上只有一个伤口!”
“问得好,”迟海风说,“一个钉在墙里,沾了些人体组织,应该是穿过刘建辉脑袋的那一枚,另一个是在巷子口的水渠里找到的。”
我刚提起的心又落了回去,掩不住失望地说:“南桥大小街巷的水渠几乎都引得活水,子弹上的痕迹应该都被冲干净了吧。”
迟海风没有否认,语气却奇异的柔和起来,像是安慰:“弹道的人正在检查,我一会儿拿过来你再看看。”
我不置可否,叹息道:“枪是刘建辉报失的吧?他曾经在南桥西区派出所当警察。”
“没错,正是因为丢了枪他才被开除的,我说看着有点脸熟,竟然是他,”迟海风没有丝毫惊讶,目光重新落回那份身份报告上,脸色几番变幻,“所以他当年谎报枪支丢失,结果最后死在这把枪下。不过,我怀疑那第二枚子弹是他自己打出来的,枪在他身上,他有足够的机会第一时间拔枪反击,这一枪很可能打中了凶手。”
“真可惜。”我低声说道。
如果真的打中了凶手,如果子弹没有落在水里,那我们现在都不用头疼了。
“这个凶手真是太走运了,”迟海风轻蔑地说,“早上北新那边来电话,说他们那去年八月十三号死了一个,是一家酒吧的老板,叫赵东,半夜开车回家,第二天被人发现在离家一条街的公园里,脖子断了,太阳穴插了把刀,胸前放着一张红桃J纸牌。”
我静静地听着,等他继续说下去。他说:“再往前还有个二月二十一号的,他们现在怀疑也是同一个人干的,维维你猜猜,这个死得又是谁?”
“我怎么知道。” 我当然知道。我真是反感他这么叫我。
“高志杰,三年前也是南桥西区派出所的警察,而且,和刘建辉是搭档,”迟海风似乎陷入了思索中,眉头紧皱,眼睛微微眯起来,“不过这跟后面两起比起来,又有些不一样……”
“现场没有红桃J。”我说。
“没错。”迟海风的眼睛发出细微的亮光。
我说:“你认为这三起案子是有联系的?”
“赵东就是三年前那个码头仓库的承租人,高志杰和刘建辉是当时火灾现场的第一见证人,”迟海风看着我,“是不是很有意思,这三个人都跟三年前那场火有关。”
租下仓库的老板,两个第一时间赶到火灾现场的警察……
“还有一处古怪的地方,”迟海风继续说道,“高志杰的验尸报告显示,他是被重物击中后脑当场死亡的,凶手在他太阳穴上插了一根铁棍,那根棍子就是凶器,据说现场有搏斗过的痕迹,不过可惜,即使这样也没发现有用的线索。”
“是,尸体上没有指纹。”我说。
“所以我怀疑,凶手可能是戴着手套作案的。”
我感觉到自己的心脏猛地一沉。
“高志杰死的时候是二月份,冬天,凶手很可能戴了保暖手套,”迟海风冷静地说着,“也许是尝到了这样的好处,他又戴着手套杀了另外两个人,没有留下任何痕迹。”
房间里静寂无声。几分钟后,我开口道:“后两起案件的现场都显得利落有序,高志杰或许是他杀的第一个人,很可能是仓促作案。”
迟海风的眼睛蓦地一亮:“所以他没来及准备纸牌!”
我点点头,看他一手摩挲着下巴,脸上又出现那种因沉思而显得锋利严峻的神情。
“不过……这个红桃J,到底有什么特殊意义?还有利器插进太阳穴这个行为,怎么看都是画蛇添足。”
“报复。”我淡淡吐出两个字。
迟海风看着我。
“死后凌虐尸体的行为,多数都是因为仇恨。”我说。
迟海风说:“类似于鞭尸,是吧?”
我点头。
“那红桃J呢?”
我犹豫了一下,摇头:“不知道。”
或许我知道,但此刻我不想再跟他继续说下去,我还有件事情要做。
迟海风走后,我又等了五分钟,楼道里没有脚步声,我小心地反锁上门,深吸一口气,重新打开激光灯,垃圾桶里的那双手套被我平放在手术台上,我从工具车里抽了一把剪刀,沿着手套两侧边缘剪开。
房间里一会儿漆黑,一会儿又耀眼的明亮,刘建辉黑洞般的双眼在一旁盯着我,我没有丝毫感觉,全部心思都集中在一件事上,激光棒的光线照在手套内侧,当棒子移动到指套上方时,一抹浅得可怜的印子忽然跳了出来,我呆呆瞪了一会儿,感到脊背发凉。
我把指纹粉小心地刷在那枚印子上,用照相机拍下照片,然而检索系统没有给出我想要的结果,指纹的脊骨细节不清楚,无法检测。
我瞬间陷入深深的无望中。而后又忍不住反问自己,你到底在期盼什么?
把手套塞回风衣的兜里,我收好所有工具,把刘建辉的尸体送入冰箱。台风过后总是好天气,房门打开的一刻,阳光倾泻而入,明亮得令人眩晕。
刑侦大楼的每一寸地面都铺着白色的瓷砖,我的眼前却忽然出现了一片水泥地,同样明亮跃动的阳光,从教室门的罅隙里溜进来,金色的光线里,尘土颗粒都看得清楚。许承正在台上写下当天要背的诗词,是刘禹锡的《竹枝词》。
杨柳青青江水平,闻郎江上踏歌声,东边日出西边雨,道是无晴却有晴。许承说诗里描绘了春日江上多变的阵雨气候,但那时候我们身处北方,无从体会那水雾缭绕的江河海岸。
多年以后我和周圣宇终于去了南方,却已经忘了竹枝词,忘了刘禹锡,许承,不敢忘,却也不敢记得太深。
我像个鬼魂一样轻飘飘走进办公室,一头栽倒在桌子上,睡眠不足的结果就是白天头疼欲裂,阿司匹林的盒子是空的,我忘记买新的了,只好把头埋进手肘里,疲倦地闭上眼睛。
4
【迟海风】
停尸间外面的楼道静悄悄的。
刑侦大楼的最深处有个设计巧妙的转角,转角外阳光通透犹如天堂,但只稍跨两步走到里面,就相当于从天堂走入地狱。光线在折线处戛然而止,那里是整栋大楼唯一一块阴影地。
转角线上一明一暗两个房间,就是唐维安的办公室,再心大的人也不喜欢停尸间这个地方,唐维安来之前,我们偶尔需要充当一下尸体搬运工,我和阿宽一左一右把尸体抬上床的时候,他总会把脸偏向一旁,我想就算有人用枪指着他的头,也不能迫使他直视死尸的脸,好像那些空洞的表情对他有某种特殊的效应似的。
于是这里成了刑侦局最僻静的区域,连带长时间呆在这里的人,也显得孤独冷漠。
早前哥几个私下里跟我说:“唐医生人是没问题,可就是感觉不好接触啊,是不是对咱有意见?”
我说:“不是,他就是那样,话少,从小就那样。”于是整个八处都知道了,我跟唐维安是老乡。
唐维安不喜欢我提起小时候的事,他用过的一个借口是,怕有人误会我跟他有裙带关系。虽然明知那就是个借口,那一刻我还是觉得他有点可爱,他认真说假话的样子像小鹿一样可爱。
我猜测他不想提到过去,是因为过去里有一些很大的伤口,我可以预见,不管我两再怎么努力的想绕过去,它们都是一座隐匿在雾中的山,但凡有一个人不小心吹散了雾,就会发现它触目惊心的横亘在眼前。
那座山叫许承,也叫周圣宇。
我记得许承,是因为他是我人生中第一位启蒙老师,会记得周圣宇,是因为唐维安,会记得唐维安,而且念念不忘二十多年,当然是因为我喜欢他。
小时候我天真的以为喜欢他就跟喜欢许承是一回事,毕竟那时候班里三十一号人,有三十个都喜欢许承,剩下那一个是周圣宇,我一直觉得周圣宇是斗牛犬变得。许承只跟周圣宇动过手,周圣宇是全班的祸害,拉帮结派,打架斗殴,考试拉低平均分,完全一个害群之马,偏偏他又是一副目中无人,唯我独尊的欠揍样。有多少人喜欢许承,就有多少人讨厌他,许承揍他的时候,我们都在下面暗暗握拳,打得好。
也有一些人喜欢唐维安,因为他长得漂亮。当然,还有一些觉悟比较高的,比如我,因为喜欢他写的作文,于是爱屋及乌了。
许承是我们的班主任,教语文,他第一天上课就笑盈盈对我们说:“你们可以不叫我老师,但不要忘记我老师的身份,大家好好相处,青山不改绿水长流,我可能哪天不再是你们的班主任,但语文课我会带你们到高中毕业。”
忘了说,我们小时候的那所学校,小初高一条龙,全封闭军事化管理,半个月放一次假,一次假为期两天,全城变态学校之首。
因为大家都喜欢许承的关系,我们班的语文成绩一直所向披靡,其中作文写得最好的,一个是我,一个是唐维安,许承因此偏爱我们两,特批语文晚自习可以不上,让我们去图书馆看书,但图书馆关门早,许承就让我们借了书,搬到他房间里看。
仲夏夜晚风习习,我和唐维安头碰头坐在同一张桌子上,我的腿稍微一动就碰到他的膝盖,我偷偷看他,他的侧脸安静而秀气,睫毛很长,柔软顺从地伏在眼皮下,像一把小刷子,在我心里刷一下,又一下,伴随许承在我们身后翻报纸的声音,哗啦啦,哗啦啦。
等再大一点,我青春期了,某种特征开始萌芽,对着唐维安产生了一些不该产生的念头,还在梦里梦到他,醒来手心里是我家老二,老二直挺挺的。于是我知道了,喜欢唐维安的喜欢,跟许承是不一样的。
然后我陷入了焦虑和痛苦之中,我他妈爱上一个男人?这算什么狗屁玩意儿。可气的是,唐维安什么都不知道,这小子还跟小时候一样,不说话,眼里只有书和许承,这可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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