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
暧昧电子书 返回本书目录 加入书签 我的书架 我的书签 TXT全本下载 『收藏到我的浏览器』

我在娱乐圈为所欲为-第122部分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如果本书没有阅读完,想下次继续接着阅读,可使用上方 "收藏到我的浏览器" 功能 和 "加入书签" 功能!

安鸥芯醢残囊坏恪�
  但更多时候,天气总是灰沉沉的,像是要下雪,却因为没有到下雪的时候,所以给人一种萧瑟的感觉。
  就连被称为城市绿洲的清湖白园也避免不了寒冬的摧残,原本郁郁葱葱的树木,这会都因为季节的变迁掉光了叶子,光秃秃的一片,树枝上只剩下一两个鸟窝,看起来孤零零的,整个公园都弥漫着一股冷清。
  白凉很少在冬天的时候过来看望自己的父亲,他害怕冬日里阴沉的天气,畏惧冬天的寒冷,更看不得偌大的公园冷冷清清无人踏足,给他一种无法言喻的悲凉感。
  不管他平时再怎么任性妄为胆大包敢天日天日地日空气,但他内心还是住着个软弱的胆小鬼。他对父亲长眠的地方抱着愧疚和怯意,每每去到白园,他就会想起父亲去世时那种绝望,压抑得让他窒息。而且他也常常后悔,当年的他为何那么脆弱,竟然因为害怕自己一个人留在世上孤苦无依,想到要结束自己的生命,结果却害得父亲尸骨无存。
  他觉得愧对父亲,一旦想着父亲的种种,就感到无比悔恨,那种悔恨足以杀死他心里的胆小鬼,所以他只能尽量不去回想,也尽量减少去白园的次数。
  白凉害怕父亲在白园过得不好,害怕父亲深眠在清湖的水底觉得冷清。所以当沈珩跟他说已经把那片湖从房地产商那里买下,问他准备怎么办时,他毫不犹豫地就跟沈珩说他想把那里开发成一个公园,而且还要把公园弄得漂漂亮亮热热闹闹的,吸引市民去玩。他觉得这样做了,父亲在那里就不会觉得寂寞了。
  当时他还考虑到季节的变化,公园里的花草树木可能会随着季节盛衰,春夏时公园也许会很繁华,但到了秋冬,可能就全部都凋谢,也无法吸引人们去玩了。所以白凉请了专门的园艺师来打理白园,春天夏天修剪花草,秋天冬天则往白园运耐寒的盆栽,将白园点缀起来,看起来不至于败落。这其中花费了多少钱白凉不计较,但他肯定不知道他这一小小的私心,养活了多少花农,给市民带来了多少享受。
  但现在白凉无论如何都要去一趟白园,他要告诉父亲,当年的冤屈都已经一一为他抚平,不管是害他身败名裂的KM,还是落井下石的许升,全部都得到了报应。而且还将他留下来的配方给发扬了出去,并受到了顾客的欢迎和好评。
  白凉等这一天等了六年有余,过去的六年里他也曾不安不甘,觉得无法坦然地面对父亲,压力过大时他常常夜里被睡梦吓醒,再也不得好觉,若不是有沈珩耐心相伴,白凉觉得他极有可能会因此精神失常。
  而如今一切都得到了报应,白凉心上悬着的那块大石终于落地,从胜诉走出法院的那一刻,白凉感觉自己连身体都轻了很多。
  所以他才有了勇气,在初冬临近傍晚的时分,独自来白湖看望父亲。
  他自己开车,开他众多车子里最低调的那辆捷豹,路过市中心的时候,他停在了一家花店前,戴上墨镜口罩下车,买了一束百合。
  花店老板害怕天气太过干冷,把他精心打理的鲜花都吹枯萎,正想方设法地忙活着给花朵们遮风挡雨,一时也没注意到来了客人。
  白凉看着有点胖胖的花店老板费劲地把花搬来搬去,看起来是要找一个适合的地方放着,还听他自言自语,好像是在跟他的花说话 。白凉顿时就觉得外面的寒风也没有那么冷了,因为他遇到了一个温柔有爱心的花店老板,如果从这个花店买到一束鲜花,那么他也会得到老板的一份温柔,把这份温柔送到父亲面前,父亲也会觉得欣慰的吧。
  他担心惊扰到小心翼翼照理鲜花的老板,连说话都不敢大声了,站在店门口轻轻地问:“老板,可以给我包装一束白百合吗?”
  老板听到有人说话,才发现店里来了客人,他连忙转身,把手上脏兮兮的手套摘下来,面带微笑地应道:“当然可以,你想要什么颜色的包装纸呢?”
  白凉:“灰蓝色的吧。”
  心思细腻的老板闻言不禁打量了他几下,从衣着上看这个客人年纪不大,虽然他的脸被墨镜和口罩挡住了,但身上的气质还是透露了他的年龄。老板也没有想为什么这个年轻人买花还要把自己遮掩得这么严实,只当是天气太冷,年轻人身体素质不过关。
  老板见过不少客人,本身也很健谈,经常能跟客人聊几句,所以下意识地就问道:“确定用灰蓝色的包装纸吗,小伙子买花是送给女朋友的吧,女孩子会比较喜欢紫色或者粉红色哟。”
  白凉啊了一声应道:“不是送给女孩子的,是去给长辈扫墓用。”
  老板恍然大悟:“原来是这样,那灰蓝色刚好,你稍等一下,我去给你包装起来。”
  白凉等老板包装的时间里,观赏起花店里的花来,这里有娇嫩的玫瑰,淡雅的康乃馨,热闹的满天星,还有一些白凉不认识的花,这么多花,光是看着就觉得心情愉快起来了。
  花店老板的包装手法娴熟,没一会儿就抱着包装好的花束走了出来,白凉注意到花束里搭配了满天星,比起单独的百合,这样好像更丰满了些。
  在他的诧异中,花店老板笑着说道:“满天星是额外送给你的,只算百合的钱,小伙子不要太难过了,与其缅怀过去,不如过好接下来的每一天,啊?”
  白凉接过花束,感激地看向老板,点点头说:“我会的,谢谢老板。”
  去到白园时正好是家家户户吃晚饭的时间,这个时间段白园里很少有人会来,所以白凉才选择这个时候来拜祭父亲,以免惊动了别人。
  这还是白园建成之后,白凉第一次在冬天的时候过来,他想象中的满目萧瑟并不存在。虽然树叶大多都掉了,草地也有些枯黄了,但树干下面刷了白石灰,草地上还插了牌子,上面歪歪扭扭地写着“小草过冬了,不要打扰它”几个字,从字迹上看,应该是哪个经常来这里游玩的小孩子写的。这一切就意味着等寒冬过去之后,这里将会恢复生机。
  白凉已经有一年多没来白园了,这次选了这个时间来,除了季节的决定的变化以外,好像并没有什么太大的改变,树还是那些树,花草还是那些花草,只不过其中多多少少有了些细节的不同罢了。
  变化最大的应该是正中间的花圃,因为冬天太冷,又有可能随时下雪,能摆放在室外的花很少,所以园丁选择了可以在冰天雪地里生长的三色堇。
  紫色白色黄色的花团团簇簇,开得热热闹闹的,给冬日里的公园添上了热闹的生气,白凉觉得很满足,至少这样就不会太冷清。
  他捧着百合花走到巨大的墓碑前,将花束放到底下,然后抬起头仰视面前这块高大的纯白墓碑。
  这个时候天色渐渐暗下了,白园里的路灯纷纷亮起,沿湖边的小道上两侧的路灯倒映在平静的湖面上,好像连冰冷的湖水都柔和了起来。
  白凉才发现原来这里的晚上也没有他梦境中的那么阴森可怕,也不知道是不是他心境产生了变化,因为已经帮父亲讨回了公道,所以良心不会再受到谴责,从而坦荡起来了。
  不管怎么说,一切都过去了,他的生活今后也将趋于平静,余下的生命时间里,他应该像花店老板说的那样好好过,为了自己,也为了沈珩。
  白凉抬起手抚摸着白色的墓碑,坚毅地说道:“爸爸,您的冤屈我已经替您抚平,或许我应该跟过去告个别,从今往后好好地活着,跟我的爱人一起,我会很幸福的,您放心吧。”
  天完全暗下之后,白凉也该回家吃饭了,家里那个笨蛋哥哥说不定在家里等着他回家,还要守着他看他乖乖吃晚饭,想到自己现在的家,白凉也不觉得天气很冷了。
  白凉往白园外面走,而吃过饭从家里出来散步的人们正往白园里面走,白凉跟他们不期而遇,借着道路两边的灯光,彼此都能看个大概。
  来这里散步的人,有的是已经退休的老头老太,有的是一家三口甚至三代同堂,也有的是年轻的情侣。小孩子不畏寒冷,大冬天的也能精力充沛地蹦蹦跳跳,你追我赶。大人们慢慢悠悠地走在后面,一边散步一边闲聊,时不时发出一些笑声,欢声笑语交织在一起,白园顿时就热闹了起来。
  而来散步的人自然也发现了白凉,但并没有追究太多,也不好奇他墨镜口罩下的容貌,只以为他是个性格特别的青年人,因为不喜欢吵闹,所以提前来散步,然后早早地离开。
  白凉怕被他们认出来,低着头走得很急,把他们甩在身后很远,但他们的欢笑声伴随着风向他扑过来,让他忍不住回头望去。
  人们很快就分散在白园各个角落,刚才好冷冷清清的白园,这会突然热闹起来,到处都是人声人影。白凉再次看向他父亲的墓碑,纯白色的墓碑被周围昏黄的路灯染上了一层暖洋洋的颜色,在一片欢声笑语中显得很温柔。
  白凉不打算公开这里的秘密,他不想让游客们有所顾忌,不敢再踏足这里,从而变得冷冷清清。也不想因为他的身份给父亲带来困扰,他只想给父亲一片祥和的净土,让父亲长眠于此。
  像现在这样就很好,即使没有他,父亲也不会觉得太过安静寂寞,有这么多好心肠的人时常来陪着父亲,父亲也一定觉得开心的。
  白凉悄悄地驾车离开了白园,没有人知道最近在网上搅起腥风血雨的主角刚才来过这儿,也没有人注意到他是什么时候离开的。


第162章 
  白凉回到家已经是晚上八点; 平常这个时间; 家里早就吃过饭,各自干各自的事情了,但因为白凉今天回来得晚了; 没赶上饭点。
  他打开家门,就看到沈睿哲躺在客厅的沙发上; 一副百无聊赖的模样,手里拿着遥控器乱按; 电视的声音随着他的切台而显得前言不搭后语,时而是欢快的广告声,时而是电视剧激动的对话; 时而是严肃的新闻播报; 热闹得很。
  这就很有家的感觉,每天回家都能在家里看到有人等着自己,家里不是冷冷清清黑黑漆漆的; 而是充满各种各样的声响和灯光; 可以驱逐掉一天在外受的烦恼和委屈。
  白凉进屋后关上门,把钥匙放到玄关的鞋柜上,然后一屁股坐在玄关的阶梯上换鞋。
  阿拉早在白凉开门的时候就注意到小主人回来了; 原本它趴在沙发下小憩,享受着沈睿哲的抚摸。一听到开门的声音,它就立马竖起了耳朵,抬起脑袋看向玄关处,确认是小主人的气息之后; 就猛地从地上爬起来,甩开沈睿哲放在它身上的手,屁颠屁颠地晃着它那身发达的皮毛往玄关处走。
  沈睿哲只觉得手里一空,然后看到傻大个阿拉去了玄关,欢腾地摇着尾巴,嘴里还发出兴奋的嗷呜呜声。
  能让阿拉这么激动的,只有小黏黏了,沈睿哲放下手里的遥控器,也从沙发上起来,穿上棉拖往玄关走去,一边走一边试探性地问道:“小黏黏,是你回来了吗?”
  白凉听到沈睿哲跟他说话的声音,一边换鞋一边往后扭头,应道:“是啊,哥哥。”
  沈睿哲突然欢呼一声,往餐厅那边走,喊着素姨说:“素姨,小黏黏回来了,您可以把菜端出来啦。”
  素姨闻言,关上自己卧室里的那台小电视,匆匆忙忙地从卧室出来,问沈睿哲:“白少回来了?在哪呢?”
  沈睿哲指着玄关:“喏,还在换鞋呢。”
  素姨顺着他的手的方向瞅了一眼,见到白凉的背影,这才往厨房走:“白少回来了就好,我马上把饭菜端出来。”
  白凉换好鞋,正准备转身站起,结果头刚转过去,就跟阿拉的大狗脸撞上,在白凉还没反应过来面前黑乎乎的东西是什么之前,阿拉就张开了大嘴,用舌头狠狠地在他脸上舔了一口。
  突然被糊了一脸口水,白凉也是吓了一跳,看到阿拉兴奋的神情,他连忙伸出双手捧住阿拉的大脸,把它推开,佯怒着叱喝道:“阿拉,快走开,脏死了。”
  阿拉也不生气,干脆坐到地上,端端正正地低着头跟白凉对视。
  光线全被阿拉给挡住了,只给白凉留了个阴影,阿拉就像一座小山那样,坐下也比坐着的白凉高出一大截来。
  白凉生出一股安全感来,看到阿拉威风凛凛的毛发,忍不住扑上去抱住它的身体,搓揉阿拉身上的皮毛。
  阿拉很享受和小主人玩耍的时光,舒舒服服地让小主人撸着它的毛,还抬起一只前脚放到白凉的后背上拍了拍,力道也掌握得很好,轻轻的像是在抚慰人。
  沈睿哲等白凉回来吃饭,一等就等了差不多两个小时,早就饥肠辘辘了。中途素姨还不忍心地劝他先吃,给白少留菜就好,但沈睿哲执意要等小黏黏回来一起吃饭,还说那样才有家的感觉。
  好不容易等到人回来,沈睿哲终于可以吃饭了,为了能早点吃上饭,他还去厨房帮着素姨把饭菜端上桌,结果半天不见小黏黏过来准备吃饭,他就疑惑地往客厅看了一眼,看到白凉还坐在玄关那里,跟阿拉抱成一团撒欢。
  沈睿哲一脸黑线,心里还有点忿忿不平,明明是他自己苦苦等小黏黏回来吃饭,结果等到人回来了,小黏黏却只叫了他一声哥哥,也没关心他有没有吃饭,反而跟一条傻不拉几的阿拉斯加亲亲热热,这让他感到很桑心。
  他把菜往桌上一放,学着他爸的样子,重重地咳了一声,吸引来小黏黏的注意力,然后板着脸跟不明觉厉的小黏黏说:“黏黏,你快洗手吃饭,饭菜都要凉了。”
  白凉跟阿拉玩得正high,一时半会没觉得饿,听到沈睿哲的话也没有行动起来,而是继续搂着阿拉的脖子,扭过头看着沈睿哲说:“哥哥你先把菜放桌子上嘛,我现在还不饿,一会再吃。”
  他以为沈睿哲是奉沈珩的命令监督他好好吃饭,然后又补上一句:“嗨呀,哥哥你放心吧,我一会会自己乖乖吃饭的。”
  沈睿哲幽怨地看着他说:“哥哥我也没吃饭呢,就为了等你这个小没良心的回来一起吃,结果你个小坏蛋还不快点来吃饭,还想继续饿着哥哥不成?”
  白凉闻言松开抱着阿拉的手,惊讶地问道:“哥哥你原来还没吃饭啊,我以为都这么晚了,你应该已经吃过了才对。”
  沈睿哲说道:“你都没回来,吃什么晚饭,一家人不是要等齐了才开饭吗?好了你别跟阿拉玩了,快去洗手过来吃饭,哥哥都要饿死了。”
  白凉从地上爬起来,拍了拍自己的手去了洗手间洗干净,这才走进餐厅,在自己的位置坐好。
  素姨做的饭菜如往常那样丰盛,一汤两荤三素,营养又健康,色香味俱全,因为一直放在保温板上,这会菜还冒着热气,吃起来也不会觉得凉了而失去了口感。
  兄弟俩面对面坐着,沈珩不在的时候他们俩也不会安安分分地吃饭,小动作很多,话也多得聊不完。
  换做一般时候,沈睿哲能把白凉逗得两人在桌子底下打起来——你碰我一下,我踢你一脚,或者你看上的菜我偏要去夹,然后用筷子打起来,时不时拌两句嘴,相互吐槽,一顿饭吃得热热闹闹的。
  但今天沈睿哲是真的被饿到了,坐在餐桌上埋头苦吃,也没有多余的心思想着去逗弄白凉了。
  白凉看他为了等自己回来一起吃饭而把自己饿成这样,心里有点愧疚,于是很大方地让出了平日里自己承包的鸭腿,亲自把唯一的鸭腿夹到沈睿哲碗里。
  沈睿哲吃着吃着,突然碗里天降鸭腿,把他吓了一跳,缓过来后他抬头不解地看着白凉,好像第一天认识他那样。
  这真是太奇怪了,小黏黏居然会把最喜欢的鸭腿让给自己,是葫芦里卖着什么药,还是为了讨好自己,要他做什么冒大风险的事情,比如说给他买零食买饮料买蛋糕?
  要知道,平日里沈睿哲为了逗白凉而夹走默认给白凉的鸡腿鸭腿,白凉都会跟沈睿哲在餐桌上大打出手。就算沈睿哲并没有真的要吃他的鸡腿鸭腿,过后也会还给他,但白凉还是会跟他闹一小会的脾气,更别想着白凉会心甘情愿地让出来了。
  因为沈珩不喜欢浪费饭菜,也不赞成吃剩菜剩饭,所以素姨做饭做菜都要按着分量来,菜式虽然多,但每一样的量都是刚刚合适。他们一家一顿饭也吃不完一整只鸡鸭,所以都只做半只,这样一来,餐桌上就永远只出现一只鸡腿或者鸭腿。
  以前白凉还没来的时候,沈睿哲还小,住在沈珩的宅子里,素姨也曾经照顾过他。沈睿哲孩子心性,就爱夹鸡腿鸭腿,就算吃不完也要霸占。自从白凉来了之后,沈睿哲发现白凉也爱吃鸡腿鸭腿,但家里厨师不知道,还是按着原来的分量做菜,导致腿子不够分。
  那时候沈睿哲对于家里新来的成员还充满了新鲜感,他爸走之前让管家跟他说,以后要把白凉当成亲弟弟来照顾,凡事要让着白凉。沈睿哲在某种意义上当了十几年的独生子,突然多了个弟弟,这就让他稀罕得不得了。
  为此他还死出搜罗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赞(0) 踩(0)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