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恋爱吧,亚当们-第2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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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周过后,当然没有人来找我,或者说没有人能找到我。
  
  本来可以过上像样的新生活,直到某日我把自己扔进了麻烦中。
  
  某夜餐馆收到一份宵夜的外卖订单,有五份之多,地点是隔了几条街的一处“特色”夜总会。
  
  老板是个小财必捡的瘦男人,虽然电话过来的时间已经接近子夜收档,他还是乐呵呵得回到厨房开始快速炒饭。
  
  而本来要走的我也不得不可怜巴巴留下来等待送餐。
  
  附带说明一下,这间餐馆有老板兼厨师一人,打杂下手一人,专门负责外卖的我一人……要不是打杂的胖子嗷嗷叫着“比种地还辛苦”要辞职的话,我还没那么容易找到工作。
  
  提着五份沉重的饭盒,大概十分钟后我到了目的地——当然是从偏避巷子的后门进去的。
  
  是这家店的保镖们要吃,店内的小姐还得再过一两个小时才能忙活完。
  
  收了钱,直接回去就什么问题都没有了。
  
  糟就糟在我跑了一趟夜总会的洗手间,出来再到后门,走没有两步,就看到一对人影在几乎空无一人的巷子里。
  
  他们人是躲到了电线杆背后,但是影子却长长得拖到地上。
  
  我会留意,全因为走到稍近处时,听到了一个熟悉的女声。
  
  余余哀求着:“哥,求你了,别再赌了。你就安生一点,我保证养你一辈子。”
  
  毫无疑问,那个佝偻着身子,几乎缩在余余影子里的人,是我只打过照面的余余哥哥。
  
  男子的声音太小,我完全听不到他说什么。
  
  两分钟后余余怒骂:“开什么玩笑!凭什么人家的钱我能伸手要?哥你疯了吧!”
  
  阴影里的人伸出手抓着余余的两肩晃动,余余胸部摇得厉害,我差点受不了要上前阻止。
  
  却有人快我一步,从分岔的小道上闪身而出,双掌推开男子。
  
  “干嘛干嘛,每天都来骚扰你妹妹,恶心地跟虫子差不多!”
  
  无需开口,光凭身形我就知道来人是圆圆。
  
  三人的音量小了不少,变成了窃窃私语。
  
  隔着一根电线杆外加不亮路灯的灯柱,我听得到人声却听不清楚。
  
  不禁多少有些懊丧。
  
  在原地等了又等,好不容易等到三人分开,余余圆圆往前去,与夜总会反了方向。
  
  而余余哥则从岔道离开。
  
  我暗叹口气,小心翼翼得跟随在两个女孩的后面。
  
  原本以为她俩是在拍带颜色的那种小短片,不想还是亲身上阵,更想不到的是,看两人的情形连驻店都没有,竟然是站街。
  
  是来这热闹声色犬马地方揽客吧。
  
  远远得看着她们花枝招展有十来分钟,神奇的事情出现了。
  
  圆圆比余余先拉到了一位客人。
  
  我很想凑前去看看那位男性的尊容,圆圆的体重至少一百五六,有欲望吗?
  
  剩下余余,她大概是更着急了,上前拽住一人,那人兴许是熟客,笑呵呵得并没有拒绝。
  
  却又突生变故。
  
  冷不丁得从旁蹿出两个身穿夜总会保镖服的男人,一人一边,将余余夹在中心。
  
  熟客眼见不妙,脚底抹油得溜进夜总会。
  
  余余看来并不慌乱,挺胸踮脚,气势汹汹得与对方争执。
  
  然后保镖之一不客气得扇了她一耳光。
  
  我心知,余余这算是坏规矩的,跑人家地盘上拉客,算什么呢。
  
  只是护亲不护理是我一贯的原则,再加上,男人当街打女人,比抢客更恶劣……
  
  等等,这好像不是我的理念。
  
  纠结中,那边俩保镖已架着余余往偏僻处去,我再难忍耐,冲过去。
  
  他们背对我,当然无防范,我不客气得一人一腿踢向他们的膝关节。
  
  两人应声倒地,趁他们挣扎间,我抓起余余就跑。
  
  直到余余在我身后喘着气叫:“水寒哥,你这笨蛋!”
  
  我停下脚步,余余因为惯性直接撞到我身上,差点带着我一起翻到在地。
  
  “水寒哥,”她胸前的巨大物体因着急促的呼吸上下起伏,“你真是,你打了他们,以后我怎么靠近那地方啊……对了,这几天你怎么没跟风哥一起回来?”
  
  我没答她问题,反问道:“我不是看着你被那两人欺负么。”
  
  余余笑了:“哎,这没什么。平时他们都对我们睁只眼闭只眼的,今天肯定是被他们老板看到了吧,不对我凶点那里交代不过去。水寒哥,你在这里做什么?这可不是风哥的地盘,就你的身份很容易出事的,还是快回去吧。”
  
  这回轮到我笑了。我的身份?
  
  我还有什么身份吗?
  
  

作者有话要说:
话说这文真是冷出新境界,耸肩。





第32章 第三十二章、
  63、
  
  和余余这场意外的相会以老板的催命电话告终。
  
  小家子气的老板打来电话怒吼:“一百多块也要卷款潜逃吗?”
  
  我颇为尴尬地在余余面前挂断手机,也不顾她诧异若大街上发现章鱼的眼神,赶紧逃窜。
  
  回到餐馆,老板已然关了店门,人却站在门口等我。
  
  他一见我出现,倒并不如我料想般伸手要钱,反而长出了口气。
  
  “你小子跑哪去了?以为这是哪里?大半夜得到处溜达,保不准就给人捅一刀,还只能自认倒霉。”
  
  原来老板是担心我的安危……
  
  倒也是,连我都觉得鄙人身上浓浓得散发着不属于此地的气息。
  
  这一页翻过,又是好几个平静的日子。
  
  除了忙得人仰马翻外。
  
  体力劳动的好处在于肢体筋疲力尽时,大脑也会跟着停止运转。
  
  所以才有人说,人生事,归纳不过两种:
  
  吃不饱的;吃太饱的。
  
  更不要说有时间去关注回忆那个人。
  
  虽然说过了二十五的大关还做送餐小弟实在有点太老,但于我何尝不是幸运?
  
  就是我不找麻烦,乐天知命,不代表麻烦不来找我。
  
  有天夜里老板收档,我才出餐馆走不多远,却见到了呆站的余余。
  
  她见我的神情怎么也不似偶遇。
  
  我怔了怔,余余面色惨白,无论如何不像有值得庆贺之事。
  
  “水寒哥帮我。”果然开场白便让我头皮发麻。
  
  我叹了口气,拉她离开街边,换了个说话的地方——我临时租住的笼子。
  
  幸好还算是整洁干净,又或者余余根本没有余力来注意到这点。
  
  她进了屋来,脸上更难看了。
  
  “水寒哥,能不能陪我去会一会老叶那边的人?外号叫‘大雁’的……”
  
  蓦然想起小陌事件里,那个长相我已然模糊,清楚记得那道伤疤的人物。
  
  “你惹他了?不过你来找我干嘛?陈风呢?”
  
  出事了?我第一反应。
  
  余余现在怎么也算他那边的人,若真有事,陈风不可能置之不理隔岸观火。
  
  “这事不知道怎么跟风哥开口啊,只怕他知道了,我哥命不保。”余余满脸为难。
  
  原来事情是这样的:
  
  余余哥从余余身上捞钱尚嫌不足,脑筋动到了圆圆身上。
  
  某天下午,临近傍晚的时间去了“乐春院”打算找圆圆,以帮她们拉生意为名赚中介钱。恰巧那时候余余带着一个生病的孩子去老蔡头那边,而圆圆在厨房做活。
  
  他探头探脑,被小羊逮个正着。
  
  小羊是义务护院,当然要驱赶这人,两人厮打起来,但地点却因为小羊追逐的缘故而离“乐春院”稍远。
  
  不知道为什么,在此过程中,小浅托付给小羊的虎斑猫跳了出来。
  
  咬着余余哥,他一脚把猫踢飞,猫惨叫一声倒地不起。
  
  这回小羊急了,冲上去与余余哥拼命。
  
  但说到底,十岁出头的孩子当然比不过成年男子的力气,他很快就被余余哥制服。
  
  虽然余余语焉不详,但是从那含糊的口气中我已然猜到小羊一定是受了伤,而且可能伤得还不轻。
  
  要不后面的事情不好解释。
  
  余余哥受了刺激之后利令智昏,索性把小羊给绑走了,以此来向余余和圆圆逼钱。
  
  等到余余匆忙赶到家里后,早已不见小羊的身影。
  
  追问之下才知道原来债主上门讨债,余余哥再出下策,将小羊拿去抵债……
  
  “等等,”我听着不对劲,忙打断余余,“拿小羊去抵债什么意思?那是男孩子,还是陈风的家人,他们真收了?也太傻了吧!”
  
  余余深吸口气,告诉我这才是难办的地方。
  
  想必那帮人已经明白小羊与陈风的关系,但这并不是他们亲自动手抓的人,而是通过买卖,就不算违反彼此不动家人这条规矩。
  
  我仍是听得云里雾里,只有任由余余继续说完。
  
  好不容易打听到是“大雁”的人带走了小羊,余余和圆圆全都傻眼了。
  
  矮子老叶的地盘和陈风连得最紧,两股势力明争暗斗已久,早已势成水火。
  
  这却怎么去要人?
  
  “我找了‘大雁’,他居然同意见面谈。水寒哥,我一个人……你能陪我吗?我没有人可以求了,圆圆为了我已经被店里赶走了,要是风哥知道的话,我哥肯定没命了……”
  
  余余声音发颤,却仍是没有掉泪。
  
  “我陪你去没问题。”我说,本是想把当前的处境和盘托出,但看着余余的眼睛,又把话吞了下去。
  
  她不可能没意识到我已脱离陈风,否则她不会来求我。
  
  既然人家已然聪明到绝口不提,我何必自讨苦吃?
  
  定下的时间便是凌晨两点。
  
  幸好餐馆不做早餐生意,要不我肯定得翘班。
  
  地点是在一家舞厅的地下室。别看上面闹腾得天翻地覆,走了下来,厅门一关,安静得能高层会议。
  
  这也算一种掩护吧。
  
  我又长了些见识。
  
  四张长沙发围在一起,呈个边角开口的方框,厅的旁边摆着张台球桌,有四个身着休闲的男子聚着玩。
  
  沙发上只坐着那位刀疤脸“大雁”。
  
  不等他和余余发话,我已然抢先笑道:“大雁哥,好久不见。”
  
  “大雁”估计没料到出现的人是我,稍稍一怔,迅速恢复常态,回以笑意:“你是风哥的……真少见,请坐。”
  
  我示意余余坐我旁边,她挨着我坐下,碰到她的胳膊,冰凉一片。
  
  “余余告诉我,这边的兄弟不知道什么缘由,带走了‘乐春院’里的孩子。大雁哥,成年人的事,没必要去为难孩子吧?”
  
  我看了余余一眼,继续道,“听说带走孩子是因为欠钱的关系?我们出钱赎,不知道大雁哥能不能卖这个面子?”
  
  “大雁”瞥了眼余余,微微一笑:“本来么,风哥的那位都来了,这面子自然要卖。只不过……有些事不是钱的问题。”
  
  我大笑:“大雁哥不要自欺欺人,什么事说到底都是钱的问题。”
  
  趁他脸色一变,我压低了声音道:“你今天卖我这个人情,明天我当然会还。有些事不是现钱的问题,是将来钱的问题,你说是不是,大雁哥?”
  
  “怎么说?”大雁表现出兴趣。
  
  “大雁哥,明人不说暗话,你家老大在我们风哥那里是毫无胜算,我可不信你连一点考虑都没有。”
  
  赌注已下,□□转起,我暗自捏一把汗。
  
  就凭余余告诉我的那点比狗毛浅的情况能这么玩吗?
  
  箭在弦上不得不发,火烧脚边,不得不跳罢了。
  
  “大雁”露出一个高深莫测的笑容,他霍然站起,猛逼到我面前,一拳就冲我砸下。
  
  我反应不差,伸出胳膊一挡,矮下身后借力往他腹部狠撞。
  
  他趔趄着后退一步,我趁机站起,紧紧得盯着他,并不进攻。
  
  余余此刻才惊叫着起身。
  
  适才玩台球的几人停下了娱乐,视线全往我和“大雁”身上集中。
  
  一时无人动作。
  
  “大雁”咧嘴笑道:“别以为我不知道,这妮子根本不敢把这事告诉陈风。我卖什么面子?卖了陈风也不知道——小孩子可以还给你们,但你要留下。”
  
  我怔住了,万万没料到是这个条件。
  
  不过只消脑筋一转,我便已答应。
  
  余余急得直拉我衣服,我转头悄声对她道:“他找你就是想在陈风身边安插个卧底,你来找我不也是料到了?别怕,我会对付他,你带小羊回去,别告诉陈风我的事。”
  
  “水寒哥……这人很可怕的……”余余几乎要咬到我耳朵般得说。
  
  “大雁哥不会对我做什么,”我将声量放大,“小孩子在手他没牌,有我在又不同。对吧,大雁哥?”
  
  “大雁”自然微笑得点头。
  
  64、
  
  小羊出现在我面前时仍然是昏迷的。
  
  幸好,从外表看他没受什么伤。
  
  当我把征询的目光投向“大雁”时,他耸肩作无辜状:“这样你们也方便带回去是吧?”
  
  我将小羊抱起,道:“容我带到分界处去?”
  
  这里的地盘有没有界碑啊?
  
  “大雁”没反对,只派了台球组“护送”。
  
  之后我将小羊交给余余,十二、三岁的男孩子份量不轻,余余抱不动,只好改背的。
  
  “水寒哥……你能走吗?”因为负重,余余与我的身高差加大,我不得不屈膝才能听到她说话。
  
  我摇头:“走也不是现在。记住,别告诉风哥。”
  
  看不清余余的表情,但她似乎点了下头。
  
  然后艰难得背着小羊走回家。
  
  台球组的人之前站得稍远,此刻围拢上来,将我困在中心。
  
  表情都算不上和善。
  
  我叹口气,放手一搏的话,他们大可以直接为难余余和小羊。
  
  大丈夫能屈能伸。
  
  也想知道“大雁”到底打的什么鬼主意。
  
  跟着台球组回到了有台球桌的地下室,“大雁”居然在看书。
  
  书名还是吓死人的《XXX史》。
  
  “大雁”见我,笑眯眯得放下书,起身让座。
  
  我做个回请的手势,并不客气得坐下。
  
  台球组不需老板多言,纷纷撤退回去玩台球。
  
  “大雁兄,明人不说暗话,你到底把我留下做什么?总不能是找陈风互换人质吧?那很遗憾,你打错算盘了,我和他已经撇清关系。”
  
  嗯,还是先把情况老实交代一下,省得“大雁”恼羞成怒。
  
  “你若不信,可以去查查我的现况。我苦兮兮得地在一家餐馆当外卖员呢。”
  
  说这话时我可是赔着笑脸的,尽管并无美□□惑的意思。
  
  “大雁”微微一笑,他稍稍抬了抬手,立刻有人从我后方递过来一张照片。
  
  照片放得很大,像是怕人近视。
  
  扫上一眼,照片是偷拍,多人合影,不过显然我准确找到了焦点。
  
  那人我还认识,是粉丝女家的“发胶”。
  
  “大雁”察言观色,道:“这人萧少熟悉吧。”
  
  他换了个称呼,多少让我有些莫名。
  
  “认识,怎么了?”
  
  “什么个关系?”我更加如坠云雾中。
  
  “大雁”只当我不愿说,笑吟吟得给我讲了个我全然不知情的故事:前一段时间,“发胶”跑来找人,说是要教训我一顿,但是由于我与陈风的事在前,稍懂点情况的人都不愿趟浑水,只一些蠢血沸腾的小混混接了手。
  
  但是风水轮流转,前些日子,这人又来了,还是要针对我,却不是教训,而是找人暗地里……保护我?
  
  这般阵仗,别说“大雁”了,连我听着也犯晕。
  
  “发胶”无疑是只听命于粉丝女的,但粉丝女管我什么闲事?
  
  她现在不该乐呵乐呵得追求陈风中吗?
  
  浏览过地摊的娱乐周刊,好像还有专稿写这事,富豪千金才女狂追星光美男什么的。
  
  “大雁”道:“萧少与这人似乎孽缘颇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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