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迟到的证人-第1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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季怀安,封哲一直将他看做一个没长大的小孩,当成一个需要保护的弟弟,可眼下……似乎哪里已经不太对了。

封哲保持着上半身没动,不动声色地将下半身向后靠了靠,留出一点距离。

这时候季怀安又开了口:“封哲哥哥,我其实有个秘密……瞒了你。”

“想说吗?”封哲柔声道,顺手揉了一把季怀安的头发,这小孩发质真好,摸上去如同将手放到了绵羊毛里,不像有些青春期的男生,头发又扎又硬,还爱起油。

“……想。”季怀安既然已经提起了开头,也没有打算半途而废,“那天晚上,我不小心听到了你的电话。”季怀安有些不安的偷瞄了一下封哲的神色,见他并没有什么不满,才接着说。

“其实,我有一天做得梦里,好像看到了新的一些内容。”

封哲知道,季怀安这里所说的梦,并非是寻常意义上的梦,而是特指他在创伤后应激反应中所产生的循环式噩梦。

“是什么?”他问道。

“是……针管。”季怀安说出来的时候不自觉颤抖起来,“我觉得,里面好像有什么液体,但我又记不太清……”

“好了好了。”封哲看到季怀安的反应,用手拍了拍他的后背,最终停留在季怀安的后颈上摩挲。

拿过枪的手掌上带着一些茧子,触感有些粗糙但很温暖,季怀安很快就平静下来。

“所以你的意思是,我口中的某个物质,和你梦里出现的针管有着某种联系?”封哲不是很喜欢在非工作时间探讨任何案件,但是很显然季怀安给出的是一条相当重要的信息。

世界上的物质很多,针管的用处也大有不同,光凭这两点说似乎就有些牵强,不过……如果加上赵民亮曾经说“牵扯旧案”,还有地域限制——封哲与季怀安都是山北市本地人,就算季怀安并不清楚封哲想要找的是什么,但是封哲自己清楚,十几年前,的确就是在山北市……

封哲将脑海中的思绪压下去,现在去思考这些没有什么太大的用处,毕竟这些陈年旧案已经过去十多年,再多等那么一阵也无所谓。

外面的雷声已经渐渐小了,只剩下大雨的声音,在此之下,似乎还能够听到植物抽出新枝芽的声音,是春天。

严冬已经在不知不觉中过去。

季怀安的身体已经放松下来,浅浅地呼吸着。一点点热气若有若无喷洒在封哲的颈间,封哲再怎么自我说服,也没有办法否认自己的燥热。他借着微亮的橘色灯光,用目光仔细描摹着季怀安的脸庞。

都说两个人如果一直见面,那么很难发现对方的变化。

确实如此……封哲还能回想起第一次见到季怀安的时候,那张带着些幼稚的脸庞,当年那个十几出头的孩子,已经成长为一个漂亮的青年,除了睁开眼时,目光里的那份天真无辜没有随着时间而改变,这副身体已经具备了健康、充满生机的诱惑力。

封哲像是突然反了烟瘾的人一样,深深地将季怀安身上的气息吸进鼻腔里,他扣住季怀安肩膀的手又用了用力,将季怀安搂得更紧些。

“明天,我们去看看你尉迟哥吧。”封哲的声音很轻,几乎成了耳边的呢喃。

季怀安正处于一种迷迷糊糊的状态,思维随意地发散着,他听见封哲的话语,稍微将思绪拽回一些,尉迟天……那个心理医生哥哥……他想道。虽然封哲没有明确告诉他,但是又了之前看心理咨询的经验,他早就猜到。

然而季怀安并没有产生什么反感,因为他知道,封哲是在为了他好。

“好。”软软乎乎的声音应下一个字,季怀安已经倒在席卷而来的困意中。

封哲听着外面的雨声,又听着季怀安渐渐平稳的呼吸,悄无声息地凑过去吻了吻他的眼帘。

他想,他真是一个得过且过的人,有了当下,就不愿考虑未来。

晚安。他在心底默默念。






第20章 第二十章

“所以,你把他送过来是想让他想起梦里的内容?”尉迟天站在门外和封哲说话,一边说,一边看了一眼乖乖坐在客厅里的季怀安。

封哲摇了摇头:“也不算是,其实还是想看看他最近的心里状况。”

“哦——”尉迟天拖长了音,狐狸一样眯着眼睛笑道,“你把这么漂亮一个宝贝送到我家里,孤男寡男的,你怕不怕?”

“孤你大爷。”封哲骂了一句,随即严肃地板着脸警告道,“你别打他主意。”

尉迟天盯着封哲,过了一会,开口道:“好吧,兄弟懂你意思。”

封哲没再说什么,抬手看了一眼时间,“行,时间差不多我去上班了,你跟他聊完就把他送回我家就成。”封哲探头跟里面季怀安打了声招呼,季怀安冲他挥了挥手。

尉迟天现在在国内还没来得及安顿好,现在居住的公寓是在心理诊所附近随便租的,三室两厅,一个人住绰绰有余。

跟封哲家里简洁风的装修不一样,尉迟天的公寓装修风格跟他本人的性格很像。明亮的米黄和柔和的天蓝色调,布艺条纹的沙发,桌子上摆着新鲜的花束,地上铺着厚绒的地毯,窗帘全部束起,清晨的阳光洒进房间,让人不禁想到山间的清泉。

季怀安坐在沙发上,正对着电视墙,墙面上挂着各种各样的小玩意儿,看上去十分活泼有趣。

尉迟天不动声色地观察着季怀安在房间内的状态,这间客厅的装修风格和心理诊所的装修风格一致,目的就是让人能够在这里放松下来,不要被陌生的环境所过多的影响。果然,季怀安除了是因为在别人家做客显得有些谨慎,并没有什么过度紧张的小动作。

“喝点什么,桃汁还是苹果汁?”尉迟天随便翻了翻冰箱,准备给今天的治疗一个很好的开端。他在导师那里接下的课题正是创伤后心理恢复,在国内,能够重视这种心理问题的并不多,而且较昂贵的治疗费用和长时间的治疗周期也限制了普通人的求医。

虽然这样说或许显得有些过于理性冷漠,但是季怀安的这种情况,完全符合创伤后应激反应,并且症状较为严重,又有足够的支持参与治疗,对于尉迟天的课题来说简直就是从天而降的宝藏。

“桃汁,谢谢你。”

尉迟天将玻璃杯放在季怀安面前,笑道:“真有礼貌。”

“你是,心理医生吗?”

出乎意料,竟然是季怀安先开得口。尉迟天挑了挑眉毛:“封哲告诉你的?”

“没有,我猜的。”季怀安双手捧着桃汁呷了一口,又道,“我,我会配合治疗的。”

尉迟天点了点头,既然已经猜到了,也就没有隐瞒的必要,况且季怀安的治疗积极性看上去还挺高的,这是好事。

“其实说是心理治疗,也就是跟你聊聊天,看看你最近的情况。”尉迟天挂着他的招牌狐狸笑,“你看,既然已经邀请你到我家,那么就说明我们是朋友,当然,如果你愿意的话,也可以当我是你的哥哥。”尉迟天想起来那天他要认季怀安做弟弟,封哲那副臭表情,忍不住打趣道,想看看季怀安自己一个人的时候会是什么反应。

“我们是朋友。”季怀安挺不好意思摸了摸鼻子,“封哲是,哥哥。”

尉迟天不知道为什么,但总觉得自己好像受到了某种暴击,怎么季怀安看着跟个好骗的大白兔一样,结果认哥哥的心还挺坚贞不渝,难道是个白切黑?尉迟天在心里告诉自己,朋友也不错,心理医生一般都跟病人说自己是朋友,在治疗方案上面就不要创新了,朋友好,朋友也聊天,嗯。

尉迟天虽然这样吐槽着,却忽然发现季怀安对于封哲的信任度有些超出自己的预想,或许封哲可以成为医患之间迅速建立信任的突破口。

尉迟天打定主意要跟季怀安聊起封哲,就进行得很快。这简直不能更容易,毕竟他和封哲是打小一起长大的,哪年哪月谁尿了个裤子都能说出个一二三来,不过尉迟天还没有没节操到去聊这些。

他跟季怀安说起了他们的学生时代,一提起校园,季怀安的两只眼睛像突然放了光,尉迟天注意到了这一点。

“封哲那会打球很厉害,每次有班级之间篮球赛的时候,旁边都有很多人看他。不过篮球赛一般都设在中午午休,有的班级老师不愿意放学生出来看比赛,只放参赛选手出去,结果还是有些人偷溜出来看。那次刚好赶上教导主任来巡查,看见一堆人围着这边,就问那些不打球的留在操场上干嘛。你猜我们怎么说?”

“怎么说的?”

“我们跟教导主任说,我们是来给打球的队员们送水。结果教导主任问我们为什么送水的手里却没有水。”回想起这些往事,尉迟天笑起来,“结果我跟他说,是啊,这不正打算下来问问队员们要喝什么嘛。”

季怀安也浅浅的笑起来。

这些看上去琐碎的小事,却都是季怀安没有经历过的,校园,一个美好的词汇,简单的两个字概括了许多人的青春时代。季怀安有的时候也在想,如果自己也去上学,那如今该是如何。

“如果有机会,我也想去上上学。”

“是吗?”尉迟天表面上不显,心里面却有些惊讶,季怀安的情况比上次看起来要好太多,不但语句之间的连贯性好了很多,甚至还会主动和别人聊起话题,“唉,想起来作业就觉得头疼。而且,你有没有觉得那个麻袋一样的校服,一点美感都没有?”

“没有吧。我猜,封哲哥哥穿着肯定还是帅。”季怀安的耳尖微微泛着红,夸奖道。

“还行吧,那会挺多小姑娘追他的。”尉迟天回答道,“不过,你看看你尉迟哥这张脸也不差啊!绝对不输他。”

季怀安只是笑,不做回答。他想起来之前封哲说自己学生时代交过男朋友也不知道真的假的,他其实还挺好奇,但又不好意思直接问尉迟天。

时间过得挺快,尉迟天看了看时间觉得差不多可以结束了。

“对了,你最近睡眠质量怎么样?”

“还好。”季怀安想,其实这一阵子来,睡得最好的一次就是在封哲身边,那真是体会到了所谓的“一夜无梦”。

季怀安道:“大部分时候,还是会做梦。什么都有,挺乱。”

“那些循环的噩梦还在做吗?”

季怀安点点头,补充道:“这些梦,我总是很难记住。”那些噩梦不是每天都在做,只是偶尔出现,而且在清醒的一刻消散得十分迅速,如果过度回想,就会觉得头痛。想来这也是大脑的一种自我保护,就是创伤后应激反应的一种。

尉迟天表示理解:“如果你想想起这些梦里的内容,也没必要操之过急,有的时候刻意去想,反而会适得其反。你尽量在这件事情上放松心情,或许,你可以试一试记一本梦的日记。”

“梦的日记?”

“对。”尉迟天解释道,“就是,每天早上醒过来的第一刻,你可以用笔记下来能够回想起来的梦的内容,如果来不及,可以口述。”

“所有梦都记,还是,只有关于那件事的?”

“所有的都记下来。关于那件事的梦也只是梦的一种,没有什么特别的。”尉迟天向季怀安表达了心理暗示,“不管是有趣的,温馨的,还是奇怪的,没有逻辑的梦,全部都记下来。你想想,这样说不准你以后还能成为一个小说家呢。”

小说家先暂且不提,季怀安觉得尉迟天说得这个办法非常可行,他打算等今晚封哲回家就跟他说。

尉迟天遵守诺言开车亲自从季怀安回家,一路开到公寓区的门口,刚想摇下窗户跟看门的保安说一声,就听见季怀安说:“不用了,送到这里,就可以。”

尉迟天一看距离公寓楼也不是很远,就点点头放季怀安下了车。

山北市的春天快要到了,路边的绿化树上已经长出了一个个嫩苞,季怀安盯着瞧,一时间竟是忘了看路,突然和一个人撞了个满抱怀。

他向后趔趄了两步,稳住身体,发现撞得是个跟他差不多大的女孩,有些面熟。女孩一身羊绒毛衣配价格不菲的大衣,高跟鞋走路不稳,迎面撞上人差点摔跤:“你他妈没长眼睛啊!”

季怀安听了这口气,想起来,这不正是那天赵奕帆带他去酒吧领头的那个女生吗。这样想着,季怀安道了歉:“对不起,小姐。”

“小姐?!你全家都是小姐!”她骂骂咧咧地快步向前走,仿佛是不愿过多停留。

季怀安也不多纠缠,低头磕了磕鞋上的尘土,准备继续往家走。

这时候后面来了一个男孩,问了一句:“你没事吧?”

季怀安一抬眼,这个男生他记得,长刘海,长相有些阴郁,此时此刻一句关心的话,语气也是可有可无,他记得他的名字,林乐航。

“没,没事。”季怀安答道,并不准备多事。

“嗯。”林乐航喉头里面发出了一声,随后就追上了前面的女孩。

季怀安只把这当成了一个小插曲,没太在意,轻声哼着几句断断续续的小调就回了家。






第21章 第二十一章

等到晚上封哲回家的时候,季怀安告诉封哲关于“梦的日记”的事情。

“所以……尉迟天的意思是,让你将这些梦都记下来?”封哲对于这方面没什么研究,讲道理,现在电子设备这样普及的情况下,大多数人已经放弃了记日记的习惯,更不要提在刚睡醒的时候就进行记录了。

“是的,他说,录下来也可以。”季怀安解释道。他有点尴尬地摸了摸鼻尖,想象起一个人端坐在床上,拿着手机或者录音笔,一字一句讲起自己的梦,就觉得很古怪。

“噗。”封哲显然也脑补了一下画面,没忍住笑了一下,提议道,“不如,你以后讲给我听?这样不但可以录下来,而且还有我帮你记着,更牢靠一些。”

季怀安刚想说,其实录下来就已经能达到记下来的目的,没必要再多一个人记着,却听见封哲又说:“万一是跟案件有关的信息,可不能大意,必须谨慎处理。”

“就这么定吧。”封哲自顾自敲定下来,“为了防止你早起走到我房间的路上将梦给忘了,以后你就搬到主卧里来睡。”

“不……这不太好……”

“这有什么不太好的?大家都是男生,有什么关系。”

“是这样没错……”但是总觉得封哲今天很奇怪,季怀安红着脸想道。书里面写过异性间要避嫌,好像是没有说过两个男生不可以,那么应该也没什么问题吧。

于是这件事情就这样被莫名其妙定下来。

主卧里的床又软又大,看似单调的装修,实际上却有很高的生活质量。季怀安将自己埋在柔软的被子里,感觉自己就像一只大蚕蛹,缩在自己的壳子里,额外安心。

那天晚上他做了一个关于夏天的梦,金灿灿的太阳,白花花的云,他在半空中骑着一根法棍面包往前飞,飞到尽头就是一汪清澈的湖泊,转眼湖泊变成了蓝白相间的样子,一个篮球在湖中央反复弹跳,季怀安想要伸手抓住那只篮球,梦醒了。

封哲已经拿了一只录音笔在他旁边,饶有兴趣地看着他。季怀安刚睡醒的脸朦朦胧胧,想起来关于日记的事情,脸一下子又红了起来,磕磕巴巴地说:“那,那我开始了?”

“嗯哼。”封哲按了开始键。

这简直就是一场考验羞耻度的挑战!梦这种东西当然都是些不切实际的,如果有一天要严肃认真地复述起来,还是在明明知道有人正在录音的情况下,太尴尬了!

季怀安一边低垂着不看封哲,一边在想,这说不准是尉迟天和封哲要治自己语言障碍的坏主意!

原原本本几句话讲完整场梦,季怀安抬头就对着封哲一张明显是在憋笑的脸,终于忍不住用旁边的枕头轻打在他结实的小臂上:“起来,我,我要去洗漱。”

吃早餐的时候,季怀安面无表情地看着桌子上切开的法棍面包,切面上抹着黄油散发着诱人的香气……封哲终于没忍住大笑出了声,季怀安看着他那张平时总板着的脸,现在因为笑容变得愈发生动,不知为何,也跟着笑了起来。

他笑起来真好看。封哲脑子里只有这一个想法,半晌,跟他说:“对嘛,小孩子就是得活泼点。”

“我不小,十八了。”季怀安决定不和封哲这个恶趣味计较,自己拉开椅子坐下来吃早餐。他在感情方面确实反应比较迟钝,可这只是因为他的性格和常年缺乏的社交经验。他在智力上并没有任何缺陷,当然能够发现封哲确实是真心实意地对自己好,这种好,让他有点无措,又有点欣喜,他没法将其表达清楚,只能全部记在心里。

苗艳春案件的进程中,发生了一个让所有人都心情复杂的小插曲——在搜索苗艳春的住所时,他们发现了一只新购买的粉色邦尼兔玩偶,在它宽大柔软的耳朵下,夹着一个纸卷,打开纸卷,里面只有寥寥几句话:

亲爱的童童,祝你生日快乐!没有买到你最喜欢的那只,就让这只小一点的小小兔代替妈妈陪在你身边。等你健康长大,妈妈一定攒够钱给你买你最喜欢的那只大兔子。

落款是“爱你的妈妈”。

苗艳春的字是一笔一画写的,却因为教育程度的原因仍旧显得有些歪歪扭扭,显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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