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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IVE IN 之古风篇-第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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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生都在追逐着,追逐着更高的爵位、更多军功、更多封地、更多服从于他的人,到老也不能停止,只有死亡才能阻止他们。
alpha懂得如何使别人服从于自己,是天生的统治者,天生的将军,却不是劳动者。或许他们的欲望到死也得不到满足,或许在本能的追逐中忽略了自己到底想要些什么,一生都没享受过真正的幸福,于是从这个角度而言,或许十分可悲。但是正是这种欲望驱使我国兵力持续强大,不断开疆拓土。
这世上最稀有的一种性别就是Omega,总数只有alpha总数的三分之一,连总人口一成都占不到,完全可以用凤毛麟角来形容,对于大多数人来说是如同传说一般的存在。他们往往生下来身体就弱,是一种手不能提、肩不能扛的生物。但是因为香甜的信息素和生育能力,往往在年纪还很小、刚开始分泌信息素的时候就嫁给了alpha,之后就一直跟随着丈夫,相夫教子乐此不疲。
他们往往一直臣服于自己的丈夫,认为自己夫妻之间是十分名正言顺的爱情,但是大多数的alpha不过将自己的Omega妻子当做一份财产,虽然是其中最重要的一份,但是也不过是财产。是自己子孙满堂的保证和炫耀的资本——毕竟并不是每一个alpha都有幸拥一个Omega入怀,更何况,Omega的生育能力是beta所不能比拟的。
比如说举个例子,有三对夫妻,一对AO夫妻、一对AB、一对是beta和beta的组合。都是16到18岁成婚,二十多年过去,AO夫妻就算是抱上了十几二十个孩子都不会奇怪,毕竟AO之间成婚之后,子孙满堂是必然事件;AB夫妻可能会有三到五个子女,这也是努力耕耘过的结果;beta夫妻可能没有孩子,可能有幸得了一个独子,夫妻关系基本也很平淡。
虽然如此,但是笔者还是比较羡慕beta之间的爱情,无关性、无关生儿育女,不过是倾慕着对方,想要搭伴生活而已。
一个家庭,能够生育一个alpha是莫大的幸运,不过在进入青春期之前,孩子们的第二性别在外观上难以辨别,但是我国有一种别人都没有的方法——
在一个婴儿刚刚出生的时候,接生婆会在孩子的胳膊上用朱砂点上一颗红痣,那不是普通的朱砂,而是用处于发情期的某种爬行动物捣成肉酱,经过各种手续加工,然后混入普通朱砂而制成的守宫砂。
守宫砂,顾名思义,就是守护子宫的标志,涂抹处短时间内不要见水,因为三种性别中唯独alpha没有子宫,如果过了几天之后朱砂印记自然消退,那么生下的孩子自然就是alpha;如果印记依然留在身上,那生下的孩子就是beta或者是Omega,而至于这个孩子到底是其中的哪一种?还要等到十几年之后他进入青春期才能判断。
beta进入青春期之后,除了能够识别信息素以外没有别的什么特别的地方,他们不会对alpha的信息素感觉到过度的恐惧或者是厌恶,也不会被Omega的信息素所诱惑,只是多了一种识别别人的方式而已。而且beta本身并不散发信息素,比起alpha或者是Omega来说,有着本质的优势,于是刺客、杀手,这类职业一般也由beta担任。
alpha进入青春期之后,身体机能等方面大幅成长,同时有些从小性格就有些怯懦的个体,也会突然像变了个人似得,变得如同任何一个alpha一样好战。性方面逐步发育,差不多在14岁,达到中期的时候就会散发信息素,这时候常常会有一种一夜之间长大的感觉(笑),十六七岁的时候就可以在Omega体内成结标记。当然某些个体因为营养不良或者遭受虐待的原因,时间要比平均年龄要稍晚一些。
读到这里,腊月就即将满16岁的玄,瞅瞅自己白白净净没有可疑印记的胳膊,再对照一下书上初次散发信息素的时间,叹息自己完了将近两年——这都是山上那个酒鬼师父的错,天天虐待儿童,迫使玄不得不跟他过了9年吃糠咽菜的生活。
叹息过后继续向后阅读——Omega的青春期分为三步进行,刚开始——没什么特别的;第二步——大多数Omega在12、3岁的时候就开始散发信息素,这也是他们待字闺中的标志,有头有脸的人家一下就会从门可罗雀进化成门庭若市,前来提亲的alpha从五湖四海火急火燎地赶来,一堆人几乎能把门槛踏破了似得,在一番激烈的竞争之后,Omega的父亲会选择把儿子女儿嫁给其中各个方面都最优秀的一个人,或者是出的聘礼最高的那个人,前者还比较说的过去,后者简直与卖小孩无异。
穷苦人家的Omega就比较可怜了,被人贩子拐走已经算是温和的了,再惨一点还得被山匪屠灭全家,然后以高价卖出,或者是当做压寨夫人。不过由于人质情结——在西方叫做斯德哥尔摩情结的原因,他们本身也并不比会觉得自己很可怜,反而误以为自己被爱着。
第三步——Omega往往在15岁左右会迎来第一次发情期,这时候如果被alpha在体内成结标记,就会形成终生不能消散的永久标记,只有另一方死亡才能消去它。在这之前只能通过咬破后颈部位的腺体留下持续时间不等的暂时标记。
笔者自认为AO之间的爱情是很无奈的,被本能和信息素所支配,于是牺牲了心中真正渴求的“情感”,但是仍然乐此不疲。
看到这里,各位看官觉得自己中彩了吗?是A彩还是O彩?不过无论如何,本书也只能指点到此处了,今后在不一样的世界不一样地生活着,请各位看官自己摸索出一套生存之道吧。
“好不负责人的作者,写的都没《蓝楼梦》好看。”这是玄大半夜放下书的时候,一句无奈的吐槽。
作者有话要说:
不知道也没关系,本章本来的作用就是介绍一下我自己瞎编的ABO世界观。
PS:我以前看过一篇S。M小说,作者用了好几章介绍他的基本世界观,但是正文没写多少就坑了。于是我当时就怒了你知道吗。。。。。。
第6章 数学群
于是我们把话题从那本见不得人的书上,再扯回到男主长孙宵玄天南海北的游历过程。
长孙宵玄从不骑马,原因有三点——
第一、可能是他残忍杀害并且食用了太多小动物,马普遍都不怎么喜欢他。
第二、从家出来的时候开心的蹦跶了起来,一不小心就得意忘形忘了带钱。现在一路上基本靠吃霸王餐苟活,于是也突然间明白了练好轻功到底是多么重要的一件事。人家老板娘才刚喊完:“来人啊!有人吃霸王餐啊!”店小二们还没来得及揣上扫把追出店门呢,玄就一溜烟地跑没了。
第三、说实话,玄在山上过着野人一般吃糠咽菜、茹毛饮血的生活,过得连个马都不如,更何况师父自认为练好轻功,人能比马跑的还快,尤其是他自己甚至已经做到了,于是山上并没有养马,师父也从来不教玄骑马。所以说实话,玄就根本不会骑。
不过练好了轻功真的太好了,甚至有种“轻功在手天下我有”的既视感,在山上被虐待了9年,如今出师满天下地疯跑的时候他才真正意识到——原来自己真的跑的比马还快。
自己跑实在太累——但是对于从小被虐待惯了的玄来说,这点辛苦也算不了什么,不过是让他情难自禁地想到了以前刚开始拜师的时候,下山买酒或者去隔壁山头挑水时的经历。心里有些堵塞,不舒服,但是却能一笑了之,甚至没什么需要费劲忍受的痛苦。
从小皮惯了。
于是他不骑马,天涯海角地随便转悠着,有时候站在江边,随便找一条看的挺顺眼的大船,“嗖”地以非一般的速度跳上了船顶,然后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钻进了货仓躲起来,随波逐流着,猛灌上一通酒,觉得什么时候差不多了,就什么时候趁着醉意唱着小曲又爬出货仓,“嗖”地跳进江水里,在哪里被冲上岸就去哪里游历。
其实这种行为被淹死的可能性更大,虽然玄重复了这套动作N遍也没被淹死,但是好孩子们千万不能学哦,坏孩子们也不能学哦。
出门还没多久,玄就自制力很差地染上了一身臭毛病——跟那些所谓的江湖侠客,其实是江湖流氓的人天天厮混在一起,说的好听了叫路见不平拔刀相助,说的不好听了叫满街酗酒闹事。简直是败坏人家正经帮派的名声,顺便还曲解“路见不平拔刀相助”的含义。
大概是玄的酒量很好的原因,他就是那种天生对酒精不敏感的类型,几坛陈酿下肚没多大反应,走路还能走出直线,并且没喝过多少酒的小嘴还挺挑,非陈酿不喝,透支空了江湖流氓们的钱包,于是那些流氓们基本上都很敬重他,尊他为酒神,几乎要顶礼膜拜了似得。
再加上玄这个人从小在山里茹毛饮血,情商简直就是负数,明知家父是朝廷重臣,自己在外面到处闯荡、各种捅娄子的时候也不知道隐去姓名,掷地有声地一声吼:“我姓长孙!开国大将之后!”再加上他被虐待出的逆天武功,豪迈的酒量和爽快的性格,以及捅娄子的惊人时速,江湖流氓们没一个人怀疑他的身份。
于是玄做的任何好事、坏事、他的酒量、他的蓝头发,以及大名鼎鼎的“长孙氏”在江湖上传了个遍,他甚至一瞬间把家父推上了舆论的风口浪尖。不过还好玄他爹从来两耳不闻窗外事,一心只跟朝廷上的众大臣们玩心眼子,于是家父本人甚至并不知情。
不过如果他知道了事情的真相,一定会不远万里找到玄,然后“磨刀霍霍向猪羊”。而且嘴里一边说着“阿弥陀佛,放下屠刀,立地成佛。”一边抄起屠刀追玄跑过N+N条街。
当然家父最后也是不知情的。
玄乘着江水随波逐流,趁着醉意往江里一跳然后随缘靠岸,有几次险些飘进了大海里,不过更多的时候还是很好运地在沿江的重镇边上停靠。
他有一个天下武林中人皆知的习惯,就是每到一个新地方,就要把当地的高手打个遍,每到一个去过的地方,就要和那些不打不相识的老朋友们叙叙旧,说白了就是再打一架。于是一路上打败了不少小有名气的侠客,甚至几个大名鼎鼎的高人。让人不由得惊叹:“少侠小小年纪,武功当真了得啊!”
他的这种类似于踢馆的行为甚至炒热了整个武林,本来因为没什么活动而闲的无聊,一个两个找片僻静地方窝着清修、实际上是宅着发霉的高人们相继出关,带动了小喽啰们的上进之心,小有名气的众侠客们也向着大神的脚步迈进,每个人都迫不及待地想跟玄切磋两下,好体验一下开国大将的祖传武艺。
其实,玄的武艺并不是他爹教的,是他一个不知道什么地方来的怪异师父亲手传授,甚至玄他爹武艺稀松平常,与江湖上的小喽啰们无异,性别也不是alpha,而是一个普通的男性beta,娶了一个女性beta作为妻子。乍一看下长孙家明明身为开国大将之后,但是alpha基因却已经稀薄的奇怪了,甚至于玄一直奇怪自己为什么会生成一个alpha?
但是这种关系到血缘的问题往往细思极恐,于是玄也并不想细思。
冬天河水被冻结、亦或者是变得冰冷刺骨,于是玄也不再跳河随缘,改成扒在马车的车辕下,随缘搭车。这样过了整个冬天之后,就收到了父母的紧急召唤命令,等到河冻全部解开的那一天搭船回了家,带上了闲得没事在家瞎闹腾的妹妹到处转悠,顺便接到了母亲叫他去金陵城顺带买些首饰回来的命令。
——熊孩子没什么变化,还是跟玄走的时候一样熊,不过去年天青色的曲裾上衣换成了蓝色的小衫,白色的系裙换成了带着点紫色的齐腰襦裙。
玄不被允许带着妹妹跳河,于是带足了盘缠搭上船就此南下,一路在熊孩子扯脸揪耳朵、“吱吱”乱叫的折磨中直奔金陵。
但是一下船还是忍不住延续了他的老传统——踢馆。
踢遍了当地横着走的小流氓,又踢遍了当地小有名气的侠客们,反正妹妹每次都在旁边兴致勃勃地观战,高调地呐喊助威性质蛮高的样子,他又套路似得把矛头指向了当地隐居的世外高人。但是很遗憾,不知是不是此地商人太多,太过于繁华的原因,高人不肯居住,于是他一直没能找到。
直到有一天,一个挺平凡的一天,他正带着妹妹满街闲逛着,顺便挑选一些看起来母亲应该会喜欢的首饰带回家完成任务。此时他已经在进半年的游历过程中适应了自己alpha的身份,闻到别的alpha的气味不会跟见了仇人似得了,也不会再色眯眯地盯着一个Omega看,而是像大人一样装出淡定的样子,把他们当做普通的beta对待。
没错,现在信息素已经不像往常一样能够影响他的心智了,但是那天正挑选着翠玉镯,他突然感觉一种异样的气场在周围弥漫,像是内力,但是却是带着恨意的内力,让人感觉很不舒服,凡是有些武功底子的人,都不由自主地感觉有些心神不宁的,头还有点重。
他搓搓太阳穴,极力想把这种难受的感觉驱赶出去,但是没过多久就听见一声带着内力的巨吼从嘈杂人群中破孔而出——“什——么!!!!你这点破玩意儿就敢卖三十文钱??!!!是当劳资我好欺负吗?!!!”
人群中叽叽喳喳的声音,都随着这巨吼的破空而出戛然而止。人群朝着爆发出巨吼的声音鸦雀无声地凝望了一小会,然后“吱吱”乱叫着落荒而逃了,连一些alpha都不能例外。
“看劳资今天不砸了你的摊!”然后人群中又是一阵“轰轰隆隆”的巨响,尖叫的声音更加剧烈了,玄从散开人群的缝隙中看到一座由货物堆成的小山,沉重地压在一个少女的身上,她扎着一个乱蓬蓬的丸子头,一身黑衣,因为错落着一些红色的、好像繁花枝条似的花纹,显得又像是一身红衣,扎着个暗红色的宽腰带,上面又是一道好像梅花枝条的黑色花纹。
——她的衣服很好看,这是玄见到她的第一感想。
她一脸凶相地暴揍着小贩,一边用南方方言高声骂着些玄听不懂的东西,揍得小贩鼻青脸肿、脚扑朔、眼迷离,痛得直喊:“姑奶奶!小姑奶奶!我白送给您还不行吗!诶呦!诶呦!求求您放了小人吧!”
“嗯,这还差不多。”周围带着恨意的内力突然消散了,伴随着的是少女一脸笑盈盈地收走了摊上的所有商品。
——她好凶,我恐怕惹不起。这是玄见到她的第二感想。
——但是,她的内力好强,强过当地所有小有名气的侠客,或许就是本地的坐镇高人了,实在忍不住想去切磋一下。
第7章 好难啊
于是玄当天就带着长孙奕悄摸摸地跟在她背后,一路跟到了别人家门口。她凭着高强的武艺当然早就意识到了,于是一路上一步三回头地瞅玄,但是无奈身上背了一堆恐怕是抢来的东西,行动明显没有那么敏捷了,每次她回头之前玄都能趁机躲藏起来,或者装出一副路过的样子。
不过少侠你难道不觉得自己的演技很烂吗?哪一个路人会跟着猪脚跟一路,只为了蹭上十几个镜头?而且你也忘了教导你妹怎么跟踪别人啊!
那天一路跟到她家门口,玄自欺欺人,以为自己没有被发现,但是事实可想而知。
他费了老鼻子劲记下路,第二天一大清早,就扛起睡得正香的妹妹梳梳洗洗套上外衣,然后又背着被折腾的迷迷糊糊的妹妹一路走到了那暴力女子家门口,正巧碰见她背着堆得跟小山似得柴迎面走过来。嘴里还念叨着,好像是在计算今天又省了多少柴薪钱。
玄凑过去跟她有一搭没一搭地闲扯着,本来想混个自来熟跑到人家家里去,然后就顺理成章地不打不相识了。可惜那女子根本就不领情,还是自顾自地算着柴薪钱、家丁的伙食费、怎么剥削佣人以及去年赚了多少和今年的预定目标。腰一弯,弓着腰把柴薪背进了家里,然后转身就锁了门。
留玄一个人在晨曦中凌乱。
但是按照一般逻辑,四处云游江湖的少侠们是不会轻易妥协的,他们往往倔到一种难以言喻的地步,虽然没到为了达到目的不择手段的程度,但要他们放弃某一件事?那是不可能的。于是玄只是暂时离开了一会儿,带着妹妹到旁边的集市上买了点东西吃而已。
吃完之后又随便逛了逛,上午的时候又来到那女子家门口。摆出一副叫阵的样子,对着院里一通乱喊,不开门誓不罢休似得。他的决心和毅力总算打动了上苍,那女子恐怕是被吵得实在受不了了,于是给他开了门,还不忘了摆上一副凶狠的模样问:“你到底想干嘛?碰瓷儿来的?”
“不不不,我不过是想跟女侠较量一番。”
“哦。”
“通俗地来说,我是来踢馆的。”玄觉得这么说足够激怒任何一个习武之人,迫使对方不得不恼羞成怒,然后拿出真本事跟他畅快淋漓地较量一番,但是他错了,这个理论在女子身上似乎并不能应验。
女子不过是侧身站到一旁去,让开了一条道,平静地说着:“行,打完记得赶紧滚蛋,别耗在这里浪费我的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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