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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嫁有风险,二次需谨慎-第8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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话及这里,安戈才陡然被什么打中般,眸子腾然一亮,唰地看向安胄。
安胄又道:“浅近些说,你们可同年同月同日离开人世,不用经历寻常夫妻生离死别的痛苦。”
当年,白瑛气息奄奄,伏在安胄膝上,交给他这一灯一蛊。
“人间最怕两样事:一是生离,一是死别。死的人无牵无挂,倒是解脱,难的是活着的人,承受钻心刺骨的思念和自责。我白瑛的儿子,合该是重情重义的。挚爱若死,他必生不如死。与其做个活死人,倒不如,跟他心里那人一起,做一对亡命鸳鸯。”
那时,二人双双离世,谁也不会痛苦。
白瑛这样认为着,她相信,她的亲生儿子,也这样认为着。
安胄将记忆收回,道:“方羿长你七岁,你便要养这蛊虫七年,每日一滴红血入食,不可多也不可少。待你的年纪与他现在一样时,将蛊虫放进他体内,他自会苏醒。”
许久不说话的安戈终于开了口,问:“那灯呢?”
“这灯的灯芯,是半寿蛊的蛊母,它死了数十年,如今干成一段灯芯。你要将灯点亮七年,不灭不息,七年后,取出灯芯,烧成粉末,抹在蛊虫入体的伤口。不出一日,他便能复活。但你记住,他复活之日,便是你们平分阳寿之时,你若本可活六十岁,那么,三十寿辰那日,你们便双双都得死了。东西、用法,我全都告诉你,怎么用,怎么选,你自己决定。”
安戈被伤痛烧红的眼睛酸得厉害,转了转眸子,眼神落在那装着蛊虫的盒子上,许久许久,肿痛的喉咙终于发出两个字:
“谢谢。。。。。。”
安胄没有多做停留,他虽嘴上说着轻松,但在看到安戈的第一眼,他便知道,安戈会做如何选择了。
他心里五味杂陈,道不出喜乐。
一辈子遇到一个真心真意爱的人不容易,他的儿子有幸遇到,他该高兴。
但一想起寿命无端减半,想起白发人送黑发人,他便怎么也高兴不起来。
走时,他的背影杵在门边,道:
“孤知道,自你出生降世,孤没有尽到一个做父亲的责任。孤也曾想,你与平教牵扯太大,干脆就将你逐出王宫,不管不问。但孤后来,看到如意在宫里,因痛失所爱生不如死,便也还是不忍心。”
“以后做事行动前,多考量些,像当年替人代嫁的事,风险大,收益小,以后莫再做了。。。。。。”说着他自己也摇头,“罢了,你也不会听。”
安戈没有回答他的话,只双膝跪下,朝他恭恭敬敬磕了一个响头。
一张王诏,安戈摇身一变,成了九公子。
一纸婚书,他与方羿误打误撞结成连理,自此,一世一双人。
谁能想到,不学无术的安戈,竟与名满天下的方羿有一段缘。
谁也想不到。
兴许,这便是“情”这一字的妙曼之处。
七年过去,安戈每日都不忘记在指尖刺一滴血,滴到半寿蛊身上,供他吸食。他怕方羿的身体腐烂,便一直将他安置在冰窖深处的一间冰室,终年用青铜门封锁,不让热气侵入半分。而安戈也一直忍着,怕自己的热气侵害了他,一次也没有踏进那扇门。
如今,大限已近,寒针、江仲远、云舒君,纷纷都赶了过来。
灯芯、半寿蛊,万物俱全。
“你不进去么?”
在冰窖门口,安戈却生生停了脚步。他看向一旁拿着小工具箱的寒针,笑道:
“我就在这里等他。”
寒针医术高明,负责将半寿放进方羿体内并缝补伤口,是必然要进去的。他曾经失去过心上人,自然也能明白安戈此时的心情,于是也不劝阻,只点了点头。
“你放心,我必将人给你带出来。”
作者有话要说:
明天晚上就完结了,虽然很舍不得大家但这一天终于还是来了。
为了感谢大家对拙作的支持,明晚评论区前三有红包掉落,谢谢看到这里的各位小可爱~
第148章 大结局(下)
再见到方羿, 已经是三日之后了。
只不过, 冻了七年的人没办法一下子恢复, 仍旧是半个死人的模样。只是眼睛睁开了,身体有了温度。
寒针将他放在木椅上,他也一动不动, 眼睛没有焦距地平视前方,像没有融化的冰。
安戈见到他的那一刻,眼泪便再也忍不住了。他挣扎着过去, 蹲下,谨慎小心地握住他的手——真好,是热的。
“猴哥。。。。。。”他听到自己颤抖着声音唤他,也能想象自己一面溜着眼泪, 一面努力欢笑的表情, “你回来了啊。。。。。。”
说话断断续续,声音喑哑破碎,有些字甚至发不出清楚的音节。
“能听到我说话吗?我知道你能的,对不对?”
他将脸颊贴上他的手背,泪水顺着他的指节滑落下去。
“这是我们分开的第七年,你想我吗?我好想你啊。。。。。。”
“你说你, 净会捞便宜。当年进去冰窖, 我十九,你二十六。现在我都二十六了, 你还是二十六,真是不公平。”
“这些年没有你, 我好多话找不到人说,冬天不管盖多厚,还是冻得手凉脚凉。好多好多次我都要放弃了,但一想到,在我二十六岁那年,又可以见到你,我就什么都不怕了。”
“你说人生在世,贵在坚持。这几年,我每天都有练字练功,你看,小夜叉其实可以很乖的,对不对?”
“其实没有你,我平时也能过得挺好,就是少了人吧,老是觉得冷清。。。。。。”
他说了许多话,口若悬河,直到倚在他腿边睡着了,又一个恍惚醒来,看向似木头般的人,小声埋怨道:
“猴哥你都不理我。”
安戈走了,离开珩域,带着方羿一起。他买了一辆马车,让不省人事的方羿躺在车厢内,他在前头驾马。
临行前,江仲远递给他一只沉甸甸的箱子。
“这是什么?”
江仲远挠挠头,道:“这是您当年潜逃偷藏的私房钱,这不您后来一直跟着侯爷,这笔钱也没处花么。”
安戈脸上飞了几丝窘色,“噢,还有这事,我都忘了。”
江仲远又道:“这无论怎么说,是侯夫人您的积蓄,如今您路上需要盘缠,也正好物归原主了。”
安戈没有立即接过箱子,反而调笑着问:“你们怎知我要赶路,还提前帮我准备好了盘缠?十几天前,你还在华泱,不知道我要带猴哥走吧?”
果然,江仲远耳根一红,“那,那自然是云舒他心思缜密,预想到这一层了。要是侯夫人你们不赶路,这箱子我也就原封不动带回去了。”
说完,还美滋滋地补充了一句:“云舒他就是聪明,什么都想得到。”
安戈瞧着他那痴汉样,八尺高的汉子娇羞得跟小姑娘似的,心里一阵不适,火速拿过箱子,“得,你也快跟云舒君回去罢,现在大王可是器重你们得很,当心回去晚了降罪。”
江仲远乐呵呵点头,“好嘞!嘿嘿嘿!”
云舒君在他旁边揉了揉肉酸痛的脑仁,叹气:
“侯夫人,您莫与这傻子说太多。此行甚远,侯爷又还未苏醒,路上断要多加小心。有急事还请传信到华泱,我和阿远随时候命。”
安戈心中一暖——还是云舒君说话中听,不是一个劲的卖弄恩爱。
于是上前抱了故人一下,“保重!”
思及江仲远那大块头说不定吃醋闹脾气,也顺带着抱了他一下,却没说保重,只心疼云舒君整日对着这傻子费心费力,于是嘱咐了一句:
“好好照顾云舒君。”
然后,不到眨眼的时间,江仲远又开始娇羞着挠头,乐呵呵傻笑,“嘿嘿好啊!”
安戈的嘴角一抽,顿时为方才不懂事的行径忏悔。
朝霞映了半边天,红彤彤的一片,橙红的暖光铺在线条优缓的山脉,似徐徐悠扬的歌谣,传遍这片世外幽境。
一个月之后,容国东部的一座小村落里,新盖了一套屋子。
那屋子简朴又别致,路过的人都要往里面瞧两眼。人们常在院子里看到一个喜笑颜开的男人忙活,那男人生得很俊,星目浓眉,瞧上去不到二十。逢人便笑,见到他,再大的烦扰瞬间也没了。
村里的媒婆见他好看,三天两头便登门说亲,奈何人家已有家室,且没有纳妾的打算。
传闻他的妻子身患重病,常年卧榻不起,男子便要一面干活挣钱,一面照顾患病的妻子。
所谓伉俪情深,说的便是此间情景罢。
“咳咳!咳咳咳。。。。。。”
安戈将洗好的衣裳晾上绳索,被晚风吹得一凉,哆嗦了两下,去厨房打了盆热水洗脸。
近日他染了风寒,嗓间咳嗽不止,吃了几帖药也不见好。
待手脚都回了暖,他一面压着咳嗽,一面给方羿按摩身子。
寒针说,从前方羿在冰窖,不呼不吸,与死人无异,如今他虽未彻底苏醒,却也能够呼吸,手脚皆热,便要每日喂他吃喝,帮他按摩手脚。否则肌理长期萎缩,待哪日醒来,便不能照常人那样行动了。
“猴哥,我。。。。。。最近生病了。。。。。。”
安戈说话很轻,因为稍稍重些,喉咙又会忍不住要咳嗽。
“你不心疼心疼我么?我病了,要你照顾我。”
他偏着脑袋看方羿,就像守着花开的精灵。
他对上方羿的眼睛,见他还是一点反应也没有,眸子里的光亮一点一点黯淡下去。
“你说你都躺了这么久了,什么时候能醒过来啊?”
“你再不醒的话,我可真就要答应那媒婆,娶个小娘子回来了哦。”
没等对方回应什么,他又自己先否决了:
“唉不行不行,世上还有谁比咱猴哥更好呢?还是别答应了,要明天那媒婆再来叽叽歪歪,我就拿扫帚轰她。”
他一下子说急了,又咳嗽了好几声。撑着帮方羿按摩完,把人搬回床上躺好,才缓过劲去喝水。
“你要是一直这么躺着,我可怎么办呢?”
“你知道我最喜欢热闹了,现在每天过这么冷清,一个人吃饭,一个人说话,我心里,憋得慌。”
他缩进被窝里,搂着方羿的脖子,耳朵贴在他的胸口,慢吞吞道:
“从前你没事就喜欢叫我,总是作弄我,叫我小夜叉。现在我在你面前一天蹦跶到晚,讲好多好多笑话。”
说着,他看了眼床边一本几百页的笑话集册,那是他这些年苦思冥想琢磨出来的,“我就等着你从冰窖出来,我把这些都讲给你听。但是我每天讲那么多,你却不理我。。。。。。”
他说着说着,困意渐渐就漫上来了,席卷那对忽闪忽闪的眸子,将他们慢慢合上。
安戈本就染了风寒,困起来真是招架不住。但他又怕将风寒传给方羿,便还是强撑着困意起身,在方羿额上轻轻印了一吻,自己缩到床铺的最里面,贴着墙根,背对方羿。
次日清晨,天还没亮,安戈是被脸上的瘙痒弄醒的。
他本在梦里捡了只松鼠,那小东西的尾巴毛茸茸的,很是可爱。只是那东西淘气,老是拿尾巴拨弄他的脸,他便一面骂着小兔崽子,一面伸手挠脸。
只是风寒将他折腾得有些低烧,抬手的动作因此很是无力,软绵绵的。
“哼。。。。。。”
他嘴里哼哼唧唧,脸上的瘙痒便立即没了,只是没有消停多久,那东西又爬了过来。
那是一支骨节分明的手,掌部有厚厚的一层茧,一看便是练家子。因为许久没有动弹的缘故,指间的动作还很是僵硬。
他怕惊扰了熟睡的人,所以在那人发声时便骤然缩了回来,少顷,又似乎无比眷恋般,小心翼翼地又将手伸过去。指尖碰到他毛茸茸的眉毛,然后往下,轻轻地前后滑动,任睫毛在指腹划过,弄得手指的主人很是欢喜。
但安戈便不怎么舒服了,他睡得迷迷糊糊,脸上最总是有东西弄他。
眉毛痒,挠。
眼睛痒,挠。
嘴巴痒,打!
只听“啪”的一声响,安戈在半梦半醒间不知拍到了什么,那东西硬硬的,却不像铁块木头,冷冰冰的,却还是有那么点温度。
拍打的手僵在半空,愣了许久,豁然明白什么一般,一下子从梦中惊醒,幡然起身。
睁眼的刹那,他委实被眼前的景象吓了一跳。
只见昨晚还意识不清跟个木头一样的某人,正完好无损地坐在他身旁,眼眸深邃,仿佛融了万里江山,霸道,深情。
为了方便夜里起来照顾方羿,屋里是一直亮着灯的,烛光熹微,却也足够让安戈看清。
他的唇角动了动,许久许久,猛然抬手揉眼,生怕自己看错。
放下手时,眼前的景象却未变动,这人定定看着自己,如诗的眉,如画的眸,眼角微垂,唇畔微勾,仍是旧时模样。
安戈还是不敢信。
他一个人守着方羿,春秋交替了整整七个轮回,这场景不是没梦到过。现在这人突然醒了,突然毫发无伤地坐在他面前,他却又惧怕了。
还是用力地去揉眼睛,不过这次,却被一双手温柔地阻止了。
他盯着眼前的人,动也不敢动,生怕这是重复了千百遍的梦境。
“啪嗒!”
眼泪夺眶而出,安戈却不敢去擦眼泪,还是定定看着方羿,嘴唇抖得厉害,喉咙里发出呜咽的声音,却又不敢嚎啕发声。
直到,方羿将他的手包在掌心,定定看着他,仿佛用尽了一辈子的深情,缓缓道:
“小夜叉,我回来了。”
须臾之间,冰雪消融。
陷了一整晚的漆黑终于迎来破晓,几缕晨光透窗而入,洒了一室的温暖。
作者有话要说:
代嫁这篇文章终于也完结了,很幸运有读者追随到这里。很多小可爱是从一开始就在追了,也有不少是中途加入进来,老木在这边都很感激,感激你们每一位。
可能认识我久一点的小可爱知道我是去年七月就已经开始写文了的,然而自身本事不到家,硬生生递交了十四次申请,才在今年五月正式成为晋江的签约作者。我的写作之路虽不坎坷,却也不是很顺利。尤其是
第一篇文,连载直到完结才有100个收藏(不多不少,刚刚100),文章下面的评论也多半都是对文章和角色的吐槽谩骂,或者直接上升到我。
我当时难过,不甘心,甚至自我怀疑。因为一句指责轻飘飘就脱口而出,但是他们嫌恶的那些点,却是我花很多心思推敲出来的。
当然,不喜欢文章的人已经离开,这些缺点,所幸还是被留下来的大家包容。
写这篇文的初衷,是想用一段欢脱些的文字讲述一段吊诡的爱情(虽然后期有虐的情节,但是对比《慕良卿》,这篇文确实算老木特别欢脱的风格了),因为是签约之后的
第一篇文,所以很多地方还很生涩,申榜、压字数、贴公告,学习的地方还有很多很多,所幸一路下来,有各位贴心的小可爱和身边的热心朋友,还算有惊无险。
有人跟我说,他不喜欢后来的安戈了,因为TA觉得他变得不有趣,不像一开始那样出场就自带笑点。我也能理解TA,大家喜欢看小说,是因为大家喜欢小说里的浪漫,喜欢小说里虚构出来的美满人生。人们希望主人公不要变,不要被俗世污染,希望主人公像最开始那样,可爱,纯洁,不谙世事。
那么,安戈变了么?
我的答案是,他变了外表,却没变内核。比起小说开端,他变得会认字,会武功,变得在君王面前行不改色。但他仍然是那个安戈,正如封若书认为那样——所有人都变了,只有小安没变。因为安戈一如既往地乐观浪漫,一如既往地不相信宿命,一如既往地是打不死的小强,是那个“给他一条缝就能撕破半边天”的人。
这是安戈特有的魅力。
再提方羿,此人专横,霸道,冷酷不讲理。这大概是所有人对他的第一印象。并且因为他种种的无情操作,大家一开始并不喜欢他。但看到后来,大家发现其实对他有所误解。他若无情,不会在大雨中跟王后开杠,不会费半天劲就为了一根糖葫芦,更不会半夜翻城墙去救安戈。他所表露的那些所谓的“无情”,只是因为被伤惯了,把自己包裹起来跟外界拉开距离的躯壳。这样一个自小就在尔虞我诈环境中生存的人,要敞开心扉,太难。
所幸,他的小太阳及时出现,驱走了他心里所有的阴霾。方羿前后变化是很明显的,但,与其说他为安戈改变了,不如说,安戈帮他把包裹自己的重重伪装拆卸,露出了他的本性,露出了那个重情重义,举止有度的方羿。
关于封若书,这是个让我从头心疼到尾的角色,因为他一直在被命运玩弄,“欺骗”这二字从一开始便缠绕着他。最后好不容易抓到一点可以倾付真心的东西,下一刻便发现这其实只是个笑话。
他以为安如意是真,却发现只是个骗局。以为霍邦是真,但他却因保护自己而死。以为复仇是真,最后却发现杀错了人。
所以,死,可能是他最好的解脱。当然,如果有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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