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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照亮了夜-第2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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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楚珩移开我的手,眼睛微瞪:“所以你昨天那么生气?”
  我更气了:“这还不够我生气吗?!我要气死了!”
  “你为这事气了一天?今天也因为这事招呼不打一声先走了?”楚珩有些无言,“所以我白担心了吗。”
  “有一点点这个原因!你别岔开话题!我要气死了,你今天再去,他们又要看你了!你不能被别人看!很多人想勾引你!”
  我说着,两只手掌一齐上前,捂住他的脸:“不许给别人看!”
  手掌下,楚珩笑开。
  “不许笑!”
  楚珩却突然亲了一下我的掌心。
  十指连心啊朋友们。
  我浑身又是一麻,手不由垂落。
  楚珩笑着用他的双手捧住我的脸,在不甚明亮的车内,无奈笑道:“宝宝啊,你怎么这么可爱啊。”
  ……
  太讨厌了,学我妈妈叫我。
  不过嘴里说着讨厌的我,又失眠了一整夜哦。


第37章 三十七
  失眠归失眠,尽管失眠,可以做的事情还有很多。
  那些时候的我,已比从前积极很多,也的确悠闲些许。
  当然,这个悠闲,只体现在精神状态上。毕竟我白天依然上课,下午去医院,晚上去会所,定时定点,时间的安排没有改变。
  但因为有了一个人的真心陪伴,一切都已不同。
  坦白说,如今的我,想到当年仍会有一点点后怕。我也不知道,如果我到会所上班的第三天,没有遇到楚珩,现在的我到底会是什么样子。
  幸好,他出现了。
  他遇见了我。
  他也拯救了我。
  他其实并没有送过我什么很昂贵的礼物,和他谈恋爱的那些日子,我们每天吃得最多的是学校食堂,两人一顿饭吃十五块钱就能吃很饱。偶尔出去约会,会吃得贵一些,去外滩吃西餐,也吃洋房里的私人餐厅,有次一顿饭吃了几万块,也仅是我生日时。
  他向我坦诚过,起初不知我妈妈底细时,猜测我与我妈妈是因为爸爸不在了,加之妈妈生了重病,生活才会越来越糟糕,他怕我伤心也不敢问。总之,他一向把我想得无比纯真与可怜、可爱,哪怕他是在那样的地方真正与我认识的。
  我没正式认识他之前,他当然在学校里见过我。
  他说我很耀眼,是属于人群中第一眼绝对就能瞧见的人,而且一瞧见后,便再也移不开目光。
  他是有钱人家的孩子,我从前的穿戴打扮,他自然看得出来。
  所以我们之间有一丝很诡异的相似点,尽管他以为的都是错的。我们俩恋爱的过程中,对物质上的东西没有一点追求。他一直拥有很多,好吃的好玩的早就看遍,不在乎。我尽管是曾经拥有过很多,我也不在乎。
  恋爱的时光里,他送过我最贵的东西是刻了字的对戒,除此之外,也就是那盒手工巧克力比较贵。
  他不会刻意给我买新衣服,也不会刻意带我吃什么好吃的,更不会刻意带我去一些看似很高级的场所。
  他与我在一起后,我的生活与从前看似没有一点差别。
  吃从前吃的饭,穿从前穿的衣服,听从前听的歌。
  甚至又出现了一个人,像从前的司机叔叔那样接送我上学放学,像保姆阿姨那样照顾我、关心我,更像我也有过的保镖那样保护我。
  他,就是我人生中最大的改变。
  想到有他在,我家的事,我妈妈的病,我面对的一切便再也不令人恐惧。
  从前,失眠令人痛苦。睡不好,代表第二天的一切都会很痛苦,我会更没精神面对它们,我会更颓废,很折磨人。
  可是有了他,哪怕是失眠,也不怕。
  第二天不会再痛苦,会有他陪我去每一个地方,我知道他会在我身后的。
  我对他的依赖感来得很迅速,也很凶猛。
  失眠的夜里我会做什么?
  当然是抄短信,我们那时候已经很能聊,收件箱里全部是我们俩的短信。
  当时iPhone4甚至还没有出来,智能机并未普及,我用的是一只白色夏普的翻盖机,内存有限,我不得不删短信。每回删短信都很难过,每一条都舍不得删,哪怕那条短信仅是一个“好”字,哪怕早已抄录到本子上,我也要盯着看很久才能狠下心来删。
  抄完短信,依然睡不着。
  年轻的身体也经得住熬夜,翻来覆去睡不着,我又会爬起来打开灯写博客。
  现在的年轻人早不写这玩意儿,当年还很流行,我在一个叫作“不老歌”的网站上写,全部加密,谁也看不到,除了我自己。
  我的双手在键盘上打字,百思不得其解地写——
  可爱?
  可爱有什么用!
  可爱你就亲我啊!
  你都不亲我。
  说什么可爱!
  写完回头看看,自己脸都红。
  倒也不是饥渴,我连两人到底怎么做|爱都还没搞清楚呢,也不是很感兴趣。这方面,我还没开窍。我只是很迫切地想要碰触我喜爱的人,这是那个年龄段没有任何性经验的男孩子都会有的急切吧?
  本想删掉那些字,想想反正只有我自己可以看,我又留了下来。
  我甚至想,我要每天记录,我要看他到底哪天才会亲亲我。
  这样一写,就写了半个来月。
  你们还记得我在学校晕倒的那次吗,我站在公交站台,我自觉还好,楚珩却能联想到我是如何单薄,再被风刮走的样子。
  在他眼里,我仿佛城市中唯一的蒲公英,风一吹,手一碰,便散了,飘了。
  也像是块天然的水晶,手一重,便要碎了。
  他怕吓到我,不敢那样快地就亲我,他兴许想给我过程去适应。
  那半个来月,每天在博客上写日记都很生气。
  也只敢自己气一气,这样的事,好意思当面跟别人家说吗?我能跟他说,我不要这些过程吗?
  当然不能了!
  在后来的岁月里,有次我难过得快死了,也的确快死了。我突然想到不老歌,我也早就不写博客,什么博客大巴等出名的博客网站早关闭了。谁还写博客?文字早已全部碎片化。我半夜从病床上爬起来,找到自己许久不开机的笔记本,从浏览器的收藏夹里找到那个网址。
  不老歌竟然还在,始终没关闭。
  账号名和密码太好记,全部与楚珩有关,我一辈子都不会忘的。
  我立即登录进去,文字依然。
  在所有人都遗忘它的岁月里,那些文字始终安安静静地坐落在那里,似乎笃定,终有一天,会有人回来看看它们。
  它们不会走。
  我回来了,我也看了。
  我记得每一个我们的第一次,我看到我盼“亲吻”的半个多月的那些记录,眼泪啊,顿时控制不住,瞬时布满我的整张脸。
  寂静的病房里,我穿着单薄的睡衣,坐在冰凉的地板上,背靠墙,抱着我的电脑哭。
  抱着我的爱情哭。
  文字能等到我,我却等不到他了。
  文字不会走,我却早已走远。
  有时候我觉得人生本来就是一个巨大的bug,它有限,它让你有记忆,有情感变化,却又不给你完整的这一切,更不可能给你一个操控这一切的权利。所以我们不知道自己第一次哭是什么模样,第一次翻身,第一次叫“妈妈”,第一次走路,等等,全部不记得。
  因为记不住,因为有遗憾,因为缺失。当我长大到足够记住时,我会拼命地去记,用尽一切方法地去记录每一个值得纪念的时刻。
  也是痛苦濒临死亡的那一天,我更觉人生残忍。
  它不仅有限,期限在哪里,它甚至从未给过你提示。
  而我曾经努力想要记下的东西,又要更用力地去忘记它。
  临到头才发现,何时忘记过?
  早已镌刻进生命当中。
  我甚至厌恶过我自己,厌恶过叫作“安思风”的这个生命体。
  其实,我不配得到楚珩的爱。
  每天看似平静,实际翘首以盼地等着和楚珩亲亲的日子里,我们吵过一次架。
  或者说又是我单方面发脾气,毕竟以前这种事儿也有过,但那会儿他都没亲我额头,也没说我“可爱”,更没抱过我,我想那时还不叫谈恋爱。
  现在谈恋爱了,这也得换一个高级的词。
  那次吵架延续的时间还挺长,缘由其实很简单。
  他说我的手机有些光秃秃的,我喜欢极简,偏爱冷色调,不大爱在手机上挂东西。
  我埋头在写英语题,也没大理他,继续做阅读理解。
  没一会儿,我听到一些窸窸窣窣的声音,我回头看,他无辜看我。
  他很少作这样的表情,我被可爱到了,自然而然地就很想亲他!可是他都没亲过我呢,我不会主动亲他的!
  这样一想,我又有些生气,回身继续做题,没再管身后偶尔的窸窸窣窣声。
  那声音也未响太久,我很快沉浸到英语题中,做好后,给他检查。检查完毕,本要回家了,他说要去下洗手间。
  喝了水,要上厕所无可厚非么。
  我点头,他去了,我收拾书包,将书本都塞进去。收拾完,发现我的手机不见了,我找了找,没瞧见,也许是掉在车上了?
  有楚珩在,手机没了,我也不是很在意。
  找手机时,我看到了他的包。
  他把书包也带上来了,他有论文要写,书包里是他的笔记本。
  他的包是LOEWE的一款背包,灰色蓝色与米白色相拼,很好看的一个包,也很适合他这样年纪的男生背。我不太在意这些,往常并未特地看,这会儿我却盯上了。
  他的书包上竟然挂了个钥匙扣,钥匙扣上是个小小的毛绒玩具。
  我凑过去,将它翻过来,竟然是奇奇呀!
  不是肯德基里面的那只叫作奇奇的鸡,是迪斯尼里面的花栗鼠奇奇,英文名叫Chip,他还有个弟弟叫作蒂蒂(Dale)。
  他的包上竟然挂了个奇奇!
  我之所以这样兴奋,是因为我超级喜欢奇奇和蒂蒂,他们是迪斯尼所有人物里我最喜欢的两只。我和他说过,他前天还把动画片拖到电脑里,和我一起在这里看了一段。
  他这样的人居然也在包上挂小玩偶!而且那样的包,挂上奇奇,真有点不伦不类,还有种很诡异的可爱。
  奇奇从不独自出现,蒂蒂呢?
  我立刻想到他说我手机光秃秃的话,再想到窸窸窣窣的声音,立即就去他书包里找了。果然,我看到了我的手机,我的手机上挂着蒂蒂。
  奇奇和蒂蒂只是兄弟,但是他特地买了我喜欢的奇奇和蒂蒂,蒂蒂挂到我的手机上,再陪我在包上幼稚地挂奇奇。
  在我眼中,这就是情侣专属!
  他总不亲我,我已经有些担忧,开始胡思乱想。
  他突然挂上这个,我顿时又兴奋起来。
  我抓住手机,跑去洗手间找他,我想亲他!
  不要脸也要亲!
  作者有话要说:
  本想写到亲亲的,看看快12点了,下章再写吧。


第38章 三十八
  洗手间离包间不远,出门右拐就是。
  寻常会所里总是盈满花哨灯光,墙壁也多能照出人影,虚假的金碧辉煌。此处倒是完全相反,若不说,误入的话,没准还以为是什么高级酒店顶层。走在走廊中,也是静悄悄,墙壁的隔音效果奇好。
  我抓着手机,想要更快些见到他,走得很快,地面铺有地毯,仿佛仍能听到脚步声。走近洗手间时,也已听到里头的水声,是在洗手了吧?我走得更快,甚至有些雀跃。
  还未进洗手间,先听到一个陌生的声音说话:“哥哥,你要手帕嘛?”
  我一听就知道,又有不要脸的人想要勾引楚珩!
  楚珩自然没说话,反倒是那个陌生声音再殷勤道:“哥哥,我帮你擦手啊。”
  太不要脸了!!
  我迈脚就要冲进去,有人拉住我的手臂。我回头狠狠一瞪,是那个也总想勾引楚珩的头牌。我就知道,这里,每个人都对楚珩心怀不轨,成天在这层楼上转!如今逮到一个我不在的机会,还不赶紧着往上凑?
  洗手间里的人还在用腻歪的声音说腻歪的话,我狠狠甩开头牌的手臂,他却死活不放,他还对我笑。
  我一边甩他的手,一边听里头的动静。
  楚珩似乎想出来,那人拦着不让出,楚珩还算客气地说:“麻烦让一下。”
  那人笑出声,又问他:“哥哥你这是要走了嘛?”
  走不走关你什么事?!
  我恨不得冲上去踹他几脚,头牌拽紧我的手,凑近我耳畔,轻声笑道:“你也太霸道了吧。”
  我再回头瞪他,关他什么事?!
  “大家都有机会呀。”他轻松道。
  我咬牙:“他是我的。”
  头牌一怔,似是没想到我会这样说。原本他笑得很虚伪,听到这话,反而真笑了,仿佛听到什么大笑话。我趁他笑的时候,用力一甩他的手,冲进洗手间。
  果然,一个我不认识,但同样好看的同事一手扶着门框,横在楚珩面前,挡着不让他走,左一声“哥哥”,右一声“哥哥”。
  楚珩被拦在里面出不来,我冲到门前时,楚珩似已不耐,正要伸手去推他。
  我本想冲进去揍那个同事,看到楚珩被拦着,楚珩还伸手去推他,明明也不是楚珩的错,却又被气着了。原本的满腔喜意与冲动早已不见,我如白痴一般,回身跑了。
  楚珩又不敢叫我的名字,这里除了金哥,没人知道我的真名。
  那人还在叫楚珩“哥哥”,我已经跑没了影。
  没再回包间,我直接冲到金哥的办公室。
  他又在抽烟,见我这样冲进来,纳闷道:“怎么了这是?”
  我摇头,脑中全是头牌笑我的模样。
  “跟你家少爷吵架了?”金哥叼着烟问我。
  我再摇头,金哥眯眼吸了口烟,对我道:“少爷么,还是要讨好着的。”
  我这才看他:“什么叫讨好?”
  其实我知道什么叫讨好,即便是金哥与我已算有些交情,他也与我的同事们不同,对我与楚珩的关系稍有认同。在他眼中,我与楚珩,也仅是金钱关系。楚珩人品好,是金哥也认同的。他也知道我待满三个月要走,所以这样说,他怕我得罪楚珩,怕我剩下的日子不好过。
  他们谁也不知道,谁也不相信,我真的和楚珩不是那样的关系。
  我是一直很笃定的,楚珩都对我说过那样的话,说我是最重要的。他把真心捧给我,我怎还会怀疑他?
  但在当时,他从未与我坦言过我们俩的确切关系。
  尤其那些天,我成日在意许多小事。因为楚珩的存在,生活变得轻松些许,有了多余的精神产生诸多烦恼。
  听了头牌与金哥的话,我再度焦躁。
  我很怕失去他,头牌说得对,他并未说过他就是我的男朋友,他如今连我的额头都不亲了。会不会有一天,他真的就要被人抢走?
  或者说,他已经对我没兴趣了?
  毕竟没有任何规矩规定他必须喜欢我永远。
  就说这个地方,比我好看者、聪明者,会使手段者,比比皆是。
  这样的烦恼,以后的日子想来,我也觉可笑。
  却敌不过当时我身在局中被云雾迷了眼。
  甚至这样可笑的烦恼,都无人可言说。
  楚珩后来找了过来,当着金哥的面便急急对我道:“我不认识他。”
  我当然知道他不认识。
  “你别气了,好不好?”
  他一这样说,我迅速想到,似乎我真的总是在生气。真的有人能够一一忍受我这样的性格吗?楚珩欠我什么?他什么也不欠啊!
  我这样对吗?
  不对,可我控制不住心底隐隐的恐惧,更无法制止自己总是用生气的面目来遮盖一切。
  总归那天还算平安度过,回家路上,楚珩小心翼翼道:“我表妹昨天回国,那是我托她在奥兰多那边的迪斯尼买的。”
  我默不作声,摸着手机上的蒂蒂。
  到楼下后,他想给我开门,我已自己打开车门。
  他绕到我这边,有些欲言又止,我抬头看他,想问他,会这样对我一辈子吗。
  我也想问他,为什么不亲亲我,为什么不告诉我,我就是他的男朋友,他也是我的男朋友呢。为什么不能给我一句准话?
  他就是我的啊。
  是后来,他给我坦言那些日子的小心翼翼都是怕吓到我,我才明白他也不好过,总要控制自己的各式欲|望。都是男人,面对爱人,谁不想亲近?
  可当时并不明白,我只觉得这是他对我还不够认同吧。
  有些消极思想,一旦产生,便要蔓延。
  而楚珩有自己的事,他并不打算读研。他的一门学科老师是学院院长,总想让他读自己的研究生,出去开会时,总爱带着他。
  偶尔下午开会,结束得晚,他会晚来片刻,但他一定会来接我。
  我自然还是窝在金哥办公室,或者隔壁的小阳台。
  头牌找过我几次,他告诉我,那天我跑走后,楚珩脸色立刻就变了。那位拦着他的同事还在发嗲,楚珩一点情面也没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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