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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市之我为宗师-第98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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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它原本是准备逃走的。
  但是这个人类现在居然自己陷入狼群的包围圈中。
  狼王虽然知道孙长宁极其的强大,但是他们曾经杀死牦牛这些大型生物也不是一次两次,深深知道双拳难敌四手的道理。
  虽然这个人类比曾经遇到的所有人类都要更加强大,乃至于有一脚踏起地震的力量,但面对四十匹狼,他应该仍旧会力不从心。
  狼王定下了目标,那就是先从孙长宁的身上,咬下一块肉来。
  它不过多的奢求,仅仅完成这个目标就好。
  于是那双眸子之中,闪烁起凶狠的色彩,同时,那一声震天的狼嚎就呼了出去!
  “来得好!”
  孙长宁眯了眯眸子,此时群狼从四面八方扑击而来,所谓声打也只能攻击一个方向,这里是草原不是KTV的小包厢,声音只会传播出去而不会回荡回来,这些狼仅仅被炸翻一次,就找到了招数的破绽。
  不得不说,野兽确实是学习能力极其强悍的生物群,但也仅仅限于血腥的搏杀。
  人与野兽最大的区别,就在于智慧。
  当然,对于孙长宁来说,可能还要加上一个力量。
  手指伸出去,此时猛地向着两个方位一戳,那两指带上暗劲,刹那把两匹成年大狼的胸口洞穿!
  而孙长宁的身子完全不设防,只是猛地张开口,一声怒啸就传了出去!
  “叱!!!”
  又是一道声打,此时有六匹狼被炸翻,而就在这时候,那身后与两侧,有三匹狼张开尖牙,施展利爪,猛地冲了上来!
  杀死这个人类了!
  三匹狼的眼中都透露出这个讯息,然而下一刻,它们的身子猛地被打出去,那个人类猛地伸出铁指,在刹那洞穿三匹狼的腰腹!
  铁指暗劲!
  身子快到了极致,原本三百六十度无死角的群狼包围圈,此时成了孙长宁最好的活桩!
  寻常拳师练武,打的木人是死桩,而眼下孙长宁刷的是活桩,并且是最凶猛原始的“狼桩”!
  这算是新的名词了,而孙长宁此时没有多想,只是那双眸子居然缓缓闭上,而浑身上下的汗毛都在颤动,这一瞬间,四面八方,任何风吹草动都无法瞒过他的耳目。
  就如同当初老萨满对战他一般,在狼不曾动的时候,截杀的指头已经打了出去!
  敌不至,拳先出!


第二百五十九章 反戈一击!

  “截!”
  孙长宁伸出手指,此时那臂膀收在身躯之前,只是在狼抬起前爪的一瞬间,猛地转身,等到第二只狼冲来,那铁指已经打出又收回,向着第二个目标点去。
  整个人的身躯在不断的摇晃,而那速度极其之快速,简直犹如风雷云影,而狼群的攻势完全收不到任何成效,所谓的三百六十度的围杀,其实在一瞬间就已经被破解。
  前攻便是一声怒叱,后攻便是三根铁指齐出,而左右同时出手,依旧难以捕捉到这个人类的身影。
  狼群在愤怒,恐惧之余,第一次对自己的种族本能产生了疑问。
  根据判断,眼前的这个生物确确实实是人类,但是如果是人类,又怎么会有这么迅猛的速度以及那么强大的力量呢?
  每个被点中的狼身上都要少了一块肉,鲜血飚射出来,带着它们的哀嚎,那身躯在地上打几个滚,想要站起来继续攻击,却发现完全办不到,砰的一下又趴在了地上。
  仅仅是三轮的围剿,原本的四十匹狼锐减到了一半,而狼王恐惧的退了一步,但它的凶性却愈发的高涨起来。
  杀,要杀死这个人类,要赌一把!
  后面的人类还没有追赶上来,以最快的速度杀死这个人类,狼群就能全身而退。
  现在已经损失了一半的数量,对方肯定不会没有消耗。
  狼王的智慧很高,而这个判断也是很正确的,同时也和狼的本能没有多大的差错,但有一点,消耗的说法对于孙长宁并不适用。
  因为四十匹狼还是太少了,如果是四百匹,十倍于如今的数目,那结局就会完全不一样了。
  量变会引发质变,但在达到引发质变的数量之前,杂兵仍旧只是杂兵罢了。
  “嗷——呜——!”
  狼王嘶鸣起来,它绕着孙长宁不断的奔跑,企图寻找到孙长宁的破绽。
  不论是何等强大的生物都会有破绽存在。
  狼的感觉是很敏锐的,而为了应对这种感觉,就要求孙长宁不能有丝毫的懈怠。
  终究是血肉之躯,不是金刚之体,被狼群缠上,虽然能以劲力震开,但那牙齿的咬合力确实不是闹着玩的。
  人终究还是人,化劲的最上层功夫,并不是练就无敌体魄的功夫。
  肉身挡子弹,这种事情没有人能够办到,除非练到了浑劲,达到了金刚不坏的境界,届时就不是一羽不能加,蝇虫不能落,而是一尘不得染,风雪难落身。
  真正的人间天人,也就是这种人物,可惜,只是存在于典籍的记载之中,至少孙长宁不知道,世上有没有这种人存在。
  浑和意,虽然也是拳法的七劲之二,但却太过玄妙,那意劲还能通过神经反应来锻炼,化劲的最上层功夫里也有意劲的影子,但浑劲简直就像是《西游记》里的八九玄功,要练成陆地神仙。
  狼的咬合力有七百磅,这是狼种的不同,普通的灰狼大概只有三百磅的咬合力,但草原狼,至少这头狼王率领的狼群里,没有个头小的存在。
  七百的咬合力,几乎接近不成年的大白鲨了,大白鲨的咬合力大约在七百到九百之间,而这种草原的大狼,与北美灰狼相同,在出动的那一瞬间,攻击力极其之高,绝对不是血肉之躯能硬抗下来的。
  “截!”
  孙长宁心中默念,此时又是一指头点出去,同时一匹成年大狼应声而飞,砰的倒下,在地上打着翻滚,再不能站起来。
  对方的攻击很高,但自己更高,只可惜,看起来,双方的防御都不怎么样。
  那这个时候,比拼的就是速度了,谁能摸到对方,谁就是赢家。
  速度与力量密不可分,有句话说的很好,和人比武的时候,如果空有蛮力而不懂得技巧与速度,任凭你有拔山倒海的力量,打不到人,都是空谈。
  你说你这一拳打出去,能把一颗杨柳树直接砸断,但就因为打不中人,屡战屡败,久而久之,连自己最后的信心也会失去。
  第四轮,又有四匹狼倒下,第五轮,又有四匹狼倒下。
  于是狼群的数量又锐减一半,只剩下不足十匹了。
   直到这个时候,狼王才发现,自己完全误判了狼群的战斗力,不,应该说是误判了眼前这个人类的力量。
  从一开始自己侥幸逃脱,就不该再和这个人类动手,如今还剩下十匹狼,已经没有胜利的机会了。
  那么。。。逃吧!
  狼王如此想着,低沉的嘶吼了一声,它做出了一个残忍的决定,那就是抛弃同伴,命令剩余的狼群分散逃离。
  而它自己,同样拔腿就跑。
  剩下的十匹狼四散逃开,而在逃跑的同时,还不忘记长嚎。
  孙长宁不知道它们这么作的用意何在,如果说有援军,那是不可能的,因为四十匹狼已经是很难得见到的景色了,也就是在大草原的冬天,没有什么食物,狼才会呈数十匹一群的状态进行狩猎行动。
  “想逃跑吗?”
  孙长宁眸子眯起来,那身子猛地一动,如风一般就冲了出去!
  既然对方要逃跑,那就。。。。。。擒住它!
  擒贼先擒王!
  身子在刹那,仅仅两个呼吸就追上了逃遁不远的狼王,而孙长宁的眸子之中,闪烁起危险的光芒!
  那大手猛地伸下,要拿住狼王的后颈,而就在这时候,那匹狼王突然回头,猛地向着孙长宁的手腕咬过去!
  它的动作极其之快,是在死亡关头爆发了力量与速度,这一下即使是孙长宁也措手不及,那手腕被狼猛地咬住,而就在同一时刻,孙长宁的臂力猛地用劲,化劲的一震直接把这头狼的大脑打的粉碎,而这狼的牙齿却已经嵌入了孙长宁的手腕之中。
  鲜血流淌出来,那牙齿陷入血肉之内,带着殷红的液体,而皮已经被撕开,此时狼王的尸体挂在手臂上,那双眼睛由于大脑的粉碎,血液倒灌,把那眸子染成猩红。
  一双血目不曾闭上,孙长宁抓住狼王的身子,此时用劲,直接把它的牙齿与嘴巴剥离开来,而狼王的牙床处同样喷出血来,因为肉都被撕下来了。


第二百六十章 辟邪圣物!

  “常在河边走,哪有不湿鞋的呢?”
  老萨满从后面走过来,他的步伐并不快,有一种平和安宁的意味。孙长宁把狼王的尸体丢在地上,远远看着老萨满走来,摇摇头:“失手了。”
  “胜败乃兵家常事,这世上没有常胜将军,总会遇到一些意外,而人生本就是一大片意外组成的。”
  老萨满的声音很雄浑,带着饱经世事的风霜之意,蕴含着看破红尘的意气。
  “狼王的最后一击,给你带来了不小的创伤,所谓兔子急了还咬人,狗急了都能跳过高墙,千万不要小看任何一个对手,即使他是一个弱者,但突然的爆发,很可能就会给你带来不可挽救的伤势。”
  老萨满说出一些道理,孙长宁听着,同时看着手臂上那嵌入的四颗獠牙。
  血已经止住,对于化劲高手来说,控制血液不从伤口溢出,并不是太难的事情,尤其是孙长宁的体力还很充足,这獠牙虽然嵌入的深,但是也仅仅刺破了肌肉而已。
  如果当时那狼把牙齿再上移三寸,那就能咬到动脉了,到那时候,就真的是糟糕了。
  “这一次还是靠着运气,其实我距离死亡,刚刚非常的接近。”
  孙长宁喃喃念叨着,伸出手指,把那四颗獠牙从手腕上拔下来,上面沾染着鲜血,此时房子于另外一只手掌当中,透露出极其狂野的血腥气息。
  “哈哈哈,这可是好东西啊,你得保存好咯。”
  “狼牙在草原上是辟邪的圣物,这头狼王败给了你,虽然它伤到了你的身躯,但是它仍然是败了,所以这四颗牙齿,是你的战利品。”
  老萨满这么说着,终于走到了孙长宁的身前,同时伸出手,拂过那四颗狼牙,眼中透露出难以言说的意味。
  草原的人崇拜着狼,却又在时时刻刻与狼抗争,草原人需要的是狼的精神与意志,同时也需要狼的韧性与坚毅,用这种力量来保护羊,不得不说是狼教会了人类如何生存在这片土地之上。
  所以草原上的人以搏杀狼王为荣耀,而狼王的牙齿,则是最上级的战利品,拥有者辟易邪祟的力量,也寄宿着狼神的力量。
  “辟邪的圣物吗?狼王咬了我,难道我是邪吗?”
  孙长宁笑了起来,而老萨满摇摇头:“你这样较真,就没有意思了,回头我把这四颗牙齿给你串好了,让你带回南方,也算是你这趟草原之行带回去的小礼物。”
  老萨满看了孙长宁一眼:“算是你练功有所成就,老天爷送给你的宝贝。”
  “自己得来的东西,终究比买来的要好,我说的市侩一些,这可是最纯正的狼牙,没有任何其他的玩意参杂在里面,就算是你拿回去卖了,也有不菲的价钱。”
  孙长宁摆摆手:“得了吧,我自己戴着,卖,这东西现在可不是值钱不值钱的问题,而是犯法不犯法的事情了,就我打死老虎那事情,也就是因为没人相信,否则徒手杀虎,这可是违反野生动物保护法的。”
  “嘿!”
  老萨满失笑:“什么野生动物保护法,人都要死了还保护个屁啊,老虎可不会和人讲什么道理,你在山里遇到野生的虎,也确实是应该说你运气不好。”
  “不过吗,祸福相依,与真正猛虎一战,那种经验,比和人生死搏杀要来的更加宝贵,人拿到明面上的力量也就那么大,人之所以可怕,可怕的不是明面力量,而是是阴谋诡计。”
  老萨满这么说着,那目光似乎又回到了曾经,当中有一抹追忆的神色,于是又喃喃自语:“当然,散沙聚集起来,也能掩盖大河。。。。。。”
  孙长宁把目光投向远方,此时那剩余的九匹狼已经跑的没有了踪影。
  “狼是一种极其记仇的动物,它们这一次走了,一定会回来的吧?”
  孙长宁开口,而老萨满点点头:“是的,虽然狼王死了,但是剩余的狼一定会回来,或许这个时间会很久,久远到我们都忘记这一次的袭击,但是狼不会忘。”
  孙长宁沉默不语。
  狼会报复回来,但又不能把它们彻底杀死,因为草原需要狼的平衡。
  狼,最凶猛的动物之一。正是由于有狼威胁的存在,其他野生动物才被迫进化得更优秀,以免被狼淘汰,从这个意义上说,狼使生态处于平衡的状态。
  但狼做为群居动物中最有秩序、最有纪律的族群,它的作用远不止于此。
  卧薪尝胆狼不会在自己弱小时攻击比自己强大的东西。但一旦时机成熟,它便会跃然而起,而且不达目的决不罢休。
  众狼一心,自知之明,狼知道自己是狼不是老虎,所以狼只做自己有能力做的事,知道什么时候该进攻,更知道什么时候应该后退,并且知己知彼狼在每次攻击前都会去了解对手,而不会轻视它,所以狼一生的攻击很少失误,面对形形色色的诱惑,绝少误入歧途。
  但很可惜,一生不失误,但仅仅是一次的判断失误,所带来的后果就是极其严重的。
  这就和和尚一样,人们问何为佛?即一生不杀一只蝼蚁即为佛,但这是不可能做到的,所谓一时不杀生容易,一世不杀生,谈何容易?
  “有的时候,人的判断会出错,而一旦出错,所付出的后果是不可估量的,很有可能将半辈子的心血都付之一炬。”
  老萨满咳嗽起来,对孙长宁开口言语:“草原传说自己是苍狼白鹿的后代。所以把狼作为部族的图腾。而实际上,苍狼白鹿寓意的是祖先的生活方式,苍狼食肉,代表狩猎,白鹿吃草代表游牧。这是草原奉之为图腾的根本原因。”
  苍狼主杀,代表杀戮和战争,是草原的武;白鹿象征温顺和平,是草原的文。
  孙长宁:“这也是一对阴阳,孤阴不生,孤阳不长。。。。。。。平衡之道,养与战的结合,保持住心神的稳定,随时随地都处于自身最完美的状态。。。。。。。。。”


第二百六十一章 黑色的乌鸦!

  拳术界有句话:埋头苦练一年,不如名师一点。
  此时在草原上,老萨满就是孙长宁的名师,他从自然万物的角度告诫孙长宁许多的道理,乃至于从这次狼群的袭击当中,告诫孙长宁,不论自己平时的判断有多么准确,也绝不能在下一次的战斗时不去判断。
  俗语有言,狮子搏兔亦用全力!
  一次的误判,带来的错误是致命的。
  或许有人能够承受这一次的误判,但谁又说得准,那人不会出现第二次误判呢?
  有一便有二,有二便有三!
  有些事情,不能开先河,一旦开了,那后面就收不住了。
  练拳的人,有些看起来外表风光,其实一辈子都在如履薄冰,首先在这一行混,那拳脚功夫必然是要高的,不然回头被人挑了还不知道怎么回事,搞得灰头土脸声名狼藉,那就彻底玩完了。
  和人打,那人功夫不如你还好说,但如果高过你了,那摘了你的牌子,你只有刻苦修行再去夺回来,不然这面子就是丢了,这辈子也捡不起来了。
  练拳的人,不能懈怠,三日不打,那和人动手就生疏了,到那时候会出现许多意外,没有办法预料。
  所以,有些人在武界混够了,那就准备退出去,开办个武术馆,自己注册公司,做起生意,那等到势力大了,有名声了,谁来挑战,先要打趴那些武馆的学生,打完之后还有弟子,弟子之后还有亲传弟子,等到这时候,基本上也就把这个人的套路摸清楚了。
  一人单枪匹马的,在武术界难以混下去,因为谁都有重伤的时候,谁都有不舒服,乃至于患病的时候,而有些跳梁小丑就喜欢逮着这种时候来挑战,因为打输了他们不会失去任何东西,但如果打赢了,那名声直接就来了。
  世界上永远不缺少投机取巧的人,一辈子正直的人终究还是少数。
  孙长宁杀死了狼王,把对方的尸体好好的葬在大丘之上,对于孙长宁来说,这也是一个强大无比的对手,同时也是一位良师。
  虽然这个良师被自己亲手杀了。
  三天之后,老萨满把狼王牙齿打磨的骨项链交给孙长宁,那上面四颗獠牙闪烁着明光,如白玉一般,但又有些黯淡,可孙长宁能够确实感觉到,那獠牙之中蕴含的嗜血气息。
  狼王虽然死了,但是狼魂仍旧没有散去,这些獠牙就是它驰骋草原最大的依仗之一。
  孙长宁把这个项链戴在了脖颈上,贴着身子,他感受到一股温凉,不知道是不是所有猛兽牙齿所做的首饰戴起来都是如此,起码这个狼牙项链给孙长宁的感觉还是挺舒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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