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娱乐圈刑警-第19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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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史密斯人已经向外走去,“所以这位杰伊,不是一位遵纪守法乐于帮助配合警方的良好市民,就是一定有问题了?”
  他决定亲自会一会杰伊小朋友,凯特拖着闵学快步跟了上去。
  为了不吓到小朋友,只有史密斯一人进入了房间,闵学和凯特则留在监控室观看。
  杰伊的面相一如外国人的成熟,才二十五岁,看着和三十好几也没啥差别,也可能是他那头糟糕的乱发导致的,整个人没什么精气神。
  如同凯特所说,杰伊坐在桌前,双手无意识的扣紧又松开,脸上虽然神色镇定,但仔细观察不难看出他眼中不时闪过的一丝慌乱。
  这种慌乱,在史密斯面对他坐下时,更为明显了。
  “别紧张,只是例行问几个问题。”史密斯刻意放缓了周身的气势,然而效果似乎不太明显。
  史密斯见状随便问了几个杰伊同事的相关问题,这才让他慢慢放松下来。
  “好吧,你看,就这么简单。”又问了一会儿后,史密斯像是结束了问话。
  看得出,杰伊松了一大口气,神色不由得放松起来。
  “没有事的话,我就先走了,还有个采访稿要写。”杰伊拿起衣服,准备走人。
  “当然,随时可以。”史密斯答应的很爽快,同时又闲聊似的问道,“听说你上周去纽约出差,那可是个好地方,有到处走走吗?”
  杰伊此刻只想逃离这里,完全没细想,随口回答,“没有,我那两天有采访任务,一直都在纽约,没时间出去游览。”
  说完,杰伊急匆匆的开门而出,怎么看都像是仓皇而逃。
  凯特从监控室一推门走出来问道,“就这么放他走?杰伊肯定有问题!”
  史密斯探员只是摊了摊手,向办公室走去。
  凯特差点跳脚。
  闵学此刻也从监控室走了出来,笑着劝道,“不然嘞?你要用什么理由扣留?表情管理失控?”
  “这一点都不好笑!”凯特绷着脸。
  “好吧,我一向没什么幽默感。”闵学耸肩,“不过我想史密斯探员应该去调查杰伊在纽约的行程了。”
  凯特到底不笨,闻言醒悟道,“你是说……”
  没错,只要查到杰伊对警方说谎,那就有了扣留的理由不是?


第五百一十五章 这么巧?
  史密斯探员调查杰伊的纽约行还没什么消息,反而是吉姆那边先取得了突破。
  “死者莱特,四十七岁,出生于威斯康辛州,从小被人收养,不幸遭虐待离家出走,后长期流浪,养父母现都已经去世了。”吉姆向大家展示着垃圾桶男尸面部复原后的调查结果。
  一如警方之前的推断,死者真的是个流浪汉。
  无父无母,无职业,无固定住址,四处流浪,这也意味着他的社会关系几不可考。
  之前还想着得到死者身份,能够取得突破口,结果身份倒是知道了,但似乎对案件侦破没有一丝推动作用。
  不,有一个效果,那就是让人更倾向于相信,这真的是一起随机杀人事件。
  通常的犯罪,都是基于加害人和受害者之间的某种纠纷,或情感或财物。
  警方在破案过程中,一般从受害者的社会关系中寻找犯罪嫌疑人。
  但随机杀人的案件,加害人和受害者之间可能没有任何联系,要找出一个此前和受害人没有任何联系的杀人犯,难度何其之大!
  “C死者呢?那名女性的面部还原什么时候能搞定?”史密斯面沉似水。
  “再给我半天时间。”吉姆已经好久没合过眼,闻言本想吐槽两句,但看了看自家BOSS的脸色,还是继续埋头戳键盘了。
  不怪史密斯沉着脸,实在是杰伊那边的调查也非常不顺利。
  凭经验他知道,杰伊一定有问题。
  可是经过调查,在A死者死亡推定时间内,杰伊有着充分的不在场证明,因为那时他正采访着一位纽约商界大亨,根本不可能分身跑到河对岸去杀人。
  这个案子,真是太诡异了!
  闵学此时的观感也是一样的,在脑中又过了一遍三个现场,纷乱复杂。
  三名死者毫无共通点,无论往哪个方向走,似乎都是一条死路。
  困扰间,一个文员妹子抱着一沓档案边路过边念叨着,“这些接警员也真是的,添什么乱呐……”
  “这是什么?”闵学好奇的向文员妹子怀里的档案指了指。
  “报警电话喽。”
  “提供‘掏尸手’线索的电话?”闵学感兴趣的向妹子要了过来。
  文员妹子没拒绝,并好心提醒道,“闵,你别白费力气了,这些报警电话都是那些市民疑神疑鬼的结果,没一个经得起查证的,根本就是浪费警力。”
  闵学嘴角上扬,“放心吧,只是看看,这里有几百上千条市民提供的‘掏尸手’线索,我就是想再去查一遍也没那时间。”
  “祝你好运。”见闵学还是翻起了这些记录,文员妹子一耸肩,离开了。
  虽然已经做好了心理准备,可闵学翻看起这些记录后,还是有种不忍直视的感觉。
  各种奇葩的线索,让人“眼界大开”。
  随便说一条吧,有家人后巷死了一只猫,被掏空了内脏,怀疑是“掏尸手”干的,于是报了警。
  也不知道“掏尸手”知道自己还被怀疑干过这种事儿,是个什么心情。
  ……
  即便如此荒诞不经,闵学还是看了下去,顶多就当看故事书呗。
  而且闵学阅读速度奇快,绝大多数报警记录又毫无意义,所以根本耗费不了多少时间。
  翻了一遍后,果不其然,没有奇迹发生。
  毕竟真的言之有物的,警方都已经出过警了。
  闵学倒也没想着真能看出什么来,只是不想放过任何一丝线索罢了。
  将记录扔回桌上,闵学抬起头时正好看到凯特向外走去。
  “你要去盯着杰伊?”闵学起身跟了上去。
  凯特脚步未停,“你怎么知道?”
  “人是你发现并带回来的,明知有问题,以你的性格怎么可能放着不管?”闵学随口解释了一句。
  “好吧,心理侧写专家,你要帮忙吗?”
  “乐意之至。”
  半个小时后,凯特开车来到某座大厦下。
  “头儿,你怎么也来了?”托比从路边一辆车探出头来。
  闵学往车里看去,布尼尔正向他挥手致意。
  原来凯特一直就没放弃对杰伊的监视。
  “换班,你们俩也盯了很久了。”
  “不用,头儿,这才哪到哪儿啊。”托比从车内拿起可乐边喝边道。
  凯特向大厦里瞧了一眼,“杰伊还没下班?从昨天被放回到现在,他都干了什么?”
  “没什么特别情况,昨晚他回家没多久就熄灯睡觉了,今天一早正常上班,看不出有问题。”说话间托比又嚼了一大口热狗。
  “不,他肯定有问题!”凯特非常相信自己的判断。
  托比耸了耸肩,“也许吧,不过距离下班还有很久,有问题也要等到下班后再看……”
  “你们看!”布尼尔突然打断了托比的话,指着一辆开出的车叫道,“那是不是杰伊?”
  几人闻言看去,一辆灰色福特开出后迅速进入了主道,大家只看到了车屁股。
  “杰伊的车不是黑色吗?”托比质疑。
  “但是我真的看到驾驶人是杰伊!”布尼尔很肯定的道。
  凯特迅速决断,“你们继续在这里盯着,我和闵追上去看看!”
  不等说完,凯特的油门已经踩了下去,发动机发出一阵轰鸣声,车身陡然冲了出去。
  小姐姐车开的真是很猛,不多时,已经越过数辆车,稳稳跟在了那辆灰色福特后面。
  “这辆车……”
  刚才布尼尔叫的时候,闵学瞥到这辆灰色福特,就觉得好像在哪里见过,但一时间又想不起来。
  待此时看到车牌,闵学脑中惊鸿一闪,突的想起出来前翻看过的报警记录中的一条!
  “车怎么了?”凯特跟车中还有空追问。
  “有人曾报警称,怀疑被‘掏尸手’跟踪,据报警人形容,那辆车就是灰色福特,车牌中有409这三位数字。”
  “报警记录?那一厚沓?”凯特怀疑的看向闵学,她之前只扫了一眼就头疼不已,这厮居然连什么内容都记得住?
  闵学随意一耸肩,他发现自从出了国,这个动作愈发流畅起来。
  得到确定消息的凯特,又向前看了看那辆灰色福特的车牌,“6JIV409”!
  嫌疑人,汽车颜色种类,还有车牌号的其中三位都对上了!
  要杰伊不是“掏尸手”,还能有谁是?
  世上能有这么巧的事?
  凯特才不信!
  再次一轰油门,车辆嗖的一下窜了出去!
  追!


第五百一十六章 齐全的物证
  从车中掏出一个警灯盖在车顶上,凯特理直气壮的追了上去。
  “前面的车,停下!”
  “灰色福特6JIV409,靠边停车。”
  凯特一手开车,一手拿着喊话器喊道。
  一般人遇此情况应该会减速停在路边,可前面那辆灰色福特反而突然加起速来!
  “shit,果然有问题!”
  凯特甩开喊话器,一拍方向盘,将油门踩到了底。两辆车一前一后,高速在城市道路上穿越追逐起来。
  在擦边蹭过一辆大货车后,闵学默默的把手拉到了拉手上……
  真虎啊!
  要不要这么拼!
  难道是因为金拱门国警察工资比较高的缘故?
  吐槽中的闵警官完全没自我反省过,论起拼命来,舍我其谁?
  “小心!”
  “砰”的一声子弹击中玻璃的声音,让闵学和凯特同时低头避让起来。
  “……”
  疯了吧?
  这就上枪了?
  到底为了什么,让杰伊突然变得如此不顾一切起来?
  不管为什么,先把人拦下来再说!
  凯特一伸手,也把枪掏了出来。
  枪战追逐大戏的开启,让街上变的异常“热闹”。
  这下都不用闵学帮忙联系了,路人肯定自动报警。
  然而边开车边开枪的准确度着实一言难尽,二人你来我往了半天,都没什么损伤。
  费劲呐!
  可惜闵学在这里不能随便持枪,否则真想夺过来来一下子。
  眼见凯特又要开出无意义的一枪,恰逢转弯,闵学像是被车辆晃动带着猛烈晃了一下。
  这一下让闵学的手甩出,正好碰到了凯特持枪的手臂。
  “砰!”
  一枪应声而出。
  “不好意思。”闵学瞬间收回坐正。
  “自己小心。”凯特抽空瞥了闵学一眼,根本顾不上这些小事,又向前方灰色福特看去。
  咦,怎么回事?
  此时凯特目瞪口呆的发现,前面正在追的那辆车,似乎轮胎爆了?
  虽然司机极力把持着方向盘,但因为车速实在太高了,车辆最终还是不受控制的侧翻了过去,抵在了路边一棵树上。
  太巧了吧!
  随便一枪竟然打中了轮胎?
  凯特后知后觉的想道,太幸运了!
  将车停在数米之外,凯特对闵学嘱咐道,“你在这里待着,我去看看情况。”
  说完凯特打开车门,举着枪小心翼翼靠了过去。
  踏过满地碎玻璃,凯特仿似看到了车窗边渗出的丝丝血迹。
  “放下武器!”
  “伸出你的双手!”
  凯特大喊着,从车后方小心翼翼的转到侧面后,终于透过车窗看到了灰色福特的驾驶人,真的是杰伊!
  “果然是你!”
  凯特话音未落,看似伤的不轻、昏迷不醒的杰伊,居然枪口微抬。
  “砰,砰!”
  两声枪响同时响起!
  凯特的反应不算慢,但也只来得及反击而来不及避让。
  如此近距离的射击,要不被击中实在太难了!
  凯特已经有了中枪的预感。
  然而预计中的疼痛并没有袭来,凯特只觉风声一响,自己被旁边扑来的一个人,抱着滚到了一边。
  好险!
  凯特定睛望去,发现居然是她嘱咐不要轻举妄动的闵!
  此刻闵学早已放开了凯特,在倒转的福特下查看起一动不动的杰伊来。
  “他死了。”
  片刻后,闵学起身遗憾宣布。
  凯特终于从刚脱离的死亡阴影中回过神来,“什么?死了!”
  快步上前,发现自己那枪正中杰伊眉心,凯特觉得自己今天枪法奇准。
  但是杰伊死了,唯一的线索不是又断了?
  凯特烦躁的差点把枪摔到地上。
  几分钟后,警方大队人马赶到。
  看来无论国内外,警察到达现场的速度都差不多。
  事情结束,也就来了。
  布尼尔和托比随后也闻讯赶了过来。
  “头儿,你没事吧?”看着原地走来走去的凯特,托比首先凑了上去。
  “没事儿,是闵救了我,只可惜杰伊死了。”凯特站定看向闵学。
  布尼尔用拳头敲了下闵学胸口,“可以啊小子,看你这身板,本来以为来一阵风就能吹倒呢,没想到居然能救了我们头儿。”
  从视觉观感来说,东方人即便一身肌肉,看起来还是普遍比老外小一圈,布尼尔这个“弱不禁风”的形容词倒也不算太离谱。
  闵学当然懒得计较,他现在的注意力还在那辆刚刚被翻过来的灰色福特上,或者说是车内的线索上。
  首先最明显的是枪,杰伊手里的那把,柯尔特M1911,很常见的一种枪,但查不到登记资料。
  杀死三名死者的子弹到底是不是从这把枪的枪口射出,还要等回去做鉴定后才能有结论。
  然而不只是枪,警方还从杰伊的后备箱里搜出了刀、旅行袋等一系列杀人抛尸必备物品。
  此外,杰伊的一套备用衣服,经过简单测试,上面居然含有大量血迹!
  这消息让凯特的表情瞬间阴转晴,“怪不得杰伊会不要命的逃跑,想必是被警方抓了一次后,想出去销毁证据吧,结果没想到被逮了个正着。”
  不用检验,在场几乎所有人都知道,“掏尸手”,落网了!
  蜂拥而至的记者们,开始各显神通的现场转播起这段爆炸性新闻。
  这让在洛城警局总部,最后才赶到场的FBI众探员,顿时不知该作何表情。
  可不么,堂堂精英们,还没派上用场,案子就完结了?
  太没脸了!
  以后还怎么来洛城混呐!
  史密斯探员皱着眉头,盯着杰伊的尸体看了许久,又把所有搜出的物证看了一遍,久久不语。
  太顺利了!
  顺利到让人不敢相信!
  简直就像有人把所有证据都送到了警方眼前一样!
  “听说是你发现了车辆相同这个线索,那么,你也认为杰伊就是凶手?”
  半晌后,史密斯踱步到同样在沉思的闵学身边,开口问道。
  “不然嘞?”闵学抬头反问。
  史密斯探员无奈的笑了笑。
  的确,虽然还没做检验,但二人都相信,无论凶器还是血迹,一定能与死者吻合。
  如果杰伊真的就是“掏尸手”,那么他们之前的侧写,完全成了个笑话!
  然而事实如此。
  洛城警局和市民们,已经开始了他们的狂欢。


第五百一十七章 同时进行
  “闵,你真的不打算出去说几句吗?这可是个出名的好机会。”
  洛城警局内,凯特一脸调侃的向着坐在座位上的闵学问道。
  此刻,因为“掏尸手”的落网,不但洛城媒体热闹非凡,不少其他城市的记者也没闲着,被外派到这里进行实时报道,警局门口被堵了个水泄不通。
  洛城警方见状,顺势召开了个新闻发布会,由于在该起案件中闵学功不可没,洛城方面安排了其发言,但被他推辞了,故而凯特有此一问。
  “和媒体打交道不是我擅长的领域。”闵学嘴上随意回复着,实际上脑子里转悠的却是另外一码事。
  出名?
  算了吧,这个词闵警官敬谢不敏。
  因为这俩字,出了多大乱子呐……
  再说了,这案子……
  “怎么,还觉得杰伊不是凶手?”
  闵学的想法不难看出,不止是他,还有FBI那边的史密斯探员,似乎也疑虑重重。
  凯特边接着一杯咖啡边道,“真不明白你们哪来的那么多怀疑,纽约那边不是又传来消息了吗?杰伊当时的不在场证明并不充分,当天那位大亨临时有事,采访开始没多久就结束了,他完全有时间去河对岸杀人再若无其事返回。”
  “还有杰伊手里的那把枪,经鉴定确实是打死三名死者的那把!再加上那套备用衣服上的血迹,与C死者完全一致,难道这一切还不足以说明问题吗?”
  闵学没有反驳,现在的状况是,物证一切都对得上号,对不上的,是行为。
  纵观整个犯案过程,一切细节无不说明凶手是个沉稳冷静的人,他能毫无痕迹的将受害者杀死,从容取内脏,再顺利抛尸而不被人发现。
  这样的一个人,怎么会在被警方传唤放回后,就迫不及待的销毁证据,还一言不合就用正儿八经的凶器开枪?
  太不合理了!
  除非凶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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