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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之再次心动-第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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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晓,起床了!”
一个熟悉又陌生的声音在杨晓耳畔响起。
“啊!”
杨晓打了一个哈欠,刚想把手举过头顶,打算伸个懒腰之时。
“咚!”
一个东西随着他的动作掉在了地上,发出了一声脆响。
“起来了!别赖床了!吃完饭,去上学!”那声音接着响起。
“应当是上班才对!”杨晓让那东西掉在地上的声音吓了一跳,这才睁开了眼睛。
“这是!”
当杨晓睁开眼睛时,吓了一跳,迎面所见的是白色的天花板和一根日光灯管。
看到了这些,杨晓“扑通”一下蹦了起来,无比震惊的看着周围。
架,一个单卡录音机,红色的地板,一张钢管制成铺着红色塑料布面的椅子。
向地上看去,红色的木条地板,上面还躺着一个蓝色的闹钟,很明显便是他刚才碰到地上的东西。
“这是我以前的家!”
杨晓一惊,也顾不得穿衣服,跳下床去,砸得地板扑通做响。飞快的走到窗台前,打开了窗户,向下看去。
一排红砖所制的仓房,几幢灰朴朴的灰色七层楼房。远处一个高耸的烟囱,还在呼呼的冒着黑烟。
所有的一切都是这样的熟悉,又是这样的陌生。
“怎么不穿衣服呢,小心着凉了!”那个声音又响了起来。
杨晓回头,透过小屋与厅中的隔断看去,自己的母亲正站在那里,手里还拿着锅铲,腰下围着一个蓝色碎花的小围裙。
“妈!”杨晓的眼泪立时出现在眼眶之中,颤抖的叫出声来。
自从他母亲出车祸死亡之后。十一年了,他无时无刻都想着再叫出这个熟悉的词。但是这个词却能在梦中出现。如今,那张熟悉的面容又出现在自己的面前时,杨晓再也控制不住的自己感情,泪水夺眶而出。
杨晓的泪水吓了于秀芬一跳,她连忙走进了杨晓的小屋,仔细的打量着杨晓:“哭什么?”
“没事!没事!”
杨晓使劲揉了揉眼睛,看着自己的母亲。
“没事就好!”于秀芬嗔怪的看着自己儿子一穿衣服,今天第一天上学,可别迟到了呀!”
“嗯!”杨晓应了一声,看着母亲走出了房间。
“如果这是一场梦,就别让它醒来了,也好让我在梦中多和母亲呆一会!”杨晓想到。过了片刻,他才轻手轻脚的走出了卧室,到了客厅里,找到了挂在墙上的月历。
“1990年9月!”
月历本上的月份表显示的正是这个月份。
“我的高中时代呀!”杨晓看到这个月份,立刻便想到了自己以前的经历。1990年的9月份,正好是他高中入学的那年。再联想起母亲刚才说今天是第一天上学,他马上就反应过来,今天是1990年9月1日。
“这是梦,还是重生!”杨晓走入了卫生间,站在了镜子前。
镜子里面赫然出现了一张年轻稚嫩的脸,不太长的头发,两道浓重的眉毛,下巴上微微长出来的一丝绒毛。
“这不就是我高中时代的样子吗?”杨晓摆了一个poss,心中暗自想道。
“重生了!还是在做梦!”他的心里马上又出现了这样一个问题。
伸出手指,用指甲抠住皮肤,一掐一扭。痛苦立刻便出现了,只痛得杨晓一吡牙。
“哈哈!”
感受到了这股痛苦,杨晓差点乐出声来:“真的中大奖了,无数**丝梦想的重生大奖真的落到了我的头上吗?”
杨晓算不上**丝,但也算不上成功者,而且混的还极惨。身为一个三流大学毕业的三流大学生,在大学毕业之后,父母费尽力气,才把他留到了吉省的省会春城。但他因为不懂事,屡屡顶撞自己的上司。后来,一气之下,辞去了父母废尽心思才给他安排的工作。自己跑去打工,漂泊了数年之后,才终于有了一份稍微稳定的工作,又娶妻生子。
而就在这时,父亲被查出了得了癌症。为了给父亲治病,他几乎借遍了所有能借的人,但是还是没有凑到多少钱。为了赚钱,他又把工作辞掉,抛下了不满两岁的儿子,自己跑到了北京。
在拼搏了一年之后,母亲又出车祸死亡了。得到了这个消息之后,一直在接受治疗的父亲,受不了这个打击,病情发作的极快,不到半年就离世而去。
一年之内,连续受到两次打击的杨晓,差一点便要崩溃了。整天过着糊里糊涂的日子,除了工作之外,每天便泡在网络上。
这时候,一个叫做镜子的女子又走进了他的世界,她也是春城人。经过连续两年的聊天之后,杨晓终于借着出差的机会,回到了春城,去见了镜子,两人便这样就走到了一起。
镜子是有老公的,而杨晓也有老婆,两人在一起时,都知道没有什么结局,但是谁都没有想到未来,只想着当时的激情。
最悲剧的事情,便是在杨晓第三次飞到春城去见镜子之时。当时,两人在宾馆之中正激情之时,镜子的老公敲响了房门。
杨晓非但为此挨了一顿毒打,而且还陪了三万块钱。妻子一气之下,留下了一张离婚协议书,带着儿子离开了他。
连续的打击,令杨晓痛不欲生,开始惧怕起了网络,转而变成以酒度日。又过了两年之后,在单位的一次体检之后,他被查出了肝癌。
人死**朝上,不死万万年。
到了此时,杨晓也豁出去了,病也不治了,终日就是拼命的工作,希望能给多给儿子留点钱。而重生前他最后的记忆,正是他加班之后,迷迷糊糊就趴在单位的电脑前睡着的那一刻。
“或许是因为我累死了吧,然后才会穿到这个世界上!”杨晓回想着以前所发生的一切,心中无比的复杂。
“上天既然给我一次重生的机会,我便绝对不能再辜负!”杨晓在心里发出了呐喊。
飞速的洗脸刷牙,回到屋里,换好的衣服之后,他坐到客厅的饭桌前。
饭菜并不丰盛,一碗白粥,几个馒头,一碟红方,两个煮鸡蛋。
但是那种熟悉的味道,却是杨晓前世做梦都想再吃到的。更别说,对面还坐着他的母亲。
“妈,我爸这么早就上班了呀!”杨晓一边吃一边问道。
“早上四点就走了!”母亲回答道。
“早上四点!”杨晓马上就又陷入到了回忆之中。
父亲杨毅是医院的职工,但却不是医生,而是食堂的管理员。那个时期的食堂负责为医院的医生、病人和护士提供三餐。工作极为辛苦,每天早上四点多钟就得去上班,晚上七八点钟才能回来。
“这么早!”杨晓心中叹息,拿起了饭桌上的勺子开始喝粥。
又吃了一个馒头和一个鸡蛋之后,杨晓这才站起身,拿着自己的碗筷走进厨房打算去刷碗。
于秀芬奇怪的看着自己的儿子,在她的印象中这个儿子是最烦洗碗的,哪怕是放假时都不会洗碗,今天的太阳怎么从西面升起了呢?
洗完了碗筷之后,杨晓这才回到房间,找到了昨天晚上就整理好的书包,走到了门口。
地上放着一双雪白的回力鞋,那是杨晓的母亲为了儿子上高中特意给他买的。在那个时代,非但没有阿迪耐克等名牌,便连李宁也没有进入白通市的市场。十五块钱的一双回力鞋已经是学生能穿的最好的鞋了。
“妈!我上学去了呀!”杨晓拉开门,冲母亲打了一声招呼之后,这才关上门,向楼下走去。
“这孩子,好像有点不同了!上高中了,真的是长大了!”于秀芬看着关闭的房门,摇了摇脑袋,脸上露出了温馨的微笑。
走出了楼道门,杨晓深深的做了一个呼吸,踏上了上学的路。
一路上来来往往的全是上班和上学的人群,骑车的,走路的,形成了白通市早上七时左右的一条风景线。
道路两侧并没有前世所见的玻璃门,地上也没有铺着彩色的地砖,便连道路两侧所种植树木也只是柳树和杨树。行走在街上的人群的穿着也并没有后世那般的多姿多彩,中山装,青年装,一粒扣的西服,运动服,便连牛仔裤都不多见。
但杨晓却贪婪的看着眼前的一切,这些土里土气的东西带着一种叫做回忆的味道,他深深的呼吸着,想让这种味道留存在心间更久一些。
“白通市矿务局第一高级中学欢迎您!”
走到了学校门口,一个红底白字的条幅拉在学校正门的上面,正随着微风呼呼拉拉的作响。
大门敞开着,身着各种式样服装的学生正背着书包,三五成群的步入到校园内。
“杨晓!”一声嘹亮的叫喊从后面响起。
第2章 暗恋三年的同桌
杨晓回头,但看一个身材比自己略高,带着眼镜的学生在背后正冲自己招手。便立刻便露出了微笑:“陈明!”
“你家这么近,你怎么才来!”陈明走到杨晓面前,擂了他肩膀一拳。
陈明是他从小学便在一起的同学,到初中时两人也是一个班。他的学习要比杨晓好上许多,一直在班级都是前十名。考上矿务局的第一高中,是理所应当的事情。到是杨晓比他苦逼多了,中考的成绩差七分才够矿务局高中的录取线,最后不得不花三千块钱,才能进入到这所学校。
两人的学习成绩虽然差距甚大,但是却不妨碍两人的友情,两人的关系也一直维系到后世。陈明后来在上海开了一家公司,几次想让杨晓过去,美其名曰是过去帮他忙。但杨晓很清楚的知道,陈明是想帮他一把。
人不能做的一件事情,便是不能给自己的朋友打工,杨晓在经过了后世的磨练之后,很清楚的知道了这点,是以,他宁可独守在北京为别人打工,也不愿意去为陈明打工,这也是两个人能一直联系的原因之一。
“听说你小子分到六班去了呀!”便在此时,陈明突然挤眉弄眼的笑道。
杨晓自然知道陈明这厮定然起了什么坏心思,所以才会如此发问。顺着他的眼光看去,但看不远处教学楼的台阶前,闪出了一道靓丽的风景线。
洁白的运动服,长长的马尾巴,双肩背的书包,一个人影马上就出现在他的眼中。
“孙芳菲!”
杨晓看到那个身影,心里立时便反应出来她的名字。
“喂!”看到杨晓盯着孙芳菲的眼神,陈明怪笑起来:“你暗恋的对象可就和你一个班呀!这就叫近水楼台先得月!”
孙芳菲同样是杨晓和初中同学,与杨晓相比,她耀眼的足以让所有的人都失去光芒。从初中开始,她非但是全校的第一,而且也是全市的第一。这让一向以白通市高中老大自居的市二中极为不爽,甚至几次来挖角。但却是一无所获。
待到考大学时,孙芳菲又以绝对的成绩夺取了白通市的冠军,更是全省的第七名。被中国科技大学的计算机十年制给录取了过去,直保到博士后。
至于再后,孙芳菲成就了什么事业,杨晓却是不得而知了。身为失意人的他,根本没有心思,而且也不好意思去打听同学的下落,这是所有混得不好的人的通病。正所谓衣锦还乡。,若无衣锦,如何还乡。
“她还是我的同桌呢?”看到陈明揶揄的眼神,杨晓耸了耸肩。
“真的呀!”陈明更加兴奋起来:“你小子可得努力呀,把这个校花给泡到手,也让兄弟长长脸!”说到这里,陈明还拍了拍自己的胸脯,把胸膛挺起了老高。
杨晓说的没有错,孙芳菲的确是他的同桌,是整整高中三年的同桌。只可惜的是,这三年之中,两人加在一起所说的话也是屈指可数。杨晓能做的事情,便是下课乖乖的溜走。好让同班其它的好学生围在孙芳菲身边,问着一道又一道杨晓做梦都想算,但是算不出来的习题。
“努力吧!”杨晓轻轻的掐了掐拳头,看向孙芳菲的背影。
“你没发烧吧!”陈明听了杨晓的话,非但没有佼计得逞的开心,反而伸出手来,打算摸摸他的头。
身为杨晓的死党,陈明当然知道杨晓的对孙芳菲的心思。这种心思也是大多数处于青春期的学生都会存在的。孙芳菲的崇拜者足以排成一个加强连还多,但却没有听说过哪个人成功的把这个天之娇女给追到手。
“去你的吧!”杨晓笑骂道:“你才发烧了呢?”
“那就好!”看到杨晓笑得好似一缕阳光般的脸,陈明的心情也跟着变好了。
“铃铃铃……”
一阵急促的铃声响起。
这是第一节课前的预备铃,它的响起,也昭示着杨晓的高中生涯正式开始。
与陈明分手,进入到六班之后,看着眼前的一切,杨晓又沉默了一下。
他一生中还从来没有沉默过这么多次,眼前的人他大多都记得,但是有些人的名字已经叫不上来了。这中间最主要的原因,便是因为他混的不好,大学毕业后没有脸面与他们联系。除了几个死党之外,所有人后来的情况他是一概不知。
他背着书包,背对着教室门,看着眼前的一切。一道阳光从窗户射进来,清晰可见空气中的灰尘。
一年六班的新生除了局机关的学生之外,其余的全是从各个矿上考上来的学生。来到局高中之后,他们大部分的人都需要住校。在昨天报道之后,已经分配好了八人一间的宿舍。同舍的人都已经混的差不多了,正在兴奋的互相打着招呼,诉说着来到这个地级市政府所在地的感觉。
杨晓看到眼前嘈杂的一幕,心情也愉快了起来。
“杨晓,你是上帝选中的幸运儿,将来还会遇到更多熟悉的人和熟悉的事情,如果每件熟悉的事情都让你沉默的话,那你岂不成了小老头了!”想到这里,杨晓的心情立刻便轻松了许多,背着书包向着自己的座位走去。
孙芳菲就坐在那里,在她旁边的座位上还坐着一个不太胖的圆脸丫头,名字叫钱雨。也是杨晓的初中同学,是孙芳菲为数不多的死党之一。两个人在一起时,多数都是钱雨在说,孙芳菲在听,但却不妨碍他们两个深厚的感情。
钱雨并没有看到杨晓的存在,在杨晓到了她的身边时,她还聊的开心,嘴里还不时咯咯的笑出声来。
到是孙芳菲注意到了杨晓的存在,轻轻的捅了一下钱雨:“杨晓来了,快起来吧!”
“唔!”正谈得兴起叫了一声,转头看向杨晓:“喂,杨晓,我再聊几句,马上就走!”
“没问题!”杨晓把自己的桌上,坦然道了一句,便静静的等在那里。
“真讲究!”钱雨挑起了一个大拇指之后,又把头转向了孙芳菲:“你喜欢四大天王中的哪个?我最喜欢郭富城了,他的造型帅死了!刘德华不行,鼻音太重了,唱歌还行,别人都说他演的《猎鹰》好看,你说我怎么就看不出来呢?”
“行了,快走吧!”孙芳菲扬起头,对杨晓道了一个抱歉的眼神,接着又捅了钱雨一下。
孙芳菲抬头的一刹那,杨晓可能清晰看到她脖后马尾巴下面的头发,洁白如瓷的脖颈,便好似一只骄傲的天鹅一般,修长笔直。
“原来孙芳菲这么漂亮?我怎么以前就没有看出来呢?”杨晓自语道。前世他虽然暗恋孙芳菲,也和她同桌,但是敢仔细打量她的次数少的可怜。此时再见,心中竟然不争气的跳动了几下。
孙芳菲似乎注意到了杨晓炙热的目光,有些生气叫出来:“钱雨!”
“好了!好了!我这就回去!”钱雨却不知孙芳菲不是向自己生气,讨饶的举起了手,让开了座位。
与钱雨擦身而过的一刹那,杨晓微微一笑,这才坐到了孙芳菲的身边。
“杨晓这小子发什么神经?怎么还和本姑娘笑了起来!”钱雨一边向前走,一边还疑惑的看着杨晓,便好似他的脸上长了一朵花。
“孙芳菲,你好!”杨晓一边把桌,一边向同桌打招呼道。
孙芳菲却没有想到只隔了一个暑假,杨晓便换了一个人。让他一个招呼竟然弄得有些手足无措,手里转动的钢笔也差点掉到的地上。
“你好!”她连把抓住手里的钢笔,脸都涨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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