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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居万岁(霞飞)-第428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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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怕的功夫小子,可怕十八苦地狱……
还没有攻击,就已经慑人心魂,一旦出手,又该如何应对呢?
相柳和八岐第一次感到死亡阴影的迫近,若不是正在疗伤,他们会立即逃之夭夭,但现在重创未愈,又能逃出多远?如果让功夫小子尾随追来,如何抵御?
天哪,自己要完了吗?
相柳和八岐非常不甘心,他们觉得自己还有无数的招数和能力没有发挥出来,却困死在眼前,真是不值!
若不是刚才身中八大高手的反弹之劲,又怎会落得无力抵御的悲惨局面……
难道今天真的要死在这里吗?
那怕一分钟也好,只要有人能够挺身而出,拖延一分钟,也不会死在这里,可是,谁又会牺牲自己,营救别人呢?现在众人全部重创,即使有人肯自我牺牲,恐怕也不一定能够挡住功夫小子十秒,何况一分钟之久?相柳和八岐心中大急,几乎绝望……
花脸、萨迦巴斯等人,也满脸死色。
现在无人能抗下功夫小子一招,八大高手,看来劫数难逃了。
“我们不该围攻你,如果单一挑战,我们其实还有机会。”绿僵忽然站了起来,他不再疗伤,任凭身上的恐怖伤势恶化,回首向相柳、八岐、花脸他们叹息道:“这一仗完败,你们逃吧,我来拖住功夫小子,希望你们以后能够寻找到对抗他的办法,花脸,我要先行一步了。”
“不,老僵,你别傻了,他根本不怕你的自爆,你身受重伤,没有近身就会让他杀掉的,根本没有一点机会,你别白白送死……”花脸与绿僵最要好,一看绿僵要自爆,他的眼泪都要出来了。
“没关系,我的命,早就不属于自己。”绿僵木然的脸上,忽然露点笑意,迈开大步,走向陆明。
此时陆明的手中,已经拉出一个巨大的黑洞。
里面吞噬万物,即使是霹雳闪电,也统统消失其中。
如果让这个黑洞击中,相信任何人也会灰飞烟灭,血肉之躯,根本不可能承受这种威能的打击。绿僵却无视生死,弹身,高高跃起,飞蛾扑火般,撞向陆明手中的黑洞。
“愚蠢!”这句话并不是陆明说的,也不是在场八大高手中任何的一个。
有个带着熔岩血河那般可怖影象的男人,就像地狱魔王那般出现,伸手拂飞了绿僵,举拳,倾尽全力,引动熔岩爆发血瀑喷射之势,击向陆明的后背。陆明手中黑洞一闪而没,完全将一切幻象吞没,十指间剩余的霹雳闪电随着轮动,炸响在魔王男子的额头。
魔王般的男子痛苦地大吼,倒飞,深砸入地。
随后又弹射起来,捂着头颅,愤怒地抓撕,将一团黑气硬生生地自脑颅内抽离出来,扔向地面。
“轰隆!”
黑气如霹雳般炸响,泥石横飞。
风暴之中的魔王男子,却安然无恙,挺直了腰杆,目光如火,久久地盯着陆明,最后唇角露出一丝微笑:“很好,你变得更强了,我实在很佩服你们父子,也只有你们在世间活着,才让我如此有动力地追求武道的极境。哈哈哈,很好,看来我还得继续努力,不过你别心急,快了,到了约定的决斗之时,我一定会比现在更加强大十倍的,甚至数十倍!”
陆明缓缓转身,冷哼道:“邢天风!”
魔王般的男子正是许久不见的邢天风,他比以前强大的何止十倍,也不知吸收了多少东珠和魔气,整个身体都变得魔王一般恐怖。
邢天风哈哈大笑,伸手,似电,在红衣喇嘛小腹抓了个血洞。
红衣喇嘛内功凝聚的珠子,已经落入他的掌心。
惨嚎中,红衣喇嘛痛苦地死去。
花脸和萨迦巴斯等人看得心头发毛,这个杀人魔王邢天风与功夫小子完全不同,死在他手里,那就白死了!
如果与功夫小子力拼而死的话,勉强还说能是一份荣耀,因为功夫小子是年轻一辈中的第一人,一直是无敌的存在,败在他手里并不冤,死在他手中,也可以说是武者的归宿。
可死在邢天风手里,那就是几十年功夫白替他练了,成为他修练魔功的嫁衣!
邢天风看了看一边的花脸、萨迦巴斯和黄山苍叟,最后摇了摇头,满脸的不屑:“算了,饶你们一命吧,像你们这样的垃圾,可能也有你们存活的理由。连一个后生小辈也要围攻,你们都白活了,哈哈哈,你们看看你们像什么?可怜虫一般,你们就是传说中百年难得一见的练武奇才吗?真是笑死我了!”
他的话,让众人激怒,同时臊得脸色阵红阵青。
忽然,邢天风又转脸看向相柳和八岐,冷笑连连,道:“相柳、八岐,你们脑残了是不是?连天丛云和八尺琼勾玉都没有把握控制之前,竟然跑来这里送死?回去吧,现在与这小子决战,还不是时候,等你们真正掌握天丛云和八尺琼勾玉再来吧,不过,在那之前,请你们先欣赏我与他或者与他父亲之间的绝世大决战,哈哈哈,想一想,那真是期待啊!”
“你这个疯子,你还能活多久?你的身体都让魔气给毁了!”相柳冷笑一声。
“活多久,这重要吗?重要的是强大,真正的强大,一个武者,最重要是什么?那就是达到极境巅峰,只要我曾经到达过,那还有什么遗憾?活下去吧,像乌龟一样长寿地活下去吧,然后尽情地嘲笑我吧,弱者!”邢天风哈哈大笑。
他转脸过来,看着陆明,点点头:“有意思的小子,别怪我打扰了你的决斗,我这一次来,是忍不住心中的激动,看见你变得那么的强大,实在忍不住跑出来跟你打个招呼。哈哈哈,你继续玩弄这些弱者吧,你也真是有够无聊的,好吧,我理解,这些小虫子总是烦着你,哈哈哈,我们半年后再见,到时一决高下。”
邢天风一路激昂高歌,视天下无物般的豪迈,踏步成丈,消失在远方大地。
相柳和八岐看他身影消失,轻哼一声。
两人分开,立于陆明左右两边。
“半年后再见,到时一定携八尺琼勾玉与你一战。”相柳说完,跃身踏空,消失于风中。
“同样,半年之约。”背负着天丛云黑匣的八岐也掷下一句,飞射远方的树林,人影闪动,没入林中不见。
“哈哈哈,弱者,强者,我是强者,我是弱者,哈哈哈!”黄山苍叟精神错乱地大笑,又一阵大哭,他忽然发现,自己由至高无上的强者,变成了一个任人鄙视的弱者,心智大受打击,撑着龙头拐杖,一时笑一时哭,摇摇晃晃地离开。虽然伤势不至死,但一身修为却在身体重创和心智受挫下大损,恐怕日后恢复,也难有巅峰的三成了,经此一战,虽然他没有死去,但也彻底沦落成为一个‘弱者’。
“能让我走吗?如果不能,那你饶老僵一命吧!”花脸抱着晕厥的绿僵,看着陆明。
“走吧,你们都走吧,我也该回去了……如果杀死你们这些人,就像邢天风说的,还真是无聊!”陆明看见邢天风出现,心里一点儿也不感到意外。他只是没想到邢天风透支生命会如此彻底,完全用于修练魔功,一点不作保留。这个邢天风真的只有半年生命了,决战之后,不论胜负,相信他都不可能活下来。
这个男子,不但是武道上的天才奇葩,而且还是武道极境追求上最疯狂最狂热的练功狂人……
可惜,他没有走上一条正确的道路,否则必是惊世之雄。
就算现在如此,也是一代枭雄。
在陆明众多对手中,根本无人可比邢天风!
“弱者吗?不,不,不,有了劫波杯,我一定会成为强者的,我一定可以!”所有人离去,包括陆明也不见踪影,只剩下一个手捧骷髅头歇斯底里地咆哮的萨迦巴斯。
只有风,在轻轻的吹。
仿佛,在无声地嘲讽着弱者无力的呐喊……
第684章 我来跟大家谈笔生意
陆明本来想溜回枫丹白露别墅,然后搂着受惊的小美人,一边安慰,一边以狼爪上下出动之类的。
没想到半路,沈轻舞就给他发了个信息。
他一看,只好先赶去龙腾公司的新址,处理关押在那的佣兵问题。
所有的佣兵都让军方极其高效地拉到了龙腾公司的新址边上,一句话不说地用高射机枪将他们围起来。虽然华夏军方个个杀气腾腾,但佣兵们分成两帮,一帮人得意洋洋,面无忧色;另一帮人却死气沉沉,愁眉不展。
警察在用最快速度地善后,用尽办法消除着恐怖匪徒当街袭击无辜市民的影响。
这些头疼的事,军方是不管的。
反正警察在之前的围捕中没有出大力,正好收拾烂摊子。
而且,警队里的头头都让上面的老头子骂傻了,许多人的饭碗恐怕都难保,因为在早上,最有实力的特警和刑警,竟然派去黑风山捉拿子虚乌有的劫匪,中了敌人的调虎离山计,也暴露了高层的决策指挥失当;而且在之前的营救人质过程中,警察队伍让匪徒佣兵的火力压制,完全不起任何作用,这也让老头子们的颜面大损。警察如果不能用来保护市民,哪还要警察来干嘛?幸好陆明这边所有人安好,无一损伤,否则警察头头们估计会吃不了兜着走!
现在收拾烂摊子,还算是将功补过,否则更加完蛋。
当然警察中也有牛逼的,比如之前抗命不去黑风山的罗刚,这家伙知道黑风山没劫匪,脑残了才会去,同时也以老警察的触觉,他感觉有些不对,最后抗命不去,被上级狠批一顿,勒令放假回家中休息。
结果这家伙在大街闲逛之下,无意中撞见大案,反而立了大功。
罗刚这家伙也受过陆明不少好处,加上本身实力就强,与杜子联两人一明一暗,算是蓝海这边白道上的牛逼人物了。
他一发威,拿下不止十名佣兵,出了大风头,也勉强替警察挽回一丁点面子。
总体来说,市民对警察的姗姗来迟是严重不满的。
在最需要他们的时候,这些家伙不在,而且来的警察也让佣兵火力打压,最后还要别人过去营救他们……
这太让人无语了。
要不是还要一个罗刚顶着,估计记者会直接写‘警察无能’这样的大标题。本来政府为了和谐社会,还想掩盖此事的,没想到人质中就有记者,而且在几幢大厦中,无数宅男宅女用手机拍到了各种各样的照片,早发到网上,网上也吵翻天了,想捂根本捂不住。
所以,上面的老头子们勃然大怒,一个个打电话下来骂人。
一个骂得比一个狠!
至于佣兵,则让军方抓到龙腾公司的新址关着,反正那里原来就是刺刀1937部队的军事基地。
这些跑来华夏滋事的佣兵,要全杀光他们,还真不符合华夏的‘良好’国际形象,如果法治他们,将这些家伙判刑坐牢啥的,那是白养,浪费米饭!上面的老头子头疼无比,最后决定,装着不知道,扔给陆明,反正他爱怎么收拾就怎么收拾。
反正世间媒体都偏爱这小子,无论他要杀要关那些佣兵,相信人们都能接受。
而且,说不定他的小脑袋还能想出什么好法子。
于是就有了沈轻舞发信息让陆明私人去处理佣兵这一个先例了……
“既然如此,那我就以毒攻毒好了。”陆明半路上遇到冷酷男2号开车前来相接的车子,在驶去龙腾公司时喃喃自语。
在陆明赶到之前,两帮佣兵正在对骂,骂得脸红脖子粗。
原因是这样的。
一些被俘虏的佣兵,发现有一部分认识的家伙得到‘良好的待遇’,比如不用戴手铐,渴了有水喝,而且军人在问话或者关押时,也不拳打脚踢,最后一问,才知道这些无耻的家伙竟然临阵起义了,也就是说,这些家伙做了叛徒!最无耻的是,这些家伙做了叛徒还不止,还美其名:‘为正义而战’。狗屎,该死的佣兵要是为正义而战,那恐怕地球都要灭亡了!
“你们这些叛徒,该死的叛徒!”被俘虏的佣兵愤怒地咒骂着。
“谁理你,你们这些傻瓜!白痴,别想将白痴传染我们!”临阵起义的佣兵,则认为对方是傻瓜,不识时务。
“马特和光头,你们这两个可耻的叛徒,如果让老大知道了,他一定会生剥你们的皮,你们等着!”在明湖大厦里被俘虏的佣兵比较硬骨头,也是死忠分子。
“日,黑狗,你妈的能活着走出去再说吧!老大又怎么样?他敢跟功夫小子为敌吗?”光头大胡子冷笑道。
“听着,我跟你们是不同的,我可是米拉女神的忠实追随者,而且已经脱离了组织,我们的兄弟都跟我一个想法,那就是追随米拉女神!之前我们是迫不得已,不对,我们是里应外合,米拉女神一到,我们就全体反正了。而且我们在营救人质和搬尸上有巨大的贡献,跟你们完全不是一类人,我们为正义而战,你们是无耻又卑鄙的劫匪!黑狗,你继续乖乖地做你的俘虏吧,我们可不奉陪!”最先向米拉投降的佣兵队长,得意洋洋地站在手下的中央,他手中不但有矿泉水,还有一块面包。
“没有错,我们也是龙女的粉丝,我们也对释放人质有巨大的贡献,而且那个2号大叔答应给我们将功赎罪的机会,你们别说了,我们绝对不会改变立场!”向林雨涵投降的佣兵头领也斩钉截铁地回答。
“对,对,我们作为龙女她的铁杆粉丝,是绝对不可能拿枪与偶像为敌的!”他的手下一阵赞同。
“强人,真是强人,偶像和粉丝都整出来了,天哪,我们太落后了。”佣兵队长马特,狠狠地咬了一口手中的面包,咕囔着:“兄弟们,我们也算是米拉女神的粉丝吧?”
“当然是,米拉女神万岁!”他的手下立即欢呼起来。
“你们……”对面那群佣兵,让这些无耻的同伴气得差点没有吐血,难怪会败得那么惨,原来这群家伙根本就是叛徒,而且还背叛得光明正大又理直气壮。
佣兵队长马特跑过去那边,与向林雨涵投降的佣兵头领握握手,问道:“兄弟,你是哪个佣兵团的?厉害啊你们,龙女的粉丝,你的脑瓜真是好使,佩服!我叫马特,是全体佣兵第一个向米拉女神临阵起义的!来,我们来认识一下,相信以后还会有更多的合作机会。”
那个佣兵头领立即给马特一个拥抱:“兄弟我叫法克,你别笑我们,我们真是龙女的粉丝,否则怎敢胡乱冒认。马特你也可以啊,竟然认个米拉女神……”
马特笑了:“我更不是乱认的,我认识米拉女神,是以前进黑暗殿的时候,很久了。”
两人的口气,俨然就是米拉和林雨涵的熟人。
事实上,在投降之前,米拉和林雨涵压根就没有听说过他们这一号人。华夏军方的士兵没有理会这些家伙的争吵,而且觉得他们这样分化最好,就怕他们一条心团结无比,像这样的争斗,对于关押和管理这些反而最有利。
佣兵双方还是吵闹个不停,就差没有动手。
当然他们也不敢动手,因为华夏军方那些杀气腾腾的士兵不说,还有比狮子更加巨大的狼狗,正在虎视眈眈地看着他们。
要是惹得华夏军方的士兵不爽了,随便一松手,相信没有十个八个佣兵,都填不满这些狼狗的肠胃。
据说狮子一顿能吃二十公斤肉,这狼狗比狮子还大,谁身上有二十公斤的肉给它吃?
何况有十几只这样的大狼狗!
哒哒哒哒哒……
华夏军方的士兵端枪往天空扫了一梭子,破口大骂道:“你们这些渣滓,都给老子安静一点,功夫小子马上就来了,你们立即排好队,否则我不介意将你们变成的午餐肉,告诉你们,这些狼狗刚刚在香港赶回来,还没有吃午饭,你们都给我机灵点!”
这话吓得佣兵们差点没有尿裤子,死不是最可怕的,就怕死之前看着这些大狼狗惬意地啃着自己的骨头……
迅速无比,所有的佣兵排成几个整齐的队列。
当然,还是分成两帮。
等冷酷男2号开车载着陆明来到之时,这些佣兵的队列,简直比线划出来还要直。
所有人抬头挺胸,呼吸屏住,俨然就像等着领导检阅的大兵。
陆明下车,佣兵们虽然极想看看传说中的功夫小子是个什么样的人,但鉴于华夏军方的铁血纪律,个个尽量做到目不斜视。他一步步走来,就像踏在佣兵们的心房,所有人都拼命地吞咽着唾沫,希望自己镇静点。虽然不明白功夫小子为什么会来,但估计是好事,因为他要杀自己,一个命令,华夏士兵的枪就会响起,又或者那些恐怖的大狼狗就会扑上来,吃一顿它们推迟了的午餐……
“大家别紧张,我来,是跟大家谈笔生意的。”陆明脸上戴着所有世人熟识的比翼银面,声音很温和。
“咦?”所有佣兵心底,都产生了极大的疑问。
功夫小子的生意,亿万大富翁和跨国公司都争着跟他合作,自己是佣兵,烂命一条,又有什么东西值得能跟他合作的呢?
该不会是他要拿自己去做什么人体试验吧?
不对啊,如果真是,他直接抓大家去做就行了,何必跟大家废话呢?
他到底是有什么大生意,需要跟大家谈的呢?佣兵们都傻了眼,想不明白,凭功夫小子的实力,还有什么做不到的,还有什么事需要佣兵去合作的。
佣兵们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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