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
暧昧电子书 返回本书目录 加入书签 我的书架 我的书签 TXT全本下载 『收藏到我的浏览器』

差佬的故事-第551部分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如果本书没有阅读完,想下次继续接着阅读,可使用上方 "收藏到我的浏览器" 功能 和 "加入书签" 功能!

  阿辉负责开车的出了事,肥雪负责收风的难道就没事吗?
  阿杰死了,下一个只怕就会到他!
  可是元龙集团各部门间每一次运货,所拿到的资料都不一样。
  按照正常情况来说肥雪根本不可能知道“冰尸”是活的。
  这下肥雪发现自己说漏嘴了,连忙捂住嘴巴,不再出声。
  “咔嚓。”赵元龙则是一抽枪膛,持枪瞄准地下的马仔,斜视着身旁的肥雪露出一个微笑。
  “砰砰砰!”
  三发子弹瞬间贯穿阿辉的脑袋,大片大片的鲜血在地毯上蔓延。
  “一个扎车的话还这么多。”
  “他不该死谁死?”赵元龙随手将枪丢在地上,皱着眉头挥挥手,身旁的马仔立即上前收拾尸体。
  肥雪一时间愣在旁边,张了张嘴,什么话都说不出来。
  毕竟阿辉不仅办事不利,而且嘴巴还大。
  老板不管用哪条理由杀他,其他下属都会心服口服。
  赵元龙依旧盯着他的脸庞话道:“给你两天时间把冰尸找出来,不然我下一个就干掉你。”
  “是,是,我明白的老板。”
  肥雪底下脑袋摸了摸腰间,没有在口袋里摸道手帕,一时间手也不知道该往哪儿放。
  赵元龙面无表情的点点头,整理好西装后带着马仔们大步离开办公室。
  哒哒哒。
  他踏步走在长廊上,掏出一根香烟点燃。
  “呼。”
  一口烟雾吐出,赵元龙眯着眼睛在想心事。
  其实这三具冰尸不是元龙集团花钱买的,而是北韩金家的人用“地缘利益”交换,从美方政客手中交换到的东西。
  目的嘛……
  就是想要从三具冰尸身上找出长身不老的秘诀。
  要知道,科学家已经通过实验证明,这具冰尸体内细胞和血液都还存在活性。
  从他们的服装、面孔来看,则是可以判断出源自中国明朝时期。
  发掘地点则是中尼边境的喜马拉雅山脉,名为卓木拉日雪山的大雪山地区。
  对于美方政客而言,这些冰尸的基因既没有不同,身上也没有神秘武器。充其量只是大自然鬼斧神工的巧合,并具有真正科学研究价值。
  所以他们完全愿意以冰尸为筹码跟金家进行利益交换。
  至于金家那边的情况大家都懂。
  他们追求长生不老绝对非常之疯狂!
  本来以赵元龙社会地位,他其实根本没有资格参与这桩生意的买卖。
  可是美洲到北韩需要过海,大陆。
  他不是卖家,也不是买家。
  他只是两国间过关、过港,负责秘密运输的一个帮工。
  可是两国高层都不知道真正的冰尸不止一具,一共有四具!
  其中有一冰具早在八年前就被旅行团从雪山里挖出来,这个人叫作“元龙”。
  他给自己取了一个名字,赵元龙!
  “呼。”
  赵元龙脚步不减,长长吐出一口烟雾。
  他还知道一个秘密……
  四个人的“复活”绝对和某一件神器有关。
  那件叫作“时空金球”。
  是“贺英”在古时奉旨出塞,从婆罗国带回来的一件至高神物。
  传言中它拥有穿梭时空,改变世界的力量。
  而那些可笑的差佬,更是什么都不知道!


第1075章 野心、奸臣
  其实赵元龙在现代的生活经历同样曲折,一点都不比刚刚挖出来的三个兄弟舒服。
  他被旅行团里的富豪花钱买下,用飞机一路运到港岛。
  本来是要被富豪摆在私人博物馆里当藏品的,可是在恒温之下,他的脑海意识和身体机能开始逐渐复苏,短短一周的时间就成为一名“活人”。
  最后他把富豪全家杀人,利用典当身上的古物获得初始资金,慢慢就在港岛扎下根来。
  这名倒霉蛋富豪之死当年是由李文斌负责,至今都还是一件悬案。
  锅不用李Sir来背,有没有新的证据,于是就一直搁置在行动部的档案柜里。
  然而赵元龙曾经毕竟是天启年间御前侍卫、神机营四大提督之一,实打实的当朝三品武将。
  他的见识、才华与能力绝对是一代精英。
  论文化素养,做事手段秒杀不知道多少当代普通人。
  他在花费半年时间熟读资料以后,对现代、对历史都具有很清晰的认识。
  本来准备继续从“军”,想要进入港岛警队当差。
  可事他的身份和学历都不够,几次尝试失败后,只能选择转为“经商”,当一个商人。
  他为了在商业活动时更好隐藏身份,机智的选择花钱先在海外国家买到一个身份,再用海外身份转回港岛,以海外华人的名义进行投资。
  当时恰逢“肥雪”的运输公司即将倒闭,于是赵元龙果断出钱收购,投资成立了现在的“元龙集团”,并且聪明的把“肥雪”继续留在身边做事。
  现在肥雪名义上是股东,其实就是赵元龙的马仔。
  当然,由于肥雪是本地商人,很多商业上的人脉网络有着价值。
  于是他成为全部马仔中最具地位的一个,说是“合作伙伴”也不突兀,只是合作的比较憋屈而已。
  正因“肥雪”的人脉网络更大,收集情报,打听风声的效率更高。
  赵元龙才会把找人的事情交给他办。
  至于真正动手的时候,赵元龙手上自然有职业枪手去办。
  不过,赵元龙想要能够接道这桩生意,其实也是运气好。因为目前全港走私集团不多,大部分走私烟酒货物的公司做事都很糙。
  基本上没一家公司可以获得三年,走白粉的连一年都很难活过。
  唯有“元龙集团”这家走古董的公司活过无奈,导致他在地下行业已经略有名气。
  金家才会主动派人找他接洽,让他负责这次的冰尸运输。
  而当赵元龙知晓运输货物是三件从冰山里挖出来的冰尸以后,他真是想在心里大大感慨一声:“天意啊!”
  他在接下这笔生意时,从来就没想过把冰尸真正的交给金家。
  三个兄弟的“复活”对他来说,同样也只是一件小事情。
  他真正想要做的是拿到“时空金球”,回到明朝改变历史,趁着明末之变做一做九五至尊的位置。
  在了解历史之后,赵元龙有信心布好大局,等待时机成熟,灭金亡清,提前建立一个健全的制度。让华夏早两百年开始改革,让他成为“千古未有之变局”下的“千古一帝”!
  搞不好到时候,他才是全球霸主、做出的全球霸业连“秦始皇”都要昂望。
  人啊。
  见识越大,野心就越大。
  赵元龙想要拿到“时空金球”的当务之急,其实就是找到拥有时空金球的“贺英。”
  “老板。”
  “请。”
  这时赵元龙走下集团大门的台阶,一名马仔提前拉开面前的车门。
  “嗯。”
  他扯了扯西装下摆,迈步坐进豪车当中。
  ……
  九龙。
  一栋公寓的天台房内。
  贺英看着电视屏幕上的维基词条,整个人极近崩溃的昂天长啸:“风波亭中,武穆蒙冤。”
  “杜鹃泣血,唯恨千古!唯恨千古啊!”
  “他奶奶个熊!他奶奶个熊啊!”
  贺英穿着短衫,猛然将手中的“大内侍卫”腰牌大力甩出。
  咻咻咻。
  精铜打造的腰牌飞出数十米远,插进对面大厦的高墙当中。
  “他奶奶不是真有只熊吧。”房间里,一个戴着眼镜,擦着粉的小胖子咧咧嘴,用手指着阳台外的人影,说出的话不知道在暗示些什么。
  嘿!
  他有这份力气!
  小胖子怀疑“贺音”是人熊杂交出来的一点都不奇怪。
  而这件屋子的主人,收留“贺英”的黄小美更是咽了咽唾沫,心里感觉到极大的震撼。
  她是前天晚上刚从酒吧下班的时候,在砵兰街遇见这位戏服都没换的怪人。
  虽然怪人有点怪,但是能打是真的。
  他帮黄小美打退了一群被前男友叫来的流氓,随后还能轻易的掏出金锭去典当行典当。
  一枚金锭能当几十万,怪人一下就掏出三枚,换出一百多万巨款。
  而且那个典当行的鉴定师还说贺英脖子上吊坠是个宝物,送苏富比起码能拍几个亿。
  这下黄小美彻底眼红,默默准备傍个土财主。
  于是她就把贺英带回来家里,打算让他暂时住在租住的公寓中。
  目前靠着贺英出手大方,讲义气,对现代物价没什么概念,短短时间倒也篇了几十万在手上。
  当然,贺英不傻,想要从他身上骗更多的钱。
  黄小美就需要下点功夫了。
  可惜,黄小美不知道刚刚贺英随手扔一个腰牌出去,几百万港币又打了水漂……
  “你别用手指他,他可能会揍你。”
  这时黄小美连忙按下“闺蜜”的手掌,生怕他用手指引来贺英的仇视。
  小胖子悻悻收起手指,娘里娘气地问道:“小美啊,他到底发什么疯。”
  “你转头看看。”
  黄小美手上抱着一个掌上电脑,电脑网络则是连接着电视屏幕。
  小胖子转头过头去,只见屏幕上有一行词条介绍。
  “贺英(不详—1627)。”
  “神机营提督、御前带刀侍卫、天启二年,勾结倭寇,其后熹宗诛起九族,史官评将其评为天启年间奸臣之首!”
  小胖子越读越害怕,脸上的粉都掉了一地。
  黄小美看见贺英回来,连忙捂住他的嘴巴:“别念了!”
  “那可是奸臣,大奸臣啊!”
  不怕奸臣是太监,就怕奸臣是武将。
  贺英那么猛,他们怎么感惹?


第1076章 一英三杰
  傍晚。
  公寓中。
  “贺先生,你你你,你吃猪扒饭。”黄小美端着两份猪扒饭从厨房走出来,一份放在自己面前,另一份送到对面的贺英面前。
  这时她的闺蜜小胖子已经逃跑了。
  按照原话就是“此地妖气冲天,不宜久留”。
  于是黄小美只能苦着脸伺候大奸臣,乖乖的给大奸臣做晚餐。
  说实话,前天贺英向她坦白过自己是“古人”,可是她偏偏不信邪。现在好了,为了一点钱引狼入室,黄小美的心里不知道有多后悔。
  贺英也不怕“小胖子”暴露他的身份,毕竟在这个时代你拿着大喇叭喊自己是穿越者都没人会信你,大家只会认为你脑壳有包。
  可是贺英在“小胖子”临走前还是特意嘱咐过他不要乱说,否则就一刀把他“阉”了。
  小胖子娘归娘,不过一点都不想做阉党。
  自然是拍着胸脯打包票答应不说,也真的不敢乱说。
  哼!
  贺英看小胖子和当年颁布圣旨的死太监很像,倒是真想一刀阉掉他。
  现在贺英拿起筷子把面前的猪扒夹了起来,正好把猪扒和黄小美放成一条平行线。
  “哇,这块猪扒好像你呀。”
  粤语在明朝的时候贴近官话。
  贺英根本不用重新学语言,靠着古语就能在港岛保持沟通顺畅,而且还能骂人!
  黄小美听见这句话后表情一僵,强行挤出一个笑容点头附和道:“是啊是啊,真像我。”
  她现在杀了贺英的心都有,可惜打又打不过,那就只能服软。
  贺英随后放下牛排,噗呲笑出声来:“放心吧,我不是奸臣,我不会杀你的。”
  “我懂,我懂。”
  黄小美忙不迭的迅速点头,摆出一幅非常理解的样子。
  奸臣会说自己是奸臣吗?
  个个都觉得自己是忠臣好吧!
  可是历史的耻辱柱不会原谅他们,大奸臣就是大奸臣。
  上次电影里播了一个刘瑾穿越,看起来就很可怕的样子。贺音虽然没有刘瑾出名,可她还是不敢掉易轻心。
  “你懂个熊!”
  贺英咒骂一声,一拳锤在桌子上话道:“明朝神机营为大内禁军,一共分为东西南北四部,各部由一名提督管辖。”
  “四大提督称号‘一英三杰’,我便是四大提督之首,朝堂当中称之为‘一英’的贺英!”
  “那时我可是圣上最信任的内廷武将,添为御前侍卫,享禁宫带刀之礼。”
  贺音说到这里还忍不住放下筷子,双手抱拳向北方拱手行礼。
  黄小美听的有些入神,点了点头,不想管贺音是好人还是坏人,只是想单纯的继续听故事。
  而贺英随后放下双手望着天空,表情颇为惆怅的讲道:“天启一年,圣上命我率神机营一部出关,前去婆罗国迎回一件神物。”
  “这件神物……呵呵,这个你不需要知道是什么。”
  “切,不就是能长生不老吗?”
  黄小美原先听的入神,现在见到贺英遮遮掩掩的样子,神色不满的嘟喃道:“我又不是没上过历史课,谁不知道你家圣上什么德行。”
  天启年间的熹宗可不是啥好货色。
  历史上就记载他痴迷丹药,是皇帝帮“修仙党”的一员。
  等他年纪轻轻的灵魂飞升之后,接替皇位的崇祯没几年就上煤山了。
  只不过史书上没有记载贺英这段出塞寻仙的故事,她不知道熹宗还在私下玩了一波走私而已。
  贺英有点尴尬点点头,然后继续讲述道:“我在通过一年的艰险跋涉后到达婆罗国境内,成功见到婆罗门教之主,婆罗国的一位大贤者,最后成功拿到神物。”
  “等他把神物的使用方法交给我后,我就带着神物和军队回朝。”
  “没想到,一个死太监带着神机营的兄弟把我拦在大雪山下。”
  “死太监污蔑我杀害杜尚书一家十八口,而圣旨下旨解我官职,又抄我满门……”
  贺英说到这里语气有些沉重,突然闭口不谈,继续低下头吃饭。
  事情大概的缘由就到这里了,接下来都是他不能说,或者不愿说到话。
  比如率领神机的另外三位提督,是他义结金兰,生死相依的兄弟。
  比如时空金球拥有穿梭时空的力量,现在还留在大雪山的一个秘洞内……
  黄小美则在听完贺英的解释后,看见贺英表情真挚,一时间被他说的有点动摇,开始相信贺英是个忠臣……
  “哎呀,不管了。”
  “他是奸臣或是忠臣关我什么事?我先骗到他的玉坠再说。”
  黄小美收拾好心情,忽然话锋一转道:“你快点吃,吃完我要去医院看望阿婆。”
  “阿婆?”贺英愣了一下,放下筷子点点头道:“好,我跟你一起去。”
  “嗯?”
  “我可没说要带你去!”
  黄小美没想到连都不用骗,他会这么容易上钩。
  等到两个人吃完饭后,黄小美拦下一辆车,带上贺英一起前去医院。
  ……
  深水埗。
  电器街。
  这条街上常年盘踞着一群偷渡入境的阿三哥。
  他们说话的时候满嘴咖喱味,见到警察就跑,见到水货就上。
  久而久之,人数聚多了,互相抱团取暖已经成为一股小小的势力。
  虽然这股势力上不得台面,但是对于两位想要融入现代生活的古人来说,总体还是显得非常有用。
  这时“一英三杰”中三杰之一的聂虎站在一间地下室内,手头上正把玩着一柄警枪。
  “这个时代的火器真厉害啊。”
  聂虎孔武有力的身材,彰显出他作为一名武将的体魄。
  不过他在前天的夺枪杀警之后,马上便对这柄武器起了兴趣,整天爱不释手的把玩着。
  要是大明有这种火器,民间那些起义早就镇压的干干净净。
  可是同样作为三杰之一的“萨獒”却意识到现代的火器太厉害,靠武艺身手很难跟官差,不对,跟警察们硬碰硬。
  这时搁下毛病后,将两张图纸递给旁边的阿三哥命令道:“给你两天时间,帮我把这两对兵器给做出来!”
  图上的兵器杀气凌然,就设计就能看出是杀人的凶器!
  这里一对是他的,一对是聂虎的。
  萨獒嘴里则说着一口流利的咖喱话。
  “是是。”
  阿三哥头目站在旁边用手接过图纸,马上乖乖的转身去办事。
  可是他刚刚走出两步,“萨獒”又马上开口把他叫住,同时伸手拿出另外一张图纸。
  这张图纸上是肖像。


第1077章 算账
  “把他给我找出来!”
  图纸上是贺英的肖像,笔墨间画出八九分的相似。
  由此看得出“萨獒”其实精通文墨,而且对于贺英的印象很深。
  也对,从小一起长大的兄弟,他对二哥的印象怎么可能不深?绝对是四兄弟里最深的一个!
  “是是是。”
  阿三头目继续点头,转身接过画像,连忙带着一群小弟快步离开。
  他们拿着这份肖像还是挺容易认人的,再发动手下的小阿三们去收收风,确实有一定找到人的几率。
  萨獒则在马仔们离开以后,冷笑一声,面色不羁的拿起餐桌上一个鸡腿。
  “吧唧,吧唧。”
  他大口撕下一块鸡肉,旋即望着身旁的聂虎讲道:“老四,我们一定要把时空金球找出来,重新回到明朝为圣上效命。”
  “对!”
  “可是时空金球由贺英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0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