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
鉴宝秘术-第1306部分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如果本书没有阅读完,想下次继续接着阅读,可使用上方 "收藏到我的浏览器" 功能 和 "加入书签" 功能!
⒐猓鼓艹枘兀舛鞑换嵋彩悄茄陌桑俊�
“如果只是那样倒还好,就怕一些无良商人利用能发光的辐射物来坑人啊,那是会害死人的。”
听到这些话,那年轻人脸上明显有些着急,大声说道:“你们这些城里人太欺负人了,不买就罢了,还污蔑别人的东西。”
“就是,不买就站旁边去,别占着茅坑不拉屎。”
有质疑那半颗珠子的,自然也就有喜欢那半颗珠子的。
质疑的人嘴里唠叨着离开了,而喜欢的人则挤了进去。
当然这也给了张天元很好的机会,他之前只能挤在外围,这会儿终于可以到第一层了。
“老板,你这半颗珠子准备卖多少钱?”
站在张天元身旁的一人问道。
这人看穿着打扮,估计也是个喜欢收藏的人,不过衣服的布料并不是很好。
估计属于那种喜欢收藏,但本钱又不太多的人。
“三万!”
摊主直接伸出三根手指说道。
“三万?就这半颗破珠子你也敢要三万?三千块,你卖不卖?”
那人又说道。
摊主摇了摇头道:“我这东西的确是从蟒蛇肚子里取出来的,虽然我不知道它是什么,但肯定不普通,所以三万块一分钱也不会让的,你不想要的话就到一边站着,别挡着其他人。”
三万对张天元来说听起来不多,可是对于绝大多数人来说,那却是一笔不小的数目了。
“行了行了,五千块怎么样?”
那人觉得价格高,不过还是想要拿下这半颗珠子,估计是觉得不错吧。
摊主摇了摇头,干脆不说话了。
那人有些烦躁地说道:“最多六千块,你可要明白,你这东西虽然看着好玩,但只有一半而已,如果是完整的,我给你三万眉头都不眨一下,行了,能卖就卖吧,过了我这个村,可就没人要了。”
“如果是完整的,我会要价三十万,而不是三万。”
摊主虽然不是个中行家,但也不蠢,从他的话中就听得出来,这东西最起码的大概价钱他还是明白的。
“我说你这人怎么一点不懂道理呢?我是为了你好,要是待会儿卖不出去了,你后悔都来不及了。”
那人咬了咬牙道:“行了,我出一万吧,一万总可以了吧,你说你这个人别死心眼啊。”
“这位先生,如果您真喜欢这半颗珠子,那就出三万块吧,少一分钱我都不会卖的。”
摊主的确是个死心眼,因为他出门的时候,家里老父亲叮嘱过了,蛇肚子里取出来的宝贝,一定不会普通,这半颗珠子少于三万绝对不能卖。
他是个听话的孩子,父亲怎么说,他自然就怎么做了。
那人气得想要打人,可是这会儿周围那么多人,他真要打人,怕是有人会不乐意的。
“老板,三万块,你这东西我要了,不过我想先凑近看看,如果确认没有问题的话就成交,如何?”
因为旁边那人在砍价,所以张天元一直都没吭声。
古玩行里有这么个规矩,别人看东西的时候,不要插手。
不过对方这会儿已经停下砍价了,也没有去看那半颗珠子,他自然不用在意了。
“小子你找打啊!没看到我正在谈生意吗?懂不懂先来后到啊,看你穿得人模狗样的,怎么不敢人事儿啊?”
那人将火儿全撒到了张天元的身上,态度十分恶劣。
“嘭!”
张天元直接一脚就踹了上去:“嘴巴放干净点,信不信我今天废了你?”
那人没想到张天元长相文质彬彬的,可是脾气却这么火爆,而且脚上那力气也十分恐怖,吓得半天都不敢说话了。
张天元冷冷看了那人一眼,没有继续浪费时间,而是看向了摊主说道:“我可以看吧?”
古玩行有古玩行的规矩不假,可你既然满足不了别人的价钱,那就别怪别人出价了。
(未完待续。)
第二五三零章 随侯珠()
好东西有德者据之。
不能你先来,又出不起钱,还要占着不肯让别人去看吧,那也太没道理了。
张天元戴上手套,然后将半颗珠子拿在手里,这才稍稍松了口气。
古玩行的规矩其实很明白,别人在看一件宝贝的时候,另外的人不能打扰。
虽然这并非明文规定,可是谁要是违背了这个规矩,在这一行可是绝对要被鄙视的,甚至有可能会被孤立。
所以他先把这珠子拿到手里,就不怕别人来跟他抢了。
他家附近还是有几个厉害的收藏爱好者的,能出得起三万块的人可不少。
“咦?”
当他手指碰触那半颗珠子的一瞬间,不由惊讶地发出了声音,那种感觉实在太奇特了。
秋日的早晨,应该说是比较凉爽的,甚至有些寒意,可是这半颗珠子居然是温的。
他站在这里也有十多分钟了,并没有人碰过这珠子,也就是说,这种温度应该并非体温。
珠子表面极为光滑,就算是天然珍珠,应该也不太可能达到这种程度,摸起来居然没有任何涩感。
那个切面他也看了,不知道是什么东西切出来的,简直如同镜面一般。
最妙的是,半颗珠子一直散发出那种很亮眼的光芒,然而却不会刺眼,入眼却十分柔和。
甚至让人的眼睛还感觉到特别舒服。
珠子上没有任何的文字或者图案,不过这也正常,这么好的珠子,如果上面有图案或者文字的话,那真就有点糟蹋了。
“先生,这东西是当是跟珠子一起被发现的,您也看看吧。”
摊主突然间拿出来一片生锈的黄铜,张天元接过来一看,这黄铜上面锈迹斑斑,显然是已经经历了很多个年代了,不过仔细观察,上面居然还能隐隐约约看到两个字。
张天元这观察力已经很强了,但这文字实在破损厉害,根本没办法看清楚。
于是他很干脆地用了鉴字诀。
这才发现,两个字分别是“随”和“秦”,虽然字体不一样,不过这难不倒张天元,他可是个古文字专家啊。
随?
秦?
天啊,这东西不会是传说中的随侯珠吧?
张天元心中激动不已,随侯珠虽然对很多人来说非常陌生,但对他来说,却并不陌生。
毕竟作为一个喜欢收藏的人,很多稀奇古怪的书都是喜欢看一看的,随侯珠的记载虽然少,但也并不是没有。
随侯珠是中国春秋战国时期随国的珍宝,也称为“随珠”,与“和氏璧”并称为“春秋二宝”、“随珠和璧”或“随和”。
在我国灿烂辉煌的古代历史上,有两件齐名天下、为历代帝王所必争的宝物,那就是和氏之壁与隋侯之珠。
韩非子中关于这两件宝物有详尽的记载:“和氏之壁,不饰以五采隋侯之珠,不饰以银黄,其质其美,物不足以饰。”
吕氏春秋贯生篇则用“隋珠弹雀”来比喻大材小用的道理:“今有人以隋侯之珠弹千仞之雀,是何也?”
每一种美好的事物,都伴随着一个动人的故事,和氏之壁与隋侯之珠也不例外。
关于和氏之壁的典故,人们或许已耳熟能详,而有关隋侯之珠的美丽传说,则知之甚少。
传说那是战国时候的一个秋天,西周的隋侯例行出巡封地。
他一路游山玩水,这天行至渣水地方,隋侯突然发现山坡上有一条巨蛇,被人拦腰斩了一刀。
由于伤势严重,巨蛇已经奄奄一息了,但它两只明亮的眼睛依然神采奕奕。
隋侯见此蛇巨大非凡且充满灵性,遂动了恻隐之心,立即命令随从为其敷药治伤。
不一会儿,巨蛇恢复了体力,它晃动着巨大而灵活的身体,绕隋侯的马车转了三圈,径直向苍茫的山林逶迤游去。
一晃几个月过去了,隋侯出巡归来,路遇一黄毛少儿。
他拦住隋侯的马车,从囊中取出一枚硕大晶亮的珠子,要敬献给隋侯。
隋侯探问缘由,少儿却不肯说。
隋侯以为无功不可受禄,坚持不肯收下这份厚礼。
第二年秋天,隋侯再次巡行至渣水地界,中午在一山间驿站小憩。
睡梦中,隐约走来一个黄毛少儿,跪倒在他面前,称自己便是去年获救的那条巨蛇的化身。
他乃龙王之子,为感谢隋侯的救命之恩,特意前来献珠。
隋侯猛然惊醒,果然发现床头多了一枚珠子,这枚硕大的珠子似乎刚刚出水,显得特别洁白圆润,光彩夺目,近观如晶莹之烛,远望如海上明月,一看便知是枚宝珠。
这就是被称作“灵蛇之珠”的随侯珠。
隋侯叹曰:一条蛇尚且知道遇恩图报,有些人受惠却不懂报答的道理。
据说隋侯得到宝珠的消息传出后,立即引起了各国诸侯的垂涎,经过一番不为人知的较量,隋珠不久落入楚武王之手。
后来,秦国灭掉楚国,隋珠又被秦始皇占有,并被视为秦国的国宝。
秦灭亡后,天下大乱,隋珠从此不知所终。
日升月落,大江东去。一度光彩照人的隋侯之珠已湮没在滚滚的历史烟尘中,不可复寻。
只有这个充满人文关怀的美丽传说,依然隐约闪现在茫茫史河中,带给后人温暖与警示。
搜神记的描述:“径盈寸,纯白而夜光,可以烛室”
淮南子:“随侯之珠,卞和之璧,得之者富,失之者贫”
庄子让王:“今且有人于此,以随侯之珠,弹千仞之雀,世必笑之,何也?则其所用者重,而所要者轻也。”
张衡西京赋:“流悬黎之夜光,缀随珠以为烛”
李白:“彼美汉东国,川藏明月辉。宁知丧乱后,更有一珠归。”
宋代陈洙厥水:“厥涢双水绕城隅,高谊曾闻季大夫。九十九冈风俗厚,人人况已握灵珠。”
旧辞海“随和”条目注释:“随侯之珠,卞和之璧,皆至宝也,故随和并称。”
汉代以后的淮南子、搜神记将随侯珠的故事记得更详细。
“珠盈径寸,纯白,而夜有光明,如月之照,可以烛室,故谓之随侯珠,亦曰灵蛇珠,又曰明月珠。丘南有随季良梁大夫池。”
蛇采用什么形式送明珠?民间一说是随侯乘船时,突遇风浪,一大蛇于水中衔大珠献上另一说是深夜梦见一大蛇衔来明珠报恩,随侯醒来果见一明珠将室内照得如同白昼。
未完待续。
第二五三一章 买了()
关于随侯珠有很多种说法。
其一:珍珠说。
史记龟策列传有“明月之珠,出于江海,藏于蚌中”的记载,认为随珠即珍珠。
这种说法疑问有二,一是淡水珍珠,不可能如此巨大二是珍珠的成份是碳酸钙,容易分解很难流传于百年以上。
其二:料珠说。
随州的曾侯乙墓出土了百余颗料珠,最大者直径2。3厘米,有人认为是随珠。
实际上它是天然产出的火山玻璃。
“琉璃”,也还不是古代文献中所见的对于玻璃的最早的定名,在其前,玻璃有着更为古老的称呼,是“随侯珠”、“五色玉”。
东汉王充论衡“率性”篇中有道:“兼鱼蚌之珠,与禹贡,皆真玉珠也,然而随侯以药作珠,精耀如真道士之教至,知巧之意加也。”
明确提到,战国时的随国就已经善于烧制玻璃珠。
近年在曾侯乙墓中出土了战国时代的玻璃珠实物,有专家认为就是文献中所提的著名的“随侯珠”。
曾侯乙墓共出土173颗玻璃珠,在表面布满圆圈纹,一般称作“蜻蜓眼”式玻璃珠。
然而这种说法也不靠谱,很明显历史中所谓随侯珠比玻璃珠更为珍贵,不然也犯不着那么多人去争抢了。
其三:金刚石说。
认为随珠是金刚石的主要依据是金刚石的晶体,多呈珠球状、无色透明、强烈的光泽等,但这些证据都不够充分。
不过,金刚石在日光下爆晒,在暗室里可以看见不同颜色的磷光。
至于一寸有余,金刚石是有那么大的。
有专家就认为在大洪山北麓与桐柏山南麓之间,有宝石级金刚石存在,随侯珠系宝石级金刚石。
这位专家曾在全国宝石矿物学术大会上宣读了他的研究报告,受到地矿、宝石界一些专家的充分肯定。
其四:萤石说。
这是目前世人普遍接受的说法。
首先,随州的北部有萤石产出。
其次,萤石确为发光矿物。
然而萤石本身并不算贵重,这个说法虽然广泛被接受,不过张天元却是存了不同意见的。
随侯珠的流失同随国的衰亡是相联系的。
早在公元前706年楚武王开始伐随。
随国经过几次顽强抵抗最终败于楚国。
随侯珠是什么时候落入楚王之手,尚未见史料记载。
直到公元前350年左右,楚宣王得知秦派使者观看楚国的宝器,便召令尹子西问道:“秦欲观楚之宝器,吾和氏之璧、随侯之珠,可以示诸?”由此可见随侯珠确实流落楚国。
楚被秦灭后,秦始皇拥有了随侯珠及和氏璧。
我们从李斯的谏逐客书中完全可证实这一点。
他上书劝谏说:“今陛下致昆山之玉,有随、和之宝,垂明月之珠此数宝者,秦不生一焉,而陛下说之,何也?”
意思是说,现在您陛下得到了昆仑山的美玉,拥有随侯珠、和氏璧,身上垂挂着明月之珠而这些珍宝都不是秦国出产的,陛下却十分喜欢,这是何故呢?
秦始皇听从了李斯的意见,停止逐客令。
秦始皇命李斯书写“受命于天,既寿永昌”,玉工孙寿刻在和氏璧上,成为皇帝的“玉玺”。
刘邦灭秦后,和氏璧成了汉诸帝王的“汉传国玺”。
此后历时1600年,经历100多位帝王之手。
可随侯珠从秦始皇以后便无下文。
有人考证,随侯珠随秦始皇殉葬,在墓室“以代膏烛”。
当然,这种说法也只是推测而已,事实上就是,随侯珠几乎消失在了历史长河之中,比和氏璧更为神秘。
张天元可以确认,自己手中的这颗珠子并不是萤石、珍珠、火山玻璃、金刚石的任何一种。
它拥有比夜明珠更奇特的发光效果,本身居然能够吸收温度,然后保持恒温。
摸起来有点像玉石,但又不是。
这种感觉很是奇特,他打算买下来之后回去好好研究研究。
如果是随侯珠自然更好,如果不是,那也并不妨事,反正这东西也不过才三万而已,对他来说,这点钱真得是小意思了。
更何况他已经通过鉴字诀确认了这半颗珠子的确是春秋战果时期的东西,所以即便他不是随侯珠,那也绝对是一件非常罕见的珠宝。
“我说小子,你看够了没有?那珠子又不是你自己的,要是没钱就滚蛋!”
“就是就是,这点儿年纪,刚大学毕业吧,没有这方面的知识就别学别人充大尾巴狼,没有意义的。”
“赶紧走吧年轻人,让老夫来把玩把玩,这珠子或许有点意思。”
对于周围人的议论,张天元压根就没当回事儿,他现在所有的心思都在这半颗珠子上呢。
“老板,我没带现钱,不过我家就在这附近,过去取怎么样?”
张天元是出来跑步的,自然不可能带现金了。
“手机付款也是行的。”
摊主说道。
“那行,你把卡号给我,我给你转账。”
张天元也是一时间忘记了,手机在现代可是个多功能的大杀器啊,这种东西使用起来实在是太方便了。
跑步的时候带手机就很正常了,不然挺无聊的,带着手机纯粹是为了跑步的时候听歌的。
“行了,三万块转过去了。”
“嗯,收到了。”
摊主看了看自己的手机短信提示,脸上一喜,也不再继续摆摊了,将那麻袋一卷,直接塞进了箱子里头,往旁边电动车上一放,就要离开。
果不其然,正如张天元所预料的,这个人虽然带了那么多东西,可是实际上想要卖的却只有一样,就是那半颗疑似随侯珠的东西。
“哎,老板你别走啊,我听说你要出售半颗发光的珠子,特意赶来看的,这怎么就要离开了。”
摊主刚骑上电动车,就有一老者来到了现场。
不是李明光还是谁啊。
“卖出去了。”
摊主没多说话,赶紧骑着电动车就离开了,此时天色已经完全亮了,要是引来了警察,对他来说可是个很大的麻烦。
“老师,您对这珠子也有兴趣?”
张天元笑眯眯地看着李明光问道。
“我早该想到这东西逃不过你的法眼的,这摊主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