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摸骨师-第7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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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不算是个军事迷,只不过会对我们祖国的盛大阅兵式感兴趣,而主要的兴趣点,还集中在那些英气漂亮的女兵身上。这很庸俗,我也明白。除了上大学期间跟室友们玩过一段时间的射击游戏,知道有AK47,有沙漠之鹰,有M16等枪械,所知甚少,更加没去研究过每一把枪到底使用什么制式的子弹。
  杨洪军跟我解释说,这种六点五毫米的步枪弹,是一战二战时期在亚太战场被广泛使用的子弹,生产地是在日本,是一种两段式,弹头尖锐的子弹。杀伤力是很大的,能够轻易在目标身上钻出一个和弹头直径相当的孔,并且在钻进目标之后,还有撕裂的效果。
  这就解释了为什么当时第一枪响起后,子弹距离那么远,射破了玻璃,还射穿了袭击者的锁骨后,都还能够嵌入马天才的大腿里。
  杨洪军告诉我,现如今的枪械装备里,早已经没有使用这种子弹的枪了,那些还看到的同样制式的子弹,大多都被回收掏空了火药,制作成那种子弹工艺品了。而这种子弹可以装备的枪械,也都是二战期间被广泛使用,但是早已退役的那种老步枪,能够符合这个子弹直径的枪基本上都能够用,现代枪械里已经没有了。
  杨洪军接着告诉我,由于没能够找到弹壳,只能从子弹底部火药燃烧的灼烧痕迹来判断,撞针的撞击点和火药燃烧强弱两颗子弹差别不大,所以根据以往的比对资料分析,我们基本上能确定枪手所使用的枪械,是三八式步枪。
  虽然对枪械没多少了解,但对于这三八式步枪,我可真是如雷贯耳。曾在不少爱国主义的老电影里看到,当年的侵华日军,使用的基本上都是这种步枪,装弹量五发,开一枪就要拉一下杆子,把下一颗子弹押到枪膛里。在如今半自动及自动化枪械装备各国武装的时候,这样的纯手动枪,基本上很少见到了,只是时不时会在美国电影里,看到那些进山打猎的猎人,会背着一杆这样类似的枪。
  杨洪军说,没想到这年头居然还有人使用这样的枪。而当年日本人投降之后,这部分留在中国的三八式步枪,很多都装备了当时的解放军,也许当战争结束后,许多人没有继续留在军队里,偷偷带着一杆枪回了故乡,然后一代代把枪当传家宝传了下去也说不定。
  现目前我们掌握的消息,枪手初到本地的时候是没有枪的,枪械这种东西也不可能通过邮寄的形式交到他的手上,而联络人曾经在电话里跟一个本地接头的人联系过,那个人听上去声音拖沓,上了岁数。如此说来,这把三八式步枪,很有可能就是这个本地接头的人提供给枪手的。
  枪械流通在我国是重罪,所以我不怎么相信那个提供步枪的人还有其他同伙,毕竟这种事知道的人越少越好,所以他很可能是自己亲自把枪和子弹交给那个联络人,再由联络人转交给枪手。如此一来枪手不知道是谁提供的枪,就算是抓到了那个联络人,他因为没有亲自杀人,也没有足够的证据证明他和枪手是互相认识的,也就是说,除非枪手一直失手直到被抓获,否则的话,这三个人都是相对安全的。
  我对这个组织的层级关系感到震惊,几乎单线联系造成了信息的不流畅,也最大程度保证了组织的存活率,我和杨洪军在调查的时候无数次都因为线索中断而不得不停止下来,不得不说,这也是这个组织存活到如今还在活跃的一个主要原因。
  杨洪军说,能够接触到这种老步枪,无非有三种可能,第一是此人本身有过战争经历或者家族有过,而在战后把这把枪留了下来。第二就是黑市收购,可我们干警察的,跟黑市里那些小瘪三们都是一个耳光一口糖,他们买卖些什么东西我们大致是有数的,而且也知道卖枪只有死路一条,以我对本地黑市的了解,应该没人有这么大的胆子。还有一种可能,就是此人是一个喜好收藏的人,这样的人路子多,从藏友手里弄来一把没子弹的老步枪,只要出得起钱,也不是没可能的。
  杨洪军顿了顿告诉我,就连咱们之前扎堆的那个酒吧,你还记得吧,那个扎小辫的老板,他就收藏了很多古怪的东西,甚至还有太平洋战争时期的日军刺刀呢。早晚我得找个借口,把他那堆乱七八糟的玩意统统缴了充公!


第139章 诱饵
  杨洪军说:“那个最有可能是狙击点的单元楼,本身是一栋住宅楼。早前刚刚开盘的时候就已经被抢光了,但是现在还没有交房,如果枪手和联络人藏身其中的话,肯定也是偷偷溜进去的。”我问杨洪军现在该怎么办,是不是马上要派人把那栋楼地毯式地搜索一次?杨洪军却摇摇头说现在还不是时候,毕竟枪手在不在那里咱们只是在猜测而已,如果不在,那就是浪费警力,如果在,咱们没有具体的楼层,这么贸然进去,也容易打草惊蛇。
  他想了想,接着说道:“看来没有办法,我还是得亲自去一趟。”我一愣,问他去做什么。杨洪军说:“既然对方此行的真正暗杀目标是我,那我就要去引他们出来。假如枪手在那栋楼里面,看到我的出现他肯定会开枪射杀,而我会提前安排我们的神枪手在那栋楼对面埋伏,枪手一旦出现在窗口,我们的神枪手会先开枪的。如果没在,那也正好,我们就可以进入那个门面内,寻找一些相关线索了。”
  我摇摇头说,这样恐怕不好吧,哪有人自己送上门去挨枪子的?既然你都说了,那地方地势开阔没有遮挡,对方又是个训练有素的人,这一枪还不直接爆了你的头?你人都死了就算抓到枪手还有个鸡毛用啊?都没人主持大局继续追查下去了。
  杨洪军皱着眉,很显然这个可能性他也是想到的,并且是优先想到的,他当然知道这么做非常危险。不过他对于我说,好在现在已经入秋,大家衣服都穿得比较厚实,我会在身上加上一件防弹衣的。我说那你的头怎么办,你脑袋这么大,很容易就被瞄准的。杨洪军苦笑着说:“好吧,那就只有祈祷那个枪手不会打我的头吧。”
  他说得轻描淡写的,但却没有要戴头盔的意思。我想有可能是因为杨洪军觉得戴了头盔的话,一来对方不容易分辨出他是杨洪军,也就不会贸然开枪,二来戴着头盔出现,对方也会引起警觉,会猜测杨洪军为什么要戴头盔,难道是发现了我的存在吗?
  于是我继续反驳道,你不能这样,如果真的对方开枪,你根本没有躲得掉的机会。杨洪军却说,那可不一定,一般躲不掉的,都是因为不知道有狙击手的存在,然而我知道,这是其一。第二我会不断来回移动,加上风向等原因的影响,他的命中度会更低一些。第三,那栋楼距离楼道口有差不多五六十米远,狙击手是在楼上,和我的角度是一个俯视的角度,所以距离会更远,我早有准备,若是听到类似于枪声的响动,我会立刻倒地侧滚,子弹飞过来需要一点时间,这零点几秒种也许就能躲开,至少不会命中头部。第四点也是最重要的一点,如果没有这一点的话,我估计不敢这么做。
  我问他第四点是什么,他告诉我,三八式步枪是很老的枪械,六点五毫米的子弹也停产了多年,这种枪是五发子弹的容弹量,枪手拿到枪之后不可能直接就上,肯定是开枪试过准度的,加上之前的两枪,也就是说他最多还剩下两发子弹。这个距离的射程,又不排除枪械老化、子弹受潮等原因,那么他只要不是一发子弹正中我的面门,那么我就不会有生命危险。
  我宁可相信杨洪军的这番话是自己在安慰自己,就算他艺高人胆大,也不至于胆大到这种程度。他这是在赌,赌注则是自己的生命。原本我还想再坚持一下,劝劝他想别的法子,例如我们之前用过几次的那个招数,放出去假消息迷惑敌人等,但是还没开口,杨洪军就说道:“凯子,我知道你担心,但是你也不要再劝我了,这件事我必须这么做,时间不多了,我等不起。”
  说完这句话,杨洪军两眼望着我,眼神里满是话语,却不知道从何说起的感觉。我知道他想说什么,虽然这一个礼拜以来,我们三人谁也没开口提起,但一星期后我和马天才要各自离开重新生活的事,在这毫无进展的一个星期里,几乎已经成了板上钉钉的事实。不提不代表不存在,加上今天父亲那一番语重心长的话,更是让我坚定了离开的想法。还剩下两天,我在履行我的承诺,起码在这两天时间里,我不会让杨洪军孤军奋战。
  想起来,有点傻,我除了那点摸骨术之外,几乎帮不上杨洪军什么忙。而眼下的事实现状,已经远远不是我摸骨术能够起作用的时候了。可我还是决定至少在这两天里,尽全力去协助他。杨洪军这人虽然有时候让我觉得太无情,甚至有些自私,为了破案,可以牺牲很多正常人不愿意去牺牲的东西,可以说他是个为了达到某种目的可以用尽一切手段的人,但即便如此,他的动机也是为了我们的社会更加安宁太平。
  既然他让我不再劝,我也就不再劝了。只是问他,你这样做,我有没有什么能够帮你的地方?杨洪军想了想说,那你稍微晚点的时候,替我去一趟医院吧,看望一下老马,陪他说说话。他估计两天后是没办法离开了,还得多陪我几天呢。
  我说好,那你有什么话需要我带给老马的吗?他说你就把咱们今天掌握的新消息告诉他,然后让他在方便的情况下,用自己的资源查一查我们本地这种人都有哪些,和黑市有交集,或者善于收藏,或者家里曾经有过战争年代史的,而且有可能还比较熟悉我们警队尤其是我的,看看能不能打听到什么人来。杨洪军说,待会儿我会派车送你过去的,既然你当时开了窗户对方都没爆你的头,现在对方也肯定不在这附近藏着,杀你或杀马天才此刻看来都是没有意义的,所以不会有危险的。
  我答应了,只是离开公安局,虽然有人贴身保护,但还是觉得不太放心。于是在转过身的时候,我偷偷以去医院看望马天才为由起了个小六壬,好在两卦的结果都是吉卦,我才算是松了口气。
  到了下午五点多,已经是黄昏的时间。这个时段是我们市里最堵车的时候,也是人来人往最多的时候。马天才接受治疗的医院是我们市内一家部队直属的医院,连门口站岗的都是武警,这也最大程度确保了他的安全。杨洪军安排好司机后,我就跟着去了医院,路上我给杨安可打了电话,约她到医院见面,她对于这期间发生的事情毫不知情,由于我两天后就要离开,所以此刻我觉得还是告诉她比较好,只不过我说得轻描淡写的,除了马天才大腿上中的一枪无法否认此番的凶险之外,其余的,我都尽可能轻松地跟她说。
  杨安可和马天才交集不多,但也算是比较熟。知道马天才跟我一样都是杨洪军的得力助手,所以也非常仗义地去了医院。杨安可本身是护士出身,如果有她在边上帮忙照料,我也比较放心。
  到了医院刚进病房,就看到马天才四仰八叉地躺在病床上,受伤的那条腿被悬空吊了起来,包上了纱布,让那条本来就够粗的腿此刻看上去更显浮肿了几分。而他好像是拒绝跟外界沟通一样,用医院里那充满了消毒水气味的枕巾,整个盖住了自己的脸。他躺在那儿一动不动,脸上还蒙了块白布,那感觉看上去相当庄严,相当肃穆。
  杨安可还在路上,于是我凑上前去轻轻踢了一下病床的脚,只听马天才在床上有气无力地“嗯?”了一声,四肢却仍旧没动。于是我再一次轻轻踢了一下,这次的力道稍微比先前重了一点,随着病床的微微晃动,马天才那半悬在空中的伤腿也跟着摇摆了几下,只听见他仍旧不耐烦地说道:“哎呀,别闹了,要干嘛就干嘛,腿都给你了你爱怎么着怎么着吧。”
  我暗暗觉得有点好笑,看来马天才是把我当成医生或者护士了。不难想象早前在给他取出子弹的时候,这家伙算是吃了不小的苦头,所以才一脸生无可恋,任人宰割的样子。
  于是我用手捂住嘴,然后故意压低了嗓门,以一种近乎于变态狂的音调说道:“嗯,这腿怕是保不住了,要截肢。”
  “截肢!!?”马天才吓得一下子撩开了脸上的枕巾,惊恐无比地撑起来半个身子,然后错愕地望着在一边似笑非笑的我。一看是我,马天才就知道自己是被耍了,松了一口气才重新倒下,不过这次没盖上枕巾,而是对我说道:“哟,凯爷啊,什么风把您给刮来了?你是来看望伤员呢,还是来慰问病患啊,我可没你们好命,你还有两天就可以远走高飞了,我只怕是还得担惊受怕一个星期才能出院呢。”
  听马天才的语气,酸溜溜的,就好像是他中枪而我没中枪,心里不平衡一般。


第140章 知己
  于是我笑呵呵地对马天才说,老马啊,瞧你这话说得,咱们是亲密的战友,我们没事,你应该高兴才对啊。我也学着马天才那种逢迎拍马的语气,嬉皮笑脸着。然后我接着说道,我这不是专程来看你来了吗?
  马天才朝着我身后张望了一番,发现只有一个贴身保护的警察之外没有别人,于是问道:“杨洪军呢?他怎么没来,我这一枪可是替他挨的。”我告诉马天才,杨洪军要接着追查案子,走不开,我帮不上忙,就来看你了。
  马天才也是个乐天派,心比我们谁都大。尽管他对各自遭遇不同忿忿不平,但看到我来探望,很快也就释怀了,他跟我说,刚才我说要截肢的时候,他真以为是医生过来了,吓得崩了个屁出来,还说如果你闻到味儿了可真是对不住了,我这人胆小,没办法。
  我也乐了,于是问他是不是这期间医生给了你不小的苦头吃,你都吓成这样了。马天才说可不是吗?现在只要一听到医生或者护士到病房里来,立马血压就高了,他还说:“凯爷啊,咱也没几天面好见了,你就别老吓唬我了。”
  马天才的话一下子把话题又重新拉回到我两天后要离开的事上,这让我有些尴尬,毕竟说到底,我们算是做了逃兵,事情没有善终的时候,我就不得不离去。可我也没有什么话好解释,归根结底,还是我们自己实力不够,而敌人太强,我们拗不过。
  于是我岔开话题,没有回答他,而是告诉马天才,昨晚对那个袭击者突审了一番,在击垮对方的心理防线后,交代了不少事,而今天白天的时候也有民警去了之前这家伙藏身的地方探查过,熟悉了一下地形。根据罪犯的交代,至少在外面还有三个他的同伙,其中两个是这个组织的人,另外一个是我们本地的,有一定关系脉络,能够搞到很多我们搞不到的东西的人。
  于是我把那个提供枪支的人目前我们所掌握到的讯息告诉了马天才,然后对他说,杨洪军想请你帮忙,看看能不能尽快透过你的路子,查一查这样的人都有些谁,缩小范围后,我们或许可以排查出来。
  马天才说这个他倒能帮上忙,他自己在本地已经摸爬滚打了这么多年,黑的白的都有熟人,黑市更是再熟悉不过,那些秘密交易的人手里有些什么货色,基本上都不是秘密,稍微一打听就能够知道。
  说完马天才就拿起电话开始打,就如同以往他的常态一样,只不过区别在于如今的他躺在床上,穿着病号服罢了。
  马天才打起电话来,可谓是一个接着一个。他的套路一般都是先根据情况找一个最有可能知道内幕的人询问,如果那个人不知道,他就会请对方提供一个新的联系人来打听。马天才说话虽然狗腿,但很多第一次和他打交道的人也都并不会反感他这种唯唯诺诺万分客气的说话方式,他就好像一个老好人一样,跟谁都能迅速混熟。
  前后打了七八个电话,每次都能够收获一些新的消息,而我则在一边默默地坐着,一言不发,等着他打电话。等到马天才的电话打完,时间已经过去了一个小时左右。这个医院的位置位于市中心,距离杨安可的家其实并不远,算上堵车的时间,估计三十多分钟也就应该到了,但是她却迟迟没来。
  都说女人爱迟到,但那得分场合,今天是探望马天才,又不是出去约会,杨安可肯定也没有为了看马天才而刻意梳妆打扮一番,虽然她迟了很长时间,但我还是没打电话或者发信息去催促,一来这样不礼貌,二来我过两天就要走了,也不想留在她手机里的最后一个消息,竟然是在催促她快点来。
  马天才挂上电话,然后对我说道:“凯爷,基本上打听到了,目前黑市上的确有枪支,但都是那种自制的土火药枪,或者打钢珠弹的那种气压枪,你说的那种三八大盖,还真是没打听到谁有出过货。”
  马天才顿了顿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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