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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云深处有为家-第288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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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年的两只小狗狗已经长大,威风凛凛的站在那里。
吴有为怒指两只藏獒:“这怎么回事?”
为什么他家威风凛凛的藏獒背上,竟然挂着两只小筐子?
这还是藏獒吗?
真不是宠物犬?
“爹,书院放了暑假,孩儿替孙奶奶送东西进城,还有五十个铜板的工钱呢!”小明德拍了拍自己腰间的小荷包:“儿子请爹吃午饭,咋样?”
“这都什么乱七八糟的啊?”吴有为一个头两个大。
宪宗皇帝兴致勃勃的问:“哦?你还能赚钱?”
这孩子看起来有十岁了,不大不小的样子,但是挺有自信,一个人就敢带两只狗进城?
而且藏獒这种犬类一看就很不好招惹。
进城也不怕伤到人吗?
“能的,可以在来的时候,捎上一些东西,或者代购。”小明德眯起眼睛笑道:“还能赚一点钱,贴补家用。”
“啊?”这回轮到宪宗皇帝惊呆了。
难道他儿子的左春坊大学士家里很穷吗?
不应该啊!
他没记错的话,好像吴大学士一直在跟他做生意。
奶瓷、白糖、玻璃,哪个都是暴利,还有各种厂子,水泥作坊。。。。。。。
“少爷?少爷!”斜刺里跑出来几个人,看到小明德后松了口气,其中一个见到了吴有为一愣:“老爷?”
“嗯。”看到有人陪着儿子来,他这才放心。
虽然京城治安不错,但是一个才十岁的孩子,领着两头藏獒,穿梭在期间,他也怕被人将自己这儿子拐跑。
毕竟小明德长的很可爱,再过两年就是小少年一枚了。
不过。。。。。。他还有事情没问清楚:“你零花钱没有了吗?”
“有啊!”小明德道:“但是能顺手赚钱的时候,就要赚一笔嘛,反正我也要来一趟城里。”
吴有为夸奖道:“不愧是我儿子,会过日子!”
孩子从小就会过日子,总比以后长大了是个败家子强。
宪宗皇帝看了看吴有为,又瞅了瞅小明德,最后,看向了皇太子。
小太子却在看着小明德,这么小就会赚钱了,而他贵为皇太子,却是第一天知道赚钱的艰辛。
其实他们俩年岁差不多,只不过小明德从小吴有为就让他喝牛奶,补钙,加上吴家人其实都长的挺高大,吴有为这具身体是随了原主的娘亲才有些正常,而吴家的人其实都挺骨骼宽大的,不然怎么从军?
小明德胆子大,看到他们,就直接问吴有为:“爹,他们是?”
“这。。。。。。。w吴有为_时语塞,不知道怎么介绍他们好了。
“我是你黄伯伯,这是你黄小哥哥。”宪宗皇帝倒是很和气,他觉得这孩子灵气十足,又是吴有为的儿子,哪怕不是亲生的,这么多年看下来,也胜似亲生了。
“对,这是你黄伯伯,这位是爹的学生,你黄小哥哥。”吴有为顺杆爬,这大庭广众之下,他也不可能暴露皇上跟太子的身份。
“哦,小侄见过黄伯伯,小弟见过黄小哥哥。”小明德的礼仪很不错。
他穿着淡青色的小短打扮,七分袖九分裤的那种,腰间垂着一个小荷包,身后跟着两只藏獒,脚下踩着编织精美的小草鞋。
一点都不像是一个官宦人家的少爷,倒像是随便一个京郊农家的小子。
要不是后头跟着几个差不多打扮的人喊他“少爷”,还以为他们是一家子呢。
不过就算是“少爷”,也会以为是某个地主老财家的少爷。
而不是堂堂左春坊大学士的儿子。
“乖。”宪宗皇帝随手扯下自己腰间的一个荷包就给他了:“伯伯给的见面礼。”
这里头装着的是一对福豆,不过是金丝翡翠打造成的,金丝翡翠这个东西现在可是贡品,外头少见,拿来给小孩子作为见面礼,很合适。
小明德看了看吴有为,吴有为点了点头,小明德才接下:“谢谢黄伯伯。”
第473章 角色扮演上瘾了?
“乖啊!”宪宗皇帝摸了摸小家伙儿的头。
这孩子长得不错,高高大大的像个小牛犊子。
小太子也给了他一个小荷包:“这是我这个当哥哥的见面礼。”
这个小明德就收下了,但是他从藏獒背着的小筐子里掏出来一个用嫩柳条枝儿编成的小篮子,不大不小,还挺精致:“这个是弟弟给哥哥的回礼,弟弟亲手编的。”
小篮子还带着个盖子。
小太子接了过来,打开盖子一看,里头竟然还有东西!
里头有一对草编蚂蚱、一对草编麻雀、一对草编蝴蝶。
还有一个小巧的鸟窝,装着这些东西。
这俩孩子就算是认识了。
随后,宪宗皇帝道:“走,伯伯请你们吃东西。”
小明德偷笑:“不用了,小侄请伯伯和哥哥吃吧,伯伯赚的血汗钱还是不要拿出来了。”
宪宗皇帝尴尬了一下:“你看到了?”
“看到了。”小明德道:“伯伯很厉害。”
宪宗皇帝很是舒坦,结果他就听小明德道:“爹,我也饿了,你能给儿子赚顿饭钱吗?”
“不能!”吴有为一口回绝:“你都能自己赚钱了,快,拿出来,给爹买个肉包子去!”
宪宗皇帝:“。。。。。。!!!”
小太子:“。。。。。。!!!”
万通:“。。。。。。!!!”
“好吧。”小明德乐呵呵的从小筐里掏出一块碎银子:“请大家去吃肉包子。”
一伙人呼啦啦的去了旁边的一个小吃摊子,别人的小明德没有管,但是他家亲戚他都给一人叫了一碗胡辣汤,配了一个肉包子。
他的钱正好够,吴有为十分畴瑟的带着人吃了这简单的午饭。
另一边,宪宗皇帝给小太子买了两个肉夹馍,自己买了三个,又买了一碗胡辣汤。
“好吃吗?”宪宗皇帝问小太子。
“好吃。。。。。。父。。。。。。父亲。”小太子一说眼泪就要掉了。
这是他父皇为他赚钱买来的,他吃着。。。。。。吃着的都是慈父之心。
“不哭。”宪宗皇帝擦了擦他的眼泪:“爹也是头一次知道,赚钱这么难。”
尽管他的经历十分复杂,但是不包括吃苦。
哪怕是代宗皇帝在位,他也没吃过什么身体上的苦,毕竟他是凤子龙孙,哪怕被废,他也是祁王。
亲王,大明的藩王在成祖之后,就有了不同的待遇,在一地不得允许,不能离城超过三百里。
可是那也是锦衣玉食的活着。
南宫那五年,他没跟父皇母后在一起,而是在宫里被孙太后养育。
内监宫女可能会怠慢宫妃,但是却不敢怠慢这些王爷们。
当年要不是代宗皇帝授意,宫中的宫人也不会怠慢祁王。
同时,要不是万贞儿在他身边护持,指不定中招多少次呢。
随后便是复辟,他再次成为太子。。。。。。。
从来没为钱奔波过,这次可倒好,终于知道钱的难赚了。
以前没感觉,这次却知道了。
他也吃了一口自己的肉夹馍,感觉很香,很香。
比以往任何时候吃的肉夹馍都香。
怀恩太监抹着眼泪儿道:“老爷,少爷,受苦了。”
少爷的手都磨破皮了,给老爷更衣的时候,老爷的肩膀都淤血了,老爷一生下来就是凤子龙孙,肩膀从来没扛过东西。
他扛得是大明的江山,天下万民的社稷。
何时扛过这些东西?
别说是大米了,就是金子,也不该抗啊!
“怀恩,你也坐。”宪宗皇帝指着旁边的座位:“来两碗胡辣汤,来两个肉夹馍,这个钱,你自己付。”
怀恩太监被逗笑了:“老爷,再给您叫点吃的吧?”
就这么一份胡辣汤,几个肉夹馍,太简单了,连个咸菜都没有。
“你自己叫吧,我们爷俩儿吃这个!”宪宗皇帝觉得现在就是给他吃龙肝凤脑都不如这肉夹馍香。
怀恩太监笑着去跟几个小吃摊子的老板说了会儿,然后就给他们这几个拼桌的送上了肉夹馍、胡辣汤,五香豆干和咸鱼。
再丰盛,其实也就是街道小吃,也丰盛不到哪里去。
宪宗皇帝允许几个人坐下来:“_起吃吧,忙活一上午了,都饿了。”
“谢姐夫!”万通第一个落座了。
“谢老爷!”吴有为第二个落座。
其余的人才落座,有的喊“老爷”,有的叫“东家”,反正自己给自己定位的职责不一样。
所以称呼也不同。
小吃店老板还以为这老爷多大的排场,出门一趟带这么多人,还都不一样,该不是来旅游的吧?
可是听口音,是京城的啊?
都坐了下来,吃了一顿简单的午膳。
“下午去哪儿?”宪宗皇帝问吴有为。
“可以去看看道路修缮情况。”吴有为道:“中午这会他们都休息了。”
因为修路很累,加上已经六七月份,正是热的时候,怕中午中暑,所以中午都让他们休息,路边有搭建的茅草棚子,给他们遮阳纳凉,可以睡一会儿,至于能不能睡得着,就不管了。
“好。”他们不能在这里歇响,正好,张升家离这里挺近,内城的外围,外城的起始点。
于是,一伙人便浩浩荡荡的去了张升家。
张升哪怕成为了阁老,也没往内城去住,而是依然住在这里,只是今日休沐,他在家,正在哄着孙子玩儿,他家大孙子周岁,不大不小,正是好玩的时候。
然后皇帝带着太子,以及锦衣卫指挥使就出现在了他面前。
张升目瞪口呆:“这。。。。。。这。。。。。。?”
“来这里看一看。”宪宗皇帝看到张升的大孙子,还一把抱了过来:“这是你大孙子?”
“是,臣。。。。。。。”张升想行礼拜见。
“免礼了,这次出来乃是白龙鱼服,不用客气。”宪宗皇帝抱着孩子坐在了原来张升坐着的摇摇椅上:“走累了,想在你这里歇个晌。”
“可以,可以!”张升道:“臣。。。。。。我去安排。”
他们家有客院,但是皇上跟太子去客院不太妥当,只能让媳妇带着儿媳妇等女眷去客院待着,这里都空出来,让宪宗皇帝以及他带来的人住进去。
很快就安排好了,并且让媳妇儿去烧茶,毕竟年岁大了,都是有孙儿的人了,可以不用太过避讳。
而怀恩太监带了八个人跟随,这八个人都是内监。
赶紧去给皇上太子铺床叠被,张升家有新的被褥,都贡献了出来,找了个凉爽的地方,铺了新被褥和竹席,竹枕。
伺候着对方父子俩午睡。
等他们安枕了,吴有为他们就在东西厢房里午睡了。
—直到下午了,他们才出门,去了工地。
工地有监工的长者,因为年岁大了,并不能做什么,但是是长辈,可以约束小辈,也算一份工钱,所以一些流民们都很服气。
并不难管束,而且他们是一个地方一伙人,这一段路,都是他们这一伙负责,有什么问题都是他们负责。
工部的官员也有在当场指导他们如何筑路。
下午的日头不太热的时候,他们出来继续干活,喊号子的,抬沙子的,以及抹水泥的瓦工都在干活。
偶尔有一些妇人赶着牛车,挨着修路的路线走,送绿豆汤和酸梅汤给众人消暑解渴。
宪宗皇帝想了想,拦下牛车:“可否给我一碗?”
“老爷口渴了吧?”民妇笑着道:“这里的东西都是给苦大力喝的,您还是去茶楼吧。”
“不去茶楼,就想喝一喝这里的东西。”宪宗皇帝道:“可否?”
“这。。。。。。俺们这东西没说要给外人喝。。。。。。。”赶牛车的四个民妇犯愁了。
宪宗皇帝想了想,挽起了袍角:“那我去当一下民工。”
啥?
所有人惊呆了!
尤其是吴有为。
宪宗皇帝这角色扮演上瘾了?
“老爷!”怀恩太监几乎是立刻就跪地上抱住了宪宗皇帝的大腿:“那可是沙子!”
沙子可比大米沉多了。
沙子又脏,水泥更脏。
这可怎么抗?刚抗大米的时候,就伤了肩膀,只不过是忍着,现在又要抗砂石,这能受得了吗?
“这位老爷,您也别置气,俺们都是穷苦人,这东西是给干活的人喝的,不是给你们这些不缺吃穿的老爷们解渴的,老爷恕罪了。”民妇生气了,赶着牛车继续往前走。
宪宗皇帝从来没被人这么抢白过,整个人有点傻了。
民妇们觉得宪宗皇帝脑袋进水了,不缺钱口渴可以去茶楼啊,跟他们这些乡下人争什么绿豆汤、酸梅汤喝?
宪宗皇帝:“。。。。。。!!!”
他只是想当一个体察民情的好皇帝,至于么?
俩小孩儿更是瞪大眼睛看着宪宗皇帝。
吴有为笑了,用手肘捅了捅万通。
万通往前走了几步,正好跟一个搬沙土的汉子迎面,不过,那汉子有点累了,突然感觉到一轻,回头就看到万通一手拎着沙土麻袋的一角。
汉子赶紧往前走两步,俩人将东西抬到了地方。
“谢了,这位大兄弟!”汉子擦了擦汗水。
万通看到又有一辆牛车过来,便道:“请帮忙叫一碗水来解解渴?”
“这没问题!”汉子笑着去牛车那里,果然端了两碗回来,都是绿豆汤,他们中午吃饭的时候才喝酸梅汤。
万通端了其中一碗,送到宪宗皇帝跟前:“姐夫。”
宪宗皇帝撇了撇嘴,端起碗,刚要喝,怀恩太监拦住了:“老爷?”
“没事。”宪宗皇帝道:“那么大的水桶,要是放毒,得多少啊?”
怀恩太监尴尬了一下,宪宗皇帝端起来喝了一口:“嗯?”
怀恩太监白了脸:“老爷?”
“味道还不错啊!”宪宗皇帝又喝了一口。
这绿豆汤,他以为会是豆腥味儿,结果这绿豆汤里不仅有绿豆的味道,更有冰糖的甜味儿。
冰糖这个东西,可是个昂贵的糖,只不过因为糖厂是皇室开的,这冰糖也是他令人送来煮绿豆汤的,看来没被人贪污。
万通端起另一碗,也喝了一口,然后他就递给了吴有为:“喝一口吧。”
吴有为接过来喝了一□,比家里的绿豆汤淡了些,但是如果干重活的时候,喝上一口,防止中暑,也能补充糖分。
众人看了一下午,各处的修路工作都进展的不错,等到了吃晚饭的时候,他们这一些人再次看到了伙食。
分伙食的也是几个民妇,宪宗皇帝又想去尝一尝味道了。
只是这次可真就没人给他弄饭食了。
幸好,李青认识其中一个押送饭车过来的捕头,那人曾经跟他一起办过一件案子,他是六扇门的人,李青是锦衣卫,合伙办案不多,所以印象深刻。
打了个招呼,才弄来了一人的伙食,多了那个捕头也不敢给。。。。。。。
第474章 混血。。。。。。
毕竟这些东西是朝廷给修路工人们吃的,而不是随便给别人吃的,所以只能给一份。
那是一个木质托盘,是吴有为设计的,有点像是后世食堂的餐盘。
就是设计的很大,因为古代修路工人食量大,所以餐盘做的也大。
一个最大的放米饭,或者放馒头花卷等主食。
第二大的放汤碗,还有两个是放菜的,两个小的,其中一个放咸菜,另一个放咸鸭蛋之类。
还有一个放筷子和勺子的地方。
那盘子很大,还带着盖子。
分餐制,一人一份,不过每一个餐车都多三五份,怕的是出什么意外,例如打翻餐盘什么的,就要给人补一份。
这一份端过来,宪宗皇帝亲自打开,发现里头是二米饭。
一个红烧肉炖土豆,一个蒜拍黄瓜,还有一个熟的咸鸭蛋。
另有一份萝卜咸菜,搬了香油和葱花香菜。
红烧肉炖土豆里,红烧肉多一些,土豆少一点。
宪宗皇帝拿着里头配置的筷子吃了一口:“嗯,味道不错啊!”
然后又吃了一口蒜拍黄瓜,味道也很好;还吃了一口米饭:“嗯,工部的人没抽条。”
万通乐了:“这修了水泥大路,可是功德一件,他们干劲十足,怎么可能给自己捣乱?”
何止捣乱啊?
工部的人从来没出过这么大的脸,自从第一次工部弄出了水泥,后来的火器,以及吴有为弄出来的庶糖,工部这些年一直都在出风头,但是都是他们出风头却没什么实惠,现在修路不一样了。
不仅有了名声,还有了实惠。
当然不是说他们贪污,而是宪宗皇帝大手笔的奖上了工部上下,最大的赏赐就是工部尚书,五千两白银!
最小的是工部看守大门的差役,五十两银子。
为的就是让他们能有钱,不至于贪了修路的钱。
工部的人,基本上都是多做事,少说话的主儿,所以这修路他们很看重。
宪宗皇帝检查过了伙食,才带人回了皇宫,赏赐了他们一顿晚膳,御膳。
今曰的出行,宪宗皇帝很满意,他学到了很多东西,也见到了工部人员认真修路的场景。
所以他心情大好,吃的饭都多了半碗。
宫中的御膳好吃,吴有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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