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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金玉其外-第2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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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日一大早; 他迷迷糊糊被唤醒; 换上一身红色的如意云纹衫,屋里的几个丫头笑着说了几句吉利话; 叶重锦说了句赏,案上有备好的碎银锦囊; 安嬷嬷着人分发下去,各自讨个喜。
  小孩伸了个懒腰; 抱怨道:“这么早; 笼子里的鸟都没醒,我这个寿星反而要早起。”
  安嬷嬷笑道道:“一年就这一次; 小主子且忍耐些,老太爷一早派人送来了一套岱山玉砚做生辰礼,从前老爷跟他要了好几次,他都舍不得给呢,可见有多疼咱们小主子。”
  叶重锦自然是欢喜的,道:“那等下先去康寿院,跟爷爷道谢。”
  夏荷正在给叶重锦梳理发髻,闻言笑道:“只可惜那么好的砚; 给了咱们小主子,怕是暴殄天物。”
  她这是在笑话叶重锦的字拿不出手; 屋里的丫头都捂着嘴笑起来。
  谁叫叶岩柏夫妇俩素来心疼这心肝,迟迟不让小儿子入学,到了今年年初; 眼看拖不下去,夫妻俩才轮流教他识了几个字,小孩倒是勤奋,时不时拿笔墨练一练。搁在别人家里,长辈们不知多高兴,搁在这丞相府里,却是一家老小轮番来劝,一个个睁着眼说瞎话,曰:阿锦的字已是极好,不必再练的。
  说来说去,还不是怕他累着。
  安嬷嬷眉头一拧,指头戳在夏荷的脑门上,训道:“你这妮子,小主子平日惯着你,你便越发没大没小起来,老太爷尚且没说小主子的字不好,你也敢拿来取笑,再敢胡说,仔细你的皮。”
  夏荷知道她在吓唬自己,缩着脖子,告饶道:“嬷嬷,你可错怪夏荷了,夏荷是在激励小主子呢,哪里是取笑啊。”
  叶重锦哼道:“取笑便取笑吧,我的字现在是拿不出手,等过些时日,便叫你们瞧瞧,什么叫士别三日,当刮目相看!”
  他前世的字还算过的去,可字迹一露,最后一层面纱就要被揭开了,他的字是顾琛教的,不可避免有那人的影子,旁人认不出,顾琛是一眼就能瞧出来的。
  改变笔迹固然容易,书写的一些小习惯却是极难纠正的,他如今是把自己当做不识字的孩童,抛却前世的经验,真正地从头学起,难免吃力些,不过假以时日,必有所成。
  安嬷嬷闻言露出笑意,夸赞道:“正是这个理,小主子身体里流着叶家的血脉,自然是文曲星的命数,即便字不够好,那也是年岁未到,早晚也能如大少爷那样,写得一手好字,不会枉费老太爷送的这稀罕物。”
  夏荷也连忙道:“是了是了,我们小主子最是聪慧不过的,早晚能写出一手好字的!”
  几个人插科打诨把这件事给糊弄过去,生怕他往心里去,真的去刻苦练字,要是累坏了身子,院里的下人谁都甭想好过。
  ========
  清晨还不算很热,枝头几只鸟雀叽叽喳喳地叫唤,老爷子坐在窗前,翻阅一本古朴的棋谱,对着棋盘摆弄棋子,忽然听得屋外婢女道:“小少爷到了。”
  门吱呀一声响,小孩乌黑的小脑袋探了进来,看到他,立刻露出甜甜的笑,道:“爷爷,阿锦喜欢爷爷送的礼物。”
  老爷子顿时笑眯了眼,把小孩拉到跟前,道:“阿锦喜欢就好。”
  “可那么好的玉砚,给阿锦用,是不是浪费了,听说父亲一直想要,阿锦赠给父亲可好。”
  老爷子竖起花白的浓眉,道:“给阿锦用怎么能说是浪费,爷爷的阿锦是天赐的福星,合该用最好的,至于你父亲那里,”老爷子轻哼一声,“他是堂堂丞相,要什么好砚没有,哪里就缺这一方砚台。”
  叶重锦吐吐舌,心说这可不是我不割爱,老爷子不许我也没法子。
  他鬼灵精怪的模样惹得老爷子一乐,大手掌抚着小孩的脑袋,感慨道:“一转眼,咱们阿锦都七岁了。记得你刚出生那会,只有这么点大。”
  老爷子伸手比划了一下,似追忆,又似叹息:“像只猫崽儿似的,哭声都像小猫儿叫,比你哥哥降生时小了整整一圈,脸上也皱皱巴巴的,活脱脱就是个小老头,谁能想到,会长成如今这样好的相貌。”
  小孩依偎在老人怀里,俏皮地眨眨眼,道:“爷爷年轻的时候,相貌也一定是极好的,我跟哥哥都是随了爷爷。”
  老爷子先是一愣,随即哈哈大笑起来,道:“可不是,你那早逝的祖母,当年可是津州城第一美人,却对爷爷一见倾心,乞巧节那日,她在茶楼上,我恰巧路过,她把贴身的帕子往我头上扔,还装作是不小心遗失的,其实我都知道,她就是有意的。”
  “……”
  叶重锦想,老太太是实打实的名门闺秀出身,即便对老爷子一见倾心,也做不出当众扔帕子的行径,应该是真的不慎遗落,不过看老爷子这般欢喜,他也不好拆台,只点头应和:“祖母一定是瞧上了爷爷的英俊潇洒。”
  这祖孙两个聊得不胜开怀,一直到叶岩柏派人来催早膳。
  平日里叶岩柏要上早朝,叶重晖又要去书院,一家人都是各自在院子里吃早膳,午膳和晚膳在一起吃,老爷子喜欢清淡口味,又有诸多忌口,因而不和子孙们一起,康寿院里有小厨房,专门准备他的吃食。但今日是叶重锦的生日,一家人难免要热闹热闹。
  老爷子牵着小孩往前厅走,路上遇到叶重晖,他几步走上前,规规矩矩地道:“祖父早,阿锦早。”
  老爷子颔首,道:“今日不去书院?”
  叶重晖道:“回祖父的话,今日是弟弟的生辰,孙儿昨日跟夫子请了假,想在家陪阿锦。”
  老爷子满意地点点头,他这嫡长孙样样都好,就是漠然的脾性叫他不喜,成才固然重要,可若是没有人情味,满腹才华也是枉然。还好这孩子心里有他弟弟,不算真正的冷漠。
  小孩歪了歪脑袋,露出狡黠的微笑,道:“那哥哥可有准备礼物?”
  叶重晖嘴角弯起一抹弧度,道:“哪年少过你的生辰礼,方才去你院子想给你,谁知道你先去了祖父那里,这才错过,我交给了安嬷嬷,你用完早膳回屋里找找看。”
  比起老爷子出手大方,他哥哥每年送的礼物未必贵重,却一定是合他心意的,叶重锦故作矜持道:“多谢哥哥。”
  几人一道入了膳厅。叶岩柏和安氏,还有叶明坤一家子都已经坐在席上。
  叶明坤作为长辈,出手很是大方,送了侄儿一副前朝名家的字画,正是叶重锦喜欢的那种作画者已逝,价值连城的字画。叶若瑶送了个亲手缝制的香囊,里面装了宁神的草药,她的手极巧,竟比得上京城里顶好的绣娘的手艺,叶重锦当即就给挂在腰间,诚心道谢。
  倒是叶云哲的礼物有些神秘,拿了红布遮盖着,一掀开,却是一只蓝绿色的小鹦鹉,有嫩黄色的尖喙,还有一对鲜红的小爪子。
  叶云哲提着那鸟笼,兴冲冲地道:“阿锦弟弟,我想你什么都不缺,可平日里都闷在院子里出不来,肯定无聊得厉害,这小鹦鹉会说话,拿来解闷该是很不错的。”
  屋里一时有些安静,只有那只鹦鹉扑扇翅膀的声音。
  他们这样书香世家,对于玩鸟斗蛐蛐之类的娱乐是看不上的,觉得是玩物丧志,只有纨绔子弟才会对这些事情感兴趣,拿来送礼都上不得台面,何况还是重要的生辰礼,就连素来温和的安氏都敛了笑。
  叶云哲不明就里,却也知道自己大约做错了什么,心里委屈极了,这小鹦鹉花了他不少私房钱,若不是阿锦弟弟的生辰,他才舍不得呢。叶明坤蹙起眉,刚要训斥他,忽然瞥见一旁的小寿星咧开唇,竟是笑了。
  那张白皙精致的小脸一下子绽开一抹笑,甜得像蜜糖,方才还严肃的气氛瞬间消弭,只剩下小孩温暖的笑颜。叶重锦接过那个红木鸟笼,伸出食指戳鹦鹉的小脑袋,那鹦鹉还很小,比他的小手掌大一点点,被他戳的一歪,晃了晃脑袋又站直,挪着小爪子往里面靠了靠。
  叶重锦噗嗤一笑,抬头看向这位堂兄,认真地说:“谢谢云哲哥哥,阿锦很喜欢小鹦鹉,一定会好好照料它的。”
  “不客气,你喜欢就好。”叶云哲呐呐地道,整个人如坠云雾里,他还以为少不得挨一顿骂,忽然情况就反转了。
  老太爷也慈祥地笑了笑,道:“云哲有心了,这礼物竟是把老夫的那份给比下去了,早前阿锦还说最喜欢爷爷送的礼物,如此一来,怕是要变卦了。”
  小孩怀里抱着鸟笼,嘟囔道:“这可是爷爷自己说的,阿锦可什么都不曾说。”
  老爷子哈哈一笑,抱着小孩入了席,道:“开席吧,几个孩子都要饿坏了。”
  对于半截身子入土的老人家而言,什么俗世礼节,都比不得他乖孙的一个笑脸重要,阿锦开心了,那就是极好的。
  老爷子都发话了,谁还敢说这礼物不好,不就是跟老爷子唱反调么。安氏虽然不悦,却也勉强露出笑,谁让她儿子是个小蜜糖罐子,叫人不舍得在他跟前动怒,转身吩咐人把长寿面呈上来。
  叶若瑶是个活泼性子,跟小堂弟一起教鹦鹉说话,场面又恢复了热闹,叶明坤夫妇却是松了口气,对这小侄儿又多了几分喜爱。
  ========
  叶重锦是真的喜欢这只鸟,他也知道,叶家这样的门第难免瞧不上遛鸟逗狗的行当,可他偏偏喜欢。
  他戳了戳小鹦鹉嫩黄的尖喙,惹得那鸟“唧唧”地叫唤了两声,他笑道:“说句大吉大利来听听。”
  “唧唧。”
  叶重锦又道:“说,大吉大利,大吉大利。”
  那鹦鹉还是:“唧唧,唧唧……”
  又教了几遍,这笨鸟还是学不会,叶重锦也不恼,反而饶有兴趣地想,这叶云哲兴许跟他是一路人。
  贪图享乐有什么不好,人生在世,不就是为了活得开心,处处克己守礼,做那品性高洁的圣人,等到老了才会后悔,老爷子到了这岁数,想来该是参透了,这才替叶云哲解围。
  回到福宁院,安嬷嬷正守在院门口。虽然还不到正午,太阳却已经很烈了。
  他连忙迎上去,掏出帕子,踮起脚给她擦汗,道:“嬷嬷是傻了么,日头这么毒,您不去屋里歇着,在这里硬晒什么。”
  安嬷嬷心里熨帖,却是福了福身,惶恐道:“小主子这可万万使不得,老奴自己来便是,”她接过帕子擦了擦额上的汗,犹犹豫豫地道:“其实,先前太子殿下派人送来了生辰礼,只是那礼物……”
  见小孩疑惑地眨眨眼,安嬷嬷无奈道:“老奴实在说不上来,小主子且进屋,您自己瞧吧。”
  她这么一说,惹得叶重锦更是好奇,应了一声,把手上的鸟笼交给她,道:“这是云哲哥哥送阿锦的,嬷嬷帮我照料一下。”
  他先前是称叶云哲“堂兄”的,如今改成“哥哥”,可见对这礼物很满意,安嬷嬷掀开那红布一看,当即脸色就变了。
  “云哲少爷送了只鹦鹉?”
  小孩笑道:“这鹦鹉还会说话哩,等我得空了来教它。”
  夏荷几个丫头听到了,都觉得新奇,凑过来瞧,安嬷嬷却是蹙起眉,堂少爷送了只鸟,太子殿下又送了那样的玩意儿,一个两个都想把她家小主子往纨绔的道路上拐。
  她心中再不喜,到底没敢说出来,小主子虽然年纪小,却是个有主意的,既然他肯收下,老太爷和老爷那里应该已经同意,还轮不到她这个为人奴仆的指手画脚。
  叶重锦率先进了屋,只见桌案上摆了一本装订精美的书册,他抬手翻开,只见第一页是一个白白胖胖的小娃娃,穿着红肚兜,光着脚丫子坐在地上傻笑,端的是憨态可掬,灵气逼人。
  往后翻阅,那小孩在一天天长大,每一页都是不同的穿着和神态,有蹲在花丛里,有立于雪地上,有的在笑,有的在撅嘴,有的在皱眉气恼,却都是惹人喜欢的,即便知道这都是自己,叶重锦还是被逗得一笑。
  直到最后一页,小娃娃长成了一个七岁小男孩,坐在秋千上,回眸浅笑,纯稚天然。
  末尾题字:
  只令耳无俗声,眼无俗物,胸无俗事。将几枝随意新花,纵横穿插。
  叶重锦将这书册合上,眼中的笑意久久未褪,这是他哥哥送的生辰礼。顾琛没有这等别致的心思,从前世起,那人给他的东西,都是直接而蛮横的,财物乃至于权势,一直如此。
  他刚这样想,忽然耳朵里钻进一声奶声奶气的“嗷呜”,他还以为听错了,略一垂眸,却见一只小家伙正趴伏在他脚边,用小脑袋轻轻地磨蹭他的腿,模样很是亲昵。
  小孩张大嘴巴,不自觉往后退了一步,抬起小拳头揉了揉眼睛,再去看,那只小东西还在脚边,瞪着一双灿黄色的眼睛看他,甚至还甩了一下尾巴,又“嗷呜”了一声。
  “嬷、嬷嬷!!”
  安嬷嬷提着鸟笼跑进来,连声应道:“老奴在老奴在,小主子这是怎么了。”
  叶重锦深吸一口气,抬手指向脚边这小东西,安嬷嬷会意,苦着脸解释:“回小主子,这便是太子殿下派人送来的生辰礼。”
  小孩沉默良久,眼前这模样像猫,却异常爱撒娇的小东西,该是一头幼年白虎。
  小白虎瞧见安嬷嬷手里的那只鹦鹉,灿黄的圆眸蓦地一亮,只当又到加餐的时候,猛地扑过去,它虽然才半岁,力道却不容小觑,红木鸟笼啪的一声落到地上,那只娇弱的鸟立刻在笼子里胡乱扑腾,“嘎嘎”地怪叫起来。
  “大吉大利,大吉大利!!”
  叶重锦嘴角一抽,道:“这不是会说么。”


第46章 大老虎
  福宁院一向是安宁的,最多只有几个丫头的说笑声; 今日却是吵闹不已。
  叶重锦坐在罗汉床上; 怀里抱着一只瑟瑟发抖,嘎嘎乱叫的鹦鹉; 脚边卧着一只乖巧的小白虎,正歪着毛茸茸的脑袋奶声奶气地“嗷呜”; 叶重锦仿佛看到了一个小孩在跟他撒娇要吃的,乖巧的模样叫人难以拒绝。
  小孩眯起眼认真地打量起怀里的笨鸟; 那鹦鹉浑身一抖; 又扑腾翅膀叫唤:“大吉大利,大吉大利!!”
  安嬷嬷呈上今日的汤药; 摆在桌案上,笑道:“这鹦鹉倒是只聪明的鸟,还知道说吉祥话讨人喜欢。”
  叶重锦无语得很,因为这笨鸟只会说这一句。
  忽然瞥见门外乌压压的一片,却是夏荷几个丫头打头阵,后面跟着一帮小厮奴仆,大约听说小少爷得了只稀罕的白虎,又是好奇又是害怕; 这才躲在门外偷看,搁在别的院子里; 都是没这胆量的,也就他院子里的人没规矩,胆子也大。
  叶重锦把怀里的小鹦鹉放进鸟笼里; 让嬷嬷挂在高处,别叫这小老虎给吃了。朝外道:“进来吧,这老虎是不咬人的。”
  夏荷嘿嘿一笑,带头走进来,后面跟着几个丫头,旁的人不敢进屋,就在门口张望。
  “主子,您说殿下是从哪寻来的这小白虎,皮毛这么好看呢。”
  这个叶重锦还真知道。去年西山围猎,他恰好被顾琛带去凑热闹,在狩猎的最后一日,威武大将军孟霆威在山林深处猎到一头成年猛虎,献给了皇帝。因为是罕见的白虎,庆宗帝没有让人杀虎取皮,而是带回宫里养,不曾想,几个月后那头白虎诞下了子嗣,便是眼前这小家伙。
  寻常母虎一胎能产下三到五只幼崽,这只白虎却只产下一只白虎幼崽,也是白色皮毛上嵌有黑色纹络,既威风又漂亮,当时有几位皇子都想要它,就连太子殿下也难得夸赞这幼虎伶俐。
  最后,庆宗帝将它赏赐给了太子。
  听他说完,夏荷恍然大悟:“殿下跟皇上讨要它,肯定就是想拿来送给小主子的。”
  叶重锦眸光微闪,不置可否,弯下腰抚着小家伙的皮毛,显然顾琛把它照顾得很好,皮毛没有野生虎的粗硬,反而很顺滑温暖,一张嘴便能瞧见粉色的舌,还有雪白的尖牙,利爪已经被修剪干净,从外表来看,的确是无害的。
  小白虎瞪着一双灿黄的圆眸,蹭了蹭他的掌心,很是乖巧,也不知顾琛是用的什么法子,这小东西才第一次见他,就这样亲近。
  他拍了拍小家伙的脑袋,笑道:“这哪里像老虎,比猫还会撒娇。”
  回想去年在西山围场,那头威风凛凛的成年白虎被困在七尺高的铁笼中,叶重锦和顾琛并坐在骏马上,远远地望着,他第一次瞧见那样好看的虎,忍不住趁顾琛不注意,偷偷跑去摸它,结果刚摸到虎屁股,就被那受伤的白虎甩了一尾巴。
  虽然不算疼,但他却吓得够呛,顾琛看到后,难得重声呵斥他,他那时又后怕又委屈,气嚷道:“阿锦就是喜欢大老虎,被它吃了也甘愿,才不要你管。”
  想起那人面露愕然的模样,叶重锦忍不住弯起唇,也许,还是有些变化的。
  他往掌心里倒些清水,伸到小家伙面前,小白虎伸出淡粉的舌头舔了舔,它的舌苔粗糙而温暖,舔在掌心有些麻又有些痒,更多的是新奇。
  安嬷嬷大惊失色,连声道:“小主子使不得啊,万万使不得,这可是老虎,发起疯来是会咬人的……”这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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