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朕又回来啦-第2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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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小花瓶很别致,不像世面上花瓶脖子长长肚子圆圆,它的身段相当苗条曲折,跨坐在黑石打磨成的底座上,妖妖娆娆的样子,像是个娇艳的美人。
  见燕秦这么喜欢独孤柳送的小玩意,常笑打消问天子为何待独孤家如此特别的想法。
  他管那么多作甚么呢,只要独孤一家对陛下忠心,能讨陛下欢心,就足够了。
  花枝柔韧,但花瓶易碎,亲手捧着那一枝插在小瓶子里的桃花,燕秦走得每一步都很小心。
  当天下午,那个小瓶子就被燕秦放在了御书房里,以便他每日都能看到。
  而摄政王那边,因为没有撤掉天子身边的守卫,在当天下午,他又知道小皇帝去见了那独孤柳,还把对方送的一个小瓶子当宝贝一样得捧了回来。
  次日的时候,他便特地选在小皇帝批阅奏折的时候,去了一趟御书房,果然,一眼就瞧见了传说中很是被皇帝宝贝的小瓶子。
  那瓶子里插着的桃花被养得很好,看上去还和昨日被折下来的一般娇艳。
  怎么看,也只是个普通的小瓶子而已,燕于歌实在不明白它哪点戳中了小皇帝,不免就多看了两眼。
  就是这两眼,让燕秦觉得,摄政王肯定是看上了他的小瓶子。
  可这么特别的小瓶子,也就这么一个,便是独孤柳再烧制一个一模一样的,也不是当初送他的这个了。
  燕秦起了警惕心,在摄政王开口讨要这个小瓶子之前,他决定先下手为强:“王叔看起来,好像很喜欢这一枝桃花?”
  燕于歌没吭声,他又取出那桃花,用干净的纸张吸掉枝干浸泡在瓶子里那部分的水珠,然后递给摄政王:“既然王叔喜欢,这个便赠给王叔。”
  反正只是一枝花,御花园里多的是,他一点也不心疼!


第47章 
  燕秦的眼光很好,折断的这花枝有盛开的桃花,有含苞欲放的花骨朵,还有花瓣上滚动的晶莹剔透的水珠。
  燕于歌不爱花花草草,但也不得不承认,这样的一枝桃花,放在先前那造型别致的小瓶子里也确实好看。但送礼送个整,人独孤柳还晓得搭配个小瓶子一起给小皇帝,怎么轮到送自己的时候,就只给一枝孤零零的桃花。
  燕于歌看了那桃花半晌,没伸手接。燕秦便作势要把花给插回去:“看来是孤领悟错了王叔的意思,也是,王叔英气逼人,喜欢的也是刀枪棍棒,怎么会看上这路边摘的一枝花。”
  他话音刚落,摄政王就阻止了他把花插进小瓶子里的行为。虽然燕秦对准的是那个小瓶子瓶口的位置,但等花枝落下来的时候,桌面上的小瓶子已经不见了。
  燕秦定睛一看,不知什么时候,那小瓶子便到了摄政王的手里。
  他就知道!摄政王果然是看上了自个的小瓶子,明明家财万贯,府上珍宝无数,还要来抢他手里的小玩意,简直是不要脸!
  “本王觉得,还是这个瓶子看起来更顺眼一些,比起花枝,我更喜欢这个,陛下大方得很,不至于连这么个小瓶子都舍不得吧?”
  说多喜欢独孤柳的东西,那也不至于,燕于歌会这么说,纯粹是看破了小皇帝心里的小算盘,拿这玩意也只是逗逗他罢了。
  燕秦深吸一口气:“王叔这么喜欢,孤自然也想送,这是这东西虽然价值不高,却是他人所赠,再转赠他人,实在不好。这花枝是孤亲手所折,想着鲜花配美人,再合适不过,所以才赠给王叔。当然了,若是王叔真的特别喜欢,孤也不是不可以割爱。”
  话都说到这份上了,燕于歌要真拿了,倒显得不通人情礼数,虽说他不是能够被礼法拘束的那种人,但到最后,他还是把瓶子给放回去,把小皇帝手里拿着的花枝拿到了手上。
  把花枝拿过来的时候,两个人的手不经意的触碰了一下,燕秦畏寒,总是把自己捂得十分严实,御书房里也冷不着他,手心滚烫。
  倒是摄政王的手,冷得就和冰块一样,猛地被凉了一下,燕秦手下意识地一缩,差点没有把那桃花枝抖落在地上。
  燕于歌眼疾手快,稳稳得把花枝拿在手里,语气听起来漫不经心,但说的内容却颇有种兴师问罪的味道:“陛下方才所言,鲜花配美人是什么意思?”
  “孤一时口误,是鲜花配英雄才是。孤从小便听王叔英勇杀敌的故事长大,特别崇拜王叔这样的英雄,一直没机会亲手为王叔送上些什么,瞧着这鲜花生得极好,便特意折来送于王叔。”燕秦睁着眼说瞎话,脸一点都不带红的。
  “是吗?”摄政王看着燕秦,被“夸得”一身鸡皮疙瘩都起来了。
  “王叔莫不是在怀疑孤的真心?”燕秦眼睛亮晶晶的,瞧着摄政王的眼神里充满了被怀疑的受伤和控诉。
  如果说燕于歌有什么觉得小皇帝有一点比他强的,那大概就是这一点吧,小皇帝的脸皮太厚,他比不过,只能服输。
  把花送出去了之后,燕秦又问摄政王:“王叔来寻孤,可是有什么要事?”
  燕于歌可不是什么闲的没事出来乱逛的人,能来他这御书房,必定还有其他的原因。
  后者像是才想起来一般:“陛下可否记得,前些日子同臣打的赌?”
  说实话,燕秦这些日子来太忙,压根没想起来自己的身上还有一个赌约,这会摄政王一提,他方才记起来:“当然记得,同王叔的赌约,孤怎么敢忘记?可是赌约的结果,不是要等孩子生下来才行吗?”
  燕秦只记得摄政王有且只有一个表侄女,当初那杏林高手看错了脉象,还让京城多了个不大不小的谈资。
  当年会关注这一些,纯粹是因为李家是摄政王的表亲,但具体那姑娘是什么时候出生的,燕秦也记得不是很清楚,只能根据这一世的时间来推断。
  他要是没记错的话,自个登基才小半年,生辰也才过去不到四个月,摄政王的那个小表侄,应该没有那么快降生吧。
  “这说来话长,臣来宫里,是来借陛下一个御医,若是没有什么意外,想必不需要半个时辰陛下就能知道和臣谁输谁赢。”
  因为和燕秦的这个赌约,燕于歌还差管家寻了两个产婆送到李家去。自己的孩子这么受重视,简直就让李家人受宠若惊。
  但正是因为送了产婆过去,李家那些事情也瞒不住燕于歌。那孩子其实早在那姑娘嫁进来之前就怀上了,大婚的那一日,燕于歌这个表弟妹便有了两个月的身孕。
  本来李家统一口径,是打算等这位少夫人足月生下来,就对外宣称孩子是早产儿,每层料想,他那李家的表弟也就皮囊能看,内里当真是个混账东西,还没等未婚妻过门,就把人姑娘搞大了肚子,孩子都怀上了,即将大婚,还去嫖妓,和人大打出手。
  上一世的时候,李家儿郎会把为了美人打架这种事情搞得满城轰动,很大一部分原因就是在于他那未婚妻子的娘家人。
  这一次燕于歌会这么早过来,就是他安排到李家的产婆一大早传了消息过来,说他那位表弟死活要纳妾,把人姑娘给气坏了,当场就发动了。
  本来燕于歌只是要个结果,产婆也不至于孩子没有生就来报信,只是那姑娘生孩子的时候挺凶险的,生了几个时辰,都快筋疲力尽了,还没能把孩子生下来。
  这位李府的少夫人家世要比李家强上许多,若非高攀,燕秦的那位表舅妈也不会同意自己的儿子把私相授受的女子娶回家。
  要是人家的姑娘在自己的府上出了什么事,还是因为被自个儿子气的,她怕不好交代,才给了产婆好处,就是怕有个万一,燕于歌这个做摄政王的表哥能够来压一压。
  这些乱七八糟的事情,燕于歌是不会同小皇帝说的,也没有必要,他入宫里,就是受了那位表舅妈之托,来宫中借有个御医,毕竟李家算不上什么勋贵世家,不像摄政王府,直接传召就是。
  “人命关天,太医院里王叔看上哪个,直接带走就是。”燕秦把太医院里的那群老太医说的跟白菜似的。
  其实他有点不大懂,这么一件小事,应该不值得摄政王特地进宫一趟来和他说上一句。
  毕竟要是摄政王真的这么在乎他那位表弟妹,肯定老早就直接安排太医去了李府,不至于等到现在他问起来才说。
  “那臣便替未出世的表侄谢过陛下了。”燕于歌说完这一句,又提议到,“李家的院子里桃花开得正盛,陛下若是喜欢,不妨同臣前去,顺便也好看看这赌约谁输谁赢,若是赢了,陛下便将南国先生交付于我,若是输了,我便当这世界上从未出现过这么个人。”
  燕秦看了看桌上一大堆的折子,又看了看旁边堆起来还没有完成的太傅布置的功课,再默默地看了一眼这些日子被他写废了的殿试考题,最后又看了看他藏在抽屉里头,攒了半个月没有看的新话本。
  有上一世的记忆在,赌约谁输谁赢很明显。但要是能够看到摄政王得知消息的表情变化,好像也挺让人愉悦的。
  燕秦在好好学习天天向上以及放松心情劳逸结合中摇摆了一会,果断地选择了后者。
  “王叔说的是,春光正好,孤自当同王叔同赏。”
  打着去李家大宅看桃花的旗号,燕秦换了常服,带着几个专治疑难杂症不孕难产的御医坐着马车去了李家府邸。
  他们到的时候,摄政王的那个表弟妹正叫得撕心裂肺,那种惨叫声着实渗人,明明是个春光明媚的下午,愣是让燕秦起了一身的鸡皮疙瘩。
  他们前脚刚到,御医还没有进产房,就听见婴儿嘹亮的啼哭声,孩子顺利地生下来了。
  在外头急得团团转的李家夫人立马趁机大拍外甥的马屁:“王爷当真是这孩子的贵人。”
  之前燕于歌几乎是和李府断交的状态,能够维持那么点交情,全靠她们努力地贴上去。这次还是头一回摄政王自己主动凑上来向她们示好,而且一看就是为了这个孩子。
  不管摄政王到底是为了什么原因看重这个孩子,但这么好一个同摄政王交好的机会,她绝对不会轻易放过。
  燕于歌没说话,燕秦也没说话,他们都坐在大堂外接待贵宾的高椅上,花也没看,茶也不喝,就在那里等结果。
  产婆洗干净了手上的血水,出来给主人家报喜:“李夫人,少夫人和贵千金母女平安。”
  母女平安,而不是母子平安,是男是女,用脚趾头猜都不会猜错。
  李夫人难以相信:“顾大夫可说了,她肚子里是个男胎!”就是因为这是个孙子,她才把这个儿媳看得特别重。
  产婆毕竟是摄政王请来的,有点看不惯李夫人这一惊一乍的样子:“是大夫弄错了,确确实实是个姑娘家。”
  别人的家务事,燕秦没兴趣插手。他不吭声,就盯着摄政王猛瞧,不过任谁都能看出来,这会他心情好得很。
  他心情好,摄政王心情就不大好。
  罢了,横竖是个不大要紧的南国先生罢了:“臣突然觉得,桃花没什么好看的,陛下觉得呢。”
  “王叔说的对。”
  原本李夫人还指望摄政王给孩子取个名字呢,瞧了摄政王的脸色,她实在是没那个胆子留。
  一刻钟后,这大燕朝身份最高的两个人面对面地坐在马车上,瞧着摄政王的那张脸,燕秦头一次觉得,重生还是有那么点好处的。
  马车行驶到半路,三月和煦的春风吹开车帘的一角,在看到一个熟悉的身影后,燕于歌突然出声道:“停车。”


第48章 
  “王叔?”燕秦疑惑地出声。
  他没有等到燕于歌的回答,因为对方没等到马车停下来便掀开车帘跳了出去,留他一个人坐在马车里头。
  事发突然,燕秦并没有马上跟过去,他坐在车里,掀开车帘,顺着燕于歌离开的方向看过去。
  燕于歌的脚步匆匆,似乎是跟着什么人走了出去,但他顺着对方行走的路线眺望,并未看到什么熟悉的面孔。
  虽然上一世的时候,他花了很多心思去了解摄政王,但燕于歌仍然有许多的秘密是他不知晓的,有一些人也是他只闻其名,未见其人。
  也许是自己知道的人,可摄政王的速度太快,等燕秦反应过来,对方的身影已经消失在人群当中。为了自己的安全着想,燕秦还是决定老实地待在马车上。
  摄政王府的马车外表看着不够奢华,但内里却被改造的十分舒适,该有的东西都有,燕秦仔仔细细地看了一下马车上下,找到了个类似暗格之类的东西。
  他挪开踩在脚底下的小地毯,打开那个隐藏的暗格,看到了一个让他十分眼熟且念念不忘的东西——第二本被摄政王收缴的《水利工事》。
  燕秦弯下腰,把蓝色封皮的话本给捡了起来。这话本的封皮被翻得微微卷边,看起来就像是翻了许多次的样子。
  当初摄政王打压南国先生,这书被列为禁书,南国先生家中仅存的底稿也被人销毁了干净。虽然他让常笑把笔者直接给弄来了,但南国可没有他这样好的记忆力,当然不可能再还原出半年前写的稿,正因如此,这本书在燕秦的心中留下了不小的遗憾。
  真没想到还能有机会看到摄政王拿走的这本书,想着自己还未看到的结局,燕秦直接把书页翻到三分之二的部分,趁着摄政王还未回来,以飞快的速度往后头看下去。
  书页在哗啦啦的声音中很快被他翻完,其实这书也没有多好看,只不过因为求之不得,所以特别让他惦念。看完之后,燕秦心中颇有几分不过如此之感,一时间还怅然若失起来。
  暗格里还有几个小瓶子,看着像是上好的金疮药,燕秦对这个没兴趣,碰都没有碰,把那本《水利工事》看完之后便放了回去。
  先前看书的时候,他注意到,这本书不仅被翻阅了许多次,上头的空白处还留下了许多的笔记,一看字迹,就知道是燕于歌自个写的。
  也正是那些字迹,更让燕秦清楚的意识到一点:感情摄政王还真是个彻头彻尾的断袖,不然的话,也不至于把一本写男男情爱的话本看这么多遍,不仅把别字都更改过来,还留下了多处真情实意的评论,改奏折的时候,他都没见摄政王这么认真过。
  等到把一系列的事情都做好,燕秦意识到另外一个问题。他方才看话本看得认真,完全没有注意到时间的流逝,按理来说,就算是见到熟人,摄政王也早该回来了才是。
  燕秦掀开车帘,看向外头的天空。马车停下时,太阳高悬空中,如今日落西山,红霞满天。
  燕秦出声询问马车夫:“你可知道现在是什么时辰?”
  “这个我也不知道,您稍等,容我去问问店家。”这大街上也没个记时间的工具,马车夫都没挪过地方,哪里能回答的出正确答案。
  在马车夫把马儿栓好,进去店里的时候,燕秦便环视四周,眼尖地瞧见了角落里的一家雅致的店名。
  那书坊的名字是按照南国先生的故乡名晋江取的,牌匾是他这个皇帝亲手所写,装潢则是常笑私底下操办的,虽然没有开在最热闹繁华的正街上,但那牌匾上与众不同的绿漆,还是让它显得格外吸睛。
  前些日子他那么忙,原因之一便是在处理这书坊的一些杂事。要知道,民意是一把杀人的利刃,瞧过萧家人的下场,燕秦更加不敢小看民意的力量。
  在大燕,一些正儿八经的消息十天半个月的也不一定能够传出这京都,而一些真真假假的八卦流言却发酵得极快,不靠别的,就仰仗那些个广为流传的话本和走南闯北搭台唱戏的戏班子。
  南国先生当初籍籍无名,是个连饭都吃不起的穷酸书生,但写了这话本子之后,却成了能够出入千金阁一掷千金的人物。燕秦花大力气把他捞出来,自然是看中他这一点能力。
  也不知道摄政王什么时候会来,燕秦看了看四通八达的街道,朝远处眺望也没瞧见摄政王的踪影,犹豫了一下,干脆跳下马车,进了那家开张好些时日,他却未曾来看过的书坊。
  这个时间段除了酒楼饭馆之外,大部分店的生意都比较清,书坊里的客人也只有零星两三个。
  因为这算是皇帝私下里开设的第一份产业,这个小书坊的掌柜是常笑花了时间去选的,还特地带来见过小皇帝,自然是认得燕秦这副面孔的。
  听到客人进来的脚步声,他下意识地抬起头来看一眼,结果一瞧,竟然是小皇帝,差点惊呼出声。
  燕秦对他做了个禁声的手势,他今儿个不是来验收成果的,就打算装作是普通客人随便看看,便是摄政王发现了也不要紧:他没有避讳过自己爱看话本的爱好,在书坊里发现他也不是什么奇怪的事。
  燕秦绕着小书坊走了一圈,高高的书架上摆放的每一本书都会拿下来看一看,基本上是翻两页便放回去。
  在走到第三排书架的时候,他同先前一样,先看完底下两排书,又踮起脚来,去够最高层的话本。
  然而在把话本放回去的时候,他透过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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