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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爷,小爷要休书-第2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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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不然…要不然……小哲要睡着了……
  看着趴在桌子上睡得开始冒鼻涕泡的苏小哲,他多少也能理解儿子,他在中学时期就一直是用数学课和地理课补眠的,有时候不想睡都不行,老师一张口就开始犯困了。苏雪把苏小哲抱起来,轻手轻脚的来到书房隔壁,这是个专门收拾出来用来休息用的房间,给苏小哲盖上被子后掖了两下被角,正转身欲走,就看见自家儿子的手不知道在什么时候抓住了自己的衣角。苏雪无奈的笑了笑,正想掰开小哲的手指解救出衣角,就听到小哲似是不满的“哼哼”了两声。苏雪无法,只能脱掉鞋子轻声的爬上了床,把小哲搂在怀里。小哲自打出生之后,时常和自己睡在一张床上,不像其他人家的小孩,大多是和奶娘睡在一个房间里。
  在来到临江城之后,苏小哲一直是自己睡,这么久没有一起睡了,也许可以乘着今天的机会父子两人一起休息下。
  等到百里夜锦来到苏雪居住的小院儿之后,见书房内没有人,再看隔壁的药房也是屋门紧闭着,按照苏雪的日常生活安排,如果书房和药房都不在的话,那很有可能在苏小哲那里。百里夜锦几乎没事就天天来苏雪这里,去苏小哲那里的路虽然不能说是熟悉到闭着眼睛都能到的程度,但也是不需要人带路的,挥挥手就让老管家去另外干什么去了。
  找到苏雪父子两人的时候,百里夜锦就看到苏小哲被苏雪护在怀里,两人睡得正香。看着这么温馨的一个画面,百里夜锦突然有那么一瞬间,百里夜锦觉得苏小哲是什么身份,生他的人是谁,都无所谓了。只要能与苏雪和小哲生活在一起,就够了。
  苏雪虽然睡得熟,可刻在骨子里的黑道基因却是不会变的,在百里夜锦刚踏进房间的时候,他就醒了。苏雪睁开眼睛,看着百里夜锦。这些年,就算身体养了个七七八八,可是睡醒起来后,还是有些低血糖反应。这时候,拽着衣角的小手早就放开了,苏雪缓了一会儿这才起身,给苏小哲盖好被子后,给了百里夜锦一个“出去说”的眼神,就走出了房间。
  “怎么不继续装睡了?”百里夜锦乖乖的跟着苏雪出了房间。
  “任谁也不会在对自己意图不轨的人面前睡得踏实吧,”现在在院子里,不必去担心两个人说话的声音会吵醒小哲,“而且魔君,我想我的意思在上一次你来的时候,我已经说得够清楚了。”
  “做不成情=人,难道还不能够做朋友么,还是说……小雪的人际关系里只有情=人这一个选项?”百里夜锦说的时候还挑起了一边的眉毛,说的极其的理所当然。这在苏雪眼里,极其的欠揍!
  苏雪瞥了一眼魔君,说道:“那只做朋友,魔君你,甘心么?”苏雪特意在这一句中的“只”加了重音。
  百里夜锦被人一句戳穿也没有尴尬,想也没想就回答说:“不甘。”语气里没有认命更没有他所要表达的“不甘”,“本君知道,有些事情要慢慢来。”/
  “魔君这是要从朋友做起,不觉得太晚了么。毕竟,魔君的目的都被知晓了。”虽不知是不是最终目的。
  “本君于你,势在必得。”百里夜锦说这句话的时候,一直眼神坚定的看着苏雪。
  苏雪被魔君的眼神看得有一些退缩,他现在不确定继续留在临江城在魔君眼皮子生活,是不是个正确的抉择。
  苏雪咳了两下,眼睛看向别处,“魔君现在说这些,不觉得太早了么?”
  “不早,”百里夜锦凑到苏雪耳边说,“不止不觉得早,我还觉得晚了呢。”早在苏小哲出现在你生活之前就应该得到你。
  苏雪听到这,一下子笑了出来。百里夜锦觉得好奇,就问为何。
  “我只是没想到堂堂魔宫宫主会看上一个带着一个小豆丁的男子,更不相信魔君对得到我这个人的目的只是为了得到我这个人而已。”说白了,就是不相信魔君的目的会这么的单纯。
  “那我要尽快让小雪相信我才好。”其实百里夜锦对于苏小哲的存在已经看开了,只要那孩子不来妨碍自己和小雪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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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带看清那人的面容时,夏言惊到了。
  他承认,他对“玖麟”这个名字没有多少印象,但是在看到这张脸之后,夏言就想起来了。
  在他二百多年前一次渡劫之后,因为体力还没能恢复,他待在一个隐蔽的山洞里,准备休息好之后再出去。因为一场大雨,眼前这个人也跌跌撞撞的找到了自己藏身的那个山洞,当时眼前这人还是一个书生打扮,被雨淋的一身狼狈,衣服上还有一些泥印子,一看就知道涉世未深的样子,不像是现在,眼神狠劣,整个人冷得快要结冰。
  “林玖?”夏言喊出了一个名字,这个名字是当时两人还在山洞里的时候,他告诉自己的。
  玖麟这才想起来,当时他告诉夏言的名字是出游时用的那个假名字,一直到他们那一夜在床上翻云覆雨的时候,他才在夏言耳边说了一句,其实他的名字是玖麟。那时候,言儿可能听不清,但言儿还能叫上自己的名字,这是不是说明,言儿这些年没能忘了自己!
  夏言看着眼前这人,脸色变了又变,绕是夏言这只老狐狸也没能才出眼前这人在想什么。
  “言儿可是想到了什么?”玖麟又一次大变脸,希冀的看着夏言。
  这人是在自己渡劫之后遇到的,当时自己还有狐耳和狐尾露在外面,所以自己是狐妖的身份,当时那个小书生知道的一清二楚。幸而,当时的小书生并不计较这个,说自己来自医谷,给自己包扎了一些小伤口,还一直在一边照顾自己。后来不知道怎么发展的,那小孩就脸红着和自己说了一大堆的话,正好自己也需要人类的阳气来恢复体力,就一不做二不休的和他做了。期间这孩子还含含糊糊的在自己耳边说了什么,这一个男子的阳气是远不够自己恢复到人类的样子的,他又不忍心杀了这人,就在第二天天还没亮的时候离开了。临走前,夏言还对床上躺着的那人有些愧疚,可自己走后,他应该会过得更好吧。
  从此,两人就再也没遇见。
  至于当时为什么会愧疚,夏言他一直没有去想过原因。
  “好久不见。”对于以前发生的那些事情,夏言并不是很在意,时间都这么久了。忽略掉加速的心跳,对于林玖,哦,现在应该说是玖麟,他能想起来和他说的话,也就这一句了。
  玖麟在棺木里躺了二百多年,他的脸也瘫了二百多年,此时他听到夏言的一声“好久不见。”后,努力扯出一个微笑,紧紧地抱住了夏言。
  直到抱住夏言这一刻,玖麟这才真实的确定自己已经从那个冰凉的地宫内出来了,是言儿带他出来的。
  “言儿,吾以为再也见不到你了。”只有他自己知道,在吞下那蛊虫之前,他的内心是多么的害怕,他怕夏言不会去医谷,他怕夏言到了医谷后找不到自己,他已经等了五十年了,他可以等更长的时间,可他更怕他要一直等下去……
  “咳,我现在应该叫你林玖,还是叫你玖麟?”
  “玖麟!”玖麟看着夏言,掩饰不住地激动,“玖麟,这才是吾的名字。吾记得那夜有和你说过,既然忘了,吾便再说一次。”
  “玖麟,你现在为何会这个样子?”为何会成了一个要靠吸血而活的僵尸?
  “吾知道,言儿乃妖,吾想要一直陪着你,吾又不想一碗孟婆汤之后忘了你。所以,吾在苗疆找到了一种以恋人血为引子的蛊虫,在吾还剩一口气的时候服了下去。”
  “那那只黑鸦?”夏言想起了那只黑鸦,看了一眼原本受伤的手腕,现在只剩下一条粉红色的痕迹,证明自己之前受过伤。
  “只要服下那蛊虫之后,墓中就会出现那东西。”玖麟如实说道。
  “那现在呢?”自醒过来之后,”就好像一直没看到那只黑鸦。
  “吾醒之后,黑鸦就会死掉,就像是守护吾尸身的灵兽一样。”
  所以,它才会情急之下伤了你。
  夏言听到这,就差不多懂了。接着就看到不知道想到什么的玖麟小心的抓起他手上的手腕,在那粉红色的痕迹处,吻了一下。

  ☆、第三十七章 只如初见

  【第三十七章
  夏言听到这,就差不多懂了。接着就看到不知道想到什么的玖麟小心的抓起他手上的手腕,在那粉红色的痕迹处,吻了一下。
  雾草!这什么个情况?该不会是这兔崽子这些年一直对自己念念不忘吧!
  “不知言儿,现在可还有什么家人?”玖麟手指摩挲这夏言的伤痕处,状似不经意的问。
  “有。”夏言思索了一会儿,决定说实话。
  夏言回答后,玖麟眼中有一闪而过的杀意,周身的气势就更不用说了。
  纵然只在一眨眼的时间内,夏言还是察觉到了玖麟刚刚的杀意,不知想到什么,解释道:“我儿子和一个小外孙,就他们。”
  言儿,这是在意自己的感受么?
  玖麟低着头,眼神飘忽不知道想些什么,像是在发呆,就在夏言要出声喊他回魂的时候,玖麟开口了。
  “言儿,吾可否见一下他们。”那是言儿的家人,以后就是自己的。
  “为何要见他们?”_好奇还是什么?或是说,那些黑衣杀手就和他有直接或是间接的关系……
  “吾……吾这些年来,心意一直没变。”就算是躺在黑暗拥挤的棺木里二百多年,我对你的心还是和那时的那个初涉江湖的“林玖”一样。
  说这句话的时候,玖麟像是下了极大的决定,可又像是怕失去什么。但他却一直在和夏言对视,没有一点要退却的意思。
  夏言被玖麟的话激得脸红,就像是皮肤下有火苗在烧一样。“咳咳,玖麟,你早就知道我不是人类吧,而且我现在已经有了儿子。”
  “那是你儿子,我们以后还会有我们的孩子,”玖麟故意顿了顿,“言儿觉得吾现在算的上是人类么?”
  不算←_←
  “我最近在查一些事情,等我有时间我在考虑一下这件事。”
  眼前这人不好拒绝,武力在他之上,夏言可不想他拒绝之后激得他做出什么不理智的事情来。
  “吾可以等,不过吾有个要求,吾要和你一起去查。”这么多年都等了,他不在乎这一小会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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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就在南夏的公主成为皇贵妃一个月后,在御花园里赏花喝茶的时候,接到粮草种子已经运到了南夏都城的消息,心情颇好。变不知怎么想的来到了御花园的一个人工湖边,投喂锦鲤。
  或许是成为皇贵妃后盛宠不断,激起了其他妃子的妒忌,这一日护卫也有一些松懈,这才让别人钻了空子。等皇贵妃被人救上来之后,整个人都湿透了,显得极为狼狈。
  百里夜殇得知后命人彻查,他倒要看看这次是谁胆敢在他眼皮子底下动这些个歪心思。
  百里夜殇是和太医一同到的皇贵妃所住的千禧宫的,太医一番诊查之后,跪地大呼“恭喜万岁,天佑我王朝。”
  在知道顾郡雯已经有了一个月的身孕之后,这个消息就像是在百里夜殇的怒火上浇了一壶油。幸运的是,这次只是动了些胎气,受了些寒气,服几副药祛除寒气,然后一直喝着安胎的方子就好了。
  皇贵妃怀孕的消息不胫而走,当时在千禧宫太医的嗓门大,而且人员杂乱。不免会有一些大嘴巴和爱嚼舌根的人。
  推皇贵妃落水的小太监在看到人落水之后,趁乱跑回了住处服毒自尽了。等到侍卫们去抓他的时候,得到的只有一具尸体。由于这小太监是盥洗房里的,性格又甚是孤僻,所以周围的人对他一无所知,就算是受谁指使的,都未能查出来。
  百里夜殇读完纸上的调查结果,半天时间都未能查出一个所以然来,看着跪在地上上的一群暗卫和宫内侍卫,顿时龙颜大怒。
  百里夜殇大手一挥,下达了一个命令。宁可错杀,也不留一个。
  会做这些事情的,也只会是那群只会争风吃醋的女人们。他可不想让这些蠢女人坏了自己现在的局面,顾雯郡一死,那南夏雄厚的骑兵们十有八=九会在他们休养生息之后将武器朝向百里王朝的边境。当然,这里面还有他的一些私心在里面。
  第二日,皇帝后宫内除了千禧宫,到处一片血腥。
  等了半个月后,太医确定顾郡雯的身体无恙后,就准备十日后封后盛典。钦天监已经在七日前算好了日子,十日之后适合册封,出行。
  君无戏言。
  百里夜锦在顾郡雯落水的的第二日,就让德公公去准备封后大典了。
  同时,百里夜锦接到圣旨召他回皇城。封后大典这种举国欢庆的大型盛典,他作为亲王,是必定要出席的。
  在临走的前一天,百里夜锦穿着一身玄色的亲王服来到了苏雪的小院。
  这人什么时候穿的这么人摸狗样了?
  苏雪虽然精通医术,熟知后世人所要学的知识,可是,皇宫贵族的服侍穿戴,他一概不知。
  之前的魔君,不是一身玄色的广袖长袍,就是一身黑色或是藏蓝色云翔符蝠纹劲装,就算是款式简单,苏雪也知道这些衣服上衣领和袖口上绣的那些暗纹,还有系在腰间的金丝蛛纹带,都不是等闲之物。不过魔宫宫主用这些,也实属低调了31些。
  “我明天要离开一段时间。”百里夜锦看苏雪见他来了停下手中的活,就凑到苏雪身边说。
  他早就和柳汶风取过经,最重要的是死皮赖脸。
  “奥,一路顺风。”说完后,苏雪继续研究刚刚做出来的一种药丸,那些试药的兔子们的反应,他可一刻都不想落下。
  就这么简单?
  百里夜锦等了一会儿,见苏雪一直没有后话,他才知道,真的只是这么简单。
  “小雪就没有什么别的要说的了么?我这次可能要去很久。”
  其实这次去皇城,算上在路上的时间,最多也就半个月的时间就回来了。
  苏雪抬起头认真的看了魔君一眼,认真地说:“那,have,祝你玩的愉快。”苏雪说的嘴顺,差点把英语句子说出来了。
  “小雪和我一起去,怎么样?”百里夜锦试探着问。
  “我还要照顾小哲,长途跋涉,魔君路上还是清净点儿的好。”
  苏雪的话,把百里夜锦原本打算就算小雪拿照顾小哲当挡箭牌,就带着小哲一起去的计划,也给推了回去。
  “那,小雪可看出了我今日哪里不同?”百里夜锦将死皮赖脸发挥到极致,没有话题,那他来找话题。
  “换了身衣服而已。”苏雪观察者兔子的反应,心不在焉的说道。
  “小雪可知5这衣服代表着什么?”其实,他今日穿这身衣服来的原因,是想透露一下自己是晋王的一些信息,可苏雪就是在他一进门的时候,看了一眼,之后大部分心思都放在了试药上。
  “不知,大概是能显示你魔宫宫主身份的衣服罢了。”这身衣服要比他之前穿的那些要正式的多,而且在领口,袖口和衣服下摆,都绣了祥云暗纹,胸前还绣了一个苏雪叫不上名字来的神兽。
  百里夜锦怎么也没想到,知识面甚广的苏雪竟然不知道亲王服的格式。平日里苏雪给小哲上课的时候,他也听过一些,很多都是他第一次接触,有些名词甚至都没听说过。
  “小雪可有什么想要的礼物么?”【柳汶风追人秘籍之第二招:送东西。他喜欢什么,什么能讨他喜欢就送什么。】
  听到有东西可收,苏雪这才把注意力从那几只兔子上移开,思索了一会儿。
  “没什么想要的,小哲应该有。”拿人手短。
  “小哲好说,他心喜的就是那些个零嘴儿,小吃,再者,还可以再给他买几本书看或是去买个玉佩带着,好买。”现在富人家的孩子,那个不是有个随身从小带到大的玉佩,“给你买个束发用的白玉簪子好了。”
  小雪的皮肤偏白,束发用白玉簪子一定是极好的。而且,小雪的发一直是用一截象牙白的丝绸松散地系在脑后,虽有仙人之姿,可百里夜锦觉得,小雪还是把头发梳上去的好。
  “我觉得现在这样子就极好,用不着什么发簪。在这里写谢过魔君的美意了。”
  药效开始发作,苏雪不再理会百里夜锦,将全部的注意力放到兔子身上,这次的药是他按照传统的青霉素提取方法在一个长毛的西红柿上得到的,苏雪将提取来的青霉素掺到红枣泥和糯米粉和好小团子里。今日用到的几只兔子在前几日就被他割伤了后腿,故意不去处理,等它发了炎症两日之后,苏雪这才开始给兔子喂那个药丸。今日是第一次,兔子的反应很重要。百里夜锦见苏雪的全部注意力都放到了兔子身上,他也给小雪当过一两次的药人,他也5知道苏雪在观察药理反应的时候的认真劲儿,见苏雪在小本子上写写画画,就讪讪的走了。
  谁知苏雪在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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